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我市公共场所停车收费管理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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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规范我市公共场所停车收费管理的建议  篇一:关于推进我市停车设施规范有序发展的意见  关于推进我市停车设施规范有序发展的意见  津政办发〔XX〕06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进入加速增长时期,但停车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停车泊位明显不足,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停车管理比较粗放,大量车辆占路停放、挤占道路资源,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市容环境。为切实解决我市"停车难"问题,促进停车设施规范有序发展,依据《天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

2、法》(XX年市人民政府令第25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停车设施发展的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方便市民出行、改善交通环境为出发点,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停车难"问题为突破口,通过出台支持政策、引入社会资金、加快设施建设、强化科学管理、建立长效机制、转变出行方式等综合措施,逐步解决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形成以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为辅、道路停车为补充的格局,基本实现布局合理、规范有序、安全便利、协调发展的目标。  二、加强建设项目停车设施配建和监管  (一)提高建

3、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标准,具体标准按照XX年修订的《天津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标准》(DB/T29-6-XX)执行。  (二)强化对配建停车设施工作的监管。新建、改扩建项目所配建的停车设施应与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对未按规定设计停车设施的,投资主管部门及各行业管理部门不得批准项目实施;对建设中擅自减少原设计停车泊位数的,由建设交通部门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并按规定予以处罚;未按规定配建停车泊位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组织验收,不得交付使用。  (三)对确因场地条件限制、难以按标准

4、配建停车泊位的新建、改扩建项目,按照所缺泊位数缴纳易地建设费,市建设交通部门负责按照规划(来自:小龙文档网:关于规范我市公共场所停车收费管理的建议)统筹安排泊位建设。易地建设费标准(每平方米)原则上不低于该项目楼面地价的4倍(每个  泊位以30平方米计算),具体收费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会同市财政局和市国土房管局核定,由市建设交通部门收取,上缴市财政,纳入停车设施专项引导资金。  (四)结合城市轨道交通和公交场站等项目建设,在外环线、快速路环线周边规划建设一批大型公共停车场,实施低价停车政策,鼓励市民换乘公

5、共交通工具出行,形成"停车+换乘"模式,减少进入中心城区的机动车。  三、出台鼓励停车设施发展政策  (一)市财政设立停车设施专项引导资金,按照规定,支持鼓励停车场(库)建设,统筹用于公共停车场(库)建设、增建停车泊位补助和停车管理设施投入等方面。区级财政参照上述原则设立停车设施专项引导资金。  (二)新建公共停车场(库)纳入城市基础设施范畴,通过行政划拨方式供地,土地整理成本由政府协调通过土地平衡解决。  (三)利用城市边角、空地等闲置空间设置临时停车泊位的,由政府授予建设单位临时经营权。  (四)对已建商业

6、设施项目,经市规划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建设交通、商务、公安消防等部门审核同意后,可利用空地和地下空间增建停车楼(库),增建的地下停车库建筑面积,不计入批准的建筑规模。  (五)对新建、改扩建停车场(库)项目,大配套费和小配套费减免50%,免收临时占用绿地费,绿地补偿费按照评估价格补偿,免建人防工程、免收人防易地建设费。  (六)对停车泊位供需矛盾突出地区的大型商业、金融、商务办公、餐饮娱乐等公共服务业项目,按照政府要求增建公共停车泊位的,根据项目归属,从市或区级停车设施专项引导资金中适当予以补贴。  (七)对新

7、建并独立核算的公共停车场(库)项目,于项目建成经营之日起5年内免征房产税和停车服务收入的营业税。  (八)鼓励单位专用停车场(库)在满足自用的前提下向社会车辆有偿开放,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要带头执行。根据向社会开放泊位数量,在工商、经营税收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和优惠,具体管理办法由市工商、地税、公安等  部门按照管理职责另行制定。  四、落实各级政府、各部门停车设施建设责任  (一)加快实施公共停车场(库)建设三年(XX-XX年)计划。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计划逐级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建设计划

8、顺利推进,改善交通环境。  (二)市人防部门要集中人防易地建设资金,每年建设1至2处公共停车场,新建人防工程要尽量用于停车。  (三)桥梁产权单位要合理利用立交桥下空间资源建设停车场,适度满足周边停车需求。  (四)市建设交通部门要充分利用临时空地建设临时停车设施。  (五)市国土房管部门要盘活物业居住小区闲置停车泊位,鼓励开发商以租售结合等形式增加泊位供给。  (六)各区县人民政府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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