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外教育学分考核认定办法

课外教育学分考核认定办法

ID:18646420

大小:206.00 KB

页数:13页

时间:2018-09-20

课外教育学分考核认定办法_第1页
课外教育学分考核认定办法_第2页
课外教育学分考核认定办法_第3页
课外教育学分考核认定办法_第4页
课外教育学分考核认定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课外教育学分考核认定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西建大(2009)159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课外教育学分考核认定办法(试 行)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精神,鼓励开展以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的第二课堂活动,增强实践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对大学生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培养,在2009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原则意见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与原则课外教育的基本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主动适应2

2、1世纪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要求,坚持现代教育理念,更新教育观念,从大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以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为目的,努力培养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高层次综合性人才。8开展课外教育的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培养大学生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坚持内容健康、格调高雅,并与社会、文化、经济、科技发展相协调;坚持大学生自愿参加与要求获得相应的学分相结合;坚持学校统筹组织与大学生自主开展活动相结合;坚持课外教育活动的开展作为课堂教学的延伸和补充。二、课外教育的内容及目的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实施本科生课外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3、、学术科技与创新活动、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职业资格与技能考试培训等六个方面。1.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是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核心和灵魂,通过实施相关课外教育活动,使我校大学生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热爱社会主义伟大祖国,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开拓进取、乐于奉献的时代精神;具有社会主义的法制意识和道德、荣辱观念等。2.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是大学生认识社会、适应社会、回报社会的重要途径。通过课外教育活动,使我校大学生把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

4、起来,具有较强的动手实践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树立正确的竞争进取意识和劳动价值观念,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社会适应能力,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团结协作意识和无私奉献精神。3.学术科技与创新活动学术科技与创新活动是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关键,通过实施相关课外教育活动,使我校大学生扎实掌握并熟练运用所学专业与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具有求新创新意识和自主学习能力、较强的科学精神和高尚的学术品质、一定的学术科技前沿跟踪能力,能够尝试开展学术研究和科技发明活动。4.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8校园文化活动是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要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5、使我校大学生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和强烈的人文情怀;审美情趣高雅,具有一定的发现美、感受美、创造美的能力;具有自强不息、务实协作、开拓创新的健全人格;具有积极适应环境、善于自我调节的健康心理和胜任学习工作的健康体魄。5.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要通过开展有关课外教育活动,使我校大学生具有良好的沟通交际能力与合作共事能力;具有一定的大局观念和组织领导能力;具有较强的自尊心、自信心、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强的集体主义和奉献牺牲精神。6.职业资格与技能考试培训职业资格与技能考试培训是在培养我校大学生在具有较为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过硬的文化素养的基础上,通过学历教育与职

6、业资格认证、技能培训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应用性人才的培养的质量,提高就业和工作的竞争能力。三、组织实施机构与职责1.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成绩考核及管理实施细则》中通识课的管理办法对课外教育学分进行考核和管理。2.各院(系)成立以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总支)副书记为组长,院(系)分团委(总支)书记为副组长,分团委(总支)副书记、各年级辅导员为成员的工作组。其主要职责是:(1)具体负责本院(系)课外教育学分的管理和实施工作。(2)积极搭建课外教育活动平台,组织和引导大学生参加各类课外教育活动。(3)审批大学生参加课外教育学分认定申请,并将认定申请表

7、同相关证明材料存档保管。(4)定期检查和公布大学生课外教育学分获取的情况,对大学生取得课外学分给予指导,并督促大学生取得规定的最低课外教育学分。(5)负责各类课外教育学分的最终成绩记载、网上录入等工作。83.全校性课外教育活动由教务处、学生处和团委负责统筹安排、组织与实施,并受理大学生关于课外教育学分认定方面的申诉。四、课外教育学分的申报、审核、确认程序1.院(系)团委(总支)每学期开学第3周前(含第3周)受理上一学期课外教育学分的申报工作,本科阶段最后一学期的课外教育学分认定工作须在5月中旬完成。2.凡符合获得课外教育学分条件者,由大学生本人填写

8、《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学生课外教育学分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向所在院(系)团委(总支)申请,同时需递交有关证明材料,包括: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