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仁学院107学年度第一学期办理教育部各类就学优待减免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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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輔仁大學107學年度第一學期辦理教育部各類就學優待減免注意事項一、申請地點:進修部大樓二樓ES201學務處夜間辦公室二、申請時間:申請時間:舊生:107年6月11日至29日。考試入學新生:107年8月8日。申請入學新生:107年8月6日前。轉學生:107年8月2日前。補辦時間:107年9月10日至14日三、相關辦法可先上學校生輔組網頁http://life.dsa.fju.edu.tw/查詢,下載進修部就學優待減免補助申請表,填寫該表且親自簽名,並檢附相關證件辦理。四、學雜費減免採審核通過後,直接將暫定補助款從繳費單中扣除,在申請時間內辦理合格者,請於107年8月1日

2、起自行上網https://school.taishinbank.com.tw/system/StudentAdmin.aspx或輔大首頁下載新的繳費單(已扣除暫定補助款金額),切勿以未扣除減免金額之繳費單繳費,並於107年9月5日前完成繳費,俟加退選後再行多退少補作業。※補辦時間申請的同學必須先繳交全額學雜費,並將繳費收據正本連同申請表及相關證件至學務處夜間辦公室辦理【若為身心障礙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減免者,除原規定須繳納之證件外,另需附上國稅局開立學生本人、及其父母,已婚者需加上配偶之前一年度各類綜合所得資料清單】,經審查合格後將於期末將補助款直接撥入同學郵局帳戶。

3、五、申請減免又申請就學貸款的同學請注意:請務必先辦理減免再辦理貸款(亦即減免金額是不能申請貸款),屆時請下載新的繳費單(已扣除暫定補助款),再至台灣銀行辦理貸款,請勿繳交現金。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原住民學生」、「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在修業年限內亦可減免修讀輔系、雙主修及教育學程之學分費用,並依各類別補助比例予以減免。七、申辦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補助,有下列幾項注意要點:(一)家庭經濟條件作為減免基準,即106年度家庭所得總額需未超過新台幣220萬元,方可減免就學費用。前項所得總額,依綜合所得總

4、額計算,其計算方式如下:1.學生未婚者,為本人與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合計之家庭年所得總額。2.學生已婚者,為本人與配偶合計之家庭年所得總額。※申請表中需填寫父母之資料(有配偶者須加填配偶資料)及身分證號碼(英文字母需大寫)。(二)身心障礙學生就學費用減免,包括重修、補修、輔系、雙主修、教育學程及延長修業年限至多四年。前項就學費用之減免,同一科目重修、補修者,以一次為限。八、凡依據各類學生就學減免辦法申請就學減免之學生,不得申請政府所提供其他教育補助費,兩者僅能擇一辦理;經查核重複申請者,因減免補助款為優先給付,教育部不予退回,故請審慎選擇,以免造成損失。另在同一學期已享有

5、就學減免費用者,亦不得再重複申請;而延長修業年限、重修、補修者除身心障礙學生外,不包含於學雜費減免範圍內。九、105年2月1日起中低收入戶補助由原三成改為補助六成。十、第一次申請者請附上學生本人之【郵局存摺封面影本】乙份。十一、優待補助類別及應繳證件:編號類別應繳證件備註1軍公教遺族給卹期內1.軍人遺族應繳交國防部核發之撫卹令、卹亡給與令。2.公教遺族繳交銓敘部或教育行政主管機關核發之年撫卹金證書。1.證件內需登載申請優待學生姓名。2.所稱之「軍公教」不含中央、(市)、縣(市)所屬之各營利事業單位(如附件)。3.本項所稱之「撫恤」係指死亡撫恤非傷殘撫恤。4.本項減免不

6、包含現職公教人員。2給卹期滿撫卹令、撫卹金證書或軍人遺族就學證明書,軍人遺族領受一次撫卹金者在享受各種優待期限內准予比照卹滿辦理。3現役軍人子女1.家長在職服務相關證明文件。2.戶口名簿(包括詳細記事)或三個月內申請之其他戶籍資料證明文件(包括詳細記事)。家長應徵召服現役者,應有鄉(鎮、市、區)公所出具之在營服務證明。4低收入學生鄉、鎮、市、區公所開立之低收入戶證明書正本乙份或台北市開立之低收入戶卡正本及正反面影本乙份(須含學生姓名及戶籍地址;若無則須附3個月內107年5月1日以後申請之全戶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低收入證明卡正本核對無誤立即歸還。1.持有村、里、鄰

7、長開立之清寒證明,不符合低收入資格不能辦理本項減免。2.戶籍地址與通訊(現居)地址不同時,須檢附全戶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5中低收入學生鄉、鎮、市、區公所開立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正本乙份或台北市開立之中低收入戶卡正本及正反面影本乙份(須含學生姓名及戶籍地址;若無則須附3個月內107年5月1日以後申請之全戶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中低收入證明卡正本核對無誤立即歸還。1.持有村、里、鄰長開立之清寒證明,不符合低收入資格不能辦理本項減免。2.戶籍地址與通訊(現居)地址不同時,須檢附全戶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6身心障礙學生1.身心障礙手冊正本及正反面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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