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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概述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含义、类别 (一)报关单的含义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规定的格式对进出口货物实际情况作出书面申明,以此要求海关对其货物按适用的海关制度办理通关手续的法律文书。 报关单的定义说明报关单是办理通关手续的法律文书。这明确了报关单的用途和法律地位。报关单的定义还表明报关单要按照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这种海关规定的格式是该部分需要学习的主要内容。报关单中填报的内容能够表明货物进出口所适用的海关制度。 (二)报关单的类别 (1)报关单按进出口的状态分为:进口货物报关单和出口货物报关单。 (2)按表现形式分为:纸质报关单与电子数据报关单。 (3)按海关监管方式分:进料加工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来料加工及补偿贸易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贸易及其他贸易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4)按用途分:报关单录入凭单;预录入报关单;报关单证明联。 在报关单上体现的名称只有两种,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报关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报关单》。 报关单是以不同的底纹颜色和代码来区分在不同监管方式下的使用情况。137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概述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含义、类别 (一)报关单的含义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规定的格式对进出口货物实际情况作出书面申明,以此要求海关对其货物按适用的海关制度办理通关手续的法律文书。 报关单的定义说明报关单是办理通关手续的法律文书。这明确了报关单的用途和法律地位。报关单的定义还表明报关单要按照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这种海关规定的格式是该部分需要学习的主要内容。报关单中填报的内容能够表明货物进出口所适用的海关制度。 (二)报关单的类别 (1)报关单按进出口的状态分为:进口货物报关单和出口货物报关单。 (2)按表现形式分为:纸质报关单与电子数据报关单。 (3)按海关监管方式分:进料加工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来料加工及补偿贸易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贸易及其他贸易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4)按用途分:报关单录入凭单;预录入报关单;报关单证明联。 在报关单上体现的名称只有两种,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报关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报关单》。 报关单是以不同的底纹颜色和代码来区分在不同监管方式下的使用情况。137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概述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含义、类别 (一)报关单的含义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规定的格式对进出口货物实际情况作出书面申明,以此要求海关对其货物按适用的海关制度办理通关手续的法律文书。 报关单的定义说明报关单是办理通关手续的法律文书。这明确了报关单的用途和法律地位。报关单的定义还表明报关单要按照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这种海关规定的格式是该部分需要学习的主要内容。报关单中填报的内容能够表明货物进出口所适用的海关制度。 (二)报关单的类别 (1)报关单按进出口的状态分为:进口货物报关单和出口货物报关单。 (2)按表现形式分为:纸质报关单与电子数据报关单。 (3)按海关监管方式分:进料加工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来料加工及补偿贸易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贸易及其他贸易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4)按用途分:报关单录入凭单;预录入报关单;报关单证明联。 在报关单上体现的名称只有两种,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报关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报关单》。 报关单是以不同的底纹颜色和代码来区分在不同监管方式下的使用情况。137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概述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含义、类别 (一)报关单的含义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规定的格式对进出口货物实际情况作出书面申明,以此要求海关对其货物按适用的海关制度办理通关手续的法律文书。 报关单的定义说明报关单是办理通关手续的法律文书。这明确了报关单的用途和法律地位。报关单的定义还表明报关单要按照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这种海关规定的格式是该部分需要学习的主要内容。报关单中填报的内容能够表明货物进出口所适用的海关制度。 (二)报关单的类别 (1)报关单按进出口的状态分为:进口货物报关单和出口货物报关单。 (2)按表现形式分为:纸质报关单与电子数据报关单。 (3)按海关监管方式分:进料加工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来料加工及补偿贸易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贸易及其他贸易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4)按用途分:报关单录入凭单;预录入报关单;报关单证明联。 在报关单上体现的名称只有两种,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报关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报关单》。 报关单是以不同的底纹颜色和代码来区分在不同监管方式下的使用情况。137 在实际操作中,多数的企业都采用通过计算机系统先提交电子数据报关单,再打印纸质报关提交给海关的形式申报。提交电子数据报关单多采用委托预录入申报的形式,由报关单位的报关员手工填写报关单预录入凭单的各个栏目,然后交给预录入单位,预录入单位凭以预录入。预录入单位预录入后打印一份由委托预录入的报关员审核,有错误就修改,直到确认无误后提交,向海关申报(传输电子数据进入海关的报关自动化系统)。这个经确认无误录入并提交到海关计算机系统中的报关单就是预录入报关单。海关计算机系统对报关单进行逻辑性、规范性审核,通过审核的计算机自动接受申报,并记录接受申报的时间,发出接受申报的信息。此项处理构成报关员向海关申报及海关接受申报的法律行为。海关接受申报的报关单称为电子数据报关单,报关员凭以打印纸质报关单签名盖章连同随附单证向现场海关递交。 如果电子申报未通过海关计算机系统的规范性审核,海关不接受申报,计算机系统会自动退回并发布信息要求报关员修改。报关员修改后再次提交,海关计算机系统再次对报关单进行逻辑性、规范性审核,通过审核的计算机自动接受申报。 所谓的证明联实际就是另外打印的一份报关单,作为一个证明文件用于到政府其他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对于出口退税证明联就是报关单右上方印有“出口退税专用”字样,用作企业向税务部门办理退税手续。而进口付汇证明联在报关单的右上方印有“付汇证明联”字样;出口收汇证明联是在报关单右上方印有“收汇核销联”字样,所以,出口货物报关单收汇证明联也称为出口货物报关单收汇核销联。报关单的证明联在海关签发时都要加盖海关验讫章。 二、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各联的用途 纸质进口货物报关单一式四联,分别是:海关作业联、企业留存联、海关核销联、进口付汇证明联; 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五联,分别是:海关作业联、企业留存联、海关核销联、出口收汇证明联、出口退税证明联。 海关作业联在海关的审单、征税、查验、放行各部门间流转,各部门需要在该联上作必要的签注和盖章。 三、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法律效力 《海关法》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和有关单证。”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及其他进出境报关单(证)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法律效力,它是货物的收、发货人向海关报告其进出口货物实际情况及适用海关业务制度,申请海关审查并放行货物的必备法律书证。它既是海关对进出口货物进行监管、征税、统计以及开展稽查、调查的重要依据,又是加工贸易核销、出口退税和外汇管理的重要凭证,也是海关处理进出口货物走私、违规案件及税务、外汇管理部门查处骗税、套汇等犯罪活动的重要书证。因此,申报人对所填报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应承担法律责任。 电子数据报关单与纸质报关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7 四、海关对报关单填制的一般要求 进出境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时,必须填写并向海关递交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人在填制报关单时,应当依法如实向海关申报,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一,报关员必须按照《海关法》、《货物申报管理规定》和《报关单填制规范》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向海关如实申报。 第二,报关单填报必须真实,做到“两个相符”。 (1)单、证相符:所填报关单各栏目的内容必须与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以及批文等随附单据相符。 (2)单、货相符:所填报关单各栏目的内容必须与实际进出口货物情况相符。 第三,报关单的填报要准确、齐全、完整、清楚,报关单各栏目内容要逐项详细准确填报(打印),字迹清楚、整洁、端正,不得用铅笔或红色复写纸填写;若有更正,必须在更正项目上加盖校对章。 第四,不同的批文或合同的货物、同一批货物中不同的贸易方式的货物、不同备案号的货物、不同提运单的货物、不同的运输方式或相同的运输方式但不同的航次的货物,均应该分单填报。至于为什么要分单填报,待学习过相关栏目的含义及填报要求后就理解了。这也是学习各栏目的填报时需要注意的地方。还有以下情况也需要注意: 一份原产地证书只能对应一份报关单; 同一份报关单上的商品不能够同时享受协定税率和减免税; 在一批货物中,对于实行原产地证书联网管理的,如涉及多份原产地证书或含有非原产地证书商品,亦应分单填报。 第五,在反映进出口商品情况的项目中,需分项填报的主要有下列几种情况: 商品编号不同的;(也即商品编码不同) 商品名称不同的; 原产国(地区)/最终目的国(地区)不同的。 第六,已向海关申报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如原填报内容与实际进出口货物不一致而又有正当理由的,申报人应向海关递交书面更正申请,经海关核准后,对原填报的内容进行更改或撤销。137 进口口岸/出口口岸(此栏目是报关单考试可能会考到的栏目) (一)含义解析 主要是指货物实际进出我国关境的口岸海关名称。就是载运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应申报的进出境口岸海关的名称。 (二)填报要求 填报货物实际进(出)我国关境的口岸海关的名称及代码。 需要注意的是填报时口岸海关的名称和代码都不能缺少,并且填写的是口岸海关的名称而不是港口的名称。 我国海关实行三级管理,分别是海关总署、直属海关、隶属海关。而海关总署下设的广东分署、上海特派员办事处、天津特派员办事处是海关总署的派出机构,不算一级组织。这里需要填写的必须是具体接受申报办理业务的隶属海关。而直属海关一般不直接受理申报。在国家公布的海关《关区代码表》中,海关的名称与代码相对应,其中的代码通常称为关区代码。代码由4位数字组成,前两位是直属海关的代码,后两位是直属海关下的隶属海关代码。直属海关的关区代码一般为“××00’’,因此,后两位为“00”的关区代码不能够写在“进(出)口口岸”栏。特殊情况是没有隶属海关的直属海关,如西宁关区(9700),它直接接受申报业务,在海关关区代码表中被称为“西宁海关”,代码是“9701”,因此填报时应该填西宁海关(9701)。某些口岸海关的名称如××××办,是指××××办事处(是直隶属海关驻口岸的办事处,履行隶属海关的职能),它不同于上面提到的特派员办事处(特派员办事处是海关总署的派出机构,它的主要职能是对辖区下的海关进行监督指导)。××××办事处就等同于隶属海关,如,“津塘沽办”是指天津海关驻塘沽办事处,其关区代码是0205,“02”代表直属关区天津关区,后两位“05”表示天津关区下的第五个隶属关区。凡是停在天津塘沽港卸货或装船的国际运输船舶都要向“津塘沽办”申报,而这些船舶装载的进出口货物在向海关申报时报关单上的进口口岸或出口口岸栏目都要填写“津塘沽办(0205)”。 实际进出境的货物,填报货物实际进出境口岸的海关名称及代码。报关员资格考试通常是针对这种情形进行考试。其他一些进出口情况按以下不同的方式填报:137 (1)加工贸易合同项下的货物,必须在海关核发的《加工贸易手册》(或分册,下同)限定或指定的口岸海关办理报关手续,并填写其口岸海关的名称及代码,《加工贸易手册》限定或指定的口岸与货物实际进出境口岸不符的,应向合同备案主管海关办理《加工贸易手册》的变更手续后填报。 要求这样做的目的是使备案的内容与实际进出境时一致以便于海关监管。来源:考试大 (2)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进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出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出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 转关运输的货物是向指运地或者启运地海关申报,但指运地或启运地海关并不是货物境或出境的海关,因此不能作为进、出口口岸填报,仍要填报实际进境或拟实际出境地的口岸海关名称及代码。 (3)按转关运输方式监管的跨关区深加工结转货物,出口报关单填报转出地海关名称及代码,进口报关单填报转入地海关名称及代码。 (4)其他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以及无法确定进出口口岸的货物,填写接受货物申报的海关名称及代码。 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是指所申报的货物并不是要在这次申报后离开关境(如:境内区外与保税区或出口加工区间进出的货物),或者是已申报进境并放行的货物需要再次申报办理海关的有关手续(如,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在境内的销售、结转等)。 (5)在不同出口加工区之间转让的货物,填报对方出口加工区海关的名称及代码。(三)信息的查找与确定 实际工作中确定进出口口岸并不是件困难的事情,这里不再赘述。 在报关员资格考试中,因为此栏目必须填报关区代码,而教材并没有要求记忆,因此考试时一般会给出口岸海关的名称及代码。通常会在题目描述的文字资料中给出。如果没有给出代码那可能是不考此栏目或者是在报关单找错题中故意没有给出代码,以让考生判断没填代码算错误。 举例说明考题中可能出现的进出口口岸的考试题型: 例l:货物于××××年××月××日运抵口岸,当日向黄埔海关新港办(关区代码5202)办理进口申报手续。137 则进口口岸应填:“黄埔新港办5202”,由于考试是选择题,考生可以根据所给选项来判断简写的对与错。 例2:运输工具于××××年××月××日向上海吴淞海关(2202)申报进境。 则进口口岸应填:“吴淞海关2202”。 例3:货物由横滨起运,途经釜山转船,最终运抵后向青岛大港海关(关区代码4227) 申报。 则进口口岸应填:“青岛大港海关4227”。 例4:××××年××月××日委托秦皇岛某报关行向秦皇岛海关(0402)申报。 严格地说,报关行向某海关申报并不能说明这个海关就是进口口岸,因为如果是转关货物的申报,则这个海关只是运抵地海关。上面其他的几个例子之所以可以确定给出的海关就是进出口口岸,是因为它们都是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海关。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出境的海关一定是进、出口口岸。而此例的申报是对货物的申报,接受申报的海关可以是货物实际进出关境的口岸,也可以是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所在地海关(这时是转关)。所以只有向运输工具进出境地海关申报时,接受申报的海关才是进出口口岸。结合例4来说,只有装载所申报的运输工具是在秦皇岛港进境的,则进口口岸才能够填报“秦皇岛海关0402”。运输工具是否在秦皇岛港进境通常可以通过提单来判断,如果提单上有“PortofDischargeQINHUANGDAO”,就可以确定是在秦皇岛进境。报关员考试很少考转关运输的报关单题目,所以通常情况下向某某海关申报,这个海关就是进出口口岸。但考生应该知道正确判断的方法以防止不常见的情形出现。 (四)考试的考点 在找错题目中考的概率较大。 1.是否正确填写隶属海关的名称及代码 (1)通常在找错题目中该栏目填写直属海关的名称及代码让考生来判断。应该注意的是,即使是在所给的资料中找不到正确的隶属海关的名称及代码,填直属海关的名称及代码也是错误的。 例如,2004年的找错题目:137 万威微型电机大连有限公司(2102245678)持C09033401543登记手册进口第一项料件塑料垫圈(非法检商品,法定计量单位为千克)。 大连海关部分关区代码如下表: 0900大连海关0901大连港湾0902大连机场 0903连开发区0904连加工区0905开北良办 0906连保税区0908连大窑湾0909大连邮办 已填制的报关单进口口岸栏目填写为“大连海关0900’’。填写的是直属海关的名称及代码,显然不符合填报要求,因此该栏目的填写是错误的。即使不能够从资料中看出实际的进口口岸,不能确定正确的填写内容,但根据填报要求也可以判断出该栏目填写的错误。 (2)在报关单填制题目中会给出4个备选项。通过比较,容易选出正确的答案。 2.是否已填写代码 该栏目填报要求既要填写口岸海关的名称也要填写其代码。找错题目中会给出的填制可能只有一个口岸海关的名称而没有代码,或者仅填写了代码而没有名称。这两种情形都是错误的填写。考试时如果所给的资料没有给出口岸海关的代码,则在所给的备选答案中给出“××××”表示填写了正确的代码。 如:“大连机场××××”。表示没有忘记代码的填写,用××××表示填写了正确的代码,该项填写没有错。 3.错填为港口的名称或者接受申报海关的名称及代码而非货物实际进出境的口岸海关名称及代码等。备案号(此栏目是报关单考试的重点栏目) (一)含义解析 学习海关报关程序的内容时我们知道加工贸易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都需要办理前期手续,向海关提交相应的其他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填写一些表格等向海关进行申请,并需要经过海关批准,这个过程就是备案。海关批准后发给加工贸易手册、征免税证明等备案审批文件,而这些文件上的编号就是报关单上要求填写的备案号。这些备案信息同时也录入到海关的计算机系统中,海关接受报关时通过报关单上的备案号调用计算机系统内的已存有信息进行核对与核销。另137 外,我国的海关系统已经和我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网,对于香港、澳门地区享受CEPA政策的货物办理的原产地证书的电子版信息在货物进口前就已传到海关的计算机系统中,那么,原产地证书的编号也要作为备案号填写在报关单的备案号栏内。 海关给予的备案审批文件的编号是有规律的,备案号长度为12位: 第1位是标记代码,第2~5位是备案地海关的关区代码(含义与进出口口岸栏目讲到的代码相同),第6位表示的是年份,第7~12位是序列号。 第l位是标记代码,它表示的是何种性质的备案,用不同的英文字母表示。(标记代码很重要,通过它能够分析确定贸易方式、征免性质、征免方式、用途) 备案号的标记码常用的有: B:表示进口的料件和出口加工产品使用的来料加工《加工贸易手册》编号。(很重要) c:表示进口的料件出口加工产品使用的进料加工《加工贸易手册》编号。(很重要) z:表示进口的享受特定减免税的设备物品使用的《征免税证明》编号。(很重要) D:表示使用《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登记手册》进口的外商免费提供的用于加工贸易的不作价设备。(重要性一般) Y:原产地证书代码,仅表示使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原产地证书适用CEPA的进口货物。(重要性一般) A:表示备料,一般是保税工厂、加工贸易的保税仓库进口的准备用于加工贸易的料件。(考的可能性不大) E:表示使用加工贸易联网企业使用的电子账册。(重要性一般) H:表示出入出口加工区的保税货物的电子账册备案号。其中第六位是“D”的表示“企业设备电子账册”,是专用于出口加工区内企业从境外进口自用的享受特定减免税的设备、物资等。第六位不是“D”的表示“加工贸易电子账册”,用于进口保税料件和出口加工成品(考的可能性不大)。137 注意:从备案号的第一位标记码中能够分析出“贸易方式”、“征免性质”、“征免方式”、“用途”的填写信息,它们之间是相互协调的,因此,备案号的标记码(第一位)表示的含义要背下来。后面的辅导中会为考生列出它们之间关系的表格,要熟悉并记住。 (二)填报要求来源:考试大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备案号,将手册或者征免税证明的12位编号照抄填人到备案号栏。无备案审批文件的报关单此栏目免于填报。 同一批进出口货物中既有备案的商品又有非备案的商品时,应分别填写报关单申报也即分单填报。例如:某公司进口纯棉花布10000米,其中6000米用于加工产品后再出口,并事先在海关备案取得手册C04025004321。而另外的4000米用于加工产品在国内销售。 根据例子中的描述能够判断出6000米纯棉花布属于进料加工(根据手册第1位标记代码“c”的含义判断出来),报关时要提供《加工贸易手册》,报关单备案号栏应填写“C04025004321”。而另外4000米是非备案商品,属于一般贸易,应该另外填写报关单申报。 同一批进出口货物中包含有不同的备案商品也应该分单填报(不同的备案要分别填写报关单申报)。如同一票货物中既有享受特定减免税的货物又有保税货物(或者是香港、澳门CEPA项下进口货物)应分别填写报关单申报。 有些考生会有疑问,如果一份报关单上申报的进口货物同时有两个备案号该如何处理,事实上这种情况是不会出现的,因为如果一个进口货物可以享受两种优惠或政策,企业只需选择一种更有利或更便捷的方式既可。如某合资企业准备从香港进口的设备,即可按特定减免税办理又可以申请享受CEPA香港的优惠,那么,在企业进口前就要衡量一下哪个手续办理方便,对企业更有利,然后只需办理特定减免税的备案或者只开原产地证书,办理的是何手续,报关时就按何备案文件填报。 其他填报要求中,不易理解的内容解释如下:137 (1)加工贸易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为享受减免税进口货物或需审批备案后办理形式进口的货物,进口报关单填报《征免税证明》编号,出口报关单填报《加工贸易手册》编号。这是指加工贸易的成品卖给国内需要进口该产品且享受特定减免税政策的企业时,加工贸易的企业算出口按出口报关,其出口报关单上填报《加工贸易手册》编号。而购买的企业算进口按进口报关(需事先办理备案,报关时提供《征免税证明》),其进口报关单上要在备案号栏填写《征免税证明》编号。 (2)中国香港、澳门CEPA项下进口货物,本栏目填报中国香港或澳门的原产地证书编号。具体填报方式:“Y”+“11位原产地证书编号”。其他优惠贸易协定下需要提交原产地证书的货物,如曼谷协定和东盟规则项下,因未实行原产地证书的联网管理而不填报此栏目(只填报在随附单据栏)。