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高考作文素材药家鑫案件的多角度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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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药家鑫案的多角度思索(一)为什么需要为“坏人”辩护的律师最近,西安大学生药家鑫驾车撞人后刺死伤者案,在媒体和舆论又被热炒了起来。热炒源于此案在庭审中,在辩护律师与公诉人之间,出现了激烈的争议,争议的焦点在于,药家鑫属不属于“激情杀人”,对他是否可以从轻处罚以及是否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药家鑫的辩护律师认为,药的行为属于“激情杀人”,且他的行为属于投案自首,因此,应当对他从轻处罚。辩护律师此言一出,在网络上遭到群起围攻,在网易的留言板上,最受追捧的前五条留言,有三条直接指向律师,随之附送的都是“讼棍”、“没人性”、“禽兽不如”等字眼,甚至,宣称“要杀了辩护律师”的极端言论

2、也并不罕见。在我看来,这远远不是个案。律师只要为网民公认的“坏人”进行辩护,收获的必将是无数的口水与板砖,比如在“重庆打黑”案中,著名刑法学专家赵长青为“红顶商人”、“黑社会头目”黎强辩护时,就被网民围攻谩骂。流风所至,甚至一些律师不敢、不愿为“坏人”辩护,例如,在贵州省习水县公职人员嫖宿幼女案中,一些原本由司法部门为被告人指定的辩护律师拒绝出庭,并声称“我不愿为这种人辩护。”律师队伍中有无令人讨厌的人呢?当然有。比如一些律师与法官权钱交易,妨碍司法公正,例如曾获“重庆首届十佳女律师”称号的胡燕瑜系原重庆市高级法院执行局局长乌小青的情妇,仅在一起执行案件中,乌小青利用手

3、中的权力就帮助胡燕瑜得到律师代理费4000万元。但是,我们这个社会,却缺少不了为“坏人”辩护的律师,而且,社会上出现为“坏人”辩护的律师,恰恰是社会进步、法治发展的表现。这个道理很简单。什么是“坏人”、什么是“好人”,在法庭宣判之前,谁也说不清楚,法律和司法只认“有罪”还是“无罪”。完全有可能出现公众认为的“坏人”,在法律上是无罪的而公众认为的“好人”,实际上他在法律上是有罪的。如果任由公众来评判某个被告人是“好人”还是“坏人”,进而决定是否为他辩护,实际上就是将公众审判代替了司法审判。哪怕一个“坏人”最终被法庭认定为“有罪”,也需要为他进行辩护的律师,因为,对于一个“

4、坏人”而言,他可能存在罪轻、罪重等问题,需要律师来帮助他找到来自法律的依据。尊重坏人的权利恰恰也是保护好人权利的前提,如果坏人的合法权利得不到保护,那么,权力滥用最终也会到好人头上来。再有一个问题,药家鑫的律师提出他属于“激情杀人”可以从轻,他属不属于“激情杀人”姑且不谈,即便他的说法是胡说八道,那么,为“坏人”进行辩护的律师有无在法庭上“胡说八道”的权利呢?律师并不是仲裁者,他的职业职责是为当事人提供最有利的辩护意见,为法庭裁决作参考。在我看来,只要律师没有伪造证据,没有跟法官“勾兑”妨碍司法公正,他所提出的意见,哪怕是“胡说八道”也是他履职的体现,应当得到尊重,你可

5、以反对他的意见,但不能剥夺他的说话权或者对他进行人身攻击。历史上那些著名的审判,例如“纽伦堡审判”、“东京大审判”,这些审判之所以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正是因为审判者给公认的“坏人”以最充分的辩护权,每个“坏人”都有请律师或者自己进行辩护的权利。今天,要让药家鑫案的审判能经受住历史的检验,恰恰是需要他及他所聘请的律师进行最充分的辩护,而不是试图封住他们的口,甚至是将为坏人辩护的律师从法庭上驱逐出去。8(二)王琳:药家鑫辩护律师挨骂的背后律师在法庭上为“坏人”说话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被告人在法庭上没有律师为他说话。网友之所以又激愤又焦虑,或许并不在药家鑫案本身。3月23日,备

6、受关注的药家鑫涉嫌故意杀人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五个月前的一天晚上,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驾车将女服务员张妙撞倒,下车察看后对张妙连刺数刀致其死亡,并逃离现场。这宗由交通肇事转化的杀人案,引发了群情激愤并延续至今。自此案开庭以来,网上一片“喊杀”之声。这种情绪也波及了药家鑫的辩护律师。在网易的留言板上,最受追捧的前五条留言,有三条直接指向律师,随之附送的都是“讼棍”、“没人性”、“禽兽不如”等字眼。在控辩审三角结构中,控辩双方本应“平等武装”才能维系司法天平的均衡,但律师天生弱势,其民间身份在我们这个“官本位”的社会中备受冷落,传统的耻讼观念强化了律师在诉讼中

7、的边缘地位。一碰上律师为“坏人”张目,自然骂声四起。这种对律师的贬损当然不是我们所要追求的法治生态。西方有法谚将法庭比作情场,在法庭上所有的手段都被视为公平的。作为被告人的代理律师,自然要处处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即便是为无恶不作的杀人犯辩护,也是司法必需,是公正的基石。如果我们认同杀人犯也需要审判,也理应进一步认同杀人犯也需要律师。原则上,公交司机不能拒载乘客,辩护律师也不能拒绝被告。律师在法庭上为“坏人”说话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被告人在法庭上没有律师为他说话。律师并不是正义的化身,更不代表公正,在我看来,律师充其量只是为正义提供原材料的“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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