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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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私法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比较研究  一、国际私法与WTO规则的联系与区别  国际私法和国际私法学,从萌芽、形成到现在,已分别将近1800年和700多年,而WTO规则即使从1947年《关税和贸易总协定》开始,也不过50多年,两者难以相提并论;但是“长江后浪推前浪”,新生的WTO规则不会不推动国际私法进一步向前发展,那就可以做一些对比研究了。  (一)国际私法与WTO规则的联系  1.相同的基本原则:两者有相同的基本原则,只是强弱不同,例如:国际主权原则、保护弱者利益原则(WTO规则照顾发展中国家)、协商调解原则等。 

2、 2.相同的外国人待遇制度:两者有相同的外国人待遇制度,例如:国民待遇制度、最惠国待遇制度、不歧视待遇制度、报复措施等。  3.相似的管辖(调整或作用)领域:国际私法在广泛的国际民商事领域中发挥基础的作用,而WTO规则则在上述领域中发挥管理作用,因而两者在国际贸易中发挥着并行不悖的调整作用。国际私法调整国际贸易中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而WTO规则调整国际贸易领域中缔约方之间是否违反该规则关系的问题。8  4.两者都是国际法中的一个部门法:国际私法早已公认为是国际法中的一个部门法,而WTO规则则属于国际行政法性质的,是公

3、法性的国际法中的部门法之一,因而两者具有共同的“国际”属性。不过前者的“国际”是指跨越一国范围之意,后者则指不同缔约方之间的意思,两个国际有所不同,但都在国际贸易领域发挥作用。  5.两者相互影响:WTO规则采用了国际私法早已使用的外国人待遇制度,WTO解决争议机制中还运用了某些国际私法原理(如关于如何确定管辖权和法律适用的原理),当然,WTO规则也促进了国际私法的某些新发展。  6.两者有若干相同的规定:除上述所说的相同的基本原则、相同的外国人待遇制度外,《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等都规定,缔约方如何实施该“协议

4、”,由各缔约方自行根据本缔约方情况,采取认为适当的立法或措施,这类似于除国际私法条约外的国际私法由各国自行制定。  (二)国际私法与WTO规则的区别  1.法律性质不同:尽管两者之间同为国际法的一个部门法,但国际私法属于私法性质,WTO规则属于公法性质。  2.调整对象不同:国际私法调整的对象是国际民商事交往中贸易关系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WTO规则调整的是缔约方之间在贸易管理中是否违反该规则的问题。  3.法律主体不同:国际私法的主体是自然人、法人、国家和国际组织;WTO规则的主体是缔约方,即国家或独立的关税区。

5、  4.调整方法不同:国际私法调整的方法主要是通过冲突规范进行间接调整的方法;而WTO规则调整的方法是直接调整的方法。8  5.争议解决的途径不同:发生争议时,除了首先应协商解决外,国际私法争议由法院或仲裁机构解决;而WTO规则争议只能由缔约方当事人向所属缔约国政府要求,由该缔约方向WTO争端解决机制申请裁决处理。  6.判决或裁决执行方式不同:国际私法案件的判决或仲裁裁决,由败诉方自行执行,败诉方不执行时,由胜诉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国外执行时,通过国际司法协助进行;WTO规则争议,在经争议机制裁决后,

6、由败诉的缔约方自动执行,败诉缔约方不执行时,胜诉缔约方可采取相应的报复措施。  7.两者的渊源不同:国际私法的渊源有国内立法、判例法国家的国际私法判例和专门的或有关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WTO规则的渊源为WTO的全部条约群和解决争议机制的专家小组的有关解释。  二、国际私法和WTO规则的效力比较及WTO规则能否直接适用问题  对两者的效力和WTO规则能否在法院直接适用的问题,社会上存在着不同的看法。笔者在这里也谈一下个人观点。  (一)国际私法和WTO规则效力的比较  两者的效力谁高于谁或者是并行的,这应取决于对国际

7、私法性质的定位:即国际私法属于国际法的一个部门法还是国内法的一个部门法,结果将会不同。  1.国际私法作为国际法的一个部门法时两者效力的比较:8  既然国际私法和WTO规则都是国际法的一个部门法,则两者的效力应是平行的或并行的。两者各有法律关系的主体、调整的领域(关系)、调整的方法,它们相互合作,相互起着平行和协调的作用。这种看法应是正确的,一般认为,两者都是国际法的部门法。国际私法属于国际法中的私法,WTO规则属于国际法中公法性质的国际贸易法。  2.国际私法作为国内法性质时两者效力的比较:  既然国际私法属于国内

8、法,而作为国际条约群体的WTO规则对国内法而言,其效力只低于宪法而高于其他国内法,当然也高于作为国内法之一的国际私法了。不过,尽管有不同主张,目前,无论国内外,一般认为国际私法是或基本是国际法性质。我国教学和科研都把国际私法作为国际法的一个部门法。  (二)WTO规则能否在缔约方法院直接适用问题  作为国际法的部门法的国际私法,法院是要适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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