适用中国香港、澳门CEPA项下进口货物除了备案号的栏目填写外还需要留意原产地证书在“随附单据栏”的填写。 (3)出入出口加工区的保税货物,应填报标记代码为H的电子账册备案号;出入出口加工区的特定免税货物、物品,应填报标记代码为H、第六位为D的电子账册备案号。(出口加工区内企业的备案不使用纸制手册,而是用电子账册,进出口填写的都是《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其格式和报关单相似,不作为重点)(三)信息的查找与确定 实际工作中,直接根据手册或者征免税证明、原产地证书上的编号填写即可。而在考试的时候备案号一般会在题目的文字说明资料部分给出(没有的话留意发票、装箱单的中文信息),或者给予提示。所以考试时若有备案号栏目的填制选项或找错选项就一定要仔细研读所给的文字说明资料。考试时文字说明资料中对备案号的信息一般有如下的描述形式: 例1:(2004年报关单找错题)万威微型电机大连有限公司持C09033401543加工贸易手册进口第一项塑料垫圈。 该说明中明确给出了加工贸易手册的编号是C09033401543,则备案号栏应该填写:C09033401543。 例2:(2005年报关单找错题)天津华海勘测服务有限公司在投资总额内进口泥浆泵,向海关申请取得Z02024A50706号征免税证明。泥浆泵随其他设备同批进口,单独向海关作出申报。137 说明资料中的第一句话就明确地给出了泥浆泵是经过申请备案的,并且征免税证明的编号是Z02024A50706,看看给出的填制是否一致就可以判断出填写得是否正确。后面的那句“泥浆泵随其他设备同批进口,单独向海关作出申报”的意思是同批进口的货物除了泥浆泵外还有其他设备,没有提到其他设备有征免税证明就应该理解为没有备案文件。因此,泥浆泵和其他的设备应该分单填报(其他设备另外填写报关单申报),而此份报关单中不包括其他的设备。来源:考试大 例3:所申报商品位列B52084400153号加工贸易手册…… 将此编号B52084400153填入备案号栏目即可。通过备案号的首位B能够判断是来料加工。 例4:(2005年的报关单填制题)中国矿产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订购进口一批热拔合金无缝钢管(属法定检验检疫、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商品),委托辽宁抚顺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制造出口锅炉。辽宁龙信国际货运公司持经营单位登记手册和相关单证向大连大窑湾海关申报进口。 根据资料,选择以下栏目正确选项: 备案号栏: A.此栏为空 B.C××××××××××× C.Y××××××××××× D.Z×××××××××××” 正确答案应该选B:C×××××××××××。 此题与前面几个例题的最大不同就是题目中并没有明确给出备案号,需要考生自己去分析。题目中的“……持登记手册……申报进口”这句话提示考生申报的商品是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因为只有加工贸易进口料件或不作价设备才有加工贸易手册,并且在报关时需要提供,但该商品(无缝钢管)显然不是设备,不是不作价设备使用的手册,因此可以断定是保税料件(用于制造出口的锅炉)。而特定减免税货物报关时需提交的是《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编号以字母Z打头),享受CEPA香港或澳门政策的货物需提交《原产地证书》使用的都不是登记手册,因此答案不会是C、D选项。而根据资料提到的“订购”和“制造出口”可以确定是进料加工,备案号应该是字母C打头的编号,因为如果是来料加工料件就不会是订购的。故答案应该选项B.C×××××××××××。137 特别说明:题目中C×××××××××××表示标记代码位C的备案,也即是进料加工手册的编号。在报关单部分的考试中经常在没有给出具体的编号或代码的情形下会以×××××的形式表示。在该填写代码或编号的地方填写上相应的××××,表示代码或编号被正确地填写上。例如,进口口岸栏目填写:吴淞海关××××,这个“××××”代表着题目没有明确给出具体代码的情形下吴淞海关的关区代码被正确地填写上。如果仅填写吴淞海关而没有填写具体的关区代码或用××××代表,则属于填写错误。 例5:2006年的进口报关单找错题,文字说明资料如下:“广州斯达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为海关C类管理企业,进口冷轧铁条(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一批用于加工成品出口,规格为直径18ram与13.9mm,分别位列B51055200188号手册备案料件的第7、第8项,入境货物通关单号为44013010600121,法定计量单位为千克”。 这段关于进口所要申报货物的信息资料清楚地表明,所申报的货物是事先备案的。发放的手册编号的是B51055200188,它就是要填写在报关单备案号栏目的内容。而所给需要找错的已填制报关单上备案号栏目填写的是“B51055200188”,因此可以确定这个填写是正确的。 (四)考试的考点http://ks.examda.com (1)备案的商品必须填写相应的备案审批文件的编号,不能为空。 (2)能够区分不同性质的备案号标志代码。 (3)同一票货物中使用不同的备案文件或者其中部分商品有备案而部分商品没有备案应该分单填报。要注意的是考试要求填报的是哪部分商品,以便确定是否需要填写备案号或者填写哪个备案号。例如,填报要求中的例子,此票进口的纯棉花布10000米应该分单填报,如果题目中要求填报的是保税的6000米部分,则备案号栏目要填写C04025004321。如果题目要求申报的是4000米非保税的部分,则报关单备案号栏为空。进口日期(此栏目重要性一般,但也可能会考到) (一)含义解析137 进口日期是指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日期。(不是指货物向海关申报的日期)在学习报关分类和范围的时候,考生已经了解了有进出境运输工具的报关、货物的报关和物品的报关。而报关员资格考试主要是针对货物的报关,报关单填制也是讲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填制。载运货物进出境的运输工具也需要向海关进行申报,进出口货物的申报和载运该票货物进出境运输工具的申报有着关联性。海关监管中的重要环节——对报关单的审核依据之一是运输工具的申报,海关也需要根据报关单来核销运输工具的申报。报关单很多栏目申报的内容必须与运输工具的申报一致。比如前面讲到的报关单第一个栏目进出口口岸就是根据运输工具进出的口岸确定的。具体来讲,报关单申报的货物是由运输工具从新加坡运到上海港的,而上海港有很多的码头,运输工具要停靠在哪个码头就要向管辖这个码头区域的口岸海关申报进境,那么,这个口岸海关就是我们报关单上要填写的进口口岸。同样运输工具申报的进境日期就是我们报关单填报的进口日期。 进口日期和申报日期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是确定是否发生滞报的依据。 (二)填报要求 填报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日期,在H2000系统下所有涉及到日期的栏目都要求填写8位数字,顺序为年(4位)、月(2位)、日(2位)。如:2007.06.29。 无实际进出境的报关单填报办理申报手续的日期,以海关接受申报的日期为准。 8位数的填写要求是为配合H2000系统而使用的新规定,虽然此栏目不是重点栏目,但可能因此而成为考点。 (三)信息的查找与确定来源:www.examda.com 在考试中进口日期都是在文字说明资料中给出。 例如,资料中写“运输工具载运货物于2007年4月16日向黄埔海关新港办申报进境”。 则进口日期栏应填:2007.04.16(注意不能填成2007.4.16)。 再如,“货物于2007年5月12日运抵口岸”,则进口日期应该填报:2007.05.12。 这里用运抵口岸的日期来表达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日期。因为运输工具必须在运抵口岸之时向海关申报进境。 (四)考试的考点 8位数的填写是考点之一,并且要按年、月、日的顺序。月日必须是两位数。即使实际月日是一位数的,也需要在前面加0补齐,如2月应填写成02,2007.04.16不能填写成16.04.2007(顺序不对),也不能写成2007.4.16(位数不对)。137 另外的考点就是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日期,不要错误填写为货物向海关申报的日期。 出口日期指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办结出境手续的日期。本栏目供海关打印报关单证明联用,申报时报关单上均免于填报。出口日期都是在找错题目中考,为空是正确的填写。 申报日期 该栏目在考试中不是重点栏目。 (一)含义解析 申报日期指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申请办理货物进(出)口手续的日期。 以电子数据报关单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为海关计算机系统接受申报时纪录的日期。(报关员通过计算机系统向海关申报电子数据报关单,海关的计算机系统会自动进行逻辑审单,审单通过的,海关的计算机系统会自动记录此日期并返回信息给报关员,这个日期即为海关接受申报的日期) 这个日期也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因为从海关接受申报时起无论是电子数据报关单还是纸质报关单都正式成为了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二)填报要求 本栏目填报为8位数,顺序为年(4位)、月(2位)、日(2位)。如:2007.03.30。 除特殊情况外,进口货物的申报日期不能早于进口日期,出口货物的申报日期不能晚于出口日期。 (三)信息的查找与确定 在考试中进口日期都是在文字说明资料中给出。 例如,资料中写“运输工具于2007年4月10日申报进境,次日辽宁龙信国际货运公司向大连大窑湾海关申报货物进口”。 则申报日期栏应填:2007.04.11 (四)考试的考点 作为日期的填报同样要注意填写8位数字,填写的格式要规范。同时要注意申报日期与进口日期的不同。137 经营单位(非常重要的栏目) (一)含义解析 经营单位指已在海关注册登记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企业、单位或个人(个体工商户)。实际上就是指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相关的概念见教材第一章)。 经营单位编码为10位数字,指进出口企业在所在地主管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时,海关给企业设置的注册登记编码。 经营单位编码由10位数组成,使每个企业有一个在全国范围内惟一的、始终不变的代码标识。通过经营单位的编码能够了解一个企业的所在地区和企业的经济类型。10位编码结构设置是有规则的,规则如下: (1)第1~4位:表示经营单位属地的行政区划代码,其中1~2位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市)。例如,上海市为“31”;广东省为“44”;3~4位表示省辖市(地区、省直辖行政单位),包括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城市、沿海开放城市,第3、第4位为“90”的表示未列明的省直辖行政单位。例如,广东省广州市为“4401”;广东省珠海市为“4404”;广东省其他未列名地区为“4490”。 (2)第5位:表示市内经济区域。应记住此前5位代码的含义,因为这前5位代码也是企业所在地的国内地区代码。可以根据此编码的前5位判断和填写“境内目的地”或“境内货源地”栏目。第5位数字的含义分别如下: “1”——表示经济特区; “2”——表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上海浦东新区; “3”——表示高新技术开发区; “4”——表示保税区; “5”——表示出口加工区; “7”——表示物流园区; “9”——其他未列名地区。137 例如,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为“44012”、中山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为“44203”、中山市其他地区为“44209”。 因为境内目的地和货源地栏目要求填写到经济区划,也就是代码的第5位表示的地区。因此,应该特别记住第5位是2、9的含义,因为报关单考试题目中涉及到的企业其海关经营单位编码第5位多是2、9,表示这些企业多是开发区内的企业或者是其他未列明经济区域的企业。比如,收货单位的编码是44209×××××,则表示该收货单位是位于广东中山市其他未列明经济区域,境内目的地栏目应该填“广东中山其他”。考生复习到境内目的地或境内货源地栏目的时候应该再次看看这部分内容。 (3)第6位:表示企业经济类型的代码,表明企业性质(应熟记此位代码,报关员考试题目可能需要根据企业性质来判断填写经营单位或判断贸易方式、征免性质等)。第6位数字的含义分别如下: “1”——表示国有企业(包括专业外贸公司、工贸公司及其他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有企业); “2”——表示中外合作企业; “3”——表示中外合资企业; “4”——表示外商独资企业; “5”——表示有进出口经营权的集体企业; “6”——表示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私营企业; “7”——表示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个体工商户; “8”——表示有报关权而无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主要包括报关行和有报关权的货代公司等); “9”——表示其他(包括外商企业驻华机构、外国驻华使领馆等机构和临时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单位)。 重点应该记住该位数字2、3、4、8所表示的企业性质。 例1:“浙江嘉宁皮革有限公司331392××××”,公司名称后面的10数字代表该企业的海关编码,其中前2位数字“33”表示的是浙江省,第3、第4位数字“13”表示的海宁市,第5位“9”表示其他地区,第6位“2”表示是中外合作企业。所以,该公司是浙江海宁的一家中外合作企业。137 例2:“浙江浙海服装进出口公司331391××××”,这是_家浙江海宁的国有进出口公司。 例3:“沈阳贝沈钢帘有限公司(210123××××)”,前2位“21”是辽宁省的代码,第3、第4位“01”是代表沈阳,第5位数字“2”表示是经济技术开发区,第6位“3”表示中外合资企业。因此,该公司是辽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一家中外合资企业。 例4:“万威微型电机大连有限公司(210224××××)”,“2102”是辽宁大连的区域代码,第5位“2”是代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6位“4”是代表外商独资企业。 例5:“辽宁龙信国际货运公司(210298××××)”,前5位“21029”表示区域为辽宁大连其他,第6位“8”表示有报关权而无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实际在海关注册的性质就是一家报关企业。 (4)第7~10位:为顺序号。 由于经济区划代码不需要考生记忆,考试时也没有资料可供查询(实际工作中有相关的代码表可供查询),因此,考生只能通过考试时所给资料来判断。比如在上面的例4中,资料显示“万威微型电机大连有限公司(210224××××)”。根据我国的工商注册原则,企业名称中都带有企业属地的城市名称。因此,根据该公司名称中带有“大连”字样就可以确定该企业经营单位编码中的前4位“2102”的含义是行政区划辽宁大连。再根据第五位是“2”知道该企业位于大连开发区内。 (二)填报要求 本栏目应填报经营单位名称及经营单位编码。单位名称和编码都必须填写,缺一不可(只填报一个为错)。 特殊情况下,经营单位填报原则如下: (1)进出口企业之间相互代理进出口业务,或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委托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代理进出口业务的,填报代理方。 例如,2005年报关员考试的找错题,“大连万凯化工贸易公司(210291××××)代理大连万凯化工有限公司(210225××××)对外签约出口三氯硝基甲烷”。 在这样的情形下,经营单位栏目的正确填写应为:“大连万凯化工贸易公司210291××××"。137 应该注意代理进出口与代理报关的区别。代理进出口是代理人与外方签订进出口合同,是一种贸易上的代理行为。代理报关是报关服务的行为,代理方报关企业不能作为经营单位填写在此栏。 (2)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外贸企业进口投资设备、物品者,填报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及代码,并在标记唛码及备注栏注明“委托××公司进口”。 例如,“广州轻工机械进出口公司(440191×××)受广州粤港服装有限公司(440123××××)委托在投资总额内进口服装加工设备。货物于××××年×月×日运抵口岸,次日广州轻工机械进出口公司持编号为z××××x××××××的征免税证明向海关报关”。 从上例的描述中可以看到,广州粤港服装有限公司,其经营单位编码440123××××中的第6位是“3”,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属于外商投资企业,并且其委托进口的是在投资总额内享受特定减税的设备(有z字头的征免税证明)。这种情形下报关单的经营单位栏目应该填写“广州粤港服装有限公司440123××××”,并且在标记唛码及备注栏注明“委托广州轻工机械进出口公司(440191××××)进口”。在此种情况下的填报与前一种填报原则不同,这是海关为了监管的需求而特别规定的,可以看作是前一种情况下的特例。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外贸企业进口的是非投资设备、物品,或者委托的是出口产品者,此栏目还应该按上面第一种的填报要求填被委托的外贸企业(代理方)。 例如,2004年报关员考试的考题,“中外合资沈阳贝沈钢帘有限公司(210123××××)使用自有资金,委托上海新元五矿贸易公司(310591××××)进口镀黄铜钢丝”。 此例中,虽然沈阳贝沈钢帘有限公司(210123××××)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但其委托进口的货物不是投资设备物品,而是使用自有资金进口的原材料。因此,不符合第二种填报原则的要求,而应该按第一种的要求,在经营单位栏目中填报代理方“上海新元五矿贸易公司(310591××××)”。 “投资进口的设备、物品”是专指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的、经批准享受特定减免税政策的,使用《征免税证明》进口的货物。这样的进口形式海关为其定义有特定的“贸易方式”,关于哪些贸易方式进口的属于“投资设备、物品”,还将在贸易方式栏目的填写中讲到。137 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也称外资企业),也即是经营单位编码第六位是2、3、4的企业。在考试中,如果企业注册编码第6位是2、3、4的企业委托外贸公司在投资总额内进口投资设备物品时,经营单位栏目填写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文名称及其10位数代码。 (3)合同签订者与执行者不是同一企业的经营单位应该按执行合同的企业填报。 此情况通常指总公司签订合同而由分公司来执行,现在这样的情况已不多见。考试一般不会考这样的情形。 (4)经营单位编码第6位是“8”的单位是只有报关权而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不得作为经营单位填报。经营单位栏目填写的经营单位实际就是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而报关企业、报关活动相关人也需要在海关注册或登记,也有一个10位的编码。但他们不是经营单位,不能够作为经营单位填写在本栏目。 (5)进口援助、赠送、捐赠的货物,填写直接接受货物的单位的名称及海关编码(多为临时的编码)。 (三)信息的查找与确定 由于该栏目既要求填写中文名称又要求填写编码,而通常考试所给的单证中(提单、发票、装箱单)不会体现这些信息,因此,这些信息通常都会在文字说明资料中给出。如果文字说明资料中没有给出就要留意其他不常用资料,如《征免税证明》、发票中的中文信息等。在填报要求栏目列举了很多的例子,在考试中都是以题目文字说明资料的形式出现。重点要掌握的是根据填报要求确定哪个是要填报在经营单位栏目的单位名称和编码。 (四)考试的考点 (1)经营单位名称和编码都要填写,该栏目是报关单中为数不多的几个既要填写名称又要填写代码或编码的栏目之一。因此,可能会在找错题目中只填写其一,让考生来判断其填写的错误。 (2)委托及代理情形下的经营单位的填制及找错。 要掌握普通的代理和委托与代理外商投资企业进口投资设备物品在填报上的不同。137 要会区别代理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的是投资设备、物品还是非投资设备、物品,要掌握他们填写的不同。运输方式(此栏目是报关单考试的重点栏目) (一)含义解析 运输方式指载运货物进出关境所使用的运输工具的分类(特指海关规定的运输方式)。 海关将运输方式分为两大类:实际运输方式和无实际进出境运输方式(特殊运输方式)。 海关规定的实际运输方式专指用于载运货物实际进出关境的运输方式。主要的运输工具有船舶、火车、飞机、汽车、驮畜等。与运输工具相对应,海关为其定义规定了如下的运输方式并对应有代码:水路运输(2)、铁路运输(3)、公路运输(4)、航空运输(5)、邮件运输(6)、其他运输(9)。 无实际进出境货物的运输方式,是指在境内的海关监管货物,在不同企业或不同的区域流转或改变性质的情形下需要报关的货物,因没有实际进出境,海关为了对不同的情形加以区别而特别设定的。所以也称海关规定的特殊运输方式。海关规定的特殊运输方式不是考试的重点,考生可以自己看看教材中的有关介绍。 (二)填报要求137 本栏目应根据实际运输方式,按海关规定的《运输方式代码表》(表中加星号的运输方式是重点,其相应的代码也要记住)选择填报相应的运输方式名称或代码。 仅填写名称或者仅填写代码都是正确的。 (1)进境货物的运输方式,按货物运抵我国关境第一口岸时的运输工具种类确定运输方式填报。 (2)出境货物的运输方式,按货物运离我国关境最后一个口岸时的运输工具种类确定运输方式填报。 (3)进口转关运输货物,按载运货物抵达进境地的运输方式填报;出口转关运输货物,按载运货物驶离出境地的运输方式填报。 (4)非邮政方式进出口的快递货物,按实际运输方式填报。 其他的情形运输方式的填报要求请考生自行看教材,因不是重点,这里不加以赘述。常用的运输工具和其对应的运输方式名称右。 第一,水路运输(代码“2”)(重点)。 指利用船舶在国内外港口之间,通过固定的航区和航线进行货物运输的一种方式。凡是以海洋运输、近海运输、沿海运输或内河运输的货物,均应按此项填报。(填写“江海运输”、“海洋运输”、“海运”都错误的) 第二,航空运输(代码“5”)(重点)。 指利用航空器承担进出口货物运输的一种方式。(填写“飞机运输”是错误的) 第三,铁路运输(代码“3”)。 指利用铁路承担进出口货物运输的一种方式。 第四,公路运输(代码“4”)。 指利用汽车承担进出口货物运输的一种方式。 第五,其他运输(代码“9”)。主要指采用人力、兽力、输油管道、输水管道、输送带和输电网络等方式输送进出口货物的运输方式。 下表为运输方式代码表,应记住表中的运输方式和它们的代码,名称要严格按表内的填写。运输方式代码运输方式名称2水路运输3铁路运输4公路运输5航空运输 (三)信息的查找与确定137 运输方式最有可能考的是水路运输(代码“2”)和航空运输(代码“5”)。 国际贸易货物实际运输方式主要分为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国际多式联运等。其中水路运输因船舶运载能力大,运价低廉,是国际贸易运输中最主要的运输方式。海运提单,简称提单(billoflading,简写为B/L)是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受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据。是国际贸易中的重要单证,也是报关员考试中每次都会给出的单证,报关单的众多栏目的填写所需要的信息都需要在提单上查找。因此熟悉、了解提单的格式和内容对考生来讲非常的重要。另外国际贸易中的一个主要运输方式航空运输也是可能在报关员考试中出现的运输方式,航空运输的主要单证是航空运单(airwaybill,缩写为AWB)。其中由航空公司签发的称为航空主运单(masterairwaybill,缩写为MAWB),而由航空货运代理签发的称为航空分运单(houseairwaybill,缩写为HAWB)。 在考试中一般有如下几种情形: (1)报关单填制题一般都会提供提单(Bill0fLading)(水路运输)或空运运单(AirWayBill)(航空运输),这样就能够根据所给运输单证来确定运输方式。 (2)如果没有提供提单或运单(通常是改错题),那么,在发票或者装箱单中也能够找到和运输方式相关的信息。 如有:B/LN0.××××提单号Vessel船舶,后接船名VoyageNo.或VOYNo.后接航次号以上都表示水路运输(代码“2”)。 如有:MAWBNo.