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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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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近代中国哲学中的柏拉图主义——以孔子正名思中国哲学史作为现代学科的建立一般以胡适于1919年出版的《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为标志。究其原因,蔡元培在为该书撰写的《序》中总结为四大特点:“证明的方法”、“扼要的手段”、“平等的眼光”和“系统的研究”?_3。其实,这只能算这本着作表面上的特点。从内部来讲,其最大的特点莫过于以西方哲学的思想为标准,衡量和裁定中国古代的思想,这种西方哲学思想主要就是柏拉图主义。无独有偶的是另一本中国哲学史的典范,冯友兰的《中国哲学史》也以柏拉图主义为根据来整理和消化古代中国思想。自此以后,柏拉图主义便成为中国哲学研究中不能躲开的话题,围绕
2、着它,积极主张者有之,坚决反对者有之,更有另创新解者,中国哲学的诸多话题亦不能与之脱离干系。本文试以孔子正名思想的研究为中心,对此问题做一探讨。—.“正名说”与柏拉图主义“正名说”是孔子提出的一种重要思想。根据对名的不同理解’古人或主张正名是正书字,或主张正名为正名分,前者主要是宗汉学者,后者则一般为宗宋学者。双方各据其理,千百年来,争论未休%直到西方哲学进人中国人的视野之后,,才出现了一种全新的解释,认为名相当于西方哲学中的理念或概念。这种柏拉图主义的解释对于中西思想的核心性内容做了一种融会贯通,因而产生了很强的解释力,取得了极大的成功,影响十分深远。正名的柏拉图
3、解释肇始于胡适1917年在哥伦比亚大学用英文撰成的博士论文《先秦名学史》。在这本着作中,胡适认为孔子名的基础是意象,而意象则体现在据说经过孔子整理和研究过的《易经》中。他将《易经》以简单符号概括错综变化万象的思想比附为柏拉图的理念,又认为意象可以看作亚里士多德的形式因,在此意义下,胡适这样解释孔子的“正名说”:“正名意味着使名的意义按照他们所体现的原有意象而意指它们应该意指的东西。当名的意义和它们的原来的意象一致时,名才是‘正’的;名正,则‘言顺’;否则‘事不成’。于是,我们明白无误地看到,胡适首先对正名之名做了一种本源上的探索,认为名从根本上说是一种意象,然后又将
4、意象比附为西方哲学中的理念或形式,这样一来,柏拉图主义就成功地嫁接到了孔子正名思想中来了。胡适在稍后出版的《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大致继承了上述看法,在孔子这部分,他最先讨论了孔子关于《易》的思想,将其基本观念概括为以象为核心的易、象、辞,紧接着他就由象弓丨出了名,认为“‘象’在实际上,即是名号名字,故孔子的政治哲学主张一种‘正名’主义”。值得注意的是,胡适在这里还提出“正名主义”是孔子学说的中心问题,也是儒家公有的中心问题这就将柏拉图主义的范围进一步放大了。胡适之后,依此理路解释孔子正名说的做法得到了学者相当广泛的赞同。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冯友兰于1931年出版的
5、《中国哲学史》(上卷),书中明确标举胡适提出的“正名主义”,但其说法与胡适稍有不同盖一名必有一名之定义,此定义所指,即此名所指之物之所以为此物者,亦即此物之要素或概念也。如‘君’之名之定义之所指,即君之所以为君者。‘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上君字乃指事实上之君,下君字乃指君之名,君之定义。臣父子均如此例。若使君臣父子皆如其定义,皆尽其道,则‘天下有道’矣。”13吗友兰将名看作一物之要素、概念或定义,即一物之所以为此物者,进而将正名解释为事实之物向理想之概念的逼近。这与胡适的看法大致相同,说到底都是西方哲学中的柏拉图主义。不过,冯友兰的说法简易明了,因而更易被人接受
6、。由胡适和冯友兰开创的这种正名的柏拉图解释除了对中国哲学史学科本身的影响之外,还波及到了其他诸领域,对以下尤其是三个领域的影响为最甚。一为政治思想史领域。其中的代表首推萧公权于1940年撰成的《中国政治思想史》,他在这里对孔子正名做了一种权利、义务式的解读:“以今语释之,正名者按盛周封建天下之制度,而调整君臣上下之权利与义务之谓。……推孔子之意,殆以为君臣父子苟能顾名思义,各依其在社会中之名位而尽其所应尽之事,用其所当用之物,则秩序井然,而后百废可举,万民相安。”这其实是先将正名理解为按照名之定义尽其所应尽之事,然后再以西方政治哲学中权利、义务的观念将这种“应尽之事
7、”分为权利和义务两面。认同此观点而比较着名的还有劳思光1980年代出版的《新编中国哲学史》此(《论语》正名章)即儒家最早之名分理论。孔子未言‘分’字,但言‘名’时即明白凸显此意。为政以‘正名’为本,即是说以划定权分为本。盖一切秩序制度,基本上皆以决定权利义务为目的。此虽未明言“名”即概念或定义,但是“权分”与“权利义务”的说法揭示出其与萧氏的思路并无二致。政治思想史领域的这种解释又进一步扩散到了社会学科的其他领域,比如在法制史中,杜建刚提出:“正名是定分的前提。名分确定后,权利也就确定了,从而义务也随之确定。因此,权利义务的确定必须从正名开始。”可见,这种权利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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