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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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南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修正)云南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单位)19971203(颁布时间)19971203(实施时间)云南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修正)(1994年1月21日云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994年1月21日公布 1994年4月1日起施行 1997年12月3日云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正)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技术市场管理机构第三章 技术经营机构与技术经纪人第四章 技术贸易管理第五章 技术合同管理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第七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繁荣

2、技术市场,加强技术市场管理,维护技术市场秩序,保障技术贸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等技术贸易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适用本条例。技术贸易活动不受地区、行业、隶属关系和所有制形式的限制。第三条 除国家规定禁止以外的在职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和不侵犯本单位技术权益、经济利益的前提下,可以利用业余时间从事技术贸易。第四条 从事技术贸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有偿

3、、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第五条 技术市场的管理贯彻"放开、搞活、扶植、引导"的方针,实行统一管理、多家经营,支持和鼓励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种方式的技术贸易活动。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措施,建立健全技术市场体系,推动技术成果的商品化。第二章 技术市场管理机构第七条 县级以上科学技术委员会是同级人民政府主管技术市场的职能部门,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实施有关技术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并进行监督、检查;(二)负责审批技术经营机构;(三)负

4、责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的管理工作;(四)负责技术市场综合统计分析,提供技术市场信息;(五)组织和协调重大技术贸易活动;(六)负责技术市场管理人员和经营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七)组织对在技术市场管理和技术贸易活动中作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依法会同有关部门对技术贸易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八)技术市场其他管理工作。乡、民族乡、镇科学技术委员会可以组织管理技术项目的引进、开发、服务等技术贸易活动和技术市场统计等管理工作。第八条 工商、财政、税务、统计、技术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能分工,协同做

5、好技术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九条 省技术合同仲裁委员会及其他经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的技术合同仲裁机构,依法受理技术合同仲裁案件。第三章 技术经营机构与技术经纪人第十条 本条例所称的技术经营机构,是指以促进技术成果商品化为目的的从事技术贸易活动的机构。第十一条 成立技术经营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技术经营机构章程;(二)有与业务相适应并能独立支配的财产和资金;(三)有固定的场所;(四)有固定的与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建立非独立的技术经营机构,除应当具备前款(一)、(三)、(四)项条

6、件外,还必须有创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并由创办单位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第十二条 成立技术经营机构,须经县级以上技术市场主管部门批准,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技术经营机构需要变更或者撤销的,应当按原审批程序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第十三条 技术经营机构可以从事下列活动:(一)进行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承包;(二)生产、经营科技中试产品和科技新产品;(三)组织和开展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四)进行技术贸易中介服务;(五)其他技术贸易活动。第十四条 本条例

7、所称的技术经纪人,是指为促成技术贸易,提供中介服务和进行其他技术贸易经纪活动的个人。其中专门从事技术经纪活动的技术经纪人应当经过技术市场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取得《技术经纪人资格证》。技术经纪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十五条 技术经营机构中从事技术贸易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其从事技术相对应的职称序列评审、聘任。第四章 技术贸易管理第十六条 技术贸易活动可以采取举办技术成果交易会、招标会、洽谈会、信息发布会、科技集市、技术承包、技术入股、技术引进、组织科研生产联合及技术拍卖等形式。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均可进入

8、技术市场公开招标,招标应当按照平等、择优、公正的原则进行。第十七条 提供技术商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该技术的可靠性及其应用的合法性负责;属小试、中试的技术成果,应当如实说明实际开发程度。第十八条 凡进入技术市场的技术商品,属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转让的技术,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技术,以及向国外出口技术或者向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企业转让技术,均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 举办技术交易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技术交易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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