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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标牌询价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YBSZWFWZXCG-2013-02 宜宾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3年10月9日第一章询价采购公告15 经市政府批准,宜宾市政务服务中心决定为全市所有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统一制作标牌(制作方案模板附后,并可进一步优化)。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询价采购上述标牌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项目内容为宜宾市所有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统一制作标牌,约3169块(按实结算)。二、项目最高限价68元/块(含到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运输费用),按实结算费用。三、报价人资格条件(一)具有相应民事责任能力,且能按要求制作供应所需标牌的合法企业或自然人;(二)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3000元(现场收取)。四、询价文件获取(一)时间:2013年10月10日——2013年10月31日。(二)获取方式: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www.ybsggzyjyxxw.com),并从相关栏目自行下载。五、报价文件递交(一)截止时间:2013年10月31日下午15:00,逾期不再受理。15 (二)递交地点: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楼四楼406室(第二开标厅)。(三)相关要求:递交报价文件后,将赓即组织现场评审,请各报价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届时参加,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等资格材料原件备查。六、相关事宜相关单位或个人如对本次询价有什么疑问,请与宜宾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联系(联系人:严先生,联系电话:0831-5108056)。附件: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标牌制作方案宜宾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3年10月9日附件:15 宜宾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3年10月9日15 15 第二章 报价人须知1. 专用名词1.1 采购人:宜宾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1.2 报价人:符合本次遴选规定的相应资质要求,参加报价的供应商。2. 合格的报价人2.1符合本文件询价公告中对报价人资格的要求。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3.报价费用不论报价结果如何,报价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报价有关的全部费用。4. 询价文件的约束力报价人一旦参加报价,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询价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5.质疑5.1 报价人认为询价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提出质疑。5.2依照5.1条的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在收到报价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6. 投诉质疑报价人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市政务服务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宜宾市招监办等有关部门投诉。 7. 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7.1 质疑人或投诉人提供的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3)投诉或质疑的事实及理由;(4)有关违纪违规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如未按上述要求所进行的质疑或投诉将被视为无效,不予受理。15 8. 询价文件构成8.1询价公告8.2报价人须知8.3报价文件格式9.报价文件构成9.1报价单(必须提供)9.2质保及售后服务(必须提供)9.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为报价人代表并亲自签署报价书的可不提供,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9.4资格文件(必须提供)不符合本条规定的,其报价文件无效。10.报价要求10.1 报价和结算币种为人民币,单位为元。10.2 报价人应在报价单上标明单价。大写与小写不符的,以大写为准。10.3报价指货物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及其所有费用的总和。10.4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此包将被作为无效报价。11.报价文件编制要求11.1 报价人应仔细阅读询价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报价对询价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报价文件无效。11.2 报价人应按询价文件中的《报价单》完整的填报,否则,其报价文件无效。11.3报价的货物必须相当于或高于询价采购文件公布技术要求。11.4 报价文件须用打印(签字部份除外)。11.5 报价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报价人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11.6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造成非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报价文件将会被认定为无效的报价。11.7 报价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其报价文件无效。15 11.8报价文件需按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除市政务服务中心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报价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11.9 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并在每套文件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不符合本条规定的,其报价文件无效。12.报价有效期12.1报价文件从报价截止之日起,报价有效期为10天;当市政务服务中心认为有必要时,有权向报价人提出延长报价有效期,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5天,并及时以书面形式或传真方式通知报价人,报价人不得拒绝。12.2在报价有效期内,报价人不得要求修改报价文件,成交后不得拖延或拒签合同。13.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3.1报价人应将报价文件正、副本一起装袋密封,在密封件的封面标明报价人(单位)公章以及“ 年 月 日 时 分(现场询价时间)前不准启封”的字样。13.2报价人在递交报价文件时,未按本须知要求密封、标记的,市政务服务中心有权拒收。14.报价截止时间报价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规定的截止时间,超过报价截止时间送达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15.无效报价条款15.1报价文件有下列之一者,应视为无效报价:(1)超出经营范围报价;(2)报价有效期不足或报价文件载明的报价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询价文件规定的期限;(3)不满足技术规范要求或有虚假响应情况及报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4)报价文件未按询价采购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无法辨认;(5)本文件中其他地方明确提出的无效报价条款。15.2 采购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重新组织采购:(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5 (2)报价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6.询价结果确定办法(1)评审。询价小组按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确定3家且只对这三家进行评审和预成交排名,当这3家报价人中有报价人没通过评审时,将按此原则从后面增加报价人进入评审,直至确定3名预成交人。(2)本项目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本须知10.5款所述情形除外),预成交人的确定将以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为依据,在满足货物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的前提下,按其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排出预成交人。(3)报价相同时,按售后服务优劣排名。