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发操作规范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发操作规范

ID:19256724

大小:168.50 KB

页数:16页

时间:2018-09-28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发操作规范_第1页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发操作规范_第2页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发操作规范_第3页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发操作规范_第4页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发操作规范_第5页
资源描述: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发操作规范》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发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一)名称: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发(二)性质: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00年12月1日施行)第二十条第一款:主要农作物和主要林木的商品种子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种子经营者必须先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凭种子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或者变更营业执照。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条第二款、《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扩权强县工作的意

2、见》(桂政发〔2010〕72号)文件精神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实行分级核发。(一)主要林木良种种子、良种组培苗的生产许可证,由生产所在地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地级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自治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16(二)其他主要林木种苗的种苗生产许可证,由生产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第十六条的规定:林木种苗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核发。(一)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注册资本金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种苗公司和从事林木种苗进出口业务公司的林木种苗经营许可证,由自治区级林业行政主

3、管部门审核,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二)主要林木良种种子、良种组培苗的经营许可证,由经营者所在地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地级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自治区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三)其他林木种苗的经营许可证,由种苗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按经营者申请经营的有效区域范围实行分级核发。经营有效区域为本县(市、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其经营许可证由经营者所在地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经营有效区域为本地(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两个县(区)及其以上的,其经营许可证由经营者所在的地级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经营有效区域为自治区行政区域范围内两个地级

4、市及其以上的,其经营许可证由自治区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四、行政审批条件(一)1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申请领取种子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下例条件:1.具有繁殖种苗的隔离和培育条件;2.无检疫性病虫害;3.具有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建立或者确定的种子园、母树林、采穗圃或者其他采种林及苗圃地;4.具有与种苗生产相适应的资金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5.具有必要的生产设施和质量检验仪器设备;6.具有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取得资格证书的林木种苗生产技术人员1人以上和经自治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种苗检验人员1

5、人以上;7.申请领取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的,应当征得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生产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的,除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种子晒场、加工设备和贮藏设施等;(2)具有恒温培养箱、光照培养箱、干燥箱、扦样器、天平、电冰箱等必要的种子检验仪器设备。(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申请领取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下例条件:1.16具有与经营林木种苗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资金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与经营林木种苗的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营业场所;3.具有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培训合格

6、取得资格证书的林木种苗生产技术人员1人以上和经自治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种苗检验人员1人以上;4.具有必要的经营设施。经营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的,除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种子加工设备和贮藏设施等;(2)具有恒温培养箱、光照培养箱、干燥箱、扦样器、天平、电冰箱等必要的种子检验仪器设备。五、实施对象和范围从事主要林木的商品种苗生产和经营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六、申请材料(一)林木种子生产许可1.《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申请表;2.林业部门确定的采种林和生产用地合法使用证明(土地使用证或土地租赁合同);3.与种

7、苗生产相适应资金的证明材料;164.林木种苗质量检验人员资格证明(省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培训合格证书);5.技术人员资格证明(或培训证明)(学历证书或者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培训合格证书);6.林木种苗生产、加工、检验、贮藏设施仪器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和各仪器设备照片;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属单位申请的提供单位介绍信,属个人申请的出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8.申请林木良种生产许可证的,需提供林木良种审定(认定)证书复印件;9.申请领取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的,需提供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材料;10.生产主要林木种苗的种类(属于良种的列出

8、品种名称和良种编号)清单。生产油茶种苗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