总运单号HAMBN0.分运单号AirFreight航空运输Flight/×××x×或者FlightNo.航班号AirportDeparture出发空港AirportDestination到达空港以上文字都能够说明是航空运输(代码“5”)。 (3)有些发票由于是固定格式,格式主要为水路运输制作的,但也有可能用于空运。 例如,发票有如此的表示:“Shipped:FromTOKYOT0TIANJINPerAirFreight”。这里“Shipped:From T0 Per ”是发票上的固定格式,多用于水路运输。但在原本应该填写船名及航次号的“Per”后面使用了Air137 Freight,就表示是采用航空运输的方式。因此,运输方式栏内应该填写“航空运输”或者“5”。但如果“Per”后面跟的是一个船舶的名称及航次号,则运输方式就是水路运输了。比如,原文改为“Shipped:FromTOKYOT0TIANJINPerDANUBHUM/013S”。显然“DANUBHUM”没有运输方式的意思,而应该是船名,而“/”后面的“013S’’是航次号(这是常见的一种船名和航次号的表现形式)。 再如,“ShippingbyFlight”、“byAir”也表示是航空运输。 又如,“B/LNO.:784—0084—1691(M.A.w.B)”。虽然“B/L”是提单缩写,“B/LNO ”是发票中的固定格式,经常用于填写提单号,但是,因为有括号内的 “MAWB”用以说明这个号码是航空总运单号,而不是提单号,因此,可以判断运输方式是航空运输而不是水路运输。 (四)考试的考点 (1)因为几种重要的运输方式代码是要求记忆的,所以考试会只给出代码让考生结合所给单证来判断或选择。 需要记忆的运输方式和代码有:水路运输(代码“2”)、铁路运输(代码“3”)、公路运输(代码“4”)、航空运输(代码“5”)。 其中一定要记住的是,“2”是水路运输的代码;“5”是航空运输的代码。 例如,2006年的出口报关单找错题。题目给出已填制报关单上运输方式栏目填写的是“3”,让考生判断填写的内容是否错误。而所给的运输单证是航空运单(AirWayBill),说明运输方式是航空运输。因此,考生必须清楚地知道航空运输代码是“5”,才能够判断出题目填写是错误的。 (2)运输方式的中文名称规范的填写也可能会考到。如在找错题目中给出“海洋运输”、“船舶运输”、“飞机运输”、“河海运输”、“江海”、“航空”等都不是按代码表中要求的规范运输方式名称填写,都是错误的填写。 (3)在没有给出提单或航空运单的情况下(通常是找错题),根据发票或装箱单等单证上的信息来判断运输方式,也就是在上面的“(三)信息的查找与确定”内容下介绍的没有提单和航空运单的情形,需要仅根据发票或装箱单中一些关键的英文用词来判断。2004年考试报关单找错题就是这样的情形。运输工具名称及航次号(此栏目是报关单考试的重点栏目,几乎每年都考) (一)含义解析137 运输工具名称指载运货物进出境的运输工具的名称或运输工具编号。 本栏目的设置是出于海关监管的需要,所以,该栏目填报的内容必须与运输工具向海关申报的一致,以便海关核对。在国际贸易中,水路运输方式使用的每一艘船舶都有其相应的船名,但其他类型的运输工具不一定都有名称,有些类型的运输工具是需要以编号填报的,以保证即使是同类型的运输工具都能加以区别。 航次号指运输工具的航次编号。船舶每次航行都会指定一个航次号,航次一般为4位字符。每一条船都有一个固定的名称,为了区别船舶在不同时间上每次的航行,需要给予一个编号,这就是航次号。通过船舶名称及航次号,船公司、船舶代理公司、货运代理公司、货主、海关等就能够掌握船舶航行、运输的有关信息。同样地,飞机通过航班号来确定和区别每次飞行和运输的不同。而汽车、火车运输,用车牌号、列车车厢编号区别每辆车和每列车的不同,用进出境的时间来区分每次运输的不同。进出境的时间起到航次号的作用。 (二)填报要求 由于现在使用的纸制报关单没有航次号这个栏目,因此,考试时按教材要求,运输工具名称和航次号都填写在运输工具名称栏。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运输工具名称。 (2)直接在进出境地办理报关手续的报关单具体填报要求如下:运输方式填报要求,填报在运输工具名称栏正确的填写格式举例备注水路运输2船舶英文名称/航次号 或船舶编号/航次号DANUBHUM/013S 或5101550125/013S重点航空运输5航班号NH0133重点公路运输4在国内形式的车牌号/进出境日期粤B03456/20060512 铁路运输3车厢编号或交接单号/进出境日期(略)137 航空运输的航班号作为运输工具的名称填写,因航班号的意义等同于航次号,因此,航次号免填。仅在运输工具名称栏填航班号即可。航班号一般前两位是英文字母,后面跟3~4位数字,如:CA982、CA3202。 (3)转关运输货物报关单填报要求:转关运输该栏目填报比较麻烦,因此,在以往的考试中基本没有考过。 ①进口报关单具体的填报要求:运输方式直转、提前报关填报中转填报水路运输2“@”+16位转关运输申报单预录入号船舶英文名称/@航次号航空运输5“@”+16位转关运输申报单预录入号@铁路运输3“@”+16位转关运输申报单预录入号+“/”+“@”进境日期车厢编号/@进境日期公路运输4“@”+16位转关运输申报单预录入号 ②出口报关单具体的填报要求:略。 (4)无实际进出境货物,本栏目免予填报(无需填写)。 (三)信息的查找与确定 在海运提单和航空运单中专门有栏目用于记录船名和航次号或航班号。多熟悉提单和航空运单掌握相关内容在单证出现的位置和英文单词的表述,对于考试时快速准确地查找及确定所要填写的信息很有帮助。下面给出不同单证中表示运输工具名称及航次号的英文形式和变形,请多熟悉和掌握。 (1)提单中“Vessel”表示船名,其后面跟的就是船名,如:“Vessel:EastExpress”,即“EastExpress”为船名,“Vessel”有时简写成“VSL.”。 有的提单中用S/S(steamShip)、M.s(MotorShip)、M/V(MotorVessel内燃机船)表示船名,如:“S/SEastExpress”、“M/VEastExpress”。 还有用OceanVessel、Carrier、NameofVessel、NameofSteamer后面跟船名。 (2)提单中通常使用“VoyageNo.”表示航次号,如,“VoyageNo.28ED09”则“28ED09”为航次号。 “VoyageNo.”经常使用的简写形式有:“VOY137 No.”、“V.”、“V一”,其后面跟的也都是航次号。 按上面(1)、(2)中的运输工具名称栏目应填写:“EastExpress/28ED09” (3)有些提单中将船名和航次写在一起。 如,“Vessel:EastExpress/28ED09”; 或者“VesselandVOYN0.EastExpress/28ED09”; 或者“Vessel:EastExpressV.28ED09”; 或者“Vessel:EastExpressV一28ED09”等。 其中“EastExpress”是船名,“28ED09”是航次号,写在一起时船名和航次号之间用常用“/”、“.”、“一”、“VOY”、“V.”或者“空格”隔开。 根据上面的例子,报关单中运输工具名称栏目应填写为“EastExpress/28ED09”。 (4)在发票或者装箱单中(考试找错题目中一般只给出发票和装箱单而不给提单)也使用其他的单词表示船名和航次,如“Cartier”,“Shippedper”,“Shippedby:”,“Carriedby”,“Shippedfrom××××to××××per”。其后面跟的都是船名和航次,船名在前面多用单词表示,航次在后面,多数的航次中都有字母和数字。还有其他直接表述的形式,如2005年考试找错题的装箱单中的“Name0fSteamerCSCLYANTIAN0042S”,则船名是“CSCLYANTIAN”,航次号是“0042S”。报关单运输工具名称栏应填“CSCLYANTIAN/0042S”。 (5)航班号一般在航空运单的“Flight/Date”(航班/日期)栏内。如2006年的出口报关单找错题中给出了航空总运单,在总运单的“Flight/Date”栏内写有“CA3202”,“CA3202”就是航班号。 有些发票中也会以“Flight/”后面接航班号,有时也会在题目的说明部分给出航班号。如2002年的找错题所给的发票中格式如下:“ShippedfromDALIANperFlight/CJ689”,其中“CJ689”即为航班号,运输工具名称栏应该填“CJ689”。137 (6)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此栏目填写的运输工具名称和航班号是装载货物进境的运输工具的名称和航次号。考试时给出题目中的货物可能是中转货物(货物由起运地甲地装上A船,运到乙地后卸下再装上B船运入我国港口,这样运输的货物叫中转货物,有关中转货物的概念还将在起运国(地区)栏目中讲到),并且可能会仅给头程船的提单(货物装上A船时由起运地签发的提单称为头程船提单),而非二程船提单(从乙地装载该货物的B船被称为二程船)。而头程船提单上标注的A船并没有进入我国(或者说并不是载运该批货物进入我国关境的运输工具),因此,A船的名称和航次号不能填写在运输工具栏。运输工具栏应该填写载运该批货物进境的二程船B船的名称及航次号。 例如,2004年报关单填制题,提单如下: 在该提单中可以看出装货港(Port0fLoading)是巴西的圣多斯(SANTOSBRAZILIANPORT),而卸货港(Port0fDischarge)是香港(HONGKONG),最终交货地(Port0fDelivery)是我国的大连(DALIANCHINA)。这说明船名(OceanVessel)为COSCOHONGFENG(M/V,MOTORVESSEL内燃机船),航次号(VoyNo.)为302N的是头程船。因此不能在运输工具名称栏填写COSCOHONGFENG/302N。而在货名栏目中可以看到这样的说明:“2ndVESSEL:M/VCOSCOHONGKONGV.028N”,“2ndVESSEL”就是二程船名称,“COSCOHONGKONG’’是具体的船名,“028N”是航次号(V.是VoyageN0.的意思)。因此,该份进口报关单的运输工具名称栏应该填写“COSCOHONGKONG/028N”。 同样地,在2005年考试的找错题目中,所给提单中“VESSLEVOY”(船舶名称及航次号)内容下是“YONGYUE6V0445W”,而在“PortofDischarge”(卸货港)内容下写的是“BUSANKOREA”(韩国釜山)。韩国釜山是韩国的港口,在那里卸货说明“YONGYUE60445W”船没有载运该批货物进入我国。在给出的已填制的报关单中,运输工具名称栏填写的“YONG137 YUE6/0445W”显然是错误的。虽然题目所给的单证中没有给出载运该批货物进入我国的运输工具的信息,无法确定正确的填写方法,但因为是找错题目,只要找出填写的错误就可以。 (7)在水路运输的方式下,运输工具名称栏多会考“运输工具英文名称/航次号”的填写格式。但也不要忘记该栏目还允许填报“船舶编号/航次号”。 例如,2006年进口报关单找错题中,提单中给出了船舶的英文名称(v。ssel:XIEHANG666),也用中文给出了“运输工具编号:5101550125”,航次号是“510100607200”(VoyNo.510100607200)。所给已填制报关单运输工具名称栏填写的是“5101550125/510100607200”,这是符合填报要求的。当然,填写“XIEHANG666/510100607200”也是正确的。 在以往的考试中,没有考过“船舶编号/航次号”这种运输工具名栏的填写方式,往往容易被考生忽视。船舶编号的查找确定并不难,一般都出现在提单右上方的显著位置上。 (四)考试的考点 (1)运输工具名称栏目考试的重点在于“水路运输”和“航空运输”的运输工具名称及航次号的填写方面。 (2)考核考生对单证的熟悉程度以及英语水平,根据单证选择正确的运输工具名称的规范填写。 (3)要能够通过单证中的信息辨别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中转的情况下,确定或者辨别进境的运输工具名称和航次号。提运单号(此栏目是报关单考试的重点栏目) (一)含义解析 提运单号指进出口货物提单或运单的编号。 本栏目填报的内容必须与运输部门向海关申报的载货清单所列的相应内容一致。运输部门申报的载运货物进境的运输工具载货信息包括提运单的数量、每一份提运单的提运单号,以及提运单内的主要信息。 提运单号是出于海关监管需要设置的栏目,海关根据题运单号就能够很快找到装载该批货物进出境的运输工具申报的信息。审核运输工具申报的内容与货物报关人申报的是否一致,是海关监管的重要手段之一。报关单上填写的提运单号必须与运输部门申报的一致,否则就不能够通过审核。 (1)提单号码(B/L137 No.)是水路运输承运人给提单编排的号码,便于承运人通知、杏阅和处理业务。 (2)航空运单(AirWayBill,AWB)号是由航空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货运单据(航空运单)上编排的号码。 航空运单分两种,一种是航空公司签发的,称为总运单(MasterAirWayBill,MAWB),总运单的编号称为总运单号;一种是航空货运代理人签发的,称为分运单(HouseAirWayBill,HAWB),分运单的编号称为分运单号。如果发货人直接委托航空公司运输,没有经过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则航空公司直接向发货人签发总运单,就没有分运单。 (3)铁路运单号是指铁路运输承运人在运单上编排的号码。 提运单号和运输工具有对应的关系,也就是提运单必须是载运所申报货物进出境的运输工具所对应的提运单。 (二)填报要求来源:考试大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提运单号,当一票货物对应多个提运单时,应分单填报。 直接在出入境地办理报关手续的报关单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水路运输填报进出口提单号。教材所讲分提运单是由无船承运人签发的,使用量不大。 (2)航空运输填报总运单号(11位)+“_”+分运单号(一般是8位数字)。无分运单的填报总运单号。 (3)公路运输免于填报。 (4)铁路运输填报运单号。 进出境转关运输货物报关单提运单号栏目的填报要求考生自己看一下教材,不是重点。 (三)信息的查找与确定 (1)水路运输的提单上使用“B/LNo.××××”表示提单号。提单号由一组数字或者字母加数字组成,一般出现在提单的右上角。在“B/LNo.或者Bill0fLadingNo.”后面的内容就是提单号。 例如,提单右上角有“B/LNo.:MISC200000537”,则提运单号栏目应该填写“MISC200000537”。137 再如,2005年考试的报关单填制中给出提单的右上方有“B/LNo.:MOLU803364874”,以及找错题中所给提单右上方有“Bill0fLadingNo.:HJSCLGBA00347202”(此题的提单是头程船的,因此,该提单号不应该填写在报关单中,在此举例只是让学员了解提单号在提单中出现的位置以及表现形式)。 在考试中如果没有给出提单,一般就会在装箱单或者发票中给出。发票和装箱单中提单号一般写在首文部分。 例如,2005年考试找错题(没有给提单的那道题)所给装箱单中有这样的文字: “NameofSteamerCSCLYANTIAN0042SNo.&Date0fBillZIMUDA927057/31.05.05,”这表明船的名称是“CSCLYANTIAN”,航次号是“0042S”,提单号是“ZIMUDA927057”,而“31.05.05”是提单签发日期。因此,提运单号栏目应该填写“ZIMUDA927057”。 再如,2004考试中的一道找错题目,其装箱单如下:137 装箱单中用线圈起来的就是提单号,因此,报关单提单号栏应该填写为“PSHSIN04Y8039”。(2)航空运输分运单号用“HAWB:××××××××(HouseAirWaybill)”表示,一般由8位数字组成。分运单号一般出现在航空分运单的右上方,只填8位数字于总运单号后面。 总运单号用“MAWB:×××一××××××××”或“M:×××一××××××××”表示,由11位数字组成。 填写时,总运单号只填数字,其中的“一”和空格不填。但在总运单号和分运单号之间要加“”。 例如,分运单号为“40871532”,总运单号为“MAWB:790—81273721”,提运单号栏应填“79081273721一40871532”。 如果试卷中提供了航空运单,首先要确定是总运单还是分运单。在运单的右上方表格外都标有运单号,如果运单号是ll位数字,并且前3位数字(航空公司数字代号)和后8位数字间用“一”区格,则该运单是总运单。否则,应该为分运单。另外,运单的表格右上方应填写签发人,签发人如果是航空公司则该运单为总运单,如果签发人是航空货运代理,则该运单为分运单。签发人若以中文填写,则很容易识别。如果是英文,一般名称中多会有“Air”、“Aidines”、“Airways”字样。比如,AIRCHINA(中国国际航空公司)、AirFrance(法国航空)、KoreanAir(大韩航空)、JapanAidines(日本航空公司)、SingaporeAirlines(新加坡航空公司)、UnitedAidines(美国联合航空公司)、AllNipponAirways(全日航空公司)、BritishAirways(英国航空公司)。这些不需要考生记住,只是作为常识了解一下,以便能根据签发人名称中的关键词判断出是航空公司签发的是总运单,还是航空货运代理签发的分运单。 例如,2006年试卷中,出口报关单考题就提供了航空运单。在运单的右上方运单号位置写有“999—87908844”,根据前面讲到的总运单号的编号规则就可以确定这是总运单号。 另外,在运单号的下方表格里有“中国国际航空公司AIRCHINA”字样,说明这张运单是航空公司签发的,它是总运单。而在运单的“IssuingCarrier’sNameandCity”(货运代理的名称和所在城市)栏目填写有“STR.SHAHOUSE137 A.w.B.NEC10539636”。这里给出了货运代理的名称并标注了分运单号。那么,按照填报要求,提运单号栏目正确的填写应该是“99987908844—10539636”。同样的试题中如果给出的是分运单,则在分运单的右上方给出的应该是分运单号,表格内右上方签发人栏内填写的应该是航空货运代理公司的名称。而且一定会在某个栏目标注总运单号,如写有“MAWB:784—73206532”或者“M:781—65286781”,则这11位数字就是总运单号。 考试时,在发票、装箱单中如能够找到“MAWB”和“HAWB”字样,即可确定总运单号和分运单号,在报关单提运单号栏填上相对应的编号即可。 比如2004年试卷中,报关单找错题在给出的装箱单中有“B/L:784—00841691(MAWB)”,那么,根据“MAWB”这个写法就可以确定“B/L:”后面的编号就是航空总运单号,它也符合总运单号的编号规律。而在没有分运单号的情况下,提运单号栏目应该填“78400841691”。 2003年考试的一道找错题目,所给发票和装箱单的最下方有:来源:考试大 “SHIPPINGSCHEDULE: MAWBNO.999—75939662 HWMBNO.NEC一45437700”。 则报关单提运单号栏应该填写为“99975939662_45437700”。 在后面的部分给出的练习题中有各种单证,学习这部分内容的时候最好参考一下。 (四)考试的考点 (1)在英文单证中查找和确认提运单号,这要求考生熟悉了解英文单证,具有一定的英文基础。 (2)会规范地填写提运单号,特别是航空运单的填写格式。收货单位/发货单位(此栏目和经营单位栏目有关联关系应结合学习) (一)含义解析137 收货单位指自行从境外进口货物的单位,或者委托有外贸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进口货物的单位。此为进口报关单填报的栏目。 发货单位指自行出口货物的单位,或者委托有外贸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货物的单位。此为出口报关单填报的栏目。 所谓自行进出口单位就是自己对外签订合同并收发货的单位,在货物的买卖过程中和其他单位没有关系,因此,收发货单位应和经营单位相同。这样的单位包括外贸流通企业(如外贸公司、进出口公司)和生产性企业(生产性企业主要是进口企业自用的设备与料件,出口自产的产品。这样的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 所谓委托进出口必须有明确的委托关系,被委托人(代理人)对外签订贸易合同,因此,被委托人是经营单位。而货物在进口后或出口前是属于委托人的,因此,委托人是收发货单位。考试时会在题目的文字说明资料部分或者发票中有明确说明。 (二)填报要求 收、发货单位有海关注册编码本栏目应填报编码(有编码时不填中文名称),没有海关编码的填报中文名称。 (1)自行进出口单位既是经营单位又是收发货单位,因此,该栏目只填报其海关编码。 (2)而委托进出口情况下,如果委托单位有海关编码只填报委托单位海关编码,没有编码时填报委托单位的中文名称。 (3)进口援助、赠送、捐赠的货物填写直接接受货物单位的海关编码(多为临时海关编码)。 (4)加工贸易报关单的收、发货单位应与加工贸易手册上的货主单位一致。(如考试中有这样的题目必须明确的有说明谁是货主单位) 【注意】收、发货单位有海关注册编码的“只填编码”。这点与经营单位栏目的填写要求是不同的。经营单位填写要求是单位的名称和编码都必须填写。 (三)信息的查找与确定 考试中收/发货单位一般根据考试所给文字说明资料部分的内容及与经营单位的逻辑关系判断。请熟悉和掌握下面的逻辑关系表。137 (1)如果资料中没有表明是委托进出口或代理进出口关系,则应该认为是自行进出口。自行进出口的情形,经营单位就是收发货单位,因此,收发货单位栏填写自行进出口单位的海关编码。需要注意的是委托报关、委托加工不属于国际贸易中的委托关系,而是委托的国内业务。逻辑关系表中的第2、第3、第5种情形都属于自营进出口情形。 例如,资料中这样描述“万威微型电机大连有限公司(2102245678)持加工贸易手册(C09033401543)进口第一项塑料垫圈”。 描述中没有提到委托与代理的情形,因此是自行进口(同表中3的情形),收货单位栏目应该填写“2102245678”。 再如,2004年试卷中的找错题“南京某进出口公司出口小五金工具一批”。 外贸流通企业自行进出口的情形(同表2—6中2的情形),经营单位和发货单位都是南京某进出口公司。 (2)如果资料中描述的是委托进出口,则收发货单位应该填写委托单位的海关注册登记编码,没有编码时填写中文名称。 例如,2004年报关员资格考试的考题:“中外合资沈阳贝沈钢帘有限公司(210123××××)使用自有资金,委托上海新元五矿贸易公司(310591××××)进口镀黄铜钢丝”。137 这是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外贸经营流通企业进口料件的情形(同表中第1种的情形),经营单位是被委托的外贸流通企业上海新元五矿贸易公司,而收货单位是委托人外商投资中外合资沈阳贝沈钢帘有限公司,因此,收货单位栏目应该填写“210123××××”。 再如,“广州轻工机械进出口公司(440191×x××)受广州粤港服装有限公司(440123××××)委托在投资总额内进口服装加工设备。货物于××××年×月×日运抵口岸,次日委托广州鸿发报关公司持编号为z××××××××××的征免税证明向海关报关”。 此例是外商投资企业广州粤港服装有限公司(440123××××)委托外贸流通企业广州轻工机械进出口公司(440191×××)进口投资设备的情形(同表2—6中4的情形),因此,经营单位不能够填写外贸流通企业而应该填写外商投资企业,正确的填写是“广州粤港服装有限公司440123××××”(名称编码必须都填写,详见经营单位栏目的内容)。而收货单位也应该是委托进口的外商投资企业,正确的填写是“440123××××”(有海关编码的只填编码)。而代理方或者说被委托方应该在“标记唛码及备注栏’’中加以说明。需要说明的是,“委托广州鸿发报关公司向海关报关”不是进出口贸易上的委托。 又如,“浙江江南服装进出口公司(3313910194)在对口合同项下进口蓝湿牛皮,委托浙江好嘉皮革有限公司(3313920237)加工牛皮沙发革”。 该例中的委托也不是进口贸易的委托,而是货物进口后委托在国内加工。因此,好嘉皮革有限公司(3313920237)不能作为收货单位填写,正确的收货单位栏目填写是“3313910194”。 (四)考试的考点 (1)根据所给资料分析判断委托情形下收发货单位的填写。 (2)填报要求,特别是收货单位有海关代码和无海关代码的填写不同。贸易方式(监管方式)(此栏目是报关单考试的重点栏目) (一)含义解析137 贸易方式主要理解为,海关为了对进出口货物进行监督管理的综合需要而对进出口货物流通的做法和渠道设定的管理方式,也称监管方式。 也可以理解为,海关为综合管理的需要而对进出口货物的分类。所谓综合管理的需要包括海关监管的需要、征税的需要、统计的需要,为了满足不同的需要设定有不同的贸易方式,这样就可以方便海关的监管、征税和统计。海关根据报关单上填写的贸易方式(监管方式)就能够确定进出口货物的性质,明确监管要求。 海关发布有《监管方式代码表》,里面设定有现行的贸易方式共87个,每个贸易方式都有对应的代码。这87个贸易方式中绝大多数都是日常不经常用到的,而需要特别学习的是教材中标上“*”号的8个贸易方式。这8个贸易方式占我国进出口贸易量的绝大部分,在报关员资格考试中,报关单部分所考内容也基本上是在这8个贸易方式范围内。因此,考生应该把学习的重点放在这几个贸易方式上(在下面的介绍中特别增加一个)。其他的贸易方式在教材中有介绍,对于学习时间比较充裕的考生可以全面地看看,以后工作中若是用到可以作为参考。 重点的贸易方式介绍如下,要记住这些贸易方式的简称和代码。 (1)一般贸易0110:是指我国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单边进口或单边出口的贸易,但海关另外设定贸易方式的单边进出口货物除外。 所谓单边进出口就是逐笔售定,即逐笔成交,买卖双方在付款和交货完成后不再有任何的关联。与之相对应的有代理、寄售、加工贸易、对销贸易、易货贸易、租赁贸易,等等。在海关管理中对许多的单边进出口贸易海关出于监管、征税、统计的需要另外规定有贸易方式,他们就不属于一般贸易了。比如,享受国家特定减免税政策的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的投资设备物品,虽然也是单边进口,但因为需要特别办理海关审批手续,享受减免税待遇,因此,海关另外设定有贸易方式。在87个贸易方式中,多数的监管方式都是针对特殊的进出口货物,海关对它们有特别的监管或统计的需要。这些特殊的货物有的需要特别批准、有的是保税、减免税,等等。