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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9-28
《阜阳房屋权属登记须知》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阜阳市房屋权属登记须知(司法协助)一、司法(行政)机关对房地产采取保全或者执行措施,应遵循依法规范、有效的原则进行;需要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协助时,须按下列程序办理:(一)承办人员应出示本人工作证或者执行公务证;(二)出具生效的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三)对办理的协助查封(解除)情况,司法(行政)机关经办人员要签字确认。(四)在受理登记10个工作日后凭《阜阳市房屋权属登记告知书》及申请人身份证件领取登记结果。一、司法(行政)机关所要查封的房地产应是客观存在的特定房产,要求协助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如对在建工程进行查封,应当指明在建工程的所有人、工程所在地
2、及四至图等情况。二、两个以上司法(行政)机关对同一宗房地产进行查封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为首先送达通知书的司法(行政)机关办理查封手续后,对后来办理查封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作轮侯查封登记,并书面告知该房屋已被其他司法(行政)机关查封的事实及查封的有关情况。三、轮后查封登记的顺序按照司法(行政)机关送达司法文书的时间先后进行排列。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解除查封的,排列在先的轮侯查封自动转为查封;司法(行政)机关对查封的房屋全部处理的,排列在后的轮侯查封自动失效;司法(行政)机关对查封的房屋部分处理的,对剩余部分,排列在后的轮侯查封自动转为查封。一、对未办理产权登
3、记的房地产,由司法(行政)机关执行人员确定房屋坐落位置、范围后,协助查封。二、司法(行政)机关查封时,房屋权属的确认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登记或者出具的权属证明为准。三、对被执行人因继承、判决或者强制执行取得,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房屋的查封,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被执行人取得财产所依据的继承证明、生效的判决书或者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后,办理查封登记。四、对房地产管理部门已经受理被执行人转让房屋的过户登记申请,尚未核准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可以进行查封;已经核准登记的,不得进行查封。五、司法(行政)机关对房屋的
4、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查封期限届满,司法(行政)机关未办理继续查封手续的,查封的效力灭失。六、司法(行政)机关在案件执行完毕后,对房屋需要解除查封的,应当及时作出司法文书解除查封,并将解除查封的司法文书送达房地产管理部门。七、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文书的内容是否存在错误,采取的保全或者执行措施是否得当,应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房地产管理部门无须承担实体审查责任。一、申请登记提交要件中手工填写部分必须使用碳素墨水,字迹工整。以上须知司法(行政)机关执行人员已仔细阅读,同意按照登记须知申请登记。行政(司法)机关:执行人员: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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