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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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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仲教字〔2006〕32号关于做好本学期末各项教学工作的通知各院(系、部),有关单位:本学期临近结束,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一、认真做好专业评估工作按照《关于开展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仲教字〔2006〕5号)、《仲恺农业技术学院关于认真做好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各院(系、部)的申报情况,学校将于6月16~22日组织专家到各院(系、部)进行专业评估。请各迎评专业根据专业评估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准备,圆满完成专业评估任务。二、及时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任务按照《关于制订新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
2、通知》(仲教字〔2006〕12号),原定于5月15日前上交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稿,延期至2006年6月26日前上交。各院(系、部)要高度重视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认真做好调查研究,进行广泛充分的论证,保证人才培养方案的先进性、科学性和合理性。为确保下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各教学单位务必依时上交。三、仔细做好评估工作(一)毕业论文工作要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对2006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进行认真整理、装订,整理好教师指导毕业论文的过程性材料,写好毕业论文工作总结。-7-整理、装订好的毕业论文、毕业论文工
3、作总结,于7月10日前交到评估办,并评选出本届优秀毕业论文,按6%的比例推荐到学校教务处。(二)教师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按照学校《迎评资料库建设》的要求,认真整理好本学期教师个人档案材料。(三)评估工作总结和下学期评估工作计划各教学单位要对照《迎评资料库建设》的要求和评估的工作任务,认真写出本学期评估工作总结和下学期评估工作计划,于7月10日前交到评估办。四、切实做好教材征订工作各院(系、部)尽快组织教师填报下学期使用教材,截止时间为2006年6月20日。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是
4、学籍管理的最后一道程序,为保证该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避免漏发、错发现象的发生,证书发放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一)根据我校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欠学费的学生当学年不能注册,其当学年所修读课程的学分也不予认定。由财务处向欠费学生所在院(系)及教务处提供名单。(二)根据学生贷款协议和《仲恺农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细则》规定,未还清贷款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移交到学生处代为保管。由学生处向未还清贷款毕业生所在院(系)提供名单。(三)所有符合领取证书条件的学生名单由各院(系)审核后,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名确认。如发现审核
5、错误或漏报,需要补报者,所在院(系)须详细说明情况并报教务处及主管校长审批。(四)2006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统一在2006年6月23日-7-发放,证书必须由学生本人亲自签领,不得以任何理由由他人签名代领。发放证书时,要认真核对毕业生是否获得学校各个部门同意离校的意见,是否办理了正常的离校手续;必须认真核对证书上的学生信息是否正确,印章是否齐全;为了防止造假,所有证书不提供复印件。(五)教育厅规定7月1~10日必须报送毕业生数据库,因此,在6月29日前各院(系)需确定参加重考的毕业生是否具有毕业资格,不具备毕业资
6、格的学生按结业生报送并纪录在案,于7月7日发放结业证书。报送毕业数据后,毕业生的信息可在教育网站上查看。(六)学生毕业后,各院(系)应按学校综合档案室的要求整理学籍卡及课程成绩档案表,并将其直接移交学校综合档案室。五、切实做好期末集中考试的各项工作(一)考试是检查学生学习效果的一种手段,保证考试在公平、公正的氛围下进行是实现考试目标的基础。考前各院(系)要召开动员大会,组织教师学习监考注意事项(见附件1、2);对学生加强诚信教育,强调考试纪律,最大限度地避免作弊现象的发生。(二)监考人员按《监考注意事项》(附件2)的要
7、求做好监考工作(各院、系于6月16日前将监考人员名单报教务科)。(三)第20周白天在教学楼进行的考试,监考人员提前20分钟到教学楼407签到并领取试卷;第20周白天在信息学院进行的考试,监考人员提前20分钟到信息学院南楼103室(学生工作办公室)签到并领取试卷。《毛泽东思想概论》、《新大学英语(4)》、《大学信息技术基础》课程的考试,监考人员提前20分钟到教学楼407签到并领取试卷。其它课程的考试由任课教师于考前一天到教务科(综合楼303室)领取试卷。(四)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将整理好的试卷交任课老师或课程所属院(系)
8、。(五)考试结束后,由各院(系)组织本单位教师进行流水阅卷,登载考试成绩,分析考试结果,教务处将组织检查。-7-五、按时查询下学期课程表排课以综合考虑教学资源、课程特点和师生负担能力等因素为主,不考虑教师在外兼课、听课或其它个人私事。第19~20周,教师在教务管理信息网上查询下学期的课程表,如教学工作任务有冲突,请在本学期最后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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