而多数没有特别监管需求的货物,也不享受保税、特定减免税(有特例情况)的货物都是属于一般贸易。除特殊情况外,一般贸易的货物都是照章征税的,在报关员资格考试的题目中尤其是这样,以往历年的考试中贸易方式是一般贸易的货物,对应征税形式都是照章征税,但也应该掌握几种特殊情形,以防止考试出现。 特别解释: 第一,一般情形:137 符合一般贸易定义按一般进出口货物监管的进出口货物(见报关程序部分)。这类货物无需办理进出境前的海关备案手续,进口时照章征税,进口放行后立即结关,也无需海关后续的监管。 对于一般情形下贸易方式为一般贸易的,海关都是照章征税,其对应的征免性质为一般征税,征免方式为照章征税。征免性质和征免方式都是报关单要填制的栏目,其含义后文中会讲到。 第二,易混淆的情形:来源:考试大 ①外商投资企业进口供加工内销产品的进口料件。进口的料件是供加工内销产品的,不属于加工贸易,不是保税料件。不是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设备物品,不享受特定减免税待遇,没有前期备案手续,也无需后续监管,所以贸易方式是一般贸易。外商投资企业这种情形下进口的料件贸易方式为一般贸易,而对应的征免性质为一般征税,征免方式为照章征税。 ②外商投资企业用国产原材料加工产品出口或经批准自行收购国内产品出口的货物。 这是指外商投资企业非加工贸易下出口的产品,因此贸易方式属于一般贸易。其对应的征免性质要看企业的经济类型,根据企业类型对应有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资企业。而征免方式都是照章征税。 第三,特殊情形:某些特定减免税货物,符合海关设定的贸易方式一般贸易的定义(单边进口),而且海关并没有为这些特定减免税货物设定专门的贸易方式,因此,他们的贸易方式仍然是“一般贸易”。但因为是特定减免税货物,所以需要有进口前的前期备案手续和进口后的后续管理。这些特定减免税货物主要包括: ①科教用品:科研机构、学校进口为促进科学研究和教育事业的发展,按照有关征减免税政策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直接用于科研或教学的货物。属于按特定减免税进口的科教用品必须是经过事先批准在海关备案并取得《征免税证明》的。其对应的征免性质是“科教用品”,征免方式是“全免”。 ②鼓励项目(内资企业适用):符合《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的国内投资(包括利用国外商业贷款,但不是外投资企业)的基建或技改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必须是经过事先批准在海关备案并取得《征免税证明》的。其对应的征免性质是“鼓励项目”,征免方式是“全免”。 ③137 自有资金: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研究开发中心、先进技术型和产品出口型外商投资企业,以及符合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利用外资优势产业和优势项目目录的项目,利用投资总额以外的自有资金(具体上指企业储备基金、发展基金、折旧和税后利润),在原批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内,对设备进行更新维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自用设备及其配套的技术、配件、备件。 上述三种情形下进口的货物,都必须事先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向海关备案取得《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进口报关时报关单备案号栏目要填写标记代码为z的《征免税证明》编号,贸易方式栏填写“一般贸易”。 除了上述三种情形外还有残疾人用品、企业技术改造进口货物、国家重大项目进口货物等都属类似情形,因不是报关员资格考试重点这里不多作介绍。 (2)来料加工0214:全称是来料加工装配贸易进口料件及加工出口货物。是针对经海关批准并核发手册的一种加工贸易形式下进口的料件和出口的产品而设定的贸易方式。这种加工贸易方式的特点是加工所使用料件由境外企业免费提供,我国经营此加工贸易的单位不需向外方付进口料件的费用。经营单位只收取加工费,加工的产品出口交外方处置。海关对这样加工贸易形式发放标记码为B的《加工贸易手册》,料件进口和成品出口时都是免税的。报关时报关单上的贸易方式栏填写“来料加工”或“0214”。其对应的征免性质为“进料加工”,征免方式为“全免”,备案号栏目要填写加工贸易手册的编号(编号第一位标记码是B)。教材中还介绍了与之相关联的监管方式,考生自己看看,不是重点。 (3)进料对口0615:是为另一种形式的加工贸易而设定的监管方式。进料对口和来料137 加工不同的是,加工贸易经营单位自主从国外购买料件,加工后的产品自行销售给国外。海关对这样加工贸易形式发放标记码为C的手册,料件进口和成品出口时都是免税的,报关单上的贸易方式栏填写“进料对口”或“0615”。 在以前的海关管理中,进料加工分成进料对口和进料非对口管理,但现在已不再实施进料非对口管理,因此,进料非对口的贸易方式已不再使用。凡是经海关批准进料加工的加工贸易,海关一律以进料对口管理,进口料件全额保税,报关单贸易方式栏目都填写“进料对口”或“0615”。其对应的征免性质为“进料加工”,征免方式为“全免”。 (4)进料深加工0654:就是进料深加工结转货物,有关概念和含义请考生看一下教材报关程序的内容。进料深加工没有对应的征免性质,也就是征免性质栏免填(知道就可以)。报关单的考试题目中考到该贸易方式的可能性不大,但有可能在综合实务类题目中考。 (5)不作价设备0320:专用于加工贸易的设备,由外方免费提供。由于是外方免费提供,经海关批准享受特定减免税待遇,但使用手册管理。海关发放标记代码为D的《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登记手册》,进口报关时免税。报关单上的贸易方式栏填写“不作价设备”或“0320”。而备案号栏目需填写《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登记手册》编号,征免性质填“加工设备”,征免方式填“全免”。 (6)合资合作设备2025: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在投资总额内(属于投资的)进口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和其他物料。对于属于减免税的货物,海关发放标记代码为z的 《征免税证明》,进口时免税,报关单上的贸易方式栏填写“合资合作设备”或“2025”。报关时要提供征免税证明,报关单备案号栏目填写征免税证明的编号,征免性质是“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和企业的经济类型相对应)。相关概念:137 中外合资企业:是外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合营企业。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营各方按注册资本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 中外合作企业:是外国的企业、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同中国的企业或者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举办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在合同中约定投资或者合作条件、收益或者产品的分配、风险和亏损的分担、经营管理方式和企业终止时财产的归属等事项。 中外合资企业与中外合作企业的主要区别是,前者按投入资本的比例来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而后者是根据合同确定。 外资企业: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也就是外商独资企业。 投资总额:是指经我国政府批准的开办企业所需资金总额,即按企业生产规模需要投入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生产流动资金的总和。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统称为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需要经过我国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其项目的确认、可行性以及投资总额都要经过审批。 (7)外资设备物品2225:含义同上面的合资合作设备,只是进口的企业是外商独资企业。因为外商独资企业特定减免税下进口的设备物品是免许可证的,因此,单独设置了贸易方式。对于此类减免税海关发放标记代码为Z的《征免税证明》,进口时免税,报关单上的贸易方式栏填写“外资设备物品”或“2225”。报关时要提供征免税证明,报关单备案号栏目填写征免税证明的编号,征免性质是“外资企业”。考试大论坛 需要说明的是,本教材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中使用的“外商投资企业”概念包括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而概念“外资企业”是专指外商独资企业。考试时需要根据资料提供的经营单位编码的第6位来确定贸易方式的填写。在提供首位是的《征免税证明》编号的情况下,如果是在投资总额内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经营单位编码第6位是“2”或“3”的,则贸易方式应该填“合资合作设备”,如果第6位是“4”,则贸易方式应该填“外资设备物品”。 (8)货样广告品A3010:教材中所说有经营权单位就是指在海关注册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不包括临时取得的)。除了符合法定减免税的情形(见教材进出口税内容中的法定减免税)外,教材中并没有货样广告品的报关程序和征税的内容,考生可以不考虑这方面的问题。只需掌握这个贸易方式是怎么回事及其代码即可。 (9)无代价抵偿3100:是指进口货物经海关征税或免税放行后,发现货物残损、缺少或品质不良,而由国外承运人、发货人或保险公司免费补偿或更换的同类货物。无代价抵偿货物的概念应该结合教材上报关程序部分中无代价抵偿进出口货物的内容学习。贸易方式为“无代价抵偿”的进出口货物属于法定减免税(见《进出口关税条例》第44条),进出口时免税,征免性质对应其他法定,征免方式为“全免”。 (二)填报要求137 (1)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情况,并按海关规定的《贸易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贸易方式简称或代码。 因为只填代码也是正确的,所以,一定要记住标有“*”号的贸易方式代码。 重点是0110、0214、0615、2025、2225,有能力的可以把带“*”号的都记住。 例如,2004年报关员资格考试的考题“中外合资沈阳贝沈钢帘有限公司(210123××××)使用自有资金,委托上海新元五矿贸易公司(310591××××)进口镀黄铜钢丝”。题目要求根据资料选择正确选项填写“贸易方式”栏:A.0110;B.0101;C.1110;D.3010,答案是选A。此题若不知道一般贸易的代码是0110就无法解答。因此,重要的贸易方式的代码一定要记住。 (2)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种贸易方式。如果一票货物中一部分货物适用一种贸易方式,另一部门适用另外的贸易方式,则应该分别填制报关单申报。 如,某合资公司进口布料10000米,其中6000米用于加工服装出口(持有手册C××××××××××),另外4000米用于加工服装在国内销售。 显然6000米符合进料加工范围,贸易方式应该填“进料对口0615”,而另外4000米是属于一般贸易的货物,应该另外填写报关单,贸易方式栏应填“一般贸易(0110)”。 (3)加工贸易特殊情况填报要求如下: ①少量低值辅料(即5000美元以下,78种以内的低值辅料)按规定不使用《加工贸易手册》的,辅料进口报关单填报“低值辅料”。使用《加工贸易手册》的,按《加工贸易手册》上的贸易方式填报。使用加工贸易手册是指已在加工贸易手册中备案的,如果是进料加工加工贸易手册,则贸易方式应该填“进料对口”。如果使用的是来料加工加工贸易手册,则贸易方式填写“来料加工”。②外商投资企业为加工内销产品而进口的料件,进日报关单填报“一般贸易”。外商投资企业为加工出口产品全部使用国内料件的出口合同,成品出口的报关单填报“一般贸易”。有关这两种情况在含义解析中对一般贸易的解释已有过说明。 ③加工贸易料件转内销货物(及按料件补办进口手续的转内销成品、半成品、残次品)应填制进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来料料件内销(0245)”或“进料料件内销(0644)”,相关联的还有“来料边角料内销(0845)”,“进料边角料内销(0844)”。 加工贸易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为享受减免税进口货物的(其含义在备案号栏目中讲过),应分别填制进、出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来料成品减免(0345)”或“进料成品减免(0744)”。 加工贸易出口成品因故退运进口的,分别按不同贸易方式填报“来料成品退运”(4400)或“进料成品退运”(4600)。 其他的特殊情况在考试中出现的可能性较小,并且不难理解,请考生自己看书学习。(三)信息的查找与确定137 贸易方式栏目的填写需要分析判断,判断的依据就是各种贸易方式的定义。在定义的基础上,某些贸易方式可以根据备案文件和企业类型来判断。另外,贸易方式栏目和备案号、征免性质、征免方式、用途栏目有对应的关系。在征免性质栏目的内容中会给出这几个栏目内容的逻辑关系表,考生要多加熟悉与掌握。在考试中判断贸易方式依据的信息主要是考试题目中的文字说明资料。 1.在考试中根据所给信息中的备案文件的编号确定贸易方式 (1)如果备案号以“B”开头,则贸易方式为“来料加工”。 例如,“所申报商品位列B52084400153号加工贸易手册…”,则贸易方式应该填“来料加工”或“0214”。 (2)如果备案号以“C”开头,则贸易方式为“进料对口”。 例如,“万威微型电机大连有限公司持C09033401543加工贸易手册进口第一项塑料垫圈”,备案号首位字母C表示的是进料加工,因此贸易方式栏应填“进料对口”或“0615”。 (3)如果备案号以“Z”开头,则需仔细看资料中描述的是否是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设备。若是,再根据经营单位编码的第6位判断企业性质。编码第6位是“2”或“3”,则贸易方式应该填“合资合作设备”,如果第6位是“4”,则贸易方式应该填“外资设备物品”。 例如,“天津华海勘测服务有限公司(120722××××)在投资总额内进口泥浆泵,向海关申请取得Z02024A50706号征免税证明。泥浆泵随其他设备同批进口,单独向海关作出申报”。 根据备案号标示代码Z可以判断申报商品是特定减免税设备,而根据描述“在投资总额内进口”,可确定是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的设备、物品。而根据经营单位编码120722××××的第六位是“2”,可以确定该企业是中外合作企业,那么,中外合作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设备物品贸易方式应填“合资合作设备”或“2025”。 假如说上面例子中的天津华海勘测服务有限公司的经营单位编码改成120724××××(第6位由2改为4),由于经营单位编码第6位是“4”,这表示该企业是外商独资企业,那么,该进口商品报关单贸易方式栏应该填写“外资设备物品”或“2225”。 (4)如果备案号以“D”开头,则贸易方式为“不作价设备”。137 2.考试题目的文字说明资料中没有备案号信息或者不能根据备案号判断的情形: (1)在考试给出的资料中没有备案号的信息,就需要仔细研读对进出口情况的说明。 根据描述来确定符合哪一个贸易方式的定义。 例l:2005年的报关单填制题:“中国矿产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订购进口一批热拔合金无缝钢管(属法定检验检疫、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商品),委托辽宁抚顺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制造出口锅炉。辽宁龙信国际货运公司持经营单位登记手册和相关单证向大连大窑海关申报进口”。 虽然题目中没有给出备案号,但说明中提到“订购…,制造出口…”,并特别有提到“持经营单位登记手册和相关单证向大连大窑海关申报进口”,经营单位登记手册只有加工贸易情况下才有,因此,可以确定申报的商品是加工贸易进口的料件,而根据“订购”可以排除是来料加工,因此,它是进料加工,那么,贸易方式栏应该填“进料对口”或“0615”。 需要说明的是,从2005年开始,所有的加工贸易手册的名称统一使用“加工贸易手册”,不再有过去的“登记”字样。 例2:2004年报关员资格考试的考题,“中外合资沈阳贝沈钢帘有限公司(210123××××)使用自有资金,委托上海新元五矿贸易公司(310591××××)进口镀黄铜钢丝”。 题目中没有给出备案号,也没有提到加工贸易应有的情形,并且使用的是自有资金而不是在投资总额内进口。因此,可以确定该商品报关单贸易方式栏目应该填“一般贸易”或“0110”。 即使该进口货物是经批准享受特定减税的货物,但因为是使用自有资金进口,贸易方式也应该为一般贸易。 (2)如果题目中给出的备案号以“Y”开头,只能说明该进口货物是享受CEPA香港或澳门优惠政策的进口货物,只是在税率上享受相关的税率,不足以确定其贸易方式。贸易方式的确定仍然要根据各种贸易方式的定义来判断。一般使用原产地证书享受CEPA香港或澳门优惠政策的进口货物不会是加工贸易货物也不会是特定减免税货物。多数情况下的贸易方式是一般贸易。 (四)考试的考点 (1)考察考生对几种主要贸易方式代码的掌握情况。考试所给供选择的选项只有代码或已填写的栏目填写的是代码。这样的题目既需要考生根据资料判断贸易方式又需要根据确定的贸易方式选择代码。 (2)考察考生对备案号的标识码(第一位)与贸易方式之间关系的掌握情况。也就是题目中给出备案号,让考生来判断贸易方式。 (3)考察考生对特定减免税中企业类型不同的情形下对贸易方式的确定。也就是根据题目中的资料要考生首先能确定是特定减免税,再根据所给经营单位的编码第6位来确定具体的贸易方式。这种题目在考贸易方式的同时也考察了考生对经营单位编码的掌握情况。 (4)考察考生完全根据贸易方式定义结合所给资料具体判断一个贸易方式。 报关单贸易方式栏的考试主要针对教材第三章报关程序中的三种监管方式考试: ①一般进出口货物:一般贸易0110。 ②加工贸易货物:进料对口0615;来料加工0214。 ③特定减免税货物:合资合作设备2025;外资设备物品2225。 ④考试一般不会超出上面的5种贸易方式,需要注意贸易方式是一般贸易而货物属于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情形,就是介绍一般贸易含义中的几种特殊情况,分别是属于科教用品、自有资金、内资鼓励项目的情形。征免性质(此栏目是报关单考试的重点栏目) (一)含义解析137 征免性质指海关根据《海关法》、《关税条例》及国家有关政策对进出口货物实施征、减、免税管理的性质类别。国家公布有《征免性质代码表》,列有现行所有的征免性质名称及对应的代码。海关审核报关单上所填写的征免性质,并根据征免性质来确定是否征税以及查验相关手续。 对于进出口货物来说,在进出口货物的国家税收方面无外乎就是征税和减免税。征税的货物就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该征税,即这样的进出口货物不符合任何一个国家减免税政策的条件。减免税货物是指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某种减免税政策规定的货物。国家根据进出口货物的性质、企业的性质、资金利用的情况等发布有各种减免税政策,海关实施的减免税管理的性质类别主要是为了区别这些不同性质的减免税。因此,征免税代码表所列的征免性质多数都是减免税的性质。 《征免性质代码表》中以代码首位作为标记将征免性质分为如下几大类: (1)法定征税:代码首位是“1”,具体的征免性质名称是一般进出口货物,简称一般征税,代码101。法定征税指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及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税率征收关税、增值税和其他税费的进出口货物。 (2)法定减免税:代码首位是“2”,具体的征免性质主要有其他法定减免税进出口货物,简称其他法定,代码299。法定减免税是指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对除无偿援助进出口物资外的其他实行法定减免税的进出口货物,以及根据有关规定非按全额货值征税的部分进出口货物。适用范围: ①无代价抵偿进出口货物;(除个别照章征税的外,适用贸易方式“无代价抵偿”的进出口货物,其对应的征免性质是“其他法定”) ②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如果适用贸易方式“货样广告品A”的货物符合无商业价值的条件,其征免性质就是“其他法定”) ③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 ④因故退还的境外进口货物; ⑤因故退还的我国出口货物; ⑥在境外运输途中或者在起卸时,遭受损坏或损失的货物: ⑦起卸后海关放行前,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货物; ⑧海关查验时已经破漏、损坏或者腐烂,经证明不是保管不慎造成的货物; ⑨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货物、物品: ⑩暂时进出口货物; ⑨出料加工项下的出口料件及复讲口的成品: ⑥进出境的修理物品; ⑩137 租赁期不满一年的进出口货物; ⑩边民互市进出境货物; ⑥非按全额货值征税的进口货物(如按租金、修理费征税的进口货物)。 属于法定减免税的还有无偿援助进出口物资,简称无偿援助,代码201。 (3)特定减免税: 特定区域,代码首位是“3”,具体有:特定地区301,保税区307,其他地区399。 特定用途,代码首位是“4”,主要有:科教用品401,残疾人413,还有技术改造、重大项目、基础设施、远洋渔业、国产化。 特定的贸易性质,代码首位是“5”,具体有:加工设备501,来料加工502,进料加工503,边境小额。在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中按海关管理属于保税货物,但在填写报关单时暂按免税对待(不在报关的环节缴纳税款)。 特定企业,代码首位是“6”或“7”,主要有:中外合资601,中外合作602,外资企业603,鼓励项目789,自有资金799,其他还有海上石油、陆地石油、贷款项目、贷款中标。 (4)其他减免税,代码首位是“8”的救灾捐赠801,以及国批减免898,代码首位是“9”包括内部暂定998,例外减免999。 必须要记住的几种征免性质(教材中的代码表中标注有“*”号的):代码简称全称101*一般征税一般征税进出口货物299*其他法定其他法定减免税进出口货物401*科教用品大专院校及科研机构进口科教用品501*加工设备加工贸易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进口设备502*来料加工来料加工装配和补偿贸易进口料件及出口成品503*进料加工进料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及出口成品601*中外合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进出口货物602*中外合作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进出口货物603*外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进出口货物789*鼓励项目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进口设备799*自有资金外商投资额度外利用自有资金进口设备、备件、配件137 注:只有1997年以前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享受特定减免税的设备物品时才按601、602、603征免性质填报,现阶段仍有可能有1997年以前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继续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设备,但只有很少的企业在使用。考生可能无法加以区别,但可以根据《征免税证明》上标注的征免性质填写,因为《征免税证明》上会标注使用企业所享受的征免税性质。现阶段新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如果要享受特定减免税政策,都要求是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项目,都要有相关政府部门签发的“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凭此办理《征免税证明》,其征免性质都是“鼓励项目”。 