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环境法制建设的现状与对策

试论我国环境法制建设的现状与对策

ID:19215364

大小:51.00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8-09-29

试论我国环境法制建设的现状与对策_第1页
试论我国环境法制建设的现状与对策_第2页
试论我国环境法制建设的现状与对策_第3页
试论我国环境法制建设的现状与对策_第4页
试论我国环境法制建设的现状与对策_第5页
资源描述:

《试论我国环境法制建设的现状与对策》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试论我国环境法制建设的现状与对策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在近30年的发展过程中,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的立法工作,根据本国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正确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开创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保护法制建设道路。一、环境法制建设的地位及其重大意义。党的十四大以来,根据邓小平同志“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的重要思想,党和国家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目标,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摆上了突出位置,同时党和国家领导人对环保事业和环保法制建

2、设给予了高度关注,强调“依靠法律法规引导、推进和保障环保事业的发展”,从而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环境法制建设的健康、快速发展。1、搞好环境法制建设里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强调指出:我国经济体制的深入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跨世纪的发展,要求我们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党和国家事业顺利发展的必然要求。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坚持法律面前

3、人人平等,任何人、任何组织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障公民权利,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要加强执法和司法队伍建设。八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以决议的形式确定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使得依法治国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治国方针,是我国法制建设新的里程碑。实践证明:只有依法治国,才能保证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依法有序进行,才能实现社会全面进步和国家长治久安。11胡锦涛总书记在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强调,人口资源环境工作是强国富民安天下的大事,是全面建

4、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要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把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切实纳入依法治国的轨道。环境法制建设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环境法制建设是贯彻依法治国方针的需要。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涉及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许多领域,按照依法治国方针的要求,应该把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依法保护和改善环境,这是在环境领域贯彻依法治

5、国方针的具体体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环境法制建设取得了突出进展,特别是近几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各省(市、自治区)的环境立法大大加快,立法质量明显提高,初步形成了环境法律体系框架,环保工作已经基本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这个法律体系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了经济发展对环境造成的影响,避免了在经济持续高速发展时,环境质量受到严重影响和损害。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环境法制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抓好环境法制建设是新形势下推进环保事业发展的需要,是全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的需要。环境法制建设是推进环保工作、实

6、现环保目标的有力武器和保障。目前,环保法律体系框架只是初步形成,还有一些领域需要加快立法过程。随着社会发展的不断进步,尤其是中国加入WTO后,有些环境方面的老问题还没有解决,新的问题新的重点不断出现,需要制定或完善新的法律规范。因此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立法步伐,填补这些领域的空白;重视和加强环境法律的配套立法工作,抓紧制定有关的法规和规章,加强可操作性。在进一步完善环境立法的同时,强化环境执法工作,做到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确保各项环保法律法规真正落到实处。2、搞好环境法制建设是惩处环境违法行为、严

7、惩环境犯罪的需要。11目前存在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不少由于无法可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造成的。要彻底扭转这种局面,就必须强化环境立法和执法。要靠法律规范来引导和约束人们的行为,一切违法行为都是损害人民利益的,惩处违法行为,是维护国家的长远利益,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维护后代人的利益所必需。强化环境立法和执法,正是有情于人民,有情于国家,有情于后代的鲜明体现。过去由于管理措施单一,力度不大,在客观上和一定程度上容忍了环境犯罪行为。为此,全国人大在修改后的《刑法》中增加了一节关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

8、罪”(注释①)的规定,环境犯罪要判3-10年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是我国环保事业发展到新阶段的必然要求,是新时期环境法律走向完善的表现,是刑事立法和环境立法的重大突破,为制裁环境犯罪行为提供了新的强有力的法律依据。最近,山西省阳城县环保局正、副局长因“环境监管失职罪”(注释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便是一个深刻教训。二、我国环境法制建设的现状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针的指引下,全国环境法制建设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绩,有力地促进了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推动了环境保护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