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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职权目录信息表单位:安庆市民政局序号名称类别办理主体行使依据法定期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1社会团体登记行政许可安庆市民政局《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0号)第9-26条20天不收费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行政许可安庆市民政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1号)第8-18条20天不收费3非公募基金会登记行政许可安庆市民政局《基金会管理条例》(2004年3月8日国务院第400号令)第8-19条。《关于印发<关于支持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创新的意见>的通知》(安徽省民政厅民管字[2011]28号
2、,法律授权)20天不收费4社会福利机构审批非行政许可审批安庆市民政局《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12月30日民政部19号令)第6、7条20天不收费5对社会团体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或者自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处罚行政处罚安庆市民政局《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0号)第32条不收费6对涂改、出租、出借《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社会团体印章的处罚行政处罚安庆市民政局《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0号)第33条第1款第1项、第33条第2款不收费-17-行政职权目录
3、信息表单位:安庆市民政局序号名称类别办理主体行使依据法定期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7对社会团体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处罚行政处罚安庆市民政局《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0号)第33条第1款第2项、第33条第2款不收费8对社会团体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处罚行政处罚安庆市民政局《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0号)第33条第1款第3项、第33条第2款不收费9对社会团体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处罚行政处罚安庆市民政局《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0号)第33条第1款第4项、第
4、33条第2款不收费10对社会团体擅自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或者对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行政处罚安庆市民政局《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0号)第33条第1款第5项、第33条第2款不收费11对社会团体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的处罚行政处罚事项安庆市民政局《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0号)第33条第1款第6项、第33条第2款不收费-17-行政职权目录信息表单位:安庆市民政局序号名称类别办理主体行使依据法定期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12对社会团体侵占、私分、挪用社会团体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处罚行政处罚安庆
5、市民政局《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0号)第33条第1款第7项、第33条第2款不收费13对社会团体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处罚行政处罚安庆市民政局《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0号)第33条第1款第8项、第33条第2款不收费14对社会团体的活动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处罚行政处罚安庆市民政局《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0号)第34条不收费15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社会团体筹备活动,或者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继续以社会团体
6、名义进行活动的处罚行政处罚安庆市民政局《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0号)第35条,《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2000年4月10日民政部第21号令)第3条不收费16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或者业务主管单位撤销批准的处罚行政处罚安庆市民政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1号)第24条不收费-17-行政职权目录信息表单位:安庆市民政局序号名称类别办理主体行使依据法定期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17对涂改、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的处罚行政处罚安庆市民政局《
7、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1号)第25条第1款第1项、第2款不收费18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超出其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处罚行政处罚安庆市民政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1号)第25条第1款第2项、第25条第2款不收费19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处罚行政处罚安庆市民政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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