卷四商经司艳丽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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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法英杰教育联系电话:010—51266975卷四模拟试题(一)张某是当地一著名企业家,决定出资100万成立一家一人公司甲公司,其中货币出资60万,劳务出资40万,因资金周转困难,决定首期出资60万,用货币出资,剩下的出资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甲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设立董事会,张某为公司执行董事兼任总经理;公司不设立监事会,张某的弟弟任监事。公司经营一年,效益较好,甲公司决定出资20万再投资设立一家一人公司乙公司,并决定将甲公司资产的80%向一家普通合伙企业转投资。甲公司经营五年后,净资产增加到4000

2、万,为扩大规模,张某作出发行公司债券的决定,但未采用书面形式。由于张某投资的企业较多,不能顾及到每个公司的经营,以至甲公司的经营效益下降,亏损严重,2006年甲公司对外负有500万元债务,公司债权人要求张某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经查,甲公司在工商登记中注明了自然人独资,但在营业执照中未载明是自然人独资。2007年,甲公司最大的债权人工商银行向法院提出甲公司破产的申请,法院受理了该申请并宣告甲公司破产。经查,甲公司因购买了东川公司的一批货物,曾签发一张汇票给东川公司,付款人为东风公司,并有丁、戊两公司的担保签

3、章,其中丁公司担保80%,戊公司担保20%,该汇票已经东风公司承兑。当汇票到期持票人东川公司请求东风公司付款时,东风公司明知出票人甲公司已被法院宣告破产仍向持票人付款。问题:1.请问张某的出资是否合法?为什么?2.甲公司章程规定的内容是否合法?为什么?3.甲公司出资设立乙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4.甲公司向普通合伙企业转投资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5.甲公司作出发行公司债券的决定是否合法?为什么?6.张某是否应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为什么?7.若甲公司和东川公司的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丁和戊是否需承担

4、责任?若承担责任,应如何承担?8.若汇票上未记载被保证人的签章,保证是否有效?9.东风公司向持票人付款后应如何救济自己的权利?(二)甲、乙、丙三人相约设立了“利达”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机床,其中甲是当地一著名工程师,约定甲出资100万元,其出资构成为:人民币30万元,甲的姓名作价20万元,土地使用权作价50万元;乙以其拥有的机床专利出资,评估价为100万元;丙以机器厂房出资,评估价为50万元。经商定,三人决定分期缴纳出资,第一期缴纳注册资本的12%,由甲以货币缴纳,其余分三年缴清。若公司已经成立,组织机构为:由

5、甲乙丙三人组成董事会,其中甲担任董事长;约定不设立监事会,由乙任执行监事并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丙为总经理。公司章程规定了如下内容:(1)约定甲、乙、丙平均分取公司红利;(2)公司股东会除召开定期会议外,还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2以上的董事或者1/2以上监事提议召开;(3)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将其他股东的一致同意。胜己者,胜天下,政法英杰与您共胜司考www.sifa365.com政法英杰教育联系电话:010—51266975公司设立后,董事会发现,乙作为出资

6、的专利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为使公司股东出资总额仍达到250万,董事会提出了解决方案,即:由乙补足差额,如果乙不能补足差额,则由其他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担该差额。2007年6月,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依法成立了南京分公司。南京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违约被诉到法院,对方以利达公司是南京分公司的总公司为由,要求利达公司承担违约责任。2008年4月,利达公司因严重亏损,已经无法清偿到期债务。2008年6月,各债权人上门讨债无果,欲申请利达公司破产还债。经查明,利达公司有以下债权人:(1)A公司:利达

7、公司租用其仓库期间,因疏于管理于2007年12月失火烧毁仓库;(2)B公司:利达公司拖欠其燃料款40万元应于2006年4月偿还,但该公司一直未追索;(3)C公司:法院于2007年10月终审判决利达公司10日内赔偿该公司货物损失20万元,该公司一直未申请执行;(4)D公司:利达公司就拖欠该公司货款30万元达成协议,约定于2008年10月付款。法院受理了利达公司债权人的破产申请后,经法院批准,利达公司进入破产重整阶段,重整计划对普通债权人组进行了权利调整,削减债权人组的债权至30%的清偿率,即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

8、普通债权人组的债权人会获得债权额30%的清偿,分十年偿还,每年偿还3%,重整计划执行1年后,普通债权人组的债权人获得3%的部分清偿,债务人利达公司不再执行重整计划。问题:1.利达公司的出资是否合法?为什么?2.利达公司的组织机构构成是否合法?为什么?3.利达公司的公司章程内容是否合法?为什么?4.利达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关于乙出资不足的解决方案的内容是否合法?为什么?5.利达公司是否应承担南京分公司的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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