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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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沙法院工作研究2011年第2期【院长寄语】让百花争妍,愿满园芬芳!在我国法治进程不断加快、社会转型升级不断推进、各种社会矛盾复杂性和多样性不断凸显的新形势下,社会对行使国家公权力,承担“定纷止争”、维护公平正义的人民法官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应深刻地意识到,高素质法官不能只具备主持庭审时的气定神闲、从容不迫,不能只懂就案办案,必须具有协调法律规则与社情民意的能力、把握司法被动性与能动性的能力、统筹法律知识与司法经验的能力、平衡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能力……。这些能力的练就,全赖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深厚的人文素养。“宝

2、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深厚的文化底蕴、良好的学术造诣、娴熟的裁判技巧来自刻苦的钻研和积极的探索。晚清学者王国维先生在《人间词话》中有一段广为传颂的文字:“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此等语皆非大词人不能道。然遽以此意解释诸词,恐为晏、欧诸公所不许也。”寥寥数语,精妙概括出成就大事业者必经之三个阶段——混沌迷茫、上下求索、豁然开朗。我想,只要我们无惧孤独

3、,勇于登高远望,找准目标;不畏艰辛,勇于探索,永不言悔,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定能厚积薄发,收获恍然间愿望达成的欣喜。-45-南沙法院工作研究2011年第2期学术交流需要互动,理论探讨需要平台,《南沙法院工作研究》无疑是活跃学习氛围、促进互动交流、展示个人理论素养和真我才艺的重要载体。大家将自己所学、所思、所困、所感、所获形成于文字,于无声交流之中,必有潜移默化之提高。因此,《南沙法院工作研究》应该成为我们的文化城堡和精神家园,成为我院培养人才、发现人才的重要阵地。在这里,我们要听到法槌的铿锵,感受到跳跃在字里行间的先进法治思想;我们要嗅到智

4、慧的馨香,触摸到浸润浓墨书香的灵魂。在这里,应该有不蔓不枝、沉博绝丽的学术论文,应该有观点鲜明、纲举目张、鞭辟入里的案例分析,应该有逻辑缜密、适法准确、说理充分的裁判文书,应该有反映实践感悟、体现理论提升和感情升华的工作随笔,当然,应该也不乏短小精悍、深刻隽永的散文,荡气回肠、婉转空灵的诗歌……。这些凝聚着全体干警潜心治学、积极探索的智慧结晶,犹如一朵朵绚烂的鲜花,在《南沙法院工作研究》这个百花园中争相绽放!“等闲识得春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我热切期待,在不久的将来,在大家的大力支持和精心呵护下,《南沙法院工作研究》如沐阳光雨露,呈现百花

5、争妍,收获满园芬芳!吴翔2011年11月30日-45-南沙法院工作研究2011年第2期【理论研究】在克制与能动之间:公司法解释中的公共政策创制——以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公司法对策为视角蔡郁生论文提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以及现代国家职能的变化,最高人民法院除了纠纷解决的司法性功能外,政治性功能中的公共政策创制职能也在慢慢显现。在最能体现市场经济性质的公司法裁判中,最高人民法院对出现的重要的、疑难的法律适用问题行使司法解释权的过程,实质上也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在规制公司成长、参与公共政策创制的过程。这是一个各方利益相互博弈的过程,也是一个必须

6、因此而形成新的利益分配结果的过程。最高人民法院在这一过程当中,通过行使司法解释权,在司法克制与司法能动之间找寻均衡之处,充分体现了其对新利益分配产生其自身的政治性职能所能发挥的最大影响,从而保障“弱者保护政策”作为一项公共政策在公司法裁判中所应具有的正当地位,以及形成有利于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司良性发展的制度环境。关键词:司法克制司法能动公共政策公司法解释以下正文-45-南沙法院工作研究2011年第2期数十年来,通商之局大开,地球万国不啻并为一家。而各国于振兴商务之道,无不精心研究。其纠合公司之法,意在使人人格遂其私求;人人之私利既遂,而通

7、国之公利寓焉。——薛福成薛福成:《薛福成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612页。引言随着现代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公司已经成为市场中最重要的商事主体,大大小小的公司在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当公司股东、债权人等相关当事人因公司设立、管理、经营、解散、清算等事项发生各种纠纷诉至法院时,不仅要快捷高效、低成本地解决当事人之间纠纷,也要通过准确、恰当地适用法律从而形成有利于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司良性发展的公共政策。这从最高人民法院在“中福实业公司”担保案的裁判中所明确表述的“符合公司法规范公司关联交易、限制大股东操纵公司

8、并防止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立法宗旨”这一保护“中小股东(弱者)利益保护”的公共政策中已可略见一斑。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00)经终字第186号民事判决书。当然,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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