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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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地与香港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比较吴永辉股票代码:002410介绍吴永辉博士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会员(MRICS),曾任职于英国和香港地区的工料测量师事务所任教于香港城市大学建筑学系目前是一家跨国电信企业的合同管理总监,负责大中华和中亚片区业务.一直致力于将RICS知识体系应用于中国内地的建筑业和建设工程造价改革的实践中,对归纳建设工程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和合同管理有深刻的研究目前是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教育专家委员会委员.前言随着中国经济进一步融入全球体系中,它的咨询行业社会化程度不足的薄弱环节已经充分显露出来。其中最主要的特征,便是此前的各种制度供给,包括面向政策法规的《招投标法

2、》和面向市场的《计价规范》,都不足以弭平它的项目管理中业已出现的各种断层例如咨询行业之间标准不衔接、清单和合同之间不衔接等。因此,无论是咨询行业的脱勾改制,抑或是清单编制的瞄向风险包干,都无法实现其与国外体制接轨而增强内生能力的初衷。内地与香港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比较不接轨产生原因:国家采取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这一改革路线图衍生应对方法:1、倚靠招投标程序规范企业竞争行为和倚靠清单机制促进企业定额产生2、造价咨询行业“内化”项目管理中出现的各种矛盾,为出资方提供一种社会化的保障(包含履约保证、工程保险等),也为政府提供一种社会化的监管(包含安全施工、环境保护等)。内地与香港工程造

3、价管理体制比较因此,当政府开始关注施工企业拖欠民工工资,或者在SARS期间加强工地卫生检疫措施时,它隐含的意义是:造价咨询行业除了需要规范市场竞争外,还必须提供第三方的制度保障。特别当中国施工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时,市场和制度的双重调节,才足以扩展其在项目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履约方的合同管理能力。内地与香港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比较进一步而言,考察造价咨询行业如何内化设计矛盾、材料价差、工程变更等三方面的能力,也是考察其为出资方提供社会化保障的能力。反过来说,无法通过社会化提升施工企业能力,则造价咨询行业改善市场效率的行为也是存疑的。内地与香港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比较A.前期造价咨询首先,国

4、内和国外造价咨询的不接轨产生于前者采用“验收”和后者采用“认证”的差异。当“验收制度”更多是倚赖政府解释时,“认证制度”则形成第三方监管的做法。两者的差异造成国内前期造价咨询与国外不接轨内地与香港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比较A.前期造价咨询首先,国内和国外造价咨询的不接轨产生于前者采用“验收”和后者采用“认证”的差异。当“验收制度”更多是倚赖政府解释时,“认证制度”则形成第三方监管的做法。两者的差异造成国内前期造价咨询与国外不接轨内地与香港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比较A.1甲方代表v第三方根据国外FIDIC施工合同,咨询工程师是甲乙双方之外的第三方,而非是甲方代表。JCT施工合同下的建筑师也是一

5、样。国内将咨询工程师或建筑师的地位修改为甲方代表后,造价咨询不仅失去一个牵头顾问方,也失去了一个可以起仲裁作用的第三方,不利于争议事件的重组和意见给出。内地与香港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比较A.2造价工程师v工料测量师(QS)国内定额制度的形成,使得甲乙双方都使用共同的计价依据,这既不利于创新竞争,也不利于乙方建立企业内部的成本管理方法。与国内造价工程师同时服务于甲乙双方不一样,国外QS是作为出资方的咨询顾问而存在,其工作特点是进行预测和提供对商业决策有意义的成本数据。内地与香港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比较A.3技术经济不分家v技术经济分家国内技术和经济不分家,做成技术方案不受经济条件约束。国外

6、在可研阶段便将技术与经济彻底分家,从而在经济等同条件下,促进技术多样化:技术—成本管理手册—合同策略+合同界面—合同协议书—总包合同—清单包干经济—设计任务书—初设+造价规划—扩初+造价规划—工程量清单—合同单价内地与香港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比较A.4标底v造价规划由于缺乏第三方和造价咨询向出资方倾斜,国内在招投标阶段才设置标底,形成很多设计决策无法在技术和经济分家前提下得到充分论证。一个结果是产品的定位具有相当盲目性,另一个结果是对乙方造成错误引导。尽管国内已有反推的“限额设计”的做法,但其原理还是标底的分解。内地与香港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比较A.5设计院出施工图v施工方出施工图由于国

7、内设计院负责了整套图纸的制作和概算编制,在资源短缺情况下,容易使得设计院将包括设计任务书的前期工作做得不够仔细,而推后到施工图阶段才予以弥补。这造成四种后果。1、如使用初设或扩初图招标,容易做成大量变更2、不利于使用招标图方式招标,因为设计院和施工方对图纸的责任不明朗;3、没有施工方出施工图的自主权,难以实施由施工方提供优化设计方案,由设计方审批的创新竞争做法;4、设计院往往只为满足国家对图纸深度和配套的要求,无法真正贴近市场给出“真实”的概算。内地与香港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比较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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