另外,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企业这三个征免性质除了适用于进口的特定减免税设备外也用于这些企业出口的货物。也就是外商投资企业以一般贸易出口货物其对应的征免性质分别是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企业(具体根据企业的经济类型确定,可根据经营单位编码的第6位确定)。(二)填报要求 (1)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种征免性质。 (2)本栏目应按照海关核发的《征免税证明》中批注的征免性质填报,或根据实际情况按海关规定的《征免性质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征免性质简称或代码。仅填代码也正确,所以教材中标注“*”号的代码要背下来。 (3)加工贸易报关单本栏目应按照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中批注的征免性质填报相应的征免性质简称或代码。 (三)信息的查找与确定 征免性质需要分析判断来确定,根据对备案号、贸易方式和征免性质的含义学习可以发现,它们之间有着逻辑对应关系。下面的表格给出了主要的几种备案号、贸易方式和征免性质的对应关系,凭此可判断征免性质。137 注:国家公布有《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该目录下的商品即使是在合资合作设备、外资设备物品的贸易方式下进口也不予免税,而是一般征税。由于教材并没有提供该目录,因此考生只要知道如果是列入这个目录的不能免税,征免性质要填“一般征税”。在教材中也给出了一个类似的表格,而且比上面的表格还要简单地表达出一个信息,考试的范围可能仅限于教材中表格的内容。特别是对于贸易方式是“合资合作设备”及“外资设备物品”对应的征免性质只考“鼓励项目”。而对于“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企业”由于已基本不使用就不再考了。但对于外商投资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征免性质还是要使用.见下面的表格,考生仍然要掌握。137 137 上述两个逻辑关系表格中个别的贸易方式与征免性质不是必然的对应关系,会有特例。但特例的情况几乎不会在考试中出现,所以在这里忽略它。 (1)根据所确定的贸易方式结合上面的两个表格确定征免性质。 比如试题中一批进口料件根据题目的描述可以确定其贸易方式是“进料对口”,则可以确定该批货物报关单上的征免性质应该填“进料加工”或“503”。因为贸易方式进料对口对应的征免性质只有进料加工。 同样有一一对应关系的还有:来料加工一来料加工;不作价设备~加工设备;无代价抵偿一其他法定。 贸易方式是“合资合作设备”的进口货物,其征免性质一般情况下就是“鼓励项目”,实际工作很少用到,还有征免性质是“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一般征税”的情形。贸易方式是“外资设备物品”的进口货物,其征免性质一般情况下也是“鼓励项目”,是“外资企业”和“一般征税”的情况也很少。 (2)无论进出口,都可以根据所给文字说明资料中备案文件首位字母判断。手册是c字头的,贸易方式为进料对口0615的货物,征免性质就应填“进料加工503”。即使题目中没有明确给出备案文件,只要能够确定贸易方式是进料对口,征免性质就是进料加工。 手册是B字头的,贸易方式为来料加工0214的货物,征免性质就应该填来料加工502。同样即使题目中没有明确给出备案文件,只要能够确定贸易方式是来料加工,征免性质就是来料加工。 例如,题目描述:“万威微型电机大连有限公司持C09033401543加工贸易手册进口第一项塑料垫圈”。备案号首位字母c表示的是进料加工,因此贸易方式栏应填“进料对口”或“0615”,而征免性质应填“进料加工”或“503”。 (3)如果资料所给备案文件是z字头的《征免税证明》的编号,则需进一步根据对进口货物的描述,判断是合资合作设备、外资设备物品还是一般贸易(要根据征免税证明中的征免性质判断或者根据“投资总额内”字样及经营单位编码判断)。 例如,2005年的找错题,文字说明资料如下:“天津华海勘测服务有限公司(120722××××)在投资总额内进口泥浆泵,向海关申请取得Z02024A50706号征免税证明(海关签注的征免性质为“鼓励项目”)。泥浆泵随其他设备同批进口,单独向海关作出申报”。 根据备案号标示代码z可以判断申报商品是特定减免税设备,而根据描述“在投资总额内进口”可确定是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的设备、物品(贸易方式可能是“合资合作设备”或“外资设备物品”)。而再根据经营单位编码120722××××的第6位是“2”可以确定该企业是中外合作企业(不是外资企业),那么,中外合作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设备物品贸易方式应填“合资合作设备”或“2025”,征免性质为“鼓励项目”。或者,先根据经营单位编码第6位是“2”和征免税证明先确定可能的贸易方式是“合资合作设备”或“一般贸易”,再根据海关签注的征免性质是“鼓励项目”来最后确定贸易方式是“合资合作设备”,因为外商投资企业只有在征免性质是“自有资金”时贸易方式才是“一般贸易”。而该题的征免性质资料中已经提示说明是“鼓励项目”,应该按征免税证明中的批注填写。 假如说上面例子中的天津华海勘测服务有限公司的经营单位编码是120724××××(第6位由“2”改为“4”),由于经营单位编码第6位是“4”,表示该企业是外商独资企业,那么,该进口商品报关单贸易方式栏应该填写“外资设备物品”或“2225”,征免性质依然填“鼓励项目”或者“789”。 如果上面例子中的天津华海勘测服务有限公司的经营单位编码是120721××××(第6位由“2”改为“l”),说明经营单位是国有企业(内资企业),则贸易方式应该为一般贸易。 (4)出口货物不使用手册的情况下,贸易方式多为一般贸易。再根据经营单位编码确定是否是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国产料件生产的产品出口。此情况下不同类型的外商投资企业填报的征免性质不同。如果: 经营单位编码第6位是“2”:征免性质填“中外合作”; 经营单位编码第6位是“3”:征免性质填“中外合资”; 经营单位编码第6位是“4”:征免性质填“外资企业”。 虽然三资企业一般贸易下出口产品并不享受特殊的减免税待遇,但国家为统计的需要要求这样填写。 例如,2003年的一道找错题:“上海华柔丝袜有限公司(3119035123)采用国产原料生产袜品凭319403360号外汇核销单出口”。 根据经营单位的编码第6位是“3”可以确定,该经营单位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因此,使用国产料件出口产品贸易方式是“一般贸易”(或填写“01lO”),征免性质应该填“中外合资”或“601”。 (四)考试的考点考试大(www.Examda。com) (1)考察考生对几种主要的征免性质代码的掌握情况。考试所给供选择的选项只有代码或已填写的栏目填写的是代码。 2005年的找错题,文字说明资料如下:“天津华海勘测服务有限公司(120722××××)在投资总额内进口泥浆泵,向海关申请取得Z02024A50706号征免税证明(海关签注的征免性质为“鼓励项目”)。泥浆泵随其他设备同批进口,单独向海关作出申报”。给出的已填制报关单征免性质栏填写为“789”。 前面已经对这道题有过分析,其征免性质应该就是海关在征免税证明上签注的征免性质“鼓励项目”。但栏目填写的是代码,如果考生不清楚“鼓励项目”的代码是什么就无法判断填写得是否正确。 (2)考察考生根据备案文件中的首位字母判断贸易方式及对应的征免性质的能力。 (3)考察容易忽视的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自产产品情况下的贸易方式的填写。这种情况下虽然贸易方式为一般贸易,但征免性质应该根据企业的性质填写为“中外合资(601)”、“中外合作(602)”、“外资企业(603)”。但如果外商投资企业是使用手册出口,贸易方式应该按手册填写,征免性质也应该对应手册填写“来料加工(502)”或“进料加工(503)”。137 结汇方式/征税比例(此栏目是报关单考试的重点栏目,仅出口报关单填报及进口报关单的征税比例栏目现在已经不需要填写) (一)含义解析 结汇方式是指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收结外汇的方式。也就是国际贸易中的汇款支付、结算的方式。海关对结汇方式规定设置了《结汇方式代码表》,主要常用的如表2—10所示。结汇方式代码表代码结汇方式英文缩写英文名称1*信汇M/TMailTransfer2*电汇T/TTelegraphicTransfer3*票汇D/DRemittancebyBanker'sDemandDraft4*付款交单D/PDocumentsagainstPayment5*承兑交单D/ADocumentsagainstAcceptance6*信用证L/CLetterofCredit7先出后结 8先结后出 9其他 结汇方式的含义与国际贸易中货款支付方式相同,考生应该结合国际贸易部分的知识学习该内容,通过学习既可以领会报关单栏目内容的含义又可以应对国际贸易实务内容的考试。 (二)填报要求 结汇方式栏目应按海关规定的《结汇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结汇方式名称或缩写或代码。 根据填报要求可知结汇方式的名称、缩写、代码都可以单独填写在结汇方式栏,因此,应熟记上表中结汇方式名称及英文缩写及其对应的代码。 (三)信息的查找与确定 结汇方式通常体现在发票或装箱单中,如: (1)“Payment:”、“PaymentTerm:”、“Paid137 by:”后面跟有结汇方式名称或者缩写。 (2)还有的在备注栏中表明,如,Remarks:T/T(表示电汇)。 (3)有信用证号(L/CNo.:)的都说明结汇方式是信用证。 (4)还有的用文字叙述,例如,“L/CNo.:DocumentsagainstAcceptance”(D/A表示承兑交单)。 另请注意,如果发票中“LetterofCreditNo.”一项是:“T/T”或其他结汇方式的英文缩写,而非信用证编号,则结汇方式栏应填报为“电汇”或根据英文缩写判断为其他结汇方式。 此栏目学习的重点在于从发票或者装箱单中查找和判断结汇方式,又由于这是出口报关单中的栏目,所以,若考这个栏目应该是在找错题目中考。而找错题目都是已填写的,此处考试难度在于根据单证中的付款方式的英文描述或缩写来判断确认中文的结汇方式名称,因此,一定要把结汇方式代码表中结汇方式名称与对应的缩写、代码和英文名称掌握好。 (四)考试的考点 (1)考察考生对结汇方式英文的掌握情况,以及结汇方式对应的缩写、代码或中文名称。 例如,发票中描述:“L/CNo.:DocumentsagainstAcceptance”,而所给已填写报关单结汇方式栏目填写“D/P”。所以,首先要知道“DocumentsagainstAcceptance”是承兑交单,其次还要知道承兑交单的缩写为“D/A”,这样才能够判断出所给的填写是错误的。 再如,2006年考试的出口报关单找错题。在发票中的“PaymentTerms”栏内写有“T/T”,而在已填的报关单结汇方式栏填写的是“l”。此题要求考生首先要知道“T/T”是结汇方式中电汇的英文缩写,其次要知道电汇对应的代码是“2”。这样才能够判断出填写“1”是错的。 (2)考察考生对发票或其他单证中结汇方式体现形式的熟悉程度。考试可能给出结汇方式的形式并不规范,但只要熟悉结汇方式代码表中结汇方式的英文缩写或者英文的叙述就能够确定。 例如,2005报关单找错题所给发票:137 发票中显示的“TERM:D/A60DAYSFORMB/LDATE”表明成交方式是“D/A”,因此,考生要据此能够清楚成交方式的中文名称是“承兑交单”。已填制报关单填写的也是中文的结汇方式,所以,只有掌握英文缩写的中文含义才能够准确地判断填制得是否正确。许可证号 (一)含义解析 许可证号指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及其授权发证机关签发的进、出口货物许可证的编号。 这里说的许可证仅是指进口许可证和出口许可证。不是×××进口许可证和×××出口许可证,在进口许可证或出口许可证前面加有其他文字的不属于该栏目要求的许可证,而是其他的许可证件。《监管证件代码表》中的代码为“1”、“4”、“x”、“y”的才是许可证,尤以带“*”号的“l进口许可证”和“4出口许可证”考的可能性最大。而其他监管证件都属于其他许可证件。137 许可证号的编号格式是:××一××一××××××。第一、第二位代表年份,第三、第四位代表发证机关(AA代表商务部许可证事务局发的证,AB、AC代表许可证事务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发证,Ol、02代表地方发证),后六位为顺序号。 (二)填报要求 将许可证号照抄填写在许可证号栏。 应申领进(出)口许可证的货物,必须在此栏目填报,不得为空。 不需要许可证的商品免填(可为空)。 (三)信息的确定与查找 如所申报的货物涉及许可证管理,题目的明示资料部分一定会给出许可证号。 例如,明示资料说“该批货物已申领监管证件,代码为“4”的编号为06—AA—204966”,则根据代码为“4”可判断为出口许可证(见教材中《监管证件代码表》),许可证号栏填“06—AA—204966”。 再如,资料说:“××公司持06一AB一100256号出口许可证报关”,则许可证号栏填:06—AB—100256。 《监管证件代码表》中除代码为“l”、“4”、“x”、“y”的监管证件都属于其他“许可证件”,其代码和编号应填在“随附单据”栏,不能填在许可证号栏。 又如,“自动进口许可证”、“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等都属于其他许可证件,不是许可证,应填在随附单据栏。 (四)考试的考点 (1)考察考生对许可证的概念是否清晰。就是要知道许可证与其他许可证件的区别。只有许可证才能够填写在许可证栏内。 (2)应申领进(出)口许可证的货物,必须在此栏目填报不得为空。题目说明中提到了,申报货物属于应申领许可证的,即使题目没有给出具体的许可证号码,则许可证栏目没有填写也属于填写错误。起运国(地区)(此栏目是报关单考试的重点栏目) (一)含义解析 直接运输的进口货物起始装运发出的国家(地区)为起运国(地区);或者中转运输货物,我国与发生中转地所在的国家发生的交易(贸易往来),则中转地所在的国家(地区)为起运国(地区)。如果与我国发生商业交易的国家(地区)不是中转地国家(地区),则起运国(地区)仍然是进口货物起始装运发出的国家(地区)。137 相关概念: 中转:是指货物由运输工具从一个地方装运发出后没有直接运往目的地而是中途卸下,再换装另外的运输工具运到目的地。 没有发生中转的货物称为直接运抵货物(直接运输货物)。 发生商业交易或者发生商业行为:通常是指发生了买卖关系,也包括租赁、赠送等。考试时开出发票的商家就可以被认为是与我国发生该货物商业行为的商家。比如,进口货物的发票是香港一家公司开出的,就可认为我们是与香港这家公司发生的商业行为。如果货物是从第三国起运在香港发生中转,就可以认定中国香港是起运国(地区)。 起运国(地区)与运抵国(地区)和原产国(地区)、最终目的国(地区)是我国统计对外贸易数据的重要内容。我国的统计规则与国际上的规则一致。起运国(地区)与运抵国(地区)和原产国(地区)、最终目的国(地区)的概念是根据统计的规则确定的。 因此通过含义可知道: (1)在没有发生中转的情况下,不管与哪个国家(地区)发生的交易,货物起始装运发出的国家(地区)为起运国(地区)。也即直接运抵货物以起始装运发出的国家(地区)为起运国(地区)。 例如,我国某公司向新加坡某公司购买的货物在新加坡装船运到我国上海港。则起运国(地区)为新加坡。 再如,我国某公司向香港某公司购买的货物在新加坡装船运到我国上海港。则起运国(地区)为新加坡。 第二个例子中的情形在国际贸易中是很常见的,也就是一个国家的商家向另一个国家的商家购买的货物很可能运自第三个国家(地区)。 (2)当货物发生中转时,如果我国是从中转地国家(地区)的商家买进的货物(既与中转地所在的国家(地区)发生交易),则中转地所在的国家(地区)为起运国(地区)。 例如,我国某公司向香港某公司购买的货物,在新加坡装船运到香港后卸下又换另外一条船装运运抵上海。则起运国(地区)为中国香港。137 需要说明的是,这种运输情形的货物被称为中转货物,换装运输工具的港口被称为中转地(或中转港)。而因为我国的公司是与中转地国家(地区)的商家发生的商业交易,因此,按规定(统计的原则)中转地所在的国家(地区)就是起运国(地区)。 再如,我国某公司向新加坡某公司购买的货物,在新加坡装船运到香港后卸下又换另外一条船运抵上海。这时起运国(地区)为新加坡。因为货物是我国向新加坡的商家购买的,并不是向中转地的商家购买的,所以不把中转地确定为起运国(地区)。 对于发生中转与否,还涉及到装货港栏目的填写。装货港栏目辅导的后面给出了起运国(地区)、装货港与中转和交易之间的逻辑关系表格(见表2—14),供考生参考学习。 (二)填报要求 根据实际发生按海关的《国别(地区)代码表》中的国别(地区)的中文名称或代码填写。 《国别(地区)代码表》中的代码和《币制代码表》中的代码基本一致,教材中这两个表格中的打“*”号的代码都需要记住。而且报关单中涉及到国别(地区)的栏目有几处都要求按此代码表的名称或代码填写。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应该严格按《国别(地区)代码表》中的名称填写,例如,中国香港是起运国(地区),则应该按代码表中的名称填“中国香港”而不能填“香港”(起运国(地区)栏不能这样写,但装货港应填香港)。若起运地区是台湾,则要填写“台澎金马关税区”,不能填写“台湾”或“中国台湾”(见教材《国别(地区)代码表》)。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直接运抵货物以货物起始发出的国家或地区为起运国(地区)。 (2)对于中转货物: ①发生中转但不是与中转地的所在国家的商家发生的商业行为(买卖关系),仍是以货物起始发出的国家或地区为起运国(地区)。 ②发生中转并且是与中转地的所在国家的商家发生的商业行为(买卖关系),则中转地所在的国家或地区为起运国(地区)。 (三)信息的查找与确定137 (1)起运国的信息一般出现在提单、运单中,没有给出提运单的情形需多留意发票、装箱单及其他单证。 (2)直接运输(运抵)的货物: 在提单或发票中PortofLoading后面的地点作为起运地,以此判断起运国(地区)。 在发票或装箱单中使用:“Shipped:From×××T0×××”,或“Shippedper From To ”,“From”后面所跟地点的所在国为起运国。 其他如,PortofShipment,AirportofDeparture,From×××T0×××,Port0fDispatch,DispatchStation等都是判断的依据。如表2一12中的提单,粗线框圈起来的部分通常是提单中表达装货港、卸货港以及运输工具名称信息的位置,在直接运输的方式下装货港所在的国家(地区)就是起运国(地区)。下表提单中的装货港是巴塞罗那(BARCELONA),它是西班牙的港口,因此可确定起运国(地区)是西班牙。137 在发票和装箱单中一般表示装货地点的内容在发票的表头部分,格式有些与提单类似,有些略有不同。 (3)中转货物:首先要判断是否发生中转,其次判断是否与中转地所在的国家发生了商业行为。 第一,中转判断: ①所给单证中有“VIA”、“Port0fTransshipment”、“Trans-Ship”、“InTransitT0”字样、都表示发生了中转。如果“VIA”出现在发票、装箱单货、原产地证中,“VIA”后面的港口就是中转港。 例如,单证中有如下描述“Shipped:FromTOKYOToSHANGHAIViaHONGKONG”则说明货物在香港发生了中转。 “VIA”字样出现在提单中,这个提单一般是头程提单或者联运提单,那么,该提单中一般都会有二程船的(换装后驶入我国的船)信息(船名、航次、提运单号),或者通过明示部分的资料及其他单证给出这些信息,否则运输工具名称和提运单号栏无法填写(在不考运输工具名称和提运单号栏目的填写时可能会不给出)。 ②提单中的卸货港如果是外国港口而不是我国港口则说明该提单是头程提单,货物发生了中转。 例如,2004年的报关单埴制题,提单如下:提单中“PortofDischargeHONGKONG”表示在香港卸货,并在货名栏给出了二程船的信息“2ndVESSEL:M/VCOSCOHONGKONG137 V.028N”。这充分说明了在香港发生了中转。2005年进口报关单找错题所给的提单也是同样的情形,装货港是美国加利福尼亚的长滩,但卸货港是韩国的釜山,交货地是大连。说明该船并没有直接把货物运到大连。但由于我国是直接和美国的公司交易该批货物的,因此起运国(地区)仍是美国。 ③需要综合分析来判断中转的情形。 如果提单中的“Place0fReceipt”后面跟的地点与“PortofLoading”后面的地点不同就有可能是发生了中转。这种情况多发生在多式联运运输的货物。如,我国购自瑞士产品,由瑞士苏黎世运至德国汉堡装船再运往上海,此时提单中“PortofLoading:HUMBURG”的汉堡仅是装船港口(装货港),而“PlaceofReceipt:ZURICH”所指的收货地苏黎世才是货物起始发出的地点,所以,瑞士为起运国(地区) (在不是与德国发生商业交易的情况下)。 对于某些多式联运的情形,提单中的收货地所在的国家(地区)可能还不够确定为起运国(地区),还需要根据其他单证中的信息进一步查找,进行综合分析。 例如,2005年的报关员资格考试题目中提单上显示:“PlaceofReceiptANTWER.CY,Port0fLoadingANTWER”。收货地和装货港都是安特卫普(比利时港口)。但在发票中确有“DispatchStationDuseldorf,Germany”,这表明发货地是德国的杜塞尔多夫。并且发票开出的公司是在德国杜塞尔多夫的一家公司而不是比利时的公司,因此,该报关单上的起运国应该填“德国”或“304”。 2005年的这道题目的运输是典型的多式联运,这种多式联运一般都是货物直接在工厂装入集装箱通过铁路或者公路运输到港口城市的集装箱堆场(CY),而后装船运往目的港,收货人在目的港的集装箱堆场提货。 考试时经常需要根据港口名称判断起运国,所以,也需要记住一些常用的港口名称及其所属国家。 第二,商业行为发生的判断:137 这里所说的发生商业行为就是指货物的交易行为、买卖关系。对于应对考试可以简单地理解为,进口货物是由哪个国家(地区)的公司开出的发票就是与哪个国家(地区)发生的商业行为(起运国(地区)是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制的栏目,而进口货物都是外方开发票)。发票的出票人或者签发人一般就是出口人(与我国发生买卖关系的商家)。在发票中一般有两个地方显示出票人的信息,一是发票的正上方或者右上方,二是最下方出票人签章的地方。通常上方不但有出票人的名称还会有地址信息。而发票下方一般只有出票人的名称,但有时也会出现大致的地址信息,如发票下方“SignedbyABC(HongKong)Ltd.”,说明是与香港ABC公司发生的交易,如果货物运输中在香港发生中转,则可确定起运国(地区)为中国香港。 另外,多数情况下发票的出票人(与我国商家发生交易的商家)也是货物的发货人,而发货人的地址信息都会在提单中的“Shipper”或“Consignor”栏中体现。如果发票中出票人的名称与提单上发货人(shipper)名称一致,则可根据提单中发货人的地址确定其所在的国家(地区)。 例如,2005年的报关单填制题目,我们在前面已经讲过,发货地是德国的杜塞尔多夫而装货港是比利时的安特卫普。货物实际上是由陆路运输到安特卫普,然后换装船运输到我国的大连,从最初的发货地到目的地运输中是发生了中转的,因此,需要看一下商业行为的发生情况。在发票的右下角可以看到出票人是“V&MDEUTSCHLANDGmbH”(但发票中没有给出该公司的地址),并且提单中的“SHIPPER”以及原产地证书中“Consignor”都是该公司,而地址信息显示的是德国(THEDORSTRASSE90D一40472DUSSELDORF—RHTH,GERMANY)。因此,虽然发生了中转但没有和中转地所在国(地区)(比利时)的商家发生商业行为,所以,起运国(地区)仍是原发货地德国。 在考试中如果要考起运国(地区)栏目的填写,在发生中转的情形下一定会给出买卖关系的信息。即使没有在发票中给出也会通过文字说明资料或在其他资料中给出。对于发生中转的货物一定要注意查找这方面的信息以确定起运国(地区)。考试大(www.Examda。com) 综合上面所讲,考试中首先要查看提单或者发票、装箱单中的收货地、装运地、卸货地等信息,以确定是否发生中转。对于没有发生中转的可直接根据装运地确定起运国(地区)。对于发生中转的货物先要确定中转地,然后根据发票或其他资料确定商业行为的发生情况,以确定起运国(地区)是否改变。 (四)考试的考点 (1)考察考生对主要国别代码(教材国别地区代码表中带有*号的代码)的掌握程度。 例如,2006年报关员资格考试填制题中,给出起运国(地区)填制的选项形式如下:137 “起运国(地区)”栏: A.110 B.116 C.300 D.304 要想选对正确的选项,除了根据资料准确地判断出起运国(地区)是哪个国家(地区)外,还必须知道这个国家(地区)的国别(地区)代码。 2.考察考生对填写规范的掌握程度。如举例提到的台湾应该填写“台澎金马关税区”而不能填“台湾”。 3.考察考生对英文单证的熟悉程度,根据单证所给信息判断中转货物的能力,以及在发生中转的情况下填报的要求。历年的考试题目中有很多考的都是这种情形。 4.考察考生经贸地理的知识,根据所给起运港口或地点确定起运国(地区)。例如,在前面“信息查找与确定”部分有关直接运抵货物中所举出的例子,如果不清楚装货港“BARCELONA”(巴塞罗那)是西班牙的港口,就不可能确定起运国(地区)是西班牙。运抵国(地区)(出口报关单栏目) (一)含义解析 运抵国(地区)指出口货物直接运抵的国家(地区)。对发生运输中转的货物,如中转地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则运抵国(地区)不变,如中转地发生商业性交易,则以中转地作为运抵国(地区)填报。其含义的理解与起运国(地区)类似,只是一个是进口,一个是出口,一个是起运发出货物的国家(地区),一个是发往运抵的国家(地区)。起运国(地区)和运抵国(地区)既是为监管需要而设置的报关单栏目,更是国家统计需要的重要栏目之一。