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华反补贴调查中的特殊法律问题——以wtds379案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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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析WT/DS379案中对华反补贴的法律问题*本文系教育部哲社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全球金融危机后国际经济秩序重构与中国的法律对策研究”(项目号为“09JZD0021”)子课题“全球金融危机后国际贸易争端解决与中国作为一个经济转型大国的对策”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资助”(J51103)中期成果。张三李小四(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上海200042)摘要:2010年10月,WTO专家组对中美“双反”争端作出第WT/DS379号裁决。该案的核心在于补贴的认定,其中主要涉及中国土地使用权的补贴专向性认定、上游产业利益传递分析以及对“非市场经济国家”采取“双反”措施的双重救济问题。中

2、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授予各种工业园区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一般情况下不应认定为具有地区专向性;上游产业的利益传递分析有着其具体的适用范围,不应被滥用;“双反”措施可能会造成双重救济,尤其是在同时适用非市场经济方法的情况下,更应谨慎。对上述三个问题进行分析,进而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对于今后同类问题的解决大有裨益。关键词:补贴认定;地区专向性;利益转移;双重救济2006年11月,美国商务部对源自中国的铜版纸发起反补贴调查,这标志着美国打破了其自“乔治城钢铁案”以来一直奉行的不对其认定的“非市场经济国家”适用反补贴法的做法,中美之间的贸易争端形式开始由反倾销争端为主转为反倾销反补贴并行。2008年

3、美国商务部继铜版纸案之后在1个月内针对中国4种产品(环状碳质钢管、非公路用轮胎产品、特定矩形管件产品和复合编织袋产品)连续发起的4起“双反”(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并在2008年6月至9月间陆续对上述4起案件作出了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决定。2008年9月19日,中国就美国的上述“双反”措施提交WTO争端解决机构(DSB)。2010年10月22日,DSB公布了专家组报告。UnitedStates-DefinitiveAnti-DumpingandCountervailingDutiesOnCertainProductsFromChina,WT/DS379/R,22October20

4、10.本案涉及诸多争议,主要围绕中国补贴的认定展开,例如对于土地使用权专向性的具体认定方法,对美国“一步走”的利益传递方法的认定,以及“双反”措施可能产生的双重救济问题。本文旨在讨论上述几个问题,并从法律层面上提出对华反补贴调查的应对措施。一、土地使用权的地区专向性认定问题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在国有土地上开发建设房地产项目只有通过出让、划拨、租赁等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方可进行,其中出让方式已成为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要方式。《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对于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必须交纳土地出让金或使用

5、费,交纳数额由地方土地及房地产管理部门予以确定和征收。各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土地使用费和土地出让金的数额及减免,相关规定及优惠政策各不相同。近年来许多对华反补贴调查,往往会关注地方政府出台的这些土地优惠政策,并将其认定为地方政府向特定企业提供的补贴。本案即涉及地方政府向一家生产复合编织袋产品的生产企业艾福迪塑料包装公司出让位于新世纪工业园内的土地使用权,美国商务部在反补贴调查中将该土地使用权视为补贴,并认定该土地使用权符合地区专向性。(一)《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对于地区专向性的规定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以下简称“SCM协定”)有关专向性的规定旨在将具有贸易扭曲作用

6、的补贴和基于社会利益而普遍授予的补贴区别对待,限定反补贴的范围。SCM协定第2条具体规定了专向性标准,并将专向性补贴分为三类:其一,企业或产业专向性补贴(第2.1条);其二,地区专向性补贴(第2.2条);其三,任何属于第3条规定范围内的补贴,一般称为拟制专向性补贴或禁止性补贴(第2.3条)。第2.4条规定,对专向性的认定应“依据肯定性证据明确证明”,下文将对第2.4条作专门讨论。根据第2.1条(a)(b)(c)各项的表述,4在对企业或产业专向性进行认定时,应还有法律专向性与事实专向性之分,即在不满足法律专向性的要求下,补贴还可能因为实际中的一些因素满足事实上对专向性的认定。WTO有关

7、补贴专向性的争端一般集中在对企业或产业专向性补贴方面,自2003年至2009年,与企业或产业专向性补贴有关的案例主要有:美国对来自加拿大某些软木的最终反补贴税裁定(WT/DS257)、美国对韩进口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反补贴税调查案(WT/DS296)、欧共体对韩进口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反补贴措施案(WT/DS299)、日本对韩进口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反补贴税案(WT/DS336)等。具体可参见:朱榄叶.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贸易纠纷案例评述(2003-200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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