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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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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绍兴文理学院课外学分认定办法为发展学生个性、提高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创新能力,培养学生从事科研的能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学校鼓励学生通过各种方式取得课外学分。课外学分认定办法如下:1、参加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挑战杯赛等全国性竞赛记3学分;省级竞赛记1学分;获国家级奖记6学分;获省级奖记4学分。2、国内核心期刊、国外重要期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记4学分,第二作者及以后记2学分;一般公开发行期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记2学分,第二作者及以后记1学分。3、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非英语专业学生),
2、记4学分。4、通过省计算机三级考试,记4学分。5、非计算机专业通过软件水平考试,获程序员记4学分;获高级程序员记6学分;获得微软技术认证、IT证书,记3学分。6、参加国际性学术会议,凭会议邀请书记3学分;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凭会议邀请书记2学分。7、参加CAI课件制作大赛、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等校级比赛,获一、二等奖记2学分。8、实践制作作品、成果经院(系)认定,教务处审核同意,记1-2学分。9、在课外、短学期从事本专业领域的社会实践,提交科技论文或调查报告,经指导教师审核,院(系)认定,报教务处
3、审核同意,记1学分。10、课外学分可以抵冲相应选修课学分(原则上不超过4学分)。一些综合性获奖项目经院系同意,报教务处审核并备案可作为同类大型实验、课程设计等课程的学分。11、获得非教学计划要求的重要等级证书、资格证书,或其他成果、奖励的,经院(系)审核,报教务处同意,可参照以上条款取得学分。12、同一成果、论文重复获奖、发表,学分按最高分计,不予累计。13、入学教育、教育性活动、公益劳动、毕业教育等必须参加的活动,不计学分。各院系可根据本院系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审核、备案。本办法最
4、终解释权在教务处。教务处2002年8月6日绍兴文理学院学分制管理条例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学管理制度改革,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教学的活力,培养出高质量人才,学校决定从2002级起,全面推行学分制。为确保学分制教学计划的执行,特制定本管理条例。一、学习年限本校实行弹性学习年限,专科学生可在二到六年内(基本学制为三年),本科学生可在三——八年内(基本学制为四年,医学本科基本学制为5年)修满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最低学分,取得毕业资格。二、课程分类各专业的课程设置分两类,即必修课程、选修课程。1、必
5、修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及实践性环节(包括教育实习、教学实习、专业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2、选修课程包括限制性选修课程和任意性选修课程。限制性选修课指专业提高课和拓宽课及各类相关实践环节。任意性选修课包括公共选修课和专业任选课。公共选修课程主要为加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扩大学生的知识面的课程,课程类型包括大学生素质教育课程及其他体育选项、健康教育、心理卫生等课程。专业选修课程一般为拓宽或加深学生的专业知识面而开设的研究性专业课、应用性实验课等。各专业开设选修课程时,如
6、有先修课程要求的,应作出说明,学生必须取得先修课程的学分后才能选修后续课程。学生必须按照教学计划要求修满规定的学分,方可毕业。三、学分与绩点1、学分。(1)课内学分。每门课程均有相应的学分数。学分数以教学计划规定的课时数及学生所需付出的劳动量为依据计算。学分最小单位为0.5。原则上一门课程每学期每周上课一学时,上满18周计1学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该门课程该学期的学分数公共体育课、独立开设的实验课、习题课等课程原则上以每学期每周上课2学时为1学分。各类实习、社会调查、野外作业、课程设计、毕业论文
7、、毕业设计及教学计划内安排的其它集中的教学实践环节以一周为1学分,分散进行的满34学时记1学分。各课程、实践环节具体学分以教学计划规定为准。(2)课外学分。为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学校鼓励学生通过各种方式获取课外学分,例如:参加全省性、全国性、国际性竞赛或获奖者;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者;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统考通过者(非英语专业学生);在课外、短学期从事本专业领域的社会实践,写出调查报告者;获得非教学计划要求的重要等级证书、资格证书,或其他成果、奖励者等,经院系教学委员会审核,报教务处同意,
8、都可以取得一定学分。同一成果、论文重复获奖、发表,学分按最高分计,不予累计。入学教育、教育性活动、公益劳动、毕业教育等必须参加的活动,不计学分。课外学分可以抵冲部分选修课学分(原则上不超过4学分)。一些综合性获奖项目经院系同意,报教务处审核,可作为同类大型实验、课程设计等学分。课外学分具体认同细则见《绍兴文理学院课外学分认定办法》。2、绩点。采用绩点制综合衡量学生的学习质量。(1)课程绩点数。课程绩点数与学生的课程考核成绩对应如下:百分制绩点数五级制绩点数95-1009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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