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团法人奇美医院柳营分院临床心理教师组培育计画施行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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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奇美醫學中心台南分院臨床心理教師組培育計畫施行細則民國99年1月制定民國99年4月修訂一、主旨1.以教學能力與臨床督導能力並重之專業成長培訓,培育專業臨床心理師教學及臨床督導人才,提昇臨床心理教師教學技能及教學品質。2.培養臨床心理師學術研究及企劃能力,發展出以實證為導向的臨床工作,有能力進行個案研究與學術論文之寫作。3.鼓勵臨床心理教師培養出符合本院發展方向之次專科與服務特色,成為南台灣臨床心理次專科之培訓重鎮。二、培訓教師之遴選資格(一)教學心理師:1.教學心理師執掌科內實習生及新進人員之教學與督導業務。2.取得臨床心理師執照後,在衛生署認可之臨

2、床心理師執業單位擔任專職臨床心理師任職滿一年(不含實習),且台灣臨床心理學會繼續教育積分累計已達30點以上。3.符合以上資格者,且在本院服務年資不得少於一年。(二)督導心理師:1.督導心理師負責主持臨床心理教學計畫之擬定、執行、督導與檢討,以及針對教學心理師教學與督導方案之審定與評核,並領導臨床心理次專科的發展。在教學心理師員額不足時,可兼任之。2.國內外大學主修臨床心理學之研究所碩士(含)以上畢業,取得臨床心理師執照後在區域級以上教學醫院任職滿兩年,台灣臨床心理學會繼續教育積分累計達60點以上,且曾在國內外醫學會、臨床心理或諮商心理雜誌發表有關臨床

3、心理學、諮商心理學學術論文或出版專業著作,擔任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3.符合以上資格者,且在本院服務年資不得少於兩年。三、培訓教師之每年修習學分數(一)教學心理師:每年共需28學分,其中至少14學分屬於教師培育中心舉辦教師培育相關課程(A類學分),10學分為教學/演講類學分(B類學分),4學分為學術研究類學分。(二)督導心理師:每年共需28學分,其中A類與B類學分共計24學分,4學分為學術研究類學分。四、修習學分標準1.接受教師培訓之臨床心理師,每年須參與教師培育中心舉辦教師培育相關研討會,或者由臨床心理專業學會或機構辦理之相關「臨床心理督導學」(Su

4、pervisorshipinClinicalPsychology)訓練。院內、院外修習之學分數可加總達成。2.院內學分由本院教師培育中心認證之。院外學分須有學分證明,或由主辦單位在學習護照上簽章證明,學分由本院教師培育中心認證之。1.教學演講類學分,以院內外專業教學之時數評定,以公文或院內公告之時數核定之;學術研究類學分,以曾在國內外醫學會、臨床心理或諮商心理雜誌發表有關臨床心理學、諮商心理學學術論文或出版專業著作,擔任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之經歷評定之。五、教學/演講學分標準:1.接受教師培訓之臨床心理師每年需有足夠時數之教學/講演經驗,對內、對外教學

5、或講演之時數,可加總達成。督導心理師需負責教學計畫之擬定、執行、督導與檢討。2.教學/演講之定義以及學分點數認定,以「心理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十條第一款到第四款中規範之授課、演講、教學、報告、引言或評論,以及第六款之全部內容,均屬於教學/演講之認定範圍。包括:(1)大學院校、學會、公會、協會、教學醫院或主管機關舉辦之課程,擔任授課者,每小時積分3點;(2)學會年會學術研討會或國際學術研討會,擔任特別演講或教育演講者,每場積分8點;擔任主持人、引言人或評論者,每場積分4點;(3)國內相關學會、公會或協會舉辦之學術研討會,擔任特別演講或教育演講者

6、,每場積分4點;擔任主持人、引言人或評論者,每場積分2點;(4)區域醫院以上醫院每月或每週臨床討論或專題演講之例行教學活動,擔任主要報告或演講者,每小時積分2點;(5)在大學院校講授臨床心理或諮商心理專業課程者,每小時積分2點,每學年至多以10點計;擔任新進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臨床實務訓練之督導或臨床心理、諮商心理實習課程之督導者,每小時積分一點,每年至多以10點計。3.除以上認定標準外,擔任臨床心理專業讀書會之主持人,每一小時積分2點;擔任團體心理治療/諮商之帶領者或協同帶領者,且在團體後進行會後討論者,每一治療單元(Session)積分2點;社

7、區心理衛生教育相關演講,每場積分2點。4.院內學分由本院教師培育中心認證之。院外學分須有學分證明,或由主辦單位在學習護照上簽章證明,學分由本院教師培育中心認證之。六、學術研究學分標準:1.臨床心理師需具備執行學術研究或個案報告之能力,教學心理師與督導心理師之學術研究,「心理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十條之認定。每年均需達4點。2.上述學術研究學分認定標準以「心理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十條中第二款與第三款中發表論文與壁報之認定,與第七款之認定,以核定學分數。包括(1)學會年會學術研討會或國際學術研討會,發表論文或壁報者,每篇第一作者或口頭報告者

8、積分4點,其他作者積分2點;(2)國內相關學會、公會或協會舉辦之學術研討會,發表論文或壁報者,每篇第一作者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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