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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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推动我省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意见的通知》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是教育督导机构依据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对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机构)(含民办学校

2、,下同)实施的综合性督导。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机构),包括教学点、非完全小学、完全小学、初级中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第三条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的督导评估要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以学校发展为重,规范性与创新性相统一的原则,充分发挥督导评估的评价、指导、激励和促进功能,切实推动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标准化建设,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第四条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由市、县两级教育督导室按照省制定的督导评估办法、督导评估标准,负责组织实施。县(市、区)教育督导室负责组织对具体学校的督导评估;市教育督导室负责

3、对标准化学校评估结果进行复查认定;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标准化学校复查认定结果进行备案,并对市、县两级督导评估工作进行检查。第五条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校园、校舍,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和仪器设备、图书,办学规模、班额,校长、教职员队伍建设,卫生安全保障、生活设施,学校管理与素质教育等。具体督导评估标准由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定。第六条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结果分为达标、不达标。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结果达标的认定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第七条市、县(市、区)教育督导室应根据教育发展需要或本级人民政府

4、的要求,制定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计划,确定当年或下年度需要督导的地区或学校,提前3个月以上向被督导单位发出书面通知并向社会公示。第八条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学校自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对照督导评估标准和细则组织自评,自评结果达标的,将自评材料送本校的责任督学加具意见后,报送县(市、区)教育督导室。(二)县级评估。县(市、区)教育督导室应对被督导单位自评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督导小组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督导评估。(三)市级复查认定。市教育督导室应对经县(市、区)教育督导室组织督导评估、县(市、区

5、)教育局上报的达到达标要求的学校进行复查。经复查达到达标要求的学校,由市教育局审定并发文确认,同时将名单及时抄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备案。(四)省级检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结合教育“创强”、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督导验收对市、县两级的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工作进行检查,同时随机对部分学校进行抽查。第九条县(市、区)教育督导室组织的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小组一般为3人以上。评估小组组成注重专业结构,一般由各级督学以及教育督导、基础教育等相关业务部门人员组成。督导小组应根据督导评估标准和细则,对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

6、校进行现场全面督导评估,并采取召开座谈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学生及其家长和教师的意见,对被督导单位提出初步督导意见。经督导评估,达到达标要求的,由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并将其材料报送市教育督导室。对不达标的学校,县(市、区)教育督导室应针对其存在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和建议。如发现违规违法办学行为或者危及师生生命安全的隐患,应现场指出并督促学校和相关部门及时处理。第十条市教育督导室组织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的复查认定,复查认定小组一般为3人以上,由各级督学以及教育督导、基础教育等相关业务部门人员组成。复查认定小组应根据督导评估标准和

7、细则,对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现场全面督导评估,提出复查认定结论。经复查认定未达标的,市教育督导室向县(市、区)教育局提出复查意见,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第十一条每年8月31日前,各市教育督导室要将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机构)总数、通过督导评估的标准化学校名单及发文认定标准化学校文件的复印件等汇总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备案。第十二条 在督导评估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实施督导评估,已经督导评估的不予认定;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一年内不得申报,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由教育督导机构向有关人民政

8、府或者主管部门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一)无正当理由拒绝向教育督导机构和督导人员提供有关文件、资料的;(二)阻挠或妨碍教育督导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的;(三)隐瞒实情、弄虚作假,欺骗教育督导机构或者督导人员的;(四)向督导评估人员送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礼品等的;(五)打击报复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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