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国际法学学术研究回顾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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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5年国际法学学术研究回顾发布日期:2009-08-25  朱文奇  国际法是法学一个部门,也是国际关系学在宏观意义上的一个极其重要的一个部门。国际法作为对国家与国家之间关系进行规范的规则的总体,它对维持国际秩序、国际政治力量相互之间的重新组合以及国家在政治、军事、经济和贸易等各方面的发展,始终发挥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在现代国际社会中,如果没有国际法上制订的大量对国家和国家之间行为进行规范的规则,跨国界的人员、产品、资本和技术的正常交流就几乎不能进行。事实上,国家与国家之间方方面面的关系,如政治、军事、经济贸易、文

2、化、教育、科学技术等方面的关系,都是由规定这些交流的规则所构成的。国际法在交流中成了必不可少的工具。  国际社会在发展,国际法也在发展。刚刚过去的2005年,是国际关系发生很多变化的一年,也是国际法领域研究和讨论活跃的一年。下面,将简要地介绍国际法在2005年发展过程中的一些热点问题、以及我国国际法在这一年中的研究概况。  一、加强国际法研究 构建和谐国际社会  我们党和国家领导人自从提出“和谐社会”的理念和目标后,高度重视国际法在构建国际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胡锦涛总书记在2005年的重大国际场合突出强调了国际法的作用

3、。例如,2005年7月1日,胡锦涛主席与普京总统签署的《中俄关于21世纪国际秩序的联合声明》中指出:“只有以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和准则为基础,在公正、合理的世界秩序下,才能解决人类面临的问题”。①  2005年9月5日,胡锦涛主席会见出席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的部分国家、国际组织和港澳台代表时强调: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法治是以和平理性的方式解决社会矛盾的最佳途径。人与人的和睦相处,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国家与国家的和平共处,都需要法治加以规范和维护,并强调法治在建设国际和谐社会进程中的重要作用。②2005年9月15日,

4、胡锦涛主席在联合国成立60周年首脑会议上再次强调,遵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③  2005年2月,国际法学会在钓鱼台国宾馆举行了常务理事会议。唐家璇、肖扬、罗豪才和任建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了会议。他们的出席清楚地表明党和国家对我国国际法事业的重视和支持。就在这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曹建明先生被推选为我国国际法学会的会长。  国际法已经越来越得到各国政府和国际法律界的重视。2005年9月4—9日,第二十二届世界法律大会由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承办、并分别在我国北京和上海举行。在该

5、大会所设的的22个讨论议题中,国际法的议题就超过一半,其中有联合国的地位作用与改革、国际刑法(国际刑事法院)、人权、国际恐怖主义、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发展与完善、国际投资与跨国公司法、国际环境法等议题。④毫无疑问,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运用国际法维护和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已成为世界各国政府和各国人民的共识和目标。  2005年9月23—25日,中国国际法学会在北京举行了2005年的学术年会。这次会议主题是“国际法与国际秩序”。来自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商务部等国家机构以及全国各地高校和研究单位的二百

6、多人参加了会议。⑤年会主题之所以为“国际法与国际秩序”,目的是要通过讨论来充分认识国际法在维护和构建和谐国际秩序中的意义和地位,促进国际法理论研究与国家对外实践的紧密结合,更好地运用国际法服务于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进步。  二、加强国际法热点问题研究 维护我国家利益  国际法研究与国际关系紧密相联,2005年里对国际法的研究则与这一年中的国际关系发展具有内在的紧密联系。其中最主要的有以下三个方面。  1.联合国改革以及增加安理会席位问题  2005年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60周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

7、年,也是联合国成立60周年。与60年前相比,国际社会和世界局势发生了巨大变化。因此,联合国的改革问题,是2005年国际法中的一个热点问题。  在联合国改革的内容方面,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由于各自处境和地位的不同,所面临的主要挑战和问题也不同。在联合国改革问题上最重要和引人注目的,则是关于联合国安理会的扩大,尤其是指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席位问题。在2005年里,主要有八个国家、其中包括日本、印度、德国和巴西,为达到能进入安理会目的,相互联合,在国际上寻求相互支持。  在联合国所有主要机构中,安理会规模上最小、但它的权力

8、最大,是目前国际关系框架内唯一可以对主权国家采取强制性措施的国际机构。根据《联合国宪章》的规定,安理会有权判断国际上是否存在对和平的威胁、对和平的破坏及侵略行为;⑥一旦它认为有这样的情况存在,就可以决定采取非武力性质的强制性制裁措施;⑦如果有必要,它还可决定使用武力。⑧而不论安理会所要求采取的是非武力性质还武力性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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