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教职工爱心医疗互助会章程

浙江工业大学教职工爱心医疗互助会章程

ID:19364828

大小:135.50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8-10-01

浙江工业大学教职工爱心医疗互助会章程_第1页
浙江工业大学教职工爱心医疗互助会章程_第2页
浙江工业大学教职工爱心医疗互助会章程_第3页
浙江工业大学教职工爱心医疗互助会章程_第4页
浙江工业大学教职工爱心医疗互助会章程_第5页
资源描述:

《浙江工业大学教职工爱心医疗互助会章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浙江工业大学教职工爱心医疗互助会章程(2007年12月7日浙江工业大学八届教代会执委会、九届工会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11年4月8日九届教代会执委会、十届工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订2015年3月12日十届教代会执委会、十一届工会委员会会议第二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团体名称:浙江工业大学教职工爱心医疗互助会(以下简称互助会)。第二条互助会是由浙江工业大学工会发起的,由各级分工会组织和教职工自愿参加、自筹资金、自我管理、非盈利性的互助合作制的团体性组织。第三条互助会提倡集体主义精神,倡导“我为人人,人人

2、为我”、“有病补救,无病献爱”的风尚,以集体的力量,为患大病、重病教职工献爱心,帮助其克服困难,提高生活保障水平。互助会遵循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入会的教职工在缴纳会费后(会费可由教职工本人或所在单位团体交纳),方可享受本会规定的保障待遇;不入会的则不享受相应的保障待遇。第二章会员和入会第四条凡本校正式在编教职工(含计划内流动编制人员),承认本章程,自愿入会并按期交纳会费的,经互助会理事会批准均可加入互助会。第五条互助会以年度为单位划分互助保障期,即一个保障期为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期满前

3、一个月内由各分工会统一组织教职工办理续期手续。第一期为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后依此类推。单个保障期内,不办理教职工临时入会和退会手续。第六条会员会费120元/年。会员会费可以由个人或者单位(部门)统一在学校计划财务处交纳;各单位按当年11月底在编人数统一交纳,并将交费名单汇总表(附件二)提交互助会理事会。第七条会员首次入会满三个月后,方可享受大病医疗互助保障待遇。因个人原因退会的教职工,重新申请入会时,应补交中断期间的会费,重新入会满三个月后方可享受医疗互助待遇。第三章互助金第八条互助金

4、的来源:  1、会员个人或团体交纳的会费;10  2、互助金的增值和积累;3、各类资助和捐赠。第九条互助金由互助会理事会委托学校计划财务处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第十条医疗互助金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由互助会理事会委托学校计划财务处通过适当理财渠道,使其增值。若因客观原因而造成互助会运作终止,剩余互助金的处置由理事会研究决定。第四章互助范围与给付标准第十一条互助范围:项目保障内容补助标准备注大病医疗互助首次确诊罹患重大疾病且已住院治疗。根据大病互助范围(附件一)及互助标准,一次性给付互助金10000元或20

5、000元。以后保障期,若符合大额医疗互助条件,可享受大额医疗互助。1、大病医疗互助和大额医疗互助不重复享受;2、会员如遭遇重大突发性意外事件,而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可比照大额医疗互助项目标准,酌情给于补助;3、会员累计享受的大病及大额互助金总额一般不超过40000元。大额医疗互助单个保障期内,门诊或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理及自费总额超出5000元。分段按比例计算,最高给付互助金10000元。说明:个人自理:指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先应由个人支付部分的医疗费用。个人自费:指不列入基本医疗支付范围的医

6、疗费用;使用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之外的药品费用;使用了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不予支付部分诊疗项目的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支付标准部分的医疗费用以及规定不予支付的医疗服务设施发生的费用。互助标准:1、在互助保障期限内首次确诊罹患重大疾病且已住院治疗,经浙江省省级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首次确诊,并符合所列疾病相对应的条件的,给付大病互助10000元或20000元。(具体大病互助保障范围见附件一)患互助保障范围第1-10项所列疾病,给付互助金20000元。患互助保障范围第11-28项所列疾病,

7、给付互助金10000元。患互助保障范围第29项所列疾病,一肢完全断离的,给付互助金10000元;两肢及以上完全断离的,给付互助金20000元。10患互助保障范围第30项所列疾病,符合该疾病相对应的第1-5项残留障碍的,首次给付互助金10000元;符合该疾病相对应的第6项残留障碍的,给付互助金人民币20000元。2、在互助保障期限内门诊或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理自费总额超过5000元的(以医疗机构收费收据为准,医疗费用发生时间为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超出部分分段按比例给付大额医疗互助:5000元(

8、不含)-10000元(含)部分的,给予40%补助;10000元(不含)-20000元(含)部分的,给予50%补助;20000元以上部分的,给予60%补助。单个保障期内,累计最高补助额不超过10000元。第十二条单个保障期内,大病医疗互助和大额医疗互助不重复享受。如果会员在一个保障期内同时符合大病医疗互助和大额医疗互助条件,可自主选择申请其中一项。第十三条会员在保障周期确诊患有本办法所列的重大疾病且已申领过大病医疗互助金的,该种重大疾病及其并发症在会员今后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