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中国古代的考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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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述中国古代的考课制度  篇一:制度史答案  1、名词解释(选5题)  上计制度、任子制、察举制、征召辟除制、资品、中正制度、进士科、宋代差遣制度、通判制、南书房  2、问答题(选3题)  九品官人法制度在中国历史上有什么影响。  简述唐代的三省六部行政管理体制。  简述明代的内阁制度。  试论科举制演变的主要内容。  为什么说秦汉时期奠定了古代监察制度的基础?  试论明清监察制度的变化。  名词解释  上计制度  古代考绩制度之一。始于战国,秦、汉日臻完备,两汉承袭先朝上计考课制度,体制最为完备。有常课、大课、会课三种形式,长官课掾属、逐级逐层考课两大系列。上计内容包括户籍财政、治狱

2、惩盗、宗室名籍、边戍状况、地理行政、劝课农桑等方面。上计程序由郡县上计、督邮巡计、丞相受计、御史核计、皇帝主计,又分为冬课、秋课两类。每年郡县秋季上计,中央岁末课郡,岁首会课评定殿最,予以升降赏罚。一般以迁、降、转、徙、出入、迁补六种方式作为赏罚方式。殿最卓异,则以诏嘉、迁官、赐爵、赠秩、赏金为赏,以训斥、降谪、贬秩、治罪为罚。中期后专设上计吏、上计掾主考课事。在地方,上计官为独立行使考课职能主持地方集课工作的官员;在中央,则代表地方参予朝会,备询地方政俗,上承诏敕下传郡县。至唐,上计职责逐渐消失,上计制度渐废。  察举制  代选拔人才的一种制度。汉朝初年,二千石以上的大官僚可以送子弟

3、到京师为郎,叫“任子”;拥有资产十万钱而又非商人者,也可候选为郎,称为“赀选”。郎是皇帝的侍从,掌“守门户、出充车骑”,可以补援别的官职,西汉初年地主贵族的子弟为郎,是他们出仕的一个重要阶梯。汉武帝时,董仲舒认为官吏出于“任子”或“赀选”,这些人未必称职,因此建议各地方官每年选吏民中的贤者二人荐举于朝。汉武帝采纳这一建议,并于元光元年(前134)下诏郡国每岁举孝者、廉吏各一人,后合称孝廉。察举制度从此确立起来。察举制初行时,郡国执行不力,有的郡不荐一人,所以武帝规定:二千石“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举廉、不胜任也,当免”(《汉书·武帝纪》),用以督促实行。后来孝廉成为士大夫仕进的

4、主要途径。武帝还令公卿、郡国举茂才、贤良方正、文学等,从中拔擢了一些人材,并采用了上书拜官的办法,选拔人材。  进士科  是科举制度中规定的科目之一。科举制度始于隋,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即设此科。到了唐代,此科成为最受社会重视的科目。唐以后的科举制度基本上是从唐的进士科考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常举中的其他科以及制举,宋以后多仅有空名,无足轻重,进士科成为科举制度中占统治地位的科目,甚至是唯一的科目。考试时,试时务策问五道,帖一大经(主考者将经书的一页,盖住左右两行,在中间一行用纸贴盖数字,让应考的人填写)。答策问的文体,唐初时多用骈体,后渐用散文。唐高宗开耀元年(681年)认为试

5、贴经,只是死记,考策问,往往是从熟读编缀的旧策卷而来,都不是真才实学,于是下诏加试杂文两篇,即一诗、一赋,先看应考者通不通文律,然后再试策,应试的诗,在体裁格律上有严格的规定,叫试帖诗  宋代差遣制度  宋代的任官制度。宋初为加强中央集权和扩大统治基础,任官分为官、职、差遣。官用以区别品级高低和俸禄多少,即所谓寄禄;职用以待文学之士,授以馆职和贴职(即职名),为一种  加官。只有差遣方为官员的实际职务。故地方长官盖由京朝官中委派,中央机构之台、省、寺、监、院也是官无专职,大小官员均被委派典领他职,谓之差遣。至元丰改制,始对这种官、职、差遣分离的制度加以改革,但仍未尽废  通判制  宋代

6、为加强对地方控制,乾德元年(公元963年)始于各州府置通判。一般大州二员,小州一员,不及万户者不置。其地位略次于州府长官,但州府文书须有通判连署,方为有效。并握有监察州府官员之权,号称监州、倅贰。明、清各府有分掌粮运及农田水利等事务的通判,权任大大缩小。清代另有州判官,简称州判,职任也较宋初为轻。  南书房  清代内廷机构。座落在紫禁城内月华门之南,旧为康熙帝读书处。康熙十六年(1677年)始设南书房,招翰林入内当值,常在皇帝左右备顾问,谈论经史和诗文,皇帝每外出巡幸也随从左右,进而代皇帝草拟诏令、谕旨,参预机务。入值的翰林称南书房行走,由于接近皇帝,对皇帝的决策,特别是大臣的升迁与免

7、职有一定影响力,所以,入值者位虽不显而备受敬重。自雍正帝成立军机处以后,南书房不再参预政务。  1、九品官人法制度在中国历史上有什么影响  九品官人法,又称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重要的选官制度,是魏文帝曹丕为了拉拢士族而采纳陈群的意见。曹丕篡汉前夕即延康元年(220年)由魏吏部尚书陈群制定。此制至西晋渐趋完备,南北朝时又有所变化。它上承两汉察举制,下启隋唐之科举,在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乃中国封建社会三大选官制度之一,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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