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人民陪审员参与事实审制度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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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谈人民陪审员参与事实审制度构建河北省唐山市遵化市人民法院王超论文提要:目前,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正处于发展与转型的重要历史时期。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已经在部分法院逐步展开,有的改革试点法院,正在着手推行人民陪审员只行使事实表决权而不再参与决定法律适用问题的改革措施。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人民陪审员审判职权调整所引发的新情况、新问题也会不断呈现出来。目前学界还尚未对这一政策进行解读或是提出具体可行的改革方法和建议。而此次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改革方向是什么?如何设定人民陪审员在合议庭中的地位和作用?这些问题都需要给出一个具体可行的

2、答案,以避免“陪而不审”现象的发生,使得人民陪审员制度能够真正起到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作用。作者撰写文本之目的便是为了分析新的政策下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改革方向,探讨人民陪审员在事实认定问题审理中的权力和地位,为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完善和改革提出自己的建议,从而为全面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发展和创新尽一份微薄之力。正文全文共计6363字。主要创新观点本文从现阶段我国陪审制度入手,对陪审员的定位、职能及权限进行分析。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没有对陪审员的陪审对象做出严格的界定,强调的是陪审员与法官具有同等的权利,也就是说,人民陪

3、审员参加的审判活动包括了法律审与事实审。从司法实践来看,把陪审员当作法官来使用这种全程参与陪审的实际效果是值得反思的。笔者认为,陪审员参与司法的核心工作应当是事实审,而不是当前的法律审和实事审全部参与,并对法律审和事实审分离的重要性及意义进行了阐述。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人民陪审员只参与事实审的制度构建,从给予实事审与法律审区分法律保障、完善人民陪审员的角色定位、明确人民陪审员权利义务、制定专门的陪审及议事规则完善人民陪审员事实认定的责任追究及权利救济体系五个方面提出策略。以下正文:引言一则新闻中这样报道:“在审判长的左侧,坐着

4、一个身穿便装的群众模样的人,从始至终一言未发,却表情严肃。开庭时,他与审判长、审判员一起进入法庭;休庭时,他们又一同退出法庭”。熟悉法院庭审工作的都对这一情形不陌生,这位穿便装的人就是人民陪审员。而这一情形,正是司法实践中,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现象的一个缩影。人民陪审员制度,在我国存续了60多年。然而,经历了多年的摸索和发展,人民陪审员制度似乎一直未摆脱尴尬的境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范愉曾表示,无论是媒体、律师还是社会公众,往往都对人民陪审员制度存在怀疑、漠视和观望的态度。该制度的存在似乎也并未有效减少或遏制

5、公众对于司法无序参与的需求、方式和程度。这说明,人民陪审员制度尚未真正发挥其预期的功能和价值,需要进一步改进。(1)《聚焦人民陪审员制度:谁来当?审什么?怎么当?》,载http://www.cnfzwx.org/news_three.asp?id=1653&smallclassid=,于2016年5月20日访问。1)陪审制度的健全一直是困扰我们国家司法体制进一步改革的难以解决的理论以及实践方面的问题。在理论的领域,该制度是否应当被废除或者怎么样对其进行改革等问题已经被进行了很长时间的讨论;在实务的领域,也已经出现了不少改革的尝

6、试。这些尝试中大部分就只是对当前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在框架或者小的方面进行补充和完善,并没有对原有制度的根本性的内容进行改变。2014年,党的第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逐步实行人民陪审员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2015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审议《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9》的议案。随后,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展开。一、现阶段我国陪

7、审制度相关情况(一)我国陪审制度概述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人民陪审员是经选举作为人民群众的代表参加审判案件、行使国家审判权力的人。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该案件和被确定为合议庭组成人员后,便开始参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同审判员一样,可以审阅案卷、询问当事人、询问证人、调查认定事实、参加法庭审理活动,在合议庭中与审判员行使同等的表决权。(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条规定:“人民法

8、院审判案件实行合议制,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第三十八条还规定:“……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期间,是他所参加的审判庭的组成人员,同审判员有同等权利”。从上述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的现行的陪审制是陪审员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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