其含义和填报要求符合我国采用的国际统计规则。 (二)填报要求 本栏目应按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运抵国(地区)中文名称或代码。137 本栏目的填报要求和起运国(地区)相似,请参照上面的栏目内容学习。此栏目仅填代码或名称都不为错。 (三)信息的查找与确定 由于运抵国(地区)是出口报关单填制的栏目,而出口报关单的考试一般只出现在找错题目中,考试时的单证一般只给发票和装箱单(历年的考试中给出提单或运单情形很少)。因此,主要学习从发票或装箱单中查找和确定相关的信息。 (1)直接运抵的货物发票或装箱单多使用“Shipped:From×××To×××”,或者“From×××T0×××”,“To”后面的港口或地点所在的国家(地区)为运抵国(地区)。个别有用“Port0fDischarge”、“PortofDelivery”、“Port0fdestination”对应的港口或地点所在的国家为运抵国。 (2)中转货物。 ①中转的确定:在发票或装箱单中如果有“SHIPPED:From×××Via×××T0×××”.“Via”后面的港口为中转港。那么,要看是否是与中转港所在的国家(地区)发生商业行为,如果是,则中转港所在的国家(地区)为运抵国(地区)。如果不是与中转港所在的国家(地区)发生商业行为,则最终运抵的港口或地点所在的国家(地区)为运抵国(地区)。 例l:2004年找错题发票中有“FromSHANGHAIT0CHITTAGONGWITHTRANSSHIPMENTViaSINGAPORT”。 这表明从上海运往孟加拉国吉大港(CHITTAGONG)的货物在新加坡发生中转。有时还需留意发票和装箱单中其他栏目。 例2:2005年的找错题,在发票上方有:“ShipperPer fromDALIANToSINGAPORE”,而在唛码及备注栏: “SippingMark SINGAPORE FORTRANSSHIPMENTTOCHITTAGONGBANGLADESH” 这也说明货物在新加坡发生中转,如果我国的公司是与孟加拉的一家公司发生的交易,则:运抵国(地区)要填写孟加拉,如果是与新加坡的一家公司发生的交易,则运抵国(地区)需要填新加坡。 ②商业行为的确定:如果是与中转港所在国家的商家发生商业行为,则中转港所在国家(地区)为运抵国(地区)。137 与哪里的商家发生商业行为应通过发票确定。出口发票的上方的通常使用:“TO:”、“SOLDTO:”,或者“MESSRS:”、“CONSIGNEE:”等显示买方的名称和地址信息。如果买(或者进口)我国货物的商家地址显示是在中转港所在的国家(地区),则可确定中转港为运抵国(地区)。 在上面的例l中发票中还有如下信息: “ToMessrs. PANMARKIMPEXPTELTD. 432BELESTIERROADPUBLICMANSION #6—440ESINGAPORE329813”。 该信息表明货物的买主是新加坡的一家公司,也就是我国的公司是和新加坡的这家公司发生的交易,结合上面在新加坡发生了中转,因此,根据填报要求报关单运抵国(地区)应该填“新加坡”。 (四)考试的考点(和起运国的考点相似,可以参考) (1)考察考生对主要国别代码(教材国别地区代码表中带有*号的代码)的掌握程度。 (2)考察考生对填写规范的掌握程度。如举例中提到的台湾应该填写“台澎金马关税区”而不能填“台湾”。 (3)考察考生根据所给信息判断中转货物的能力,以及在发生中转的情况下填写的要求。 (4)考察考生经贸地理的知识,根据所给运抵或中转港口(地点)确定运抵国(地区)。装货港(此栏目是报关单考试的重点栏目) (一)含义解析 装货港指进口货物在运抵我国关境前的最后一个境外装运港。直接运抵货物起始装运的港口就是装货港。而中转的情形实际就是在中转港再次装上运输工具(从原运输工具卸下换装运输工具)驶入我国,因此发生中转时中转港是最后一个境外装运港也即中转港是装货港。 (二)填报要求 填报装货港的中文名称。137 (1)直接运输的货物,实际装货的港口就是运抵我国关境前的最后一个境外装运港,也即应填报的装货港。 (2)货物在运输途中只要换装了运输工具,无论是否发生商业行为,装运港都发生了改变,中转港(即换装运输工具的港口)应确定为装运港。装运港与发生中转有关,而与是否发生商业行为没有关系。 (3)元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填报“中国境内”,此处填写不能少“境内”两字。 (三)信息的查找与确定 在起运国(地区)栏目的辅导中已介绍过,在提单和发票以及装箱单中查找确定装货港的方法等部分内容,请考生参照学习。 (1)直接运抵货物装货港时,提单中通常出现在“PortofLoading”栏目内,或者“Shipped:From×××T0×××,From×××T0×××”,“From”后面跟的地点为装货港;或者“PortofShipment”,“AirportofDeparture”(空运单上)后面跟的地点也为装货港。 (2)发生中转时,中转港就是装货港。 如2004年报关单考试题目在起运国(地区)栏目中给出,其提单有“PortofDischargeHONGKONG”表示在香港卸货,并在货名栏给出了二程船的信息“2ndVESSEL:M/VCOSCOHONGKONGV.028N”。这充分说明是在香港发生了中转。因此,这份报关单的装货港栏目应填“香港”。 判断是否发生中转以及确定中转港的方法请看前面栏目“十四、起运国(地区)”的相关辅导内容。 起运国(地区)和装货港之间有着一定的逻辑关系,并和运输过程中是否发生中转以及商业交易情况有关联。弄清楚直接运输和中转状况下起运国(地区)和装货港之间的逻辑关系以及和商业交易情况的关系,对于掌握如何填写这两个栏目会有很大的帮助。请在学习这两个栏目填写的过程中仔细研读下面的表格。137 从上面的关系表格中总结如下: 直接运抵货物,起运港为装货港,装运刚所在的国家为(地区)起运国(地区)。 如果发生中转,装货港就不再填原装运的港口,而要填中转港(装货港发生改变)。 如果发生中转,起运国的填写要看买卖关系发生的情况。与中转港以外的其他国家(地区)的商家交易,则起运国(地区)为起始转运发出的国家(地区)(起运国(地区)不变);与中转港所在国(地区)的贸易商交易,则中转港口的所在国(地区)为起运国(地区)(起运国(地区)改变)。 (四)考试的考点 (1)考察考生对英文单证的熟悉程度,以及根据装运港的含义查找确定装运港的能力。 (2)考察考生对中转情形和中转港的查找判断能力。指运港(出口报关单栏目) (一)含义解析 指运港指出口货物运往境外的最终目的港。指运港不受中转影响。这点与装货港不同(装货港受中转的影响)。 (二)填报要求137 填报指运港的中文名称。最终目的港是不可预知的,可按尽可能预知的目的港填报。 (1)对于直接运抵货物,货物直接运抵的港口为指运港。 (2)对于中转货物,指运港仍然是最后运抵的港口,不受中转的影响。 例如,2005年的找错题,在发票上方有:“ShipperPerFromDALIANT0SINGAPORE”。 而在唛码及备注栏: “SippingMark SINGAPORE FORTRANSSHIPMENTTOCHYfq’AGONGBANGLADESH”。 我国某公司向新加坡某公司出口货物,发票的装运信息显示是由上海港装船出口运抵新加坡,但在“ShippingMark”信息中显示该货物又在新加坡装上另外的一条船转运到孟加拉吉大港。这种情形吉大港是最终的目的港,也就是指运港。 (3)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填报“中国境内”,此处填写不能少“境内”两字。 (三)信息的查找与确定 指运港的信息在发票与装箱单中的用词和表示方式与运抵国(地区)一致,请参照运抵国(地区)中的例子学习,但必须注意指运港不受中转影响,按尽可能预知的目的港填报。 (四)考试的考点 指运港的考点除了考核一般性的在单证中查找能力外,最主要的就是指运港的填报不受中转的影响。即使发生中转,指运港仍然要填写最终运抵的港口。 例如,2006年的出口报关单找错题中,题目给出了空运总运单,在总运单的“AirportofDestination”栏内填写的是“FRANKFURT”。所给的发票是中国的出口企业开给意大利的一家公司,并有“FromSHANGHAICHINAToRome,Italy”。给出的已填制报关单“运抵国(地区)”栏填写的是“意大利”,“指运港”填写的是“法兰克福”。137 根据发票中的信息得知最后目的港是意大利的罗马,根据栏目的含义和填报要求可确定指运港应该填写“罗马”,所以,可断定报关单中的“指运港”填写“法兰克福”是错的。而根据航空总运单的信息,目的地机场是德国的法兰克福,结合提单的信息说明该批货物在法兰克福发生了中转。但指运港的填写是不受中转影响的。而运抵国(地区)的确定可能会受中转的影响,要具体看商业交易情况。发票中显示我国的企业是与意大利的公司交易的,不是与中转的德国发生的交易,因此“运抵国(地区)”应该填写“意大利”。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 (一)含义解析 境内目的地指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国内的消费、使用地或最终运抵地。(仅在进口报关单中填写) 境内货源地指出口货物在国内的产地或原始发货地。(仅在出口报关单中填写) 境内目的地和境内货源地栏目设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国家统计需要,国家要掌握进出口货物在国内的最终消费使用地,以及出口货物在国内的产地或初始发货地。 (二)填报要求 (1)境内目的地和境内货源地按海关规定的《国内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国内地区名称或代码。代码的含义与经营单位代码前5位相同。教材中没有给出《国内地区代码表》,而在考试中的境内目的地和境内货源地多为收货单位或发货单位所在地,这样就可以根据收货单位或发货单位的海关编码前5位来确认或填报该栏目。考试中多数情况都是根据进口货物的收货单位或出口货物生产厂家或发货单位所属国内地区名称或代码填写。137 (2)境内目的地和境内货源地要求填报国内地区名称或代码。那么,地区名称填写要具体到什么程度呢?因为填报的地区名称可以用代码替代,所以要求填报的地区名称要和代码表达出的具体的行政区域一致。在上面的填报要求(1)中已指出国内地区的代码与经营单位代码的前5位相同。而经营单位代码前5位的含义表达到行政区域的经济区划,所以填报的国内地区名称也要表达到经济区划一级。例如,境内目的地为收货单“中外合资沈阳贝沈钢帘有限公司(210123××××)”所在地。境内目的地要填报的具体的地区名称也就是沈阳贝沈钢帘有限公司海关编码前5位表达的含义,而编码前5位“21012”中前2位“21”表示辽宁,第3、第4位“01”表示沈阳,第5位“2”表示经济技术开发区。因此,境内目的地地区名称应填写“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而不能仅填写辽宁沈阳或沈阳(不够具体)。 (3)境内目的地的填写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委托有外贸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进口货物的单位所在地。 一般情况下委托单位也就是报关单上的收货单位,是最终消费使用的单位,故其所在地为境内目的地。 ②自行从境外进口货物的单位所在地。 自行从境外进口货物的单位并不是受委托进口的,因此,它本身就是货物最终消费使用的单位,故其所在地为境内目的地。在收货单位栏目的辅导中已经讲过,自行从境外进口货物的单位既是经营单位也是收货单位。因此它有经营单位编码,填报时既可以填报该单位所在国内地区名称也可以填报其经营单位编码的前5位。 ③如难以确定进口货物的消费、使用单位,应以预知的进口货物最终运抵地区为准。 (4)境内货源地以出口货物的生产地为准。如果出口货物在境内多次周转,不能确定生产地的,应以最早的起运地为准。 (三)信息的查找与确定 考试时境内目的地和境内货源地的填写要根据题目所给的文字说明资料判断。国内的消费、使用地或最终运抵地,以及产地或初始发货地只能根据报关时企业提供的资料来确定。 (1)自行进出口的情形:自行进出口的企业本身就是最终的使用单位或者是生产单位(一般情形下生产性企业就是进出口货物的最终使用单位或生产单位。而从事贸易的企业在报关时不需要提供进口货物进口后的去向以及出口货物的国内来源,因此也被看作是最终使用单位或原始发货单位)。因此,自行进出口的单位所在地就是境内目的地和境内货源地。而且在自行进出口的情形下,进出口的企业就是经营单位,它们都有海关编码,因此,可以根据编码的前5位填写或者判断出填写地区名称。137 例1:“大连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2102910×××)进口一批电视机零件,其中发票第1项——商品对应进料非对口手册第23项料件,法定计量单位为千克;发票第2~4项为一般贸易进口货物。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于2003年8月12日申报进境”。 题目中没有提到任何其他的单位,属于自行进口。进口单位大连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根据其名称可以确定企业位于大连,而根据其经营单位编码前5位“21029”中的第5位“9”的含义,可以确定境内目的地栏目应该填写:“辽宁大连其他”。仅填写“辽宁大连”是错误的。 像大连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这样贸易公司,进口的货物多数是再销售或者委托加工或者是委托进口的,但如果资料中没有说明,就可以认为该公司是最终使用的单位。 这里再次强调经营单位编码的含义需要记忆,如果忘记了请结合经营单位栏目辅导的相关内容学习再复习一下。 例2:“上海华柔丝袜有限公司(3110935123)采用国产原料生产袜品凭319403360号外汇核销单号出口”。 题目清楚地表达了上海华柔丝袜有限公司是生产单位也是出口单位,也就是自行出口的情形。因此,出口报关单境内货源地应填写上海华柔丝袜有限公司所在地区的名称或代码,因为考生无法仅根据编码前5位“31109”来确定地区名称(资料不足,实际工作可以查询《国内地区代码表》来确定),所以境内货源地可填写其经营单位编码前5位“31109”。因为允许仅填写代码。 (2)委托进出口的情形:在委托进出口的情况下,委托单位通常就是最终消费使用的单位或者生产单位,因此,在没有更明确的最终使用地、消费地或者生产地的情况下,委托单位所在地就是境内目的地和境内货源地。 例3:“广州轻工机械进出口公司(440191××××)受广州粤港服装有限公司(440123××××)委托在投资总额内进口服装加工设备。货物于××××年×月×日运抵口岸,次日委托广州鸿发报关公司持编号为z×××××××××××的征免税证明向海关报关”。137 题目中的广州粤港服装有限公司(440123××××)是委托方,并且进口的是享受特定减免税的设备,而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特定减免税的设备必须是企业自用,因此,该委托单位就是该进口设备最终使用单位,境内目的地应填该委托单位的所在地区的名称。从该单位名称中可知该单位位于广州市,而其经营单位编码第5位“2”代表经济技术开发区,因此,境内目的地栏目应填“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或者直接填写“44012”。 例4:2005年的出口报关单找错题,“大连万凯化工贸易公司(210291××××)代理大连万凯化工有限公司(210225××××)对外签约出口三氯硝基甲烷…”。 该题中大连万凯化工贸易公司是代理方,即被委托方,而大连万凯化工有限公司是被代理方,即委托方。因此,大连万凯化工有限公司是发货单位也是生产单位,所以,境内货源地应该填写大连万凯化工有限公司所在地区名称或者代码。根据大连万凯化工有限公司(210225××××)代码前5为的含义应该填写“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或者仅填写代码“21022”。 (四)考试的考点 此栏目最有可能考到的地方就是根据海关经营单位编码前5位与国内地区代码一致的特点考察考生对经营单位编码含义的认识。这也同时能考察考生对境内目的地和境内货源地含义的认识及填写要求的掌握。如果资料中有说明生产单位或者最终运抵地点、使用单位等就应该根据含义填写生产地(境内货源地)或者最终的运抵地(境内目的地)。批准文号(此栏目是比较重要的栏目) (一)含义解析 批准文号是指出口收汇核销单编号。(进口报关单此栏目不填) 批准文号栏专门用于填写外汇核销单编号。是为实施国家外汇管理,保证海关有效监管而设置的栏目。涉及出口收汇的贸易(监管)方式在向海关报关时必须提供外汇核销单,以便海关签注监管。 (二)填报要求 出口报关单直接填写出口收汇核销单编号。 (三)信息的查找与确定 有关批准文号的信息一般都在题目的文字说明资料中给出。 例如,资料中一般书写如下:“外汇核销单编号:311555451”,则批准文号栏填“311555451”。 再如,“凭319403360号外汇核销单出口”,则批准文号栏填“319403360”。137 考试中凡涉及出口收汇核销管理的贸易方式,出口报关单的批准文号栏都必须填写外汇核销单编号。题目如果是要求填写外汇核销单编号,则通常会在题目的文字说明部分给出外汇核销单编号。但在报关单找错题目中即使没有给出外汇核销单编号,对于出口需要收汇的贸易方式,批准文号栏目没有填写也算错误。在没有具体的外汇核销单编号的情况下,批准文号栏目用填写“××××××××”来表示已正确地填写。 考试中经常涉及到的贸易方式如:一般贸易、进料对口、来料加工都需要出口收汇,报关时都需要提交外汇核销单。因此,上述三种贸易方式出口货物批准文号栏不能够为空。 不涉及出口收汇的业务,此栏目可以不填(考到的可能性极小)。在找错题目中注意进口报关单中该栏目不填。 (四)考试的考点 该栏目内容的确认与填写没有难度,因此,通常只考察考生在需要填写的情况下是否填写了。 成交方式(此栏目是报关单考试的重点栏目) (一)含义解析http://ks.examda.com 成交方式指国际贸易中的贸易术语,也称价格术语,我国习惯称为价格条件。可以理解为买卖双方就成交的商品在价格构成、责任、费用和风险的分担,以及货物所有权转移界线的约定。 成交方式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表示交货的条件;另一方面表示成交价格的构成因素。 报关单填制中海关规定有《成交方式代码表》,代码表中只有6种成交方式,但除了下表中的3种外,其余的3种早已不用,故只需记住下表的成交方式及其代码。 注:CNF是cANDF的简写,等同于CFR、C&F,它们都是COSTAND137 FREIGHT的缩写。(二)填报要求 (1)应根据实际成交价格条款按海关规定的《成交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成交方式名称或代码。 由于海关规定的《成交方式代码表》只有3种成交方式可供选择填报,所以这3种成交方式不完全等同于国际贸易实务中贸易术语的概念,它适用于所有的运输方式。代码表给出的成交方式主要体现成本、运费、保险费等成交价格构成因素,目的在于方便海关确定完税价格和计算税费。因此,在填制报关单时,如果买卖双方成交时实际使用的成交方式不属于海关规定的《成交方式代码表》中的成交方式,要依照实际成交方式中的成本、运费、保险费等成交价格构成因素选择代码表中具有相同价格构成的代码填报。比如在报关单填制时,一批空运货物出口实际成交使用的贸易术语是FCA,但由于海关规定的《成交方式代码表》中没有FCA,因此不能够填报FCA。因为FCA的价格构成只包括成本不包括运费、保险费,所以应该选择《成交方式代码表》同样只包括成本的成交方式,即FOB填报。尽管在国际贸易中FOB只适用于水路运输,但在填写报关单时也要填写“FOB”。对于国际贸易中使用的实际成交方式是CIP、CPT、FCA的,应转换成《成交方式代码表》中的成交方式后填报,转换的对应关系如下:(按价格构成因素来对应,即以是否包括运保费来对应) (2)无实际进出境的,进口填报“CIF”或其代码“1”,出口填报“FOB”或其代码“3”。 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概念可以看进出口口岸栏目辅导内容中的解释。 (三)信息的查找与确定137 成交方式是报关单填制的一个重要栏目,而且它还和运费、保费栏目的填制有关联,这三个栏目在考试中至少会考1~2个栏目。因此,一定要在所给的单证中清楚地确定成交方式是什么。一般成交方式出现在发票中,也有个别的在装箱单中给出。成交方式多数出现在发票的价格条款中。多以“CIF”、“FOB”、“CFR”、“c&F”或“cANDF”、“CIP”、“CPT”、“FCA”等字样后面跟地点的形式出现。 例如,出现在总价栏内,在AMOUNT下写有“CIFSHANGHAI”或“CIPBEIJING”。这两种情况成交方式栏都应该填写“CIF”或“l”。 再如,也有可能出现在发票的单价栏内,在“UNITPRICE”下写有“FOBLOSANGELES”或“CFRDALIAN”。 在某些发票中成交方式会出现在货物名称栏中。如在“DescriptionofMerchandise”或“DescriptionofGoods”栏内写有“PriceTerms:CFRSHANGHAICHINA”(价格术语或条款:CFR中国上海),则成交方式应填“CFR”或“2”。 或者写有“ATUSD459/DRUMFOBDALIAN”(每桶459美元FOB大连)。则成交方式应填“FOB”或“3”。 也有出现在发票的首文部分的,如在“PriceConditions”后面写有“CIFDalian,P.R.China”,表示价格条件是CIF中国大连。成交方式栏应该填“CIF”或“1”。 从上面几个例子中可以看出,不管成交方式出现在什么位置上,只要能够熟悉贸易术语就很容易能够找到它。 (四)考试考点 (1)考察考生在英文单证中查找成交方式以及正确填写的能力。 (2)考察考生将《成交方式代码表》中没有出现的实际成交方式转换成对应代码表中的成交方式的能力。(给出的实际成交方式代码表中没有,需要填写代码表中与之对应的成交方式,因此,考生应该熟悉前面给出的对应表格) 例如,2006年考试的报关单填制题目。发票中写有“EX-WORKSEUR51887.08”,而给出的成交方式栏目填制选项是: A.EXW B.CIF C.CFR D.FOB137 要想解答此题,考生首先要知道“EX.WORKS”就是EXW,另外还需要知道EXW的价格构成中是不包括运费和保险费的。因此,要选择代码表中同样不含运费和保险费的FOB填报。 EXW这个贸易术语在国际贸易中并不经常使用,2006年考题中出现的这个贸易术语说明出题人是为了增加考试难度。这并不表示以后考题还会经常出现不常见的贸易术语。但考生应该掌握教材中列出的贸易术语的含义。 (3)考核考生对成交方式的代码掌握的程度。(考生应熟记三种成交方式及对应的代码,因为教材代码表中标有“*”号的代码是要求记住和掌握的)运费(比较重要) (一)含义解析 运费是指进出口货物从始发地至目的地的国际运输所需要的各种费用。 该栏目的设置与填写主要是为了海关确定计算完税价格之用。在学习教材进出口税费一章时学到,海关在审定完税价格的时候,进口货物完税价格要计入运抵我国港口前的国际段的运费,而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不包括国际段的运费。而在实际业务中进出口双方实际成交的价格中可能包含也可能不包含运费,因此,就需要根据海关审价办法计入或者扣除相关费用。该栏目填写的运费就是为了海关计算完税价格时扣除或者计入之用。 运费定义中所说的“各种费用”是指这里填写的运费,是针对广义上的运费,它包括已计入运费的搬运费、装卸费等相关费用。也包括运保费合并计算时的保险费。 (二)填报要求 (1)进口货物:本栏目填报成交价格中不包含的国际段的运费。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应该计入国际段的运保费,如果成交价格没有包括运费就应该在本栏目另外填写,以便海关计人。而如果成交价格已包含了国际段的运费,则此栏目不必再填写运费。从成交方式中可以判断出成交价格中是否包含国际段的运费,因此,可以根据成交方式来确定本栏目是否需要填写。成交方式与运费填写与否的对应表格如下:137 从上表可以看出在进口货物报关单中,如果成交方式栏填写的是FOB,则运费栏一定要填写运费。而其他的成交方式下运费栏不填写。需要注意的是成交方式栏填写FOB时,实际的成交方式可能是“EXW”、“FCA”、“FAS”、“FOB”。 (2)出口货物:本栏目填报成交价格中已包含的国际段的运费。 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应该扣除国际段的运保费,如果成交价格包括运费就应该在本栏目另外填写,以便海关扣除。而如果成交价格不包含了国际段的运费此栏目不必再填写运费。同样给出表格如下: (3)填写形式:本栏目可按运费单价、总价或运费率三种方式之一填报,同时注明运费标记,并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币种代码(见教材)。 运费标记:“1”表示运费率,“2”表示每吨货物的运费单价,“3”表示运费总价。运费标记是海关为了填写识别方便,对三种不同的运费计价方式分别设定一个标记。 三种方式的填报形式分别是: ①运费率方式直接填报运费率的数值。 如,5%的运费率填报为5;实际填写时运费率的标记不体现,免填。 ②137 运费单价方式填报“币制代码/运费的单价数值/运费单价标记”。 如,24美元/吨的运费单价填报为502/24/2;其中的含义分别是: 币制代码(502为美元的代码)/运费的单价(24美元每吨)/运费标记(2表示运费以单价计算)。 ③运费总价方式填报“币制代码/运费的总价数值/运费总价标记”。 如,7000欧元的运费总价填报为300/7000/3。其中的含义分别是: 币制代码(300为欧元的代码)/运费的总价(运费共为7000欧元)/运费标记(3表索运费以总价计算)。 (4)运保费合并计算的,运保费填报在本栏目。所谓的运报费合并计算是指外方提供给我方或者我方提供给外方的是一个运费和保险费的合计费用,并没有分开单列。合并计算的运保费一般都是运保费的总价,海关要运保费合并计算时该费用填报在运费栏。 (三)信息的查找与确定 (1)首先要查看成交方式,再根据是进口和出口来判断是否需要填写运费。判断的依据就是填报要求中的2个表格。 (2)确定应该填写后,再在题目中查找运费的信息,根据计费方式按填报要求的格式填写。