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史问题new

中国古代史问题new

ID:19453072

大小:266.50 KB

页数:26页

时间:2018-10-02

中国古代史问题new_第1页
中国古代史问题new_第2页
中国古代史问题new_第3页
中国古代史问题new_第4页
中国古代史问题new_第5页
资源描述:

《中国古代史问题new》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中国古代史问题第一章中央集权加强举措秦公元前221年,秦国统一六国,秦始皇实施了一系列的措施加强中央集权。一、皇帝制:取“三皇五帝”称号,合二而一,称皇帝。皇帝自称“朕”,“命”称“制”,“令”称“诏”,印称“玺”,并废除子议父、臣议君的“谥法”。二、三公九卿制中央机构:丞相(“百官之长”,皇帝助手,辅佐皇帝处理全国政务)、太尉(协助皇帝掌握军队,为全国武装部队之首脑)、御史大夫(掌“监察”,监察“百官”,又为“副丞相”,牵制丞相,防止丞相专权)九卿:奉常,掌宗庙礼仪;郎中令,掌宫殿警卫;卫尉,掌宫门屯卫;太仆,掌御用车马;廷尉,掌刑法;典客,掌

2、外交和民族事务;宗正,掌皇族、宗室谱系、名籍;治粟内史,掌财政;少府,掌山海池泽之税及皇帝的生活供应。九卿之外,还有列卿,如中尉,掌京师治安;将作少府,掌修治宫室等。三、郡县制秦初全国设36郡,秦末增至40郡(京畿不设郡,设内史以别于其他郡)。郡守为一郡最高长官,郡守下设郡尉,辅佐郡守掌管军事;监御史负责监察。郡内设县令或县长,下设县尉(掌管全县军事)、县丞(助理设县令或县长,并负责司法裁判)。县内分若干乡,乡设三老(掌教化)、啬夫(收租税和征发徭役)、游激(负责治安)。乡下有里、亭、邮等。上计制:各郡每年必须定期向中央报告本地的租税收入、户口统

3、计、治安情况,是为上计。四、秦律秦朝的法律主要有四种形式:一是法律条文;二是对法律条文的解释;三是地方政府发布的文告;四是审理案件的准则和法律条文程式的规定。秦律条目繁杂、法网严密,突出表现出维护地主阶级封建国家和私人财产的根本原则。五、军队秦朝军队分为三种:一是材官,也称“材士”,即步兵;二是骑士,也称“车骑”,即车兵和骑兵;三是楼船,即水兵。如调动军队,必须有皇帝的兵符或盖有御玺的命令,这种军事制度显示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特点。六、统一文字、货币、度量衡、车轨七、北征匈奴、修长城、焚书坑儒汉●汉高祖刘邦公元前202年二月,刘邦即皇帝位,是为汉

4、高祖。五月定都长安。一、汉承秦制刘邦在创建西汉王朝时,在政治上未采用周代的分封诸侯制度,基本上沿用了秦始皇创立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即在中央,皇帝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中央机构,即朝廷,由三公九卿组成,地方行政基本上是郡县制度。史称这一情况为“汉承秦制”。汉朝地方除了推行郡县制外,还分封诸王,形成郡国交错的局面,称“郡国并行制”。二、汉律刘邦入咸阳时,“约法三章”曰“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西汉建立后,萧何依《秦律》制定《汉律》。在除去“夷三族及连坐法”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兴律》、《户律》、《厩律》三章,合为九章,故称《九章律》。叔孙通又作傍章1

5、8篇,以补《九章律》不足。三、军队中央设南北军,分别由卫尉、中尉统领,作为守卫皇宫和京师的常备军。地方设有预备军,分别设材官和骑士,由郡守和郡尉掌管。常备军和预备队由郡国调来的“正卒”充任。●汉武帝刘彻一、推恩令、酎金夺侯和左官律、附益之法汉武帝采取主父偃的建议,实施推恩令。规定诸侯王由嫡长子继承王位,其他诸子在王国范围内分封土地。推恩令施行后,封国越来越小,分封势力大为削弱。所谓左官律,即在诸侯王国任官者,地位低于中央任命的官吏,并且不得入朝为官。附益之法,即严禁官吏和诸侯串通一气,结党营私,以达到孤立诸侯王的目的。酎金夺侯,汉武帝以诸侯王所献

6、助祭的“酎金”成色不足或斤两不足,夺贵族侯爵。二、设立中朝:尚书、侍中、中书组成“中朝”,成为实际的决策机关,而以丞相为首的“外朝”官,逐渐成为执行政务的机关。三、选才汉初,官吏来源:一、按军功爵位的高低,选任各级官吏;二、选自郎官。郎官多出自“任子”和“赀选”。汉武帝时,建立新的选拔制:一、察举制。文帝时,已有“贤良”、“孝廉”之选,但未成定制。武帝时,明文规定,凡丞相、列侯、刺史、守、相推举,经考核,任以官职。不久又规定依人口的数量、按比例进行选举,取消资产的限制。二、征召。三、选用博士子弟。武帝时设五经博士,并置弟子员,每年考试凡能通一经以

7、上者,即有机会授以官职或被选为郎官。四、军队常备军中增八校尉,隶属北军;增设期门军、羽林军,隶属南军。又增设楼船。五、独尊儒术,重用董仲舒,以儒家思想代替汉初黄老无为思想,成为正统思想。六、刺史制度武帝时,为了加强对地方的控制,于元封五年(前106年),分全国为十三个州部(监察区),每个州部设刺史一人,以监察地方。刺史“以六条问事”,一条是监察“强宗豪右”,五条是监察郡守、尉和王国相。征和四年(前89年),又于首都所在地设司隶校尉,掌纠察京师百官(三公除外)和三辅(京兆、冯翊、扶风)、三河(河东、河内、河南)、弘农七郡。这套监察制度比秦朝的监察制

8、度严密得多,进一步加强了皇帝对整个官僚机构的控制。●汉光武帝刘秀一、加强尚书台,削弱三公尚书台原系掌管皇帝秘书事务,负责公文发放的机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