17.成交通知17.1询价小组将对实质上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报价评审情况写出评审意见,按其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排出第一预成交人、第二预成交人、第三预成交人等拟成交的先后顺序。17.2市政务服务中心根据询价结果,在报价有效期内向第一预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成交结果告知所有未成交的报价人。17.3如成交人自接到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书面合理理由不办理相关手续的,则按违约处理。市政务服务中心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市政务服务中心可从落选的报价人中重新确定成交人,组织供需双方签订合同。17.4第一预成交人以资金、技术等非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没收其报价保证金不能弥补第一、第二预成交人报价差额的,市政务服务中心可拒绝授予第二预成交人,并重新组织采购。17.5市政务服务中心无义务向未成交的报价人解释落选原因和退还报价文件。18.签订合同 18.1报价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18.2市政务服务中心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货物数量增加或减少,但不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19.质量保证15 19.1成交人应按询价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向采购人提供符合要求产品,否则不予付款。19.2成交人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按行业标准或厂家质保并不少于三年执行(不一致时,择优者执行)。在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成交人应负责免费修理和更换零部件。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成交人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退货处理:成交人应退还采购人支付的货物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安装、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19.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成交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当天内到达现场并在10日内修复。19.4在质保期内,成交人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免费上门处理解决。20.在签订合同或供货时,确系特殊原因(如停产)造成不能供货需更换的,依照下列原则执行:(1)需报市政务服务中心调查核实、同意、备案。(2)原则上同品牌同系列但不低于原配置。(3)更换货物的单价及其他条款不变。(4)合同中应有更换货物的情况说明。21.验收21.1采购人对所交货物依照询价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现场验收,性能达到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21.2采购人在产品运送到指定地点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22.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货物在验收前发生的不可预见的风险均由成交人负责。23.交货23.1交付使用时间:合同中约定。23.2交货方式:送到指定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并由其查验签收。23.3交货地点:宜宾市范围内采购方指定地点。24.货款支付15 本项目无预付款。交货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转帐)。25.违约责任双方签订合同时按合同法议定。26.不可抗力事件处理26.1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26.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1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27.仲裁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事先约定的条款,可向宜宾市仲裁部门提交仲裁。28.合同生效及其它28.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8.2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后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并将其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28.3合同一式四份,采购人、成交人各二份。29.保证金29.1投标保证金在以下任一情况下将被没收:(1)如果拒绝询价小组对其报价修正后的评审价;(2)如果在交纳了报价保证金以后放弃;(3)如果在报价文件中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文件;(4)如接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成交的口头通知或签发的中选通知书后,放弃中选的;(5)如果报价人违反报价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29.2成交人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提交履约保证金,其金额为成交总价的5%,并在签订合同前及时支付、在验收合格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成交人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15 第三章 报价文件宜宾市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标牌报价文件项目编号:YBSZWFWZXCG-2013-02 报价单位:(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一、报价单15 根据《宜宾全市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标牌制作》项目询价文件,遵照有关规定,经研究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对本采购项目的作如下报价:序号设备名称品牌型号配置或要求数量单价1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标牌无1、100丝铝板制作,折角2㎝;2、面板文字丝网印刷;3、外形尺寸(长×宽):600×400㎜。约3169块,工程完工后,按实结算。备注:1、报价时提交样品一块存查,并保证中标后的所有产品质量均不低于样品。2、上述产品交货地点为市内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报价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报价时间: 年 月 日 二、保证金15 宜宾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我方接受你方询价文件所有条款,决定参加报价,根据询价文件要求,我方现递交投标保证金(大写)壹仟叁仟元(¥10003000元)人民币。上述保证金的保证内容是:1.如果我方拒绝询价小组对报价修正后的评审价;2.如果我方在交纳了报价保证金后放弃报价;3.如果我方在报价文件中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文件;4.如果我方接到你方口头通知或签发的成交通知后,放弃成交或拒绝签订合同;5.违反报价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违反上述保证内容的,你方有权没收我方的报价保证金。报价申请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三、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报价人在此按照询价文件中质量和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积极响应和承诺。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报价人设立的售后服务电话和售后人员名单(加盖公章);(2)说明报价产品的质保时间、质保期内的更换内容与范围、响应时间等;(3)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四、资格性文件15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价人鲜章);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报价人鲜章);3、报价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五、报价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报价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参加(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报价的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报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法定代表人为报价人代表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报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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