运费的信息一般在文字说明资料中给出,个别情况下也可能在英文单证中给出(如发票中、装箱单中或其他有关单证)。 比如,在文字说明资料中写有“运费:USD900”,这表明运费的总价是900美元,则运费栏应该填写“502/900/3”。如果是“运费、港杂费合计l500美元”,也表示应填写的运费总价是l500美元,运费栏应填“502/I500/3”。如果写有“运费:2000日元/吨”表明运费的单价是2000日元每吨,运费兰应填报“116/2000/2”。 如果运费的信息在单证中给出通常会出现在发票中价格栏内或下方(实际业务中运费一般不出现在提单中,但考试为出题目也有可能,体现在提单中的下方)。通常用“Freight”表示,即使有些变化但也都有“Freight”,如:“AifFreight”、“InternationalFreighht”、“FreightCharges”等。例如,出口发票部分内容:137 发票中显示成交方式为CFR,并且在费用合计中写明CFR总价中包含1500美元的运费。因为是出口该运费应该填写在运费栏,并且1500美元是运费的总价,所以运费栏填“502/1500/3”。 (3)分单填报情形下运费的确定。同一批货中不同贸易方式的货物、不同备案号的货物、不同提运单的货物、不同征免性质的货物都需要分别填写报关单申报,这称为分单填报。在此情形下需要注意运费、保险费也需要对应申报的货物来申报。 例如,2006年考试中的报关单填制题。该题所要申报的进口货物是备案号为C51066000019的加工贸易手册中的电梯用曳引机一批。发票中的包装数量是7箱,毛重是4260千克。而提单中的包装数量是13箱,毛重是7640千克。另外给出了运费清单(运费通知单)给出毛重也是7640千克,包装数量13箱,运费总额是2131.07美元。这说明所申报的货物只是该公司进口的部分货物,其他货物应该是另外填写报关单申报。这种情况下这份报关单的运费栏不能填写提单中全部13箱货物的运费总额,而应该填写所申报的7箱货物所应该分摊的运费。 发票中显示该批货物的实际成交方式是EXW(EX.WORKS),应该换成成交方式代码表中有的FOB填报。而在进口成交方式是FOB时运费栏应该填写货物运抵我国起卸前发生的运输及相关费用。填写的目的是为了计入完税价格,以便计算税费用。那么,在上面这种分单填报的情形下如果2份报关单运费栏都填报13项货物的总运费,则税费就被重复征收了,是不合理的。如果13箱货物的总运费都填报在一份报关单中,另一份报关单中不填写也有问题。之所以要分单填报,可能是因为两份报关单中的征免性质不同。如此题中所申报的货物是为进料加工进口的,虽然填写上了运费,但实际征税时免征。如果运费都填写在这份报关单中而另一份报关单不填写可能就会产生漏征税的问题。因此,海关要求此种情形报关单上运费对应所申报的按实际发生的比例分摊填报。 具体的计算方法是,因为运费是以毛重计价的。所申报的7件货物(毛重:4260千克)运费=(4260/7640)×2131。07:l188.27美元(近似值)。而运费栏正确的填报形式是“502/1188.27/3”。 以上计算方法只适用于运费是以运费总价填报的情形。对于发票运费是以运费率或者运费单价计费的,按直接运费栏填报格式的要求填写就可以。因为由此计算出的运费就是所申报货物对应的运费。 如果实际的成交方式是价格构成中包含运费的成交方式,比如CIF,因为价格中已包含运费,运费栏免填。不需要做这样的分摊计算。 保险费在分单填报的情形下也同样存在着这种分摊计算后填报的要求。具体见保费栏。 (四)考试的考点 (1)最可能考到的就是什么成交方式下运费应该填,什么成交方式下运费不应该填。 (2)三种不同的运费计价方式下,运费填写的格式。 运费、保险费、杂费在不同的计价方式下都有类似的填报格式,给出下表供参考。 上面的表格是对运费、保险费、杂费在不同的计价方式下的举例来说明规范的填写形式。由于保险费和杂费没有按单价来计收,因此也不存在按单价来填报的问题。对于保费、杂费的填报请看下面的辅导内容。保费(比较重要) (一)含义解析 保费指被保险人向保险人(保险公司)支付的进出口货物在国际运输过程中的保险费。 国际贸易中习惯做法是以cIF或cIP价为基础计算保险费。通常,保险费=投保金额×保险费率。在报关的过程中,报关人通常提供保险费率或保险费的总金额来报关。 报关单中填写保险费的目的和运费一样,也是为了海关确定计算完税价格之用。请考生参考运费栏的含义学习。137 (二)填报要求 (1)进口货物:本栏目填报成交价格中不包含的国际运输过程中的保险费。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应该计人保险费,如果成交价格没有包括保险费就应该在本栏目中另外填写,以便计人海关关税。而如果成交价格已包含了保险费,则此栏目不必再填写。从成交方式中可以判断出成交价格中是否包含国际运输过程中的保险费,因此,可以根据成交方式来确定本栏目是否需要填写。成交方式与保险费填写与否的对应表格如下: (2)出口货物:本栏目填报成交价格中已包含的国际运输过程中的保险费。 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应该扣除国际运输过程中的保险费,如果成交价格包括保险费就应该在本栏目另外填写,以便海关扣除。而如果成交价格不包含保险费,则此栏目不必再填写保费。同样给出成交方式与保险费填写与否的对应表格如下: (3)填写形式:本栏目可按保险费总价和保险费率两种方式之一填报(保险费没有按单价计费的),同时注明保险费标记,并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币种代码。 保险费标记“1”表示保险费率,“3”表示保险费总价。填报的形式与运费的填报类似,请参考学习。例如,3%o的保险费率填报为0.3;保险费率的标记不体现,免填。 10000港元保险费总价填报为“110/10000/3”。 (4)运保费合并计算的,运保费填报在运费栏目中,不填在保费栏。137 (三)信息的查找与确定 (1)首先要查看成交方式,再根据是进口和出口来判断是否需要填写保费。判断的依据就是填报要求中的两个表格。 (2)确定应该填写后,再在题目中查找保费的信息,根据计费方式按填报要求的格式填写。保费的信息一般在文字说明资料中给出,个别情况下也可能在英文单证中给出(如发票中)。 比如,在文字说明资料中写有“保险费:USD200”,这表明保险费的总价是200美元,则保险费栏应该填写“502/200/3”。 再如,在文字说明资料中写有“保险费率:2.7‰”,则保费栏应填“0.27”。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题目中给出的保险费率是2.7‰,因为填报的保险费率是以百分率来填写的,因此要把2.7‰转化成0.27%,然后填报0.27。 在发票给出时,一般使用英文“INSURANCE’’或“INSURANCECHARGES’’等表示。 特别说明:如果进口货物的保险费无法确定或者未实际发生,海关按照“货价+运费”两者总额的3‰计算保险费。据此规定,如果在考试中进口货物是以CFR、FOB或CPT、FCA实际成交的,而题目中没有给出具体的保险费率和保险费总金额,考生应该知道保费栏要填报“0.3”,或者计算填报保险总金额(CFR价×3‰=(FOB价+运费)×3‰)。没有填写是错误的填报。 (3)分单填报情形下保费的确定。在运费栏中已经作了相关的介绍,保险费如果是以保险费总价方式填报也需要按比例分摊填报。而如果保险费是以保险费率的形式填报则只需要按保险费率填报格式填报即可。 按保险费总价填报,需分摊的保险费额的计算和运费也略有不同。因为保险费额是以投保的金额计征的,所以申报货物的保险费=(申报货物的总价/全部货物的总价)×全部货物的保险费总额。 (四)考试的考点 (1)最可能考到的就是在什么成交方式下保费应该填,在什么成交方式下保费不应该填。137 需要注意的是,运保费合并计算时,该运保费填写在运费栏,保费栏免填。未实际发生或者无法确定保险费的要填报“0.3”,或者按3‰的保险费率计算后填报。 运费、保险费以及下面要讲到的杂费是否需要填写所依据的是教材“进出口税费”一章中对完税价格的审定原则。这三个栏目的设置就是为了计算关税。若该费用在海关计算进出口税费需要作为计入或扣除的客观性因素,则必须填写在报关单的相应栏目中。 (2)两种不同的保费计价方式下,保费填写的格式。 运费和保费的填写都和成交方式有关系,并且即使是同一种成交方式因为进口和出口的不同,运费、保费是否需要填写也不同。它们之间的关系可以总结综合出如下关系表,考生需要清楚掌握此表。 把此表看明白就能够在考试清楚运费、保费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填写,什么情况下不需要填。杂费(一)含义解析 杂费指成交价格以外的,应计人完税价格的费用,或计算完税价格时应扣除的费用。 这里的成交价格是指在进口货物时,我方应该付给或者实际付给卖方并按有关规定调整后的价款总额,包括直接或间接支付的价款。对于出口货物,成交价格是指我方为出口货物向买方直接收取或间接收取的价款总额。 这段含义解释涉及到估价办法中的一些法律术语,比较难于理解。作为参加考试的考生来说按以下简单描述理解就够用了。137 杂费就是海关审定完税价格时需要考虑的调整因素。设置和填报此栏就是为了海关在确定完税价格时在报关单中所有商品的合计总价上加上或者扣除相关费用。这里所说的调整因素就是教材“进出口税费”一章中的完税价格审定部分所讲的调整因素。考生可以结合学习。 (二)填报要求 (1)填报成交方式总价以外的、应计入完税价格的费用,如佣金、经济费、回扣、包装费、特许权使用费等。或填成交方式总价以内的,计算完税价格时应该扣除的费用,如回扣、折扣、安装费等。 (2)填报形式:可按杂费总价或杂费率两种方式之一填报,同时注明杂费标记,并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币种代码。 杂费标记“1”表示杂费率,“3”表示杂费总价。例如: 应计人完税价格的1.5%的杂费率,填报为“1.5”;杂费率的标记不体现,免填。 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1%的杂费率,填报为“一1”。 应计人完税价格的总价为500英镑杂费,填报为“303/500/3”。 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总价为10000港币的折扣,填报为“110/一10000/3”(负号填在金额前)。 (3)应计入完税价格的杂费填报为正值或正率。不应包含在完税价格中的,应该扣除的杂费填报为负值或负率。 (4)无杂费时,本栏目免填。 (三)信息的查找与确定 (1)进口成交方式中包括的杂费,按完税价格审定办法应该扣除的就应该填写在杂费栏,并在前面标上“一”。 如,包含在进口货物成交方式总价中的设备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折扣等。 例题:一张发票的价格部分的内容如下: CFRDALIANINUSD PRICE(PERM/TOFACTUALNETWEIGHT):500.00(前面有给出净重为105.1234M/T) SUB.SUBTOTAL:52561.70 FREIGHT(PERM/TOFACTUALNETWEIGHT):20.00 SUBTOTAL:54664.17137 PACKINGCHARGESINCLUDED:200.OO LESS10%OFDISCOUNT:5486.42 TOTALAMOUNT:54864.17 90%OFINVOICEVALUE:49377.75 此例中的成交方式是CFR,而CFR的总价是TOTALAMOUNT:54864.17,它包括了包装费200元(PACKINGCHARGESINCLUDED:200.00)以及10%的折扣。但在我方支付给外方的货款中,10%的折扣(LESS10%OFDISCOUNT:5486.42)是不需要支付的。因而在确定完税价格时应该从CFR的总价中扣除。所以,折扣5486.42美元应该作为扣除的杂费填报在杂费栏,填写格式如下“502/一5486.42/3”。 (2)进口成交方式总价中未包括的杂费按完税价格审定办法应该计入的,应该填写在杂费栏,并在前面标上“+”。 如,单独列出未包含在进口货物成交方式总价中,如包装材料、包装劳务费,专利、商标等特许权使用费,工程设计、技术开发、工艺及制图费用等。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要计入的(填写的)是成交方式总价中不包括的,但如上例中的包装费用200.00美元已经包括在成交方式总价中了,因此不需要再填写在杂费栏目中。 (3)对于出口货物,我方给予国外(买方)的佣金、折扣(买方没有实付)等,在计算完税价格时应该从成交方式总价中扣除,在杂费栏要填写并标上“一”。 (四)考试的考点 (1)判断题目中所给出的费用是否应该计入完税价格或者从完税价格中扣除将是考试的考点,也是考试中的难点。这既要求考生熟悉单证,能够确定所给出的费用是否包括在成交方式下的总价中,又需要应用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原则来判断是否需要填写,以及填写的是应该扣除的还是应该计人的费用。 (2)应计人完税价格的杂费填报为正值或正率,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杂费填报为负值或负率。考生应该记住体现正负。合同协议号137 (一)含义 简单的理解就是买卖双方就买卖的商品所签订的合同或者协议的编号。 (二)填报要求 本栏目应填报进(出)口货物合同(协议)编号的全部字头和号码。 (三)信息的查找与确定 合同、协议号一般在发票、装箱单、提运单中以英文“ContractNo.”、“OrderNo.”、“ConfirmationNo.”、“SalesConfirmationNo.”、“S/CN0.”(SalesContractNumber)、“PurchaseOrderN0.”或简写成“P/ONo.”等表示。 例如,CONTRACTN0.:00XFFFG一7801KR,则该栏目应填写“00XFFFG一7801KR”。 对于使用《征免税证明》和《加工贸易手册》进口的投资设备和加工贸易进口料件,本栏目填写的合同协议号应与《征免税证明》和《加工贸易手册》上备案的合同号码一致。 考试时多以发票中标注的合同协议号填写。 如果在发票中既有“ContractNo.”,又有其他英文表示的订单号、定购号等,以“ContractN.”对应的号码为合同协议号。它是对合同协议号最精准的表达。 例如,2005年考试的报关单填制题,发票中有“ContractN0.04EUWTJ704317T054”,也有“ourOrderN0.888/1178一l”,则合同协议号栏应该填“04EUWTJ704317’1"054”。 考生学习时可以查看一下教材后面所给试题中的发票,熟悉一下合同协议号的表示形式和在发票中的大概位置。 (四)考试的考点 本栏目的填写很容易,掌握的要点在于在发票等单证上找到合同或协议号。熟悉前面所给的表示合同协议号的单词就很容易找到要填写的内容。件数(此栏目是报关单考试的重点栏目)137 (一)含义解析 件数指按包装种类计数货物的数量。对该含义的理解应该结合包装种类的含义。 这里的数量不同于买卖双方成交的数量,而是指货物运输包装下的数量。比如,某公司以每双10美元的价格出口皮鞋640双,每双鞋都装入一个纸盒中,而每16双鞋装入一个大纸箱中,共计装有40个纸箱,然后装入集装箱发运。则640双是买卖双方成交的数量,“双”为计算成交数量和价格的单位。大纸箱是为了运输方便而使用的包装,它的数量是40个纸箱,那么,40就是件数。 (二)填报要求 本栏目应填报有外包装的进(出)口货物的实际件数。特殊情况下填报要求如下: (1)本栏目填报所申报货物外包装的实际件数。 (2)舱单件数(舱单中记录的件数)为集装箱的,填报集装箱个数。(这种情况一般是指装入集装箱内的货物没有其他明显的包装,资料中没有显示有托盘、单件包装数或者裸装) (3)舱单件数为托盘(pallet)的,填报托盘数。(舱单是运输工具的代理人向海关申报的运输工具所载货物情况单证,其所申报的内容包括集装箱信息(数量、规格等)、提单的数量、收发货人的信息等,以及每份提单的编号、起运国(地区)、装货港、包装种类、件数、毛净重等。海关将对运输工具申报信息(舱单)与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申报的信息(报关单)相核对,如果核对不上就不能放行货物和运输工具。因此,这里提示报关单的件数需要和舱单申报的一致)考试时如果文字说明资料中写有“舱单件数与装箱单同”,多填托盘数。提单或者装箱单中既有单件包装的件数又有托盘数时要填托盘数。 (4)本栏目不得填报为零,不能为空,散、裸装货物填报为1。 (三)信息的查找与确定 包装种类和件数的描述经常在一起,多体现在装箱单和提单中(有时发票中也有体 现),经常出现在包装种类和件数栏,或者在货名栏目(包装和数量、货物名称及数量、重量、单价总价栏目)中或其下方,栏目常使用:137 ①“Numbers&KindofPackages(或No.&Kind0fPacking)”、“No.ofPKGS”; ②“Description(或DescriptionofGoods或QuantitiesandDescription)”; ③“MarkandNumberofPKGS”等。 可能会有各种变化,但使用的单词基本都是上面提到的那些。不管在哪个栏目下,除了直接给出件数及包装种类情况外,多数使用“Packages”或“Packing”或“PACKED”来表示包装。 在装箱单中的“N0.ofPKGS”栏,如后跟“Total:2Cases”,表明是两个木箱,包装种类填“木箱”,件数填“2”。 再如,有“CARTONNO.1—22(或C/N.1—22)”字样,则表明有22个纸箱,包装种类填“纸箱”,件数填“22”。 如果原始单据上列示“2Units&4Cartons”,说明使用了两种包装并给出每种包装的件数,则件数应合计为6(因是件货,且其包装不能仅按其中一种填报,则包装种类应该填“其他”)。 虽有其他的包装,但置于托盘之上时,如果包装的描述(Packing:或No.ofPKGS:)对应的是托盘,则件数填托盘的数量,如“PACKING:20PALLETS(80DRUMA)”,件数填“20”,包装种类填“托盘”而不填“桶”,数量更不能填“80”(通常提单上这样表示说明舱单记录的是托盘的数量)。 在有些栏目中可能会直接写明数量和包装。如: 6PKGS(6件,件数为“6”,包装种类为“件”); 2CASES(2木箱); TTL:260CTNS(即TOTAL:260Cartons,件数填“260”,包装种类填“纸箱”); TOTAL:99C/T(共99个纸箱); 20PALLETS(80DRUMS)(80桶装于20个托盘,件数应填“20”,包装种类应填“托盘”)等。 在有些栏目下用描述表明件数和包装种类。如: 12×20’CONTAINERSAIDTOCONTAIN:234CRATES137 (12个20’集装箱包含有234个柳条箱,则件数填“234”,包装种类填“柳条箱”); 20FTDCSAIDTOCONTAIN:09BALESCONTAINING (20尺集装箱包含有9包,件数应填“9”,包装种类填“包”); TOTALPACKEDIN117CARTONSONLY(共装入117个纸箱中,件数填“117”,包装种类填“纸箱”); SAYTOTAL:FOURTEEN(14)PACKAGESONLY(共14件,件数填“14”,包装种类填“件”);FIVEHUNDREDONEMASTERCARTONSONLY(共501纸箱,件数填“501”,包装种类填“纸箱”);TOTAL:580DOZENS/6960PCSPACKEDIN58CARTONS(580打共6960个装于58个纸箱中,包装种类是“纸箱”,件数填“58”)。11个别情况下有在“MarkandNumbersofPKG”栏目下只写了“5”,表明件数为5,而在货名(QuantitiesandDescription)栏最下方写有“5PALLET/50CTNS”,是对件数和包装种类的进一步说明,它说明了5是指托盘的数,因此包装种类填“托盘”,件数为“5”。 特别提示:考试时很可能只要求填写发票中几项商品中的某一项,那么,报关单的件数栏应该和要求填写的这项商品的件数对应上。例:2004年考试中的找错题,“万威电机大连有限公司持c×××××加工贸易手册进口第一项塑料垫圈”。发票部分内容如下:137 装箱单的ShippingMark栏目中有“CartonNo.”,表明包装种类是纸箱,并且因为有No.1到No.1l编号可以确定共有11个纸箱。但此题的件数栏却不能填写“11”,因为题目的说明部分提到持手册进口的只有塑料垫圈(WASHER),而商品SHAFTSUPPORTMATERIAL显然需要另外填写报关单申报,塑料垫圈对应的件数只有No.1箱(根据编号1055、1056在发票种对应着垫圈,而在装箱单中对应的箱号只有No.1来确定),因此,这张报关单的包装种类应该填“纸箱”,而件数栏应填“1”。同样,对应的毛净重也应该只是塑料垫圈对应的毛净重。 发票中有多项商品,在只考其中的一项或几项(不是发票中的全部商品)情况下,有许多栏目需要根据所申报的商品来对应填写,这些栏目包括件数、毛重、净重、包装种类、项号、数量及单位、单价、总价、原产国(地区)。 历年真题中给出的进口报关单填制、改错练习题目也会涉及到只填报发票中部分商品的情形,考生自己可以看一下相关单证,体会一下件数的填写。 (四)考试的考点 (1)考察考生在英文单证查找和确定包装件数的能力。137 (2)考察考生在分单填报的情形下(申报的只是发票的部分商品)根据各种单证中商品的关系确定件数的能力。包装种类(此栏目是报关单考试的重点栏目) (一)含义解析 包括种类是指运输过程中货物外表所呈现的状态,也就是货物运输外包装的种类。 (1)裸装(Nude):主要是指一些自然成件能抵抗外在影响,不必要用包装的货物。这些货物在存储和运输过程中可以保持原有状态,如圆钢、钢板、木材等。包装种类栏目填写“裸装”。 (2)散装(Bulk):主要是指一些大宗的、廉价的,成粉、粒、块状的货物,以及不必要包装、不值得包装的疏散地装载在运输工具内的货物,如煤炭、矿砂、粮食、石油等。包装种类栏目填写“散装”。 (3)件货:指有包装(装入各种材料制成的容器内)或无包装的成件货物(包括捆扎成件的货物)的统称。都是可以计数的,如的袋装货物,袋为运输包装,以袋计数。还有如桶装货物、箱装货物、捆扎货物等。件货进出口时应填报件货的运输包装的种类及其制作材料。件货又分单件运输包装和集合运输包装。单件运输包装的有箱(cases)、桶(drums、casks)、袋(bags)、包(bales)、捆(bundles)。填报时应说明出包装物的材料,如木箱(woodencases)、纸箱(cartons)、木桶(woodencasks)、铁桶(irondrums)、塑料桶(plasticcasks)、麻袋(gunnybags)、纸袋(paperbags)、塑料袋(plasticbags)、卷(rolls)等。集合运输包装的有集装袋、集装包(flexiblecontainer)、托盘(pallet)、集装箱(container)。应熟悉和掌握上述包装种类的英文。 (二)填报要求 本栏目应根据进出口货物的实际外包装种类。 裸装及散装货物填写“裸装”或“散装”。件货应填报件货的运输包装的种类及其制作材料,不能仅填写箱、桶等。最可能考的是木箱、纸箱、木桶、铁桶、托盘。文字说明资料中如写“舱单件数与装箱单同”类似字样,包装种类多填“托盘”。一包装种类要填报包装种类的中文,不能填写英文。 (三)信息的查找与确定 请看件数栏目中的相关内容的讲解,结合件数栏目的填写学习。137 包装种类和件数一般出现在提单和装箱单中。 (四)考试的考点 最有可能考到的是件货的包装种类的填写,需要考生熟悉单证,并有一定的包装方面的英文基础。 净重 (一)含义 净重指货物的毛重减去外包装材料后的重量,即商品本身的实际重量。 (二)填报要求 本栏目具体填法同毛重。 (三)信息的查找与确定 见毛重。 (四)考试的考点 净重与毛重是相关联的两个内容,其信息在单证中位置,考试的考点都很接近,学习时请参考毛重的相关内容。毛重(一)含义解析 毛重指货物及其包装材料的重量之和。通常在计算运费中使用毛重。 净重是指毛重减去外包装材料后的重量。通常在计算价格中使用净重。净重通常等于法定重量。 (二)填报要求 本栏目填报所申报的进(出)口货物实际毛重,计量单位为千克(公斤),不足1千克的填报为“1”。1千克以上,其小数点后保留4位,第5位及其后的略去。 如单证中是“GROSSWEIGHT1.5MT“,则此栏应填“l500”; 如单证中是“GROSSWEIGHT0.4KG”,则应填“l”; 如单证中是“GROSSWEIGHT98.22889KG”,则应填“98.2288”; 如单证中是“G.WT234.5KG”,则应填“234.5”,小数点后实际有多少位填多少位,不必刻意用0补齐。 (三)信息的查找与确定 毛重、净重应该在装箱单中查找,或者结合提单确定,一般都很明确。137 毛重,GROSSWEIGHT,有时简写成G.WT或G/WEIGHT或GROSS或G.w.或Gross。 净重,NETWEIGHT,有时简写成N.WT或N/WEIGHT或NET或N.w.或Net。 若给出的数量是重量且没有毛净(如写有GROSSFORNET,以毛重作为净重。或者写有GROSSWEIGHT:NETWEIGHT)之分,则毛、净重填写相同。 在有些情况下,特别是考试中给出的信息并不直观,可能需要通过计算去确定。例如,2005年的出口报关单找错题。发票中显示: “PACKING:270KGSNETINGALVANIZEDIRONDRUMS”; “QUANTITY:680DRUMSIN170PALLETS”。 上述文字显示货物装在每一个镀锌铁桶中净重是270千克,共有680个铁桶装在170个托盘上。根据对件数和包装种类的学习能够确定包装种类是“托盘”,件数是“170”。那么,此批货物总的净重和毛重是多少?在此题的发票和装箱单的SHIPPINGMARK下面还能够看到如下文字: “GROSSWEIGHT:294KGS”; “TARSWEIGHT:24KGS”。 其意思是毛重294千克,皮重24千克。结合前面的一个铁桶中货物净重是270千克,294:270+24。可以得出结论:294KGS是一桶货物的毛重,每个铁桶的重量也就是一桶货物的外包装重量是24KGS,而每一桶内货物的净重是270KGS。该批货物共有680桶,那么,这批货物的总毛重应该是294×680=199920千克,总净重是270×680=183600千克。 另外需注意,在件数栏的辅导中有一个“特别提示”,其强调在报关单中只需填报发票中的一种(或部分)商品的情况下,毛、净重的填写也要对应所填部分商品的毛、净重。 在件数栏的辅导中给出的2004年找错题的例子已对毛净重的填写作了说明。根据发票和装箱单可以判断塑料垫圈对应的毛、净重分别是14.00KG和13.00KG,而不是合计(TOTAL)下的145.5KG和139.5KG。因此,毛重栏应填“14”,而净重栏应填“13”。137 同样地,报关单只需填报部分商品的典型例子还有2005年考试中的进口报关单找错题。