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关无效婚姻制度的学说

中国有关无效婚姻制度的学说

ID:19301323

大小:29.35 KB

页数:20页

时间:2018-09-30

中国有关无效婚姻制度的学说_第1页
中国有关无效婚姻制度的学说_第2页
中国有关无效婚姻制度的学说_第3页
中国有关无效婚姻制度的学说_第4页
中国有关无效婚姻制度的学说_第5页
资源描述:

《中国有关无效婚姻制度的学说》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中国有关无效婚姻制度的学说  篇一:中英美无效婚姻制度比较  中英美无效婚姻制度比较  重庆大学法学院XX级4班XX1904曲光毅  摘要:无效婚姻制度的确立无疑是我国婚姻立法上的一大进步,它为我们解决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法律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我国在无效婚姻立法上对于无效婚姻构成的规定还很不完善,因此,对比了解欧美国家的无效婚姻制度,去其糟粕,取其精华,能够为我国婚姻法的完善立法做出贡献。  关键词:无效婚姻制度中国英国美国比较  众所周知,无效婚姻制度在国外家庭法中都有规定,尤其英美法系的国家。虽然我们是大

2、陆法系,但英美法系对我们有益的东西我们也应当借鉴。我国以前的婚姻法都没有涉及无效婚姻制度。XX年4月28日,新婚姻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并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继1980年之后对1950年制定的婚姻法的又一次重大修改。其中最重要的便是增设了无效婚姻制度。  无效婚姻制度,是法律设立的一种对结婚形式上已成立的婚姻关系,由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针对该婚姻关系是否有效成立提出异议的一种救济制度。我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

3、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达法定婚龄的。”当然,简单的条文并不能说明问题,通过对无效婚姻制度的研究,我认为“法律是一个扎根于特定社会和民族的文化现象,但又是一个存在共同规则的世界文化现象。因此,有一个相互学习、借鉴、融合的过程。”英美法上婚姻无效制度的许多方面,对中国婚姻无效制度的构建,有着一定的借鉴作用。  首先,在立法理念上,当代英美法均摈弃了传统法对无效婚姻单纯进行制裁的做法,更加注重了对当事人和子女利益的保护。这表现在诸多方面:  (1)美国《统一结婚离婚法》和《纽约州家庭法

4、》都将自始无效婚限定为重婚和乱伦婚(近亲婚姻),相应地扩大了可撤销婚的范围。  (2)为克服许多州法律的缺陷,《统一结婚离婚法》第235条乙款规定,“属于本条禁止结婚范围内的结婚双方,在法定婚姻障碍排除后同居,自障碍排除之日其算合法结婚。”这就为重婚向有效婚姻转化提供了法律依据,即“先前的未离婚配偶死亡,生存一方的第二次婚姻(重婚)就归于有效”。  (3)在对待自始无效婚的态度上,英美法均有所缓和。从概念出发,它自始不存在,本身并不需要通过法院判决来解除。为使自始无效婚姻有司法记录,通过判决的公示性防止出现不必要的

5、诉讼和混乱,法律又设立了宣告程序,允许请求权人向法院申请正式的宣告。现在,除了公示性的考虑外,通过诉讼宣告婚姻无效更多地是为了请求权人的利益。法官可以在宣告婚姻无效的同时,要求一方供养无经济来源的一方,并且可以从死亡一方的遗产中获得合理的补偿,等等。可见,这已成为当事人获得法律救济的途径。  其次,在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上,当代英美法均没有坚持传统法上一律自始无效的做法,而是做出了灵活性的规定。英国法规定可撤销婚姻的判决没有溯及力,美国《统一结婚离婚法》则赋予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他们可以基于“公正”的理由,对案件做

6、出无溯及力的判决。  再次,对无效婚姻中出生的子女,法律的态度十分明朗。如,英国法规定无论婚姻是否合法有效,只要子女出生在婚姻成立之后,即为婚生。从两国法律的规定看,“婚姻无效,子女合法”的原则已经确立,从而突出了对子女利益的特别保护。  此外,美国法上的“推定配偶原则”,对保护无效婚姻中无过错一方当事人(善意当事人)的婚姻利益,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下面我将从两个方面比较中英美三国的无效婚姻制度,并分析我们应当借鉴的地方。  一、中国婚姻无效制度的价值取向  中国婚姻无效制度的价值取向如何,关系到其制度构成的

7、各个方面。首先,在婚姻无效  的种类划分上,是采单一的自始无效婚制,还是采自始无效与可撤销并存的双轨制,就体现了不同的设计理念。单轨制与双轨制的分类,反映了对婚姻无效制度基本价值取向的不同认识。如果把它仅当成是对违法婚姻及当事人制裁的制度,势必对各种瑕疵婚姻采一律无效、自始无效的单轨制;如果把它还视作对相关当事人及子女利益保护的制度,就必然会对无效婚姻做自始无效与可撤销的划分。婚姻法为私法,它是关于自然人身份生活关系的法律,因而是民法的必要组成部分。所谓私法,即以规范私人之间基本生活关系、保护当事人民事权益为目的法

8、律。它是权利之法、平等之法。婚姻法的这一属性决定了它的基本价值取向与民法一致,即以保障私权,在民事权利体系中确立亲属权的应有位置为目的。因此,它的各项制度在设计上,要充分体现私法的这一基本属性。这在婚姻无效制度的设计中也不例外。否则,势必使这一制度失去其民事制度的特色,造成私法与公法不分的后果。双轨制表明,对违法婚姻,法律应区别对待。对那些违法性严重,有悖于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