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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吴冠中假画案看收藏中的法律问题作者:刘双舟来源:雅昌艺术网专稿日期:2013-09-051992年至今,中国大陆地区的艺术品市场已经发展了20年,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然而随着收藏热的出现,收藏中的法律问题也越来越多,其中艺术品的真伪及鉴定问题就是关注度最高、争议最大、最难解决的问题之一。“炮打司令部”:收藏拍卖第一案目前能收集的、最早的与艺术品收藏有关的典型案例就发生在1993年。这就是吴冠中先生诉上海朵云轩、香港永成古玩拍卖有限公司著作权纠纷一案,这个案件也是最早涉及艺术品真伪鉴定的典型案例。起因是一张《毛泽东肖像》水墨画,标题是“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张大字报”,
2、因此也被称为“炮打司令部案”。因其发生在我国艺术品市场起步的1993年,原告吴冠中当时是全国政协常委,因此该案又被称为“收藏拍卖第一案”。1992年,中国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文物艺术品拍卖公司,只有香港有相对正规的艺术品拍卖公司。1992年12月,上海朵云轩(画店)和香港永成古玩拍卖有限公司签订了《协议书》。双方约定:于1993年3月(春季)和9月(秋季)在香港联合主办近代中国书画拍卖会。双方还对拍卖品的选择、鉴定、商定底价和保险费、手续费以及利润分成等具体事项达成协议。1993年7月,双方开始筹措秋季书画拍卖会事宜。同年7月27日,朵云轩按照约定将属其所有的书画空
3、运至香港,并派员对“香港永成公司”在海外征集的拍卖品主持鉴定、选择、商定底价的工作。10月2日,在港公民赵某与香港永成公司签订《出售委托书》一份。委托拍卖署名吴冠中的载有“炮打司令部”字样的《毛泽东肖像》画一幅,估价为30—35万港元。双方还就拍卖品所有权、担保、风险投保等作了明确约定。10月上旬,香港永成公司将其征集的和朵云轩提供的书画共382件印制成《图录》,封面上标明:香港永成古玩拍卖有限公司、上海朵云轩于1993年10月27日(星期三)联合主办“中国近代字画及古画拍卖会”。15其中第231号标的是一幅署名吴冠中的《毛泽东肖像》画,右上角起首竖体草字为“炮打
4、司令部,我的一张大字报,毛泽东”,左下角落款竖体草字为“吴冠中画于工艺美院一九六二年”。该作品尺幅宽38厘米,长66厘米,估价标示为30—35万港元。香港永成公司除针该《图录》向外界散发外,还给上海朵云轩50册。拍卖会召开前夕,上海朵云轩将此《图录》赠送给上海有关单位和个人。10月中旬,吴冠中获悉上述事宜。经审视,认为其中署名的两幅画均系伪作。尤其是《毛泽东肖像》一画,其从未画过,落款创作日期为1962年更是荒唐可笑。(另一幅为《乡土风情》)于是,委托他人向有关部门反映,希望设法制止这类不法行为。1993年10月25日,上海市文化管理处以沪文社字(1993)第95
5、号文通知上海朵云轩:上述画件“如确系伪作,须迅速撤下,停止拍卖;如有其他伪作,也须照此办理,并请将核查情况上报我处”。对此,上海朵云轩作出三点答复:1.该画非朵云轩提供,系“香港永成公司”在香港接受委托作品;2.拍卖在香港举行并由香港法人主持,决定权在“香港永成公司”;3.一定转告上级意见及作者要求,尽力说服“香港永成公司”撤下该作品。上海朵云轩同时多次电告其在港观摩拍卖的考察组,由该考察组向香港永成公司转达有关部门的通知及吴冠中的意见,同时也对系争作品进行了鉴定。香港永成公司接到上海朵云轩转告的通知和意见后,非常重视,第一次碰到这样的事情,迅速组织专家对这批画进
6、行鉴定:1.从作品的创作特点、纸质、墨色、题款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分析,认为作者称假的理由不能成立,同时确认此作品创作于1966年而非1962年。2.找来了此作品的委托人,详细了解这幅画的来历,确保来源没有问题。据此,香港永成公司作出决定,根据其拍卖行规则及委托人提供的情况,鉴于委托人是此作的所有权者,他的担保具有法律效力,决定继续拍卖《毛泽东肖像》画。此外,香港永成公司出具证明称:有关上述作品的代理、宣传、竞拍等事项均由本公司照章办理,与上海朵云轩无关……,本公司以为根据香港法律以及公司的拍卖规程,我们可以决定拍卖。因此,香港永成公司未从《图录》中撤下该系争作品。
7、10月27日下午,拍卖会在香港九龙海城大酒店如期举行。署名吴冠中的《毛泽东肖像》画以30万港元起拍,几经竞拍,至48万元落槌,加佣金以52.8万港元成交,买家据说是一位台湾商人。15拍卖会结束后,这件拍品成为当时国内外的新闻,1993年是毛泽东诞辰100周年,这幅肖像画创造了吴冠中先生人物画拍卖纪录。吴冠中当即在《人民日报》海外版撰文《伪作〈炮打司令部〉拍卖前后》,揭露真相并辟谣。朵云轩与香港永成公司则咬定此画确是吴冠中所作。于是吴冠中便委托中央工艺美术学院,于1993年11月30日以侵犯姓名权、名誉权为由,向上海中级人民法院起诉。1994年4月18日,上海市中级
8、人民法院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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