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铁道学院学生校内申诉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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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家庄铁道大学学生校内申诉规定(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生校内申诉,保证学校处理行为客观、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石家庄铁道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学生提出申诉的范围是:学生对学校做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休学处理或者违纪处分。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硕士研究生、本科、专科学生。第二章 申诉处理组织第四条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申诉委员会)是学校

2、受理学生申诉的常设机构。第五条 申诉委员会一般由十一至十五人组成,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分管校领导和其他校级领导担任,委员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教师、学生代表组成。第六条 申诉委员会成员参与学生申诉的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二)与本案申诉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四)当事人要求回避、并且理由正当的。第三章 申诉的受理第七条 学生对学校做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休学处理或者违纪处分有异议的,应当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

3、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第八条 学生提出申诉时,应当向申诉委员会递交申诉申请书,并附上学校做出的处理决定(复印件)。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申诉人的学号、姓名、性别、专业、班级;(二)申诉的事项、理由及要求;(三)提出申诉的日期;(四)申诉人的详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本人签名。学生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第九条 对学生提出的申诉,申诉委员会在接到申诉书后应当区别不同情况做出如下处理:(一)予以受理,并告知申诉人;(二)申诉材料不齐备的补正后予以受理;(三)不予以受理,并告知申

4、诉人。第十条 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诉,申诉委员会应当在接到申诉申请书后的15个工作日内(不含听证时间),做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第四章 申诉的处理程序第十一条申诉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取书面审查或者开听证会的方式处理申诉。申诉委员会决定采取书面审查方式的,申诉委员会可以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询问,开展必要的查证。申诉委员会决定采取听证会方式进行调查的,应当按照第五章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第十二条 申诉委员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区别不同情况,做出申诉处理结论:(一)原处理决定正确的,维持原处理决定;(二)原处理

5、决定依据不当或者处理明显不当或处理错误的,做出变更原处理决定的建议,并提交做出原处理决定的部门或学校重新研究决定。变更原处理决定,必须由学校出具申诉处理决定书,为学校的最终决定。第十三条 申诉处理意见必须获得申诉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员同意,方为有效。第十四条 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将复查决定书及时送交申诉人,学生本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决定书回执上签字;无法送交的,按申诉书通讯地址邮寄并同时在校内公告栏和网站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即视为送交。第十五条 在申诉期间,原处理决定不停止执行。下列情况除外:(一)申诉人

6、或其代理人申请,经申诉委员会批准的;(二)由于其他特殊原因,申诉委员会认为应当暂停执行的。第十六条 对学校不予受理的申诉,学生可在接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河北省教育厅提出书面申诉。学生对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在学校复查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河北省教育厅提出书面申诉。第十七条 在未做出复查决定前,学生可以撤回申诉。要求撤回申诉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委员会在接到关于撤回申诉的申请书后,可以停止受理工作。第五章 听证的规定和程序第十八条 根据申诉人或其代理人的听证请求,由申诉委员会决定

7、召开听证会;或者申诉委员会认为应当实施听证程序的,在征得申诉人或其代理人的书面同意后,可以召开听证会。听证会的举行应当提前3天予以公示(涉及个人隐私事项的除外)。第十九条 听证主持人由申诉委员会成员担当,听证主持人就听证活动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二)决定听证的延期,中止或者终结;(三)询问听证参加人;(四)接收并审核有关证据;(五)维护听证秩序,对违反听证秩序的人员进行警告,对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其退场;(六)向申诉委员会提出对申诉的处理意见。第二十条 听证会应当设记录员2名,其

8、职责是:(一)听证开始前,查明听证参加人是否到场,并宣读听证纪律;(二)2名记录员将听证的全部活动独立进行笔录;(三)协助主持人制作听证报告。第二十一条听证主持人在听证活动中应当公正地履行主持听证的职责,保证当事人行使陈述权和申辩权。第二十二条 参加听证的当事人和其他人员应当按时参加听证,遵守听证秩序,如实回答听证主持人的询问,依法举证。第二十三条 听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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