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9304897
大小:26.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09-30
《国外设计企业设计应注意的问题》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总结了几个委托国外设计企业设计应注意的问题,以兹参考。第一、应清楚外国设计单位是无法取得我国国内设计资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设计单位要从事国内设计业务,必须遵照我国《建筑法》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如没有资质,直接与国外设计企业签订设计合同将违反我国《建筑法
2、》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合同的无效。我国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副司长王早生在《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宣布会上的讲话精神表明,我国的国内设计行业对国外的开放程度只是允许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并享受同等国民待遇的原则,工程设计资质标准既适用内资企业,也适应外资、合资企业。允许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应受2002年12月1日建设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共同颁布的《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的调整。所以,我国鼓励外国设计企业在我国投资建立国内设计公司,取得国内设计资质后,承揽国内设计业务。如
3、果建设单位直接与外国设计公司签订设计合同,依据一般的行业习惯,建设单位没理由不知道承揽工程设计需设计资质问题,如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也将承担过错责任。第二、如需委托国外设计企业进行设计,必须选择至少一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设计资质的中方设计企业进行中外合作设计。我国《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外国企业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工程设计,必须选择至少一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设计资质的中方设计企业进行中外合作设计,且在所选择的中方设计企业资质许可的范围内
4、承接设计业务”,第五条:“合作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合同,应当由合作设计的中方设计企业或者中外双方设计企业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应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工程设计合同应为中文文本”。所以,国内企业如需委托国外设计企业进行设计,与国内有相应资质的设计企业合作是必不可少的,而且在国外企业找到国内合作企业的同时,必须以国内企业的名义或国内外三家共同签订设计合同,不能直接与国外设计企业签订合同。第三、合同版本的采用问题。委托国外设计公司设计,免不了会签订中文及英文,甚至其他文字版本的合同。在版本的效力问题的约定上,我国企业应约定以中文版本
5、为主,如遇纠纷,将采用中文版本的约定,采用中国法律裁决,这样才能避免因误解英文版或其他文字版本的合同导致违约。第四、签订中英对照翻译合同文本时,应注意对中英文的对照翻译。在签订这种合同时,应请英文及设计专业的人员进行翻译,不能直接地对英文生硬的翻译过来,应将其翻译为中文的设计专业术语。笔者在上述代理的案件中,其中在合同中有这样一个单词:theproposedbuildings,合同里将其翻译为建议的建筑,这是个明显的错误,应该被翻译为拟建的楼宇。所以,找专业性的人员进行翻译将避免双方对合同不同的理解而产生的错误,建设单位亦可在
6、合同范围内规避风险。第五、注意国外设计企业对我国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的理解。笔者代理的上述案件中,该外国企业将提供的服务定位为方案报批和商业模式、深化设计和建筑方面的各项技术指导,我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将第一期的服务理解为我国设计通常所认为的初步设计,认为第二期是施工图纸设计,就草草签订了合同。后来经过设计院专业人士认定,第一期的设计其实为方案设计,并非为初步设计。根据我国建设部颁布的《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第2款:“提供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基础设计)之前的方案
7、设计不适用本规定”,这样就给我方当事人与国外设计公司单独签订的合同的效力认定上增加了难度。所以,在与国外设计企业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知道我们购买的是他的什么服务,避免对不同惯例的误解。第六、注意对设计版权的归属约定。国外设计企业对自身设计的图纸以及智力成果的归属是比较注重的。所以,一旦建设单位在合同中未争取到设计版权的归属将限制建设单位运用设计方案。特别是在建设单位经营方针调整时,如果合同约定版权归国外设计企业,而且该设计只用于具体那个地方的那个建筑上,那么建设单位的调整将很大程度上受制于人,建设单位还得征得国外设计企业的同意后
8、方能用于其他用途,一旦发生纠纷,合作关系破裂,建设单位将面临两难的境地。面对上述应注意的问题,如果建设单位已与国外设计企业单独签订了设计合同将如何解决呢?笔者认为,如果建设单位已与国外设计企业单独签订了设计合同,应该上述从形式上、实质上完善合同的效力。从形式上完善。首先,应督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