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动和谐司法理念下我国法院附设adr制度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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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能动和谐司法理念下我国法院附设ADR制度探析能动和谐司法理念下我国法院附设ADR制度探析——与德国民事调解制度之比较研究作者:雷虹李平发布时间:2011-06-1510:30:40一、能动和谐司法理念下的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全局出发,作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决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我国正处在重要战略机遇期和“黄金发展期”,同时又处在人民内部矛盾凸显期

2、、刑事犯罪高发期、对敌斗争复杂期。正确应对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妥善协调各方利益关系,有效平息矛盾纷争,大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障。人民法院的根本职责就是运用司法的手段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争端,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因此,人民法院不仅是和谐社会的建设力量,更是和谐社会的保障力量,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肩负着重大的历史责任。人民法院必须牢牢把握“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认真践行“服务大局,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强化能动司法、

3、和谐司法的理念,推动建立“依靠政党、司法主导、职能互补”为核心内涵的开放型“大调解”体系,实现社会矛盾纠纷的体系化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人民法院要承担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的重大责任,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运用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用的有效司法手段。作为我国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诉讼调解,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重要方式。它是根植于我国历史文化传统并经过长期司法实践证明有效的纠纷解决方式,不仅符合当前社会大众的价值观念和诉讼意识,也体现了中华民族追求自然秩序、社会秩序和谐的理想

4、。诉讼调解具有化解矛盾彻底、效率高、成本低、人性化等优势,是妥善处理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最为有效的司法手段,是人民法院构建和谐社会的直接切入点,是和谐司法的重要内容。能否正确运用诉讼调解有效纠纷解决手段,充分发挥诉讼调解的优势,是事关人民法院建设和保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职责的履行,事关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的重要工作。我国现行诉讼中的民事诉讼调解制度肇始于民主革命时期,并在其后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应当肯定,这一制度契合了当时改革开放前的社会实际,与当时社会利益的单一化、经济活动的计划化、法

5、律的简约化、权利观念的淡漠化是相适应的。它继承了我国“轻法理重人情”,“以和为贵,以人为本,重义轻利”的儒家传统道德思想,同时它也满足了当时以维护政权稳定和社会稳定而要求的以“平和地解决纠纷”的诉讼价值标准。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一些旧有的社会价值观念发生了变化,利益主体越来越多元化,权利观念越来越鲜明,国家权力在市民生活中的许多领域逐渐淡出,人们对诉讼目的的追求越来越多地转向正义的实现而不再仅仅满足于纠纷的解决。多元化社会必然呈现多元化的矛盾,从而形成多元化的矛盾解

6、决机制。长期以来,传统的诉讼调解对化解矛盾、稳定社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入,目前的诉讼调解制度已经明显落后于发展的步伐。因此,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诸多弊端尤其是其制度框架设计上的不合理之处日渐暴露。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改革已日渐成为诉讼法学界的炙手可热的焦点问题,学者们对此制度的弊端进行了不同侧面的考察。为充分发挥诉讼调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重新构建适应现代法治化要求,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调解制度,成为当务之急。人民法院应

7、当积极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将司法调解作为高质量、高效益的审判不断总结深化,从弥补法律规则局限性来创新调解,从群众的根本利益角度来把握调解,从矛盾纠纷的彻底解决来推动整个社会的“大调解”工作,探索社会矛盾纠纷体系化治理,带动人民法院内外工作格局的转变。法院附设ADR作为一项将非诉讼纠纷解决制度引入诉讼程序并促进二者相互结合的制度,是在能动、和谐司法理念下进一步完善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有益尝试,对于当代中国纠纷的妥善解决是非常必要,对我国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具有重大意义。二、法院附设ADR(或称“司法A

8、DR”)的概念界定(一)法院附设ADR(或称“司法ADR”)之定义ADR(AlternativeDisputeResolution)概念源起于美国,最初是指20世纪逐步发展起来的各种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现已引申为对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着的、民事诉讼制度以外的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或机制的总称。作为一种选择性争议解决方式,ADR已经成为各国司法界共同承认和使用的概念。ADR是解决争议的一组程序群,即解决争议的各种方法或技术的总称。在中国,ADR概念是西方的舶来品,在中文语境下有不同的译法。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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