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地方管理制度

秦朝地方管理制度

ID:19077474

大小:32.43 KB

页数:19页

时间:2018-09-28

秦朝地方管理制度_第1页
秦朝地方管理制度_第2页
秦朝地方管理制度_第3页
秦朝地方管理制度_第4页
秦朝地方管理制度_第5页
资源描述:

《秦朝地方管理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秦朝地方管理制度  篇一:秦朝法律制度  秦朝法律制度  立法情况:  一、立法指导思想:  先秦韩非的以法治国为中心,法(商鞅)、术(申不害)、势(慎到)相结合的思想。  1、缘法而治:改变西周以来的“礼治”传统,用法律对社会的各个方面进行调整,将法律作为治理社会和国家的基本手段。  2、法令由一统:  (1)立法权掌握在君主手中(2)统一全国法律(3)司法统一  3、专任刑罚,贯彻重刑主义原则:  坚持商鞅“以刑去刑”的理论,主张:“行刑,重其轻者,轻者不生,则重者无从至矣”。  二、法律形式:  1、律:国家正式制定、颁布的成文

2、法典。《田律》《仓律》《徭律》等  2、令:秦朝政府针对一时之事以国家名义颁布的单向法规。  3、程:对有关部门和具体事项的细则规定。  4、式:朝廷统一颁布的规定官吏审理案件的准则以及审讯笔录,现场勘查笔录、查封笔录等法律文书程式的法律文件。云梦秦简《封诊式》  *与审判司法相关,与魏、唐的式性质不同。  5、法律答问:(最早律典解释)  国家公布的由专门司法官吏对国家律典所作出的权威性解释。它们与法律条文一样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6、廷行式:国家中央一级司法机构的“行事”成例,具有“判例”之意,相当于汉代“诀事比”。云梦秦简中的《

3、语书》,即法律文告,划分“良吏”与“恶吏”的界限。课:关于工作人员考核标准的法规。  刑事法律:  一、罪名:  1、危害皇权罪:投书罪:投递匿名信,有害于封建统治秩序,陷害无辜以泄私愤。  2、侵犯人身安全  3、侵犯财产:“盜徙封,(来自:小龙文档网:秦朝地方管理制度)赎耐。”——私自移动田界。  4、渎职罪:  (1)任人不善罪。秦朝实行保任连坐制度(官吏连坐)  (2)玩忽职守罪:A“犯令”——“令曰勿为而为之”;“废令”——“令曰为之而弗为”。  二、定罪量刑的重要原则:  1、刑事责任年龄:以身高作为成年的标准。  2、区

4、别犯罪意识,故意与过失:区别有无犯罪意识;明确故意与过失  *与西周刑事法制对比。  3、从重从轻原则:集团犯只五人以上。“自出”“自告”  4、数罪并罚和从一重处罚。  5、计脏论罪  6、连坐原则:亲属连坐、伍什连坐、军队中士卒连坐和官吏职务连坐。  7、诬告反坐(秦朝首创)  三、刑罚:  1、笞刑  2、徒刑: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强制服劳役。  (1)城旦和城旦春:附加黥、劓、斩左趾等肉刑,分别成为黥城旦、劓城旦和斩左趾城旦等,合称“刑城旦”。不加肉刑的称为“完城旦”。  (2)鬼薪和白粲:最初给宗庙采薪和择米而得名的,鬼薪也根

5、据不同附加刑分为耐为鬼薪、刑为鬼薪和鬼薪鋈(WO)足。  (3)隶臣和隶妾:被强制去不同的场所服劳役的刑罚。  (4)司寇和舂司寇:强迫犯人去边区服劳役,兼备防守。(2年)  3、迁刑:  强制遣送到指定地点,不允许擅自迁回原籍的刑罚,家属必须同时迁走。  “谪”:将罪犯遣送边地的刑罚,完成某种劳役后,可以返回原籍。  4、肉刑:  宫刑;斩左趾(前脚掌),来自刖刑;劓;黥  5、死刑:  (1)弃市;(2)定杀:将患疠疾(麻风病)的犯人抛入水中处死(3)腰斩(4)具五刑(5)族刑(株连无辜)  6、经济刑:经济制裁来惩罚官吏的一般

6、失职和百姓的一般违法行为的独立刑种。  (1)赀:罚金“赀甲”“赀盾”;发往边地作戍卒“赀戍”;罚服劳役“赀徭”  (2)赎:允许交纳一定的金钱或服劳役代替经济法判处的刑罚。有赎耐、赎迁、赎黥、赎宫、赎死;也分金赎(一定爵位、王室宗族或少数民族上层)、赀赎(普通百姓)、役赎  (3)收  7、羞辱刑:  (1)耐刑:又称完刑,把犯人胡子刮掉。  (2)髡刑:把人头发剃掉。  行政法律:官吏管理制度:考课与奖惩;上计制度  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  中央司法机关:御史大夫;廷尉:九卿之一,审理皇帝指定案件以及地方的疑难案件。地方司

7、法机关:郡守、县令;县设有丞,主管一县的司法事务。县以下乡,乡以下里。  二、诉讼制度:  1、自诉与公诉:自诉指被害人或亲属向官府控诉;公诉也称官告,由官吏纠举犯罪。  2、公室告与非公室告:“公室犯罪”即对家庭以外的其他社会成员的人身、生命及财产的侵犯行为,无论自告还是公告政府都积极鼓励和受理;非公室告以“家罪”处理。  三、审判制度:  1、审判程序:  读鞫与乞鞫:鞫即审讯;读鞫即宣读判决书;乞鞫即要求重审。  司法官员的责任:“失刑罪”——因过失导致用刑不当;“不直”——故意用刑不当;“纵囚”——故意有罪不判  秦朝法制发展

8、结果:  1、法律很多,繁如秋茶,密如凝脂;刑罚残酷,劓鼻盈萦,断足盈车,成为秦二世灭亡的原因之一。  篇二:第四章秦代法律制度  第四章秦代法律制度  一、本章知识点  (一)统一后的秦代法制(公元前221年~公元前2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