提单中显示“TOTALGROSSWEIGHTKGS.26723.000”(毛重26723千克),但这个毛重包括所有的货物。而该份报关单要求申报的是该批货物中享受特定减免税进口的泥浆泵(发票和提单中还包括其他的货物,按规定应该另外填写报关单申报)。通过发票可以看出,列在发票中的第3~8项商品是泥浆泵,它们都装在集装箱号为“WFHU4032026”的集装箱中。在提单中又给出了装载该批货物的三个集装箱的每一个所装货物的件数以及重量(但没有显示时毛重还是净重,集装箱“WFHU4032026”对应的装货的重量是7863KG)。而这三个集装箱所装货物重量的合为:8819+10068+7863=26723KGS。此数正好是提单中该批货物的毛重,因此,可以确定装载泥浆泵的集装箱所对应装载的重量7863千克是毛重。据此可以判断,给出的已填制的报关单毛重栏填写的“26723”是错误的。而净重栏填写“7863”也是错误的(因为装箱单给出的该批货物的包装种类是木箱,净重应该是扣除木箱包装的重量,虽然题目中给出的资料无法确定具体的净重,但净重栏填写没有扣除包装重量的毛重肯定是错误的)。 (四)考试的考点 (1)近两年毛净重栏目的考试难度加大,不再像以往那样,仅在单证找出来填写正确与否的简单考法。在近年的考试中,增加了陷阱和需要分析判断的成分。比如上面讲到的2004年的例子。如果不留意题目的说明部分,则仅有垫圈是需要申报的情况就很容易将合计后毛净重填入栏目。而且即使发现了这个陷阱,也需要根据发票和装箱单两个单证之间的对应关系分析判断出要填写的内容。 (2)毛净重栏目要求填写重量单位是公斤(KG),单证中给出可能是吨或者克,甚至是磅这样的重量单位,填写时必须转换成KG填写。不常见的重量单位会给出换算率。集装箱号(此栏目是报关单考试的重点栏目) (一)含义解析 集装箱又称货柜,是船舶、公路运输时经常使用的用于装载货物的柜子。 集装箱号(ContainerNo.):集装箱两侧标示着全球惟一的编号,通常前4位是字母,后跟一串数字。其组成规则是:箱主代号(3位字母)+设备识别号“U”+顺序号(6位数字)+校验码(1位数字)。例如,EASU9809490。137 集装箱规格(sIZE):分为20英尺(20’,以外部的长计)、40英尺(40’,以外部的长计)、45英尺、48英尺、53英尺。 自重(TARE):集装箱本身的重量,以千克计。20’集装箱自重一般在2000千克以上,40’集装箱自重一般在4000千克以上。 (二)填报要求 该栏目应该填写“集装箱号”+“/”+“规格”+“/”+“自重”,多个集装箱的,第一个集装箱号等信息填报在“集装箱号”栏,其他依次按相同的格式填在“标记唛码及备注”栏中。例如,一个20尺的集装箱,箱号为“TEXU3605231”,自重是2275千克,则集装箱号栏填报格式如下“TEXU3605231/20/2275”。 非集装箱货物本栏目填报“0”(不能为空)。 (三)信息的查找与确定 在提单中(没有提单多留意装箱单、发票)多使用如下英文表示集装箱相关信息。如: 集装箱号:ContainerNumbers、ContainerNo.、CONTNO:、CTN.NO.、Container#; 规格:SIZE、2×20’CONTAINER(2表示集装箱个数,20’为规格); 自重:TARE、TAREWEIGHT、TAREWGHT(Tareweight)等。 其他相关联的英文还有: TEU(TWENTYEQUIVALENTUNIT)20英尺标准集装箱,就是通常说的标准集装箱; FEU(FOURTYEQUIVALENTUFIT)40英尺标准箱; LCL(LESSTHANCONTAINERLOAD)(集装箱)拼箱货; FCL(FULLCONTAINERLOAD)整箱货; CY(cONTAINERYARD)集装箱码堆场; CFS(cONTAINERFREIGHTSTATION)集装箱货运站; TYPE类型,按类型分主要有干箱(DRY或DC)、冷藏箱(FR)等; DC(DryCargoContainer)干货箱,HC/HQ高箱,RF冷藏箱。比如写有“DC20”,表示20尺干箱。 SEALNUMBER(或简写成SEAL、SEALN0.)集装箱装货后要加锁和铅封(或其他形式的封),这个封都有一个编号被称为封志号。137 (1)集装箱号一般在提单中“MarksandContainerNo.”栏,或者直接在货名栏目(包装和数量、货物名称栏目)中或其下方显示集装箱号等相关信息。 例如,1×40’ContainerNo.:EASU9608490,TAREWGHT4250KG (表示一个40尺的集装箱,集装箱号栏应该填写“EASU9608490/40/4250”)。 再如,SIZE/TYPE/CONTAINER#/TAREWGHT/GROSSWGHT/SEALNUMBER/QUANTITY/STAT/STATU 20/DRY/TPHU8290658/2300/.00/0464/0/FCL/FCL 20/DRY/MISU2369721/2300/.00/00977/0/FCL/FCL 集装箱号栏应填“TPHU8290658/20/2300”。 标记唛码及备注栏填“MISU2369721/20/2300”。 (例中的TYPE对应的是DRY,表示集装箱的类型是干箱,注意它不是表示规格,集装箱类型还有高箱、冷藏箱、开顶箱,等等。0464和00977对应的SEALNUMBER,表示的是封志号)。 在2005、2006年报关单填制考试题目中只给出了集装箱号和规格而没有给出皮重。如2006年在提单中给出的形式是“KCRU9912601/40HQ/GDTL05448/04909”,因此,答案选项中给出的“KCRU9912601/40/××××”是正确的选项,“×××”表示皮重的正确填写。此题实际上就是考核考生对集装箱号栏目的填写格式。 (2)集装箱的信息也多出现在装箱单中,所在的栏目和格式与提单基本相同。 (3)应特别注意分担填报的情形,分单填报是近几年考试的一个重要考点,集装箱也会有分单填报的要求。需根据有关的信息灵活判断。 如2005年进口报关单找错题,在前面的毛重栏目的介绍中已经提到过。该题要求填报的是凭征免税证明申报的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泥浆泵。而所给的发票和提单中既包括泥浆泵也包括其他设备。发票信息显示泥浆泵装于集装箱号为“WFHU4032026”的集装箱中。而其他货物装于另外两个集装箱中,应该另外填写报关单申报。因此,该份报关单的集装箱号栏目只能填写装泥浆泵的集装箱信息。提单中分别给出的集装箱信息如下: 1×20CONTAINERSAIDTOCONTAIN: 2×40CONTAINERSAIDTOCONTAIN:137 然后在下面有: HJCU7492121TARE4045KGS8819.00KGS8PKGS HJCU8030278TARE2280KGS10068。00KGS4PKGS WFHU4032026TARE4045KGS7836.00KGSl2PKGS 在前面给出的信息表示共包括1个20尺和2个40尺集装箱,但下面给出的集装箱具体信息中并没有给出哪个是20尺,哪个是40尺的,因此,我们只能通过每个集装箱的皮重来判断。有两个集装箱的皮重是4045KGS,显然是40尺的,而皮重2280KGS的集装箱对应的是20尺的。因此,得到所要填报的集装箱的规格是40英尺的。故集装箱栏应该填 “WFHU4032026/40/4045”。 (四)考试的考点 (1)从海关启用H2000系统后,报关单集装箱号栏目的填写格式发生了变化,因此,现在的填写格式会是考点之一。 (2)在非集装箱货物的情况下,该栏目应该填“0”,不能为空。很多考生容易忽视这一点。例如,2006年考试的出口报关单找错题给出了空运总运单,运输方式为航空运输。一般航空运输是没有集装箱的,单证中也没有显示使用集装箱。因此,这是非集装箱货物,报关单集装箱号栏应该按要求填写“0”。题目所给已填制内容填写也是0,因此,可以确定该栏目填写正确。随附单据(此栏目是报关单考试的重点栏目) (一)含义解析 随附单据指随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并向海关递交的单证或文件。虽然提单、装箱单、发票、许可证等单证都是随附单据的范畴。但本栏目的填写只涉及《监管证件名称代码表》中许可证以外的监管证件。 (二)填报要求 (1)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许可证等必备的随附单证不在本栏目填报。 (2)只填报监管证件代码表中的除去“进口许可证”、“出口许可证”的监管证件代码及编号。 137 监管证件名称代码表中代码为“1”、“4”、“x”、“y”的是许可证的代码,应填在许可证栏,不可填在此栏。监管证件名称代码表中标“*”号的代码都要记住,要做到看见监管证件名称知道代码,根据代码知道是什么监管证件。 (3)填报格式为“监管证件代码”+“:”+“监管证件编号”。 (4)本栏目只填写一个监管证件的信息,多于一个监管证件的,其余的监管证件代码和编号按上述第三点的填报格式填写(原产地证书按原产地证书的格式填写)在“标记唛码及备注”栏中。多于一个监管证件的哪个证件填在随附单据栏,哪一个填在“标记唛码及备注”栏没有限制,自由选择。 (5)原产地证书的填写比较特殊,不填写原产地证书的编号,具体如下: ①适用CEPA香港、澳门的原产地证书,已和我国海关联网,此栏目填“Y”+“:”+“(优惠贸易协定代码)”。 如,适用CEPA香港的原产地证书填“Y:(03)”。适用CEPA澳门的原产地证书填:“Y:(04)”。 而CEPA香港、澳门的原产地证书的编号要填写在“备案号栏”。 ②适用其他优惠贸易协定的原产地证书,由于这些国家都没有和我国的海关计算机系统联网,其填写不同于CEPA香港、澳门的原产地证书。具体的应填“Y”+“:”+“(优惠贸易协定代码:需证商品序号)”。 例如,《曼谷协定》项下提供原产地证书进口报关单中,将商品项号第1项到第3项及第5项列为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商品,因此,此栏应该填报“Y:(01:1—3,5)”(“01”为《曼谷协定》也既“亚太贸易协定”的代码)。 优惠贸易协定代码见教材中的《进口货物优惠贸易协定代码表》。需证商品序号的意思是填报的商品中享受优惠贸易协定税率的商品的项号(项号的含义见项号栏)。其原产地证书编号不需填写。 ③对于不适用优惠贸易协定的进口货物,其原产地证书不必填报。 (三)信息的查找与确定 若需填写,监管证件的名称和编号都会在文字说明资料中给出。 例如,资料:××公司持1100—2005—101256号自动进口许可证报关。则根据名称自动进。口许可证可判断其监管证件代码为7,故随附单据栏应填“7:1100—2005—101256”。(若是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应该有提示“机电产品”字样,或者根据商品的名称也能够确定是否是机电产品,商品编码书的第84、第85、第86、第87、第90章的商品属于机电产品。其代码为“0”)137 再如,资料:“经营单位持编号为:05062456789的原产地证书(货物为CEPA香港项下的受惠商品,优惠贸易协定代码为03)和入境货物通关单:44010104064457向海关申报”。 则报关单中,备案号栏填“Y05062456789”;随附单据栏填“Y:(03)”标记唛码及备 注栏填“A:440100104064457”。 例中涉及有2个监管证件的填写以及CEPA香港原产地证书的填写,结合填报要求体会上面各栏目的填写方法。另外,资料中只提到原产地证书和入境货物通关单,考生必须知道它们的代码分别是Y和A,这样才能够正确地填写。 (四)考试的考点 (1)填写方式:“监管证件代码”+“:”+“监管证件编号”(既填代码也填编号,中间必须加“:”)。 (2)随附单据栏只填写一个监管证件的信息,其余的填在标记唛码及备注栏中(有多个监管证件情形)。 (3)注意不要把监管证件和手册相混淆,如手册号为“B52084400153”,应该填写在备案号栏处。而出境货物通关单在随附单据栏或者标记唛码及备注栏应填写“B:311090204038739000”。(出境货物通关单代码是B,来料加工手册第1位标记码也是B,但填写的位置和格式是不同的) (4)原产地证书的填写不同于其他的监管证件。进、出口许可证不在此栏填写,要填写在许可证号栏。用途(仅进口货物报关单填写) (一)含义解析 进口货物的实际适用方面或范围。 海关规定有《用途代码表》,应根据进口货物的实际用途在代码表中找到适用的用途填写。 主要用途的名称和代码如下:教材给出《用途代码表》中的没有列入下表的都不是重点。代码不需要背。137 (二)填报要求 进口货物填报用途,应根据进口货物的实际用途按海关规定的《用途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用途或代码。 (三)信息的查找与确定 本栏目需要根据实际用途参考代码表中的各种用途的适用范围来分析判断确定填写。请参考下面的表格:137 用途的填写与贸易方式以及征免性质相对应,报关时,如果确定是表格前面的贸易方式和征免性质,用途就一定是填表格后面对应用途,所以要熟悉此表格。 考生应根据贸易方式与用途的逻辑关系表格来判断用途栏的填写。至少应记住:使用加工贸易手册进口的用途为加工返销;使用征免税证明进口的用途为企业自用。 (四)考试的考点 确定了贸易方式和企业性质基本就能够确定用途。几年来的考试基本上都是考表格中的贸易方式和征免性质,因此,对应考的用途栏也就是上面表格中的几种用途。标记唛码及备注(比较重要的栏目) 本栏目实际包含两部分内容,一是标记唛码,二是备注。 (一)本栏目上部(或者说是左半部)用于填写标记唛码内容 1.含义解析 标记唛码就是指运输的标志,是为方便收货人查找,便于在装卸、运输、储运过程中识别而设。有关运输标志所包含的内容请考生自己看一下国际贸易实务中有关运输标志的内容。一般来说,在标记唛码中会列出如下信息:收货人的代号(标识)、合同号、目的地、原产国(地区)、中转信息、件数号码等。这些信息可能也会对我们填制报关单有帮助。 2.填报要求 填报货物运输包装上的标记唛码中除图形以外的所有文字、数字(基本是原样照抄)。无标记唛码的免于填报。 3.信息的查找与确定 标记唛码一般印刷或贴在货物的外包装上,也标注在装箱单、提单、发票中。(3种单证中的标记唛码应该与外包装上的一致) 常用以下英文表示标记唛码:Marks、Marking、MKS、Marks&No.(Marks&Numbe)、ShippingMarks、MKS&Nos.、CaseMark等。填写报关单的标记唛码栏目就是将上述栏目中的内容全部照抄到报关单中。填报要求中之所以说图形不填,是因为现在都采用电子报关,图形不方便录入,考试应该不会考这个问题。137 例如,提单中:某些发票中:某些装箱单中: MARKS&Nos.ShippingMarksCASEMARK: BSSCFAREASTP/ON0.03DL022 HP0065/VE044—045SHAGNHAIPORTOSAKA MADEINBRAZILC/NO.:1/2—2/2C/NO.:22 填制报关单时把这些内容照抄填入标记唛码及备注栏即可(一般填在栏目的左半部)。 有的在单证的标记唛码栏中写有“N/M”,是NOMARK,没有标记唛码之意。 4.考试的考点 没有特别的考点,能在单证中查找到标记唛码即可。 (二)本栏目下部(或者说是右半部)用于填报备注内容 1.含义解析 备注指报关单其他栏目不能填写完全以及需要额外说明的内容,或其他需要备注、说明的事项。 2.填报要求 报关单其他栏目的填报要求中都有讲到需要填写在备注栏的情形,它们包括: (1)涉及经营单位填报需要备注说明的内容:受外商投资企业委托代理其在投资总额内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的外贸企业名称填写在本栏。应填写“委托××××××公司进口”。(××××××为代理的外贸企业名称) (2)关联备案号在此栏填写。 ①关联备案号含义解析:是指和本报关单申报的货物有关系和联系的其他的报关单上填写的备案号,按海关管理的要求要体现在本报关单上。 例如,在备案号栏讲到的加工贸易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为享受减免税进口货物或嚣审批备案后办理形式进口的货物,进口报关单填报《征免税证明》编号,出口报关单填报《加工贸易手册》编号。则对于进口报关单而言出口报关单上的备案号——加工贸易手册编号就是它的关联备案号。而对于出口报关单而言,其关联备案号是进口报关单上的备案号——征免税证明编号。 ②填报要求:关联备案号应该填写在“标记唛码及备注”栏。137 例:加工贸易企业甲从事进料加工业务,取得《加工贸易手册》(c×××××××××××),加工成品设备A出口。而经批准新成立的合资企业乙欲从国外进口设备A(享受特定减免税),得知甲生产该设备后与甲签约,从甲企业购买,并向海关申请取得编号为z×××××××××××的《征免税证明》。 则甲乙两企业向海关正确的申报如下: 甲企业按出口报关填写加工贸易出口货物报关单,报关单的“备案号”栏填手册编号“C×××××××××××”。而乙企业的征免税证明编号对于甲企业来说就是报关单上要填写的关联备案号。其关联备案号填写在“标记唛码及备注”栏,填写的形式为:“转至z×××××××××××征免税证明”。乙企业按进口报关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报关单的“备案号”栏填征免税证明编号“Z×××××××××××”。而甲企业的加工贸易手册编号对于乙企业来说就是报关单上要填写的关联备案号。其关联备案号填写在“标记唛码及备注”栏,填写的形式为:“转自C×××××××××××加工贸易手册”。 (3)关联报关单号在此栏填写。 ①关联报关单号含义解析:是指与本报关单有关联关系的,同时在海关业务管理规范方面又要求填报的报关单号,应填报在“关联报关单”栏。 例: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货物,同样一批货物,作为转出企业加工成品报出口,而转入企业将其作为料件报进口。按海关的规定,应该先由转入企业报进口,并且在进口报关后把其进口报关单号等信息通知转出企业。转出企业再报出口,并将转人企业的进口报关单号作为关联报关单号填写在“标记唛码及备注”栏。此处考生需要了解,同样需要填写关联报关单号的情形还有加工贸易的余料结转报关。 ②填报要求:上面提到的两种加工贸易结转类的报关中,由于是先报进口,所以只有出口报关单填写关联报关单号。应该填写在“标记唛码及备注”栏。 以含义解析中的例子为例,具体填报为:转至××××……报关单(关联报关单号)。 (4)集装箱号:一票货物有多个集装箱需要填报的,在本栏目填写其余集装箱的信息。填写的格式与集装箱号栏相同,即“集装箱号/规格/自重”。(应按单证中的所给集装箱顺序填写)137 (5)随附单据栏:一个以上监管证件的,本栏目填写其余的监管证件的代码及编号。 具体填报要求为:“监管证件代码”+“:”+“监管证件号码”。监管证件是优惠贸易协定下的原产地证书的,按联网与不联网的原产地证书的填报格式填写。 (6)其他申报时必须说明的事项。 3.信息的查找与确定 由于本栏目本身是对其他栏目和内容的补充和说明,因此,本栏目要填写的内容要根据需补充和说明的栏目而定。因此,在考试时需留意经营单位、集装箱号、随附单据栏目填写中是否有需要补充说明的内容。 4.考试的考点 (1)最可能考的是集装箱号和随附单据在该栏目补充填写的情况。 (2)其次可能考经营单位在此栏需要说明的情形。 表体主要栏目的填报 一、项号(此栏目是报关单考试的重点栏目) (一)含义解析 项号指同一票货物在报关单中的商品排列序号和在备案文件上的商品序号。 海关要求在货物申报时名称不同的、编码不同的、原产国(地区)不同的、最终目的国(地区)不同的、征免方式不同的商品都应该分开填报,并按顺序排列,所排列的顺序号即为项号。并且如果是使用手册进出口的商品,还应该把该项商品排列在手册中的顺序号填写在项号的第二行。 一张报关单最多可以填写5项商品,每一项商品占据表体的一栏,则一张报关单最多可填5栏。5栏按顺序编号,每一栏对应一个顺序号。每一栏又可分上下两行进行填报,上面一行为栏目的顺序号,也即在报关单中填报的商品排列序号。下面一行用于填报在海关已备案商品的在备案文件上的项号(是指所申报的商品位列在加工贸易手册中备案商品的序号或联网监管的原产地证书上商品的序号)。没有备案文件的,下面一行免填。有备案文件的商品在项号栏的第二行填报该商品在备案文件中的序号的目的是为了海关监管和备案商品核销的需要。137 凡是在海关备案的货物,海关计算机管理系统都有相关的备案信息。当进出口货物进行申报时,如果是备案商品就需要在备案号栏目填写备案号。计算机系统就会根据备案号调用相关备案文件进行核对核销。 例:某公司使用进料加工贸易手册进口手册(备案号为c×××××××××××)中的纯棉斜纹布3000米。该斜纹布在备案时位列手册备案进口料件第三项,备案总数为7000米。在填写进口报关单时备案号栏应该填写“c×××××××××××”,项号栏第一栏第一行填报申报商品的序号,假设只进口这一项商品,则第一行填“1”。而第一栏的第二行应该填报为“3”,因为该项商品是列在备案手册的第三项商品。则海关的计算机系统就会根据备案号调用已存人计算机系统的备案号为“c×××××××××××”的备案文件,除了核对相关信息外还将根据项号第二行是“3”而对计算机系统内备案的第三项商品进行核销,即从原来的备案数7000米中减去此次进口的3000米。而该公司在下次进口该纯棉斜纹布仍将进行核销,如果下次申报进口是4000米,则该料件就核销完毕。如果该公司下次申报进口是5000米,因为第一次已进口并核销掉了3000米,余量只剩4000米,这时所申报的报关单就不能够通过计算机的审核。这就达到了监管和核销的目的。填报要求规定一份报关单最多填报20项商品,所说的一份报关单是指一个报关单号下。也就是说一份报关单可以填报4张,这4张报关单的编号都相同,其他栏目也相同,只是项号、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栏目填写的是不同的商品。则第一张报关单的商品应填项号是01~05,第2张报关单商品的项号是06~10,第3张项号栏是1l~15,第4张是16~20。 (二)填报要求 本栏目中每一栏项号下都分两行填报。 第一行填报报关单中的商品排列序号。一般都按发票或装箱单中商品的排列顺序填写,但需注意,报关单中的项号是填所申报商品的序号。如果一张发票中有使用手册的商品和不使用手册的商品时要分开报关(填写不同的报关单),使用手册的报关单项号只按发票中涉及手册的商品种类排序。 第二行要填写上该项商品对应在手册中或原产地证书中的项号。非备案商品免填。 例如,一张出口发票中有四项商品,分别是: 男式腰带1000条3美元/条3000美元137 男羽绒短上衣1000件10美元/件10000美元(位列手册第3项) 女羽绒短上衣1000件8美元/件8000美元(位列手册第2项) 女式腰带1000条3美元/条3000美元 则使用手册的报关单应该填报如下:(不使用的手册的商品应该另外填写一张报关单申报) 上例中,某公司出口的商品属于加工贸易项下出口男、女羽绒短上衣分列手册第3、第2项的意思是男羽绒短上衣对应手册的第3项商品,女羽绒短上衣对应手册第2项商品,则项号栏填写如上表。 项号栏的填写按惯例都填两位,如申报的第一项商品项号填“01”,列第2项的填“02”,以此类推。但只写一位也是正确的,比如第一项商品填报“1”,第二项商品填报“2”。 特殊情况下填报要求如下:(以下情况考的可能性不大,即使考也只会在单选、多选或者综合实务中考,考生可以只作为了解性学习) (1)深加工结转货物,分别按照《加工贸易手册》中的进口料件项号和出口成品项号填报。 (2)料件结转货物,出口报关单按照转出《加工贸易手册》(旧手册)中进口料件的项号填报;进口报关单按照转入《加工贸易手册》(新手册)中进口料件的项号填报。 (3)料件复出货物,出口报关单按照《加工贸易手册》中进口料件的项号填报。137 (4)成品退运货物,退运进境报关单和复运出境报关单按照《加工贸易手册》原出口成品的项号填报。 (5)加工贸易料件转内销货物(及按料件补办进口手续的转内销成品)应填制进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加工贸易手册》进口料件的项号。 (6)加工贸易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为享受减免税进口货物的,应先办理进口报关手续。进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征免税证明》中的项号,出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加工贸易手册》原出口成品项号,进、出口报关单货物数量应一致。 (三)信息的查找与确定 考试时要根据发票中商品的数量来分项填报,每一项的第二行一般多根据文字说明资料中给出的要填的商品列在手册或者原产地证书中的位置填报。项号和其后面的商品编码、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位、最终目的国(地区)、原产国(地区)、单价、总价、币制,经常被看作是一个栏目(被称为报关单的表体),这些栏目的填写最需要注意的是栏目之间一定要对应上。分成多少项号来填写(申报)以及几个栏目如何对应,应该以发票(或者装箱单)为依据。商品名称不同要分项填,原产国(地区)不同的、最终目的国(地区)不同的、征免方式不同的也要分项填报。 (四)考试的考点 本栏目考试及学习的要点就是第二行的填写,要注意所申报商品在《加工贸易手册》中的位置(项号)。商品名称、规格型号(一)含义解析 (1)商品名称:就是所申报的进出口商品的规范的中文名称。 (2)规格型号:是指反映商品性能、品质和规格的一系列指标,如品牌、等级、成分、禽量、纯度、大小等。商品名称和规格型号要规范准确详尽,这样才能够保证归类准确、统计清晰,便于监管。 (二)填报要求 本栏目分两行填报。 第一行填报进(出)口货物规范的中文商品名称,必要时可加注原文。 第二行填报规格型号(一般都使用发票、提单或装箱单中规格型号的原文)。137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规格型号应足够详细,并与所提供的商业发票相符。本栏目填报内容包括:品名、牌名、规格、型号、成分、含量、等级等。一般是将发票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原文照抄填报在本栏目的第二行。 (2)非中文商品名称应当翻译成规范的中文(因报关单填制题目是选择性题目,都会给出选项,因此不必担心翻译的问题。只需留意找错题中所填写的中文是否规范准确,如项号栏目的例子中发票里给出的商品分别是“男羽绒短上衣”和“女羽绒短上衣”,因此,填制的报关单中仅写“羽绒短上衣”是不规范的,是错误的)。 (3)加工贸易等已备案的货物,本栏目填报录入的内容必须与备案登记中同项号下货物的名称与规格型号一致。 (三)信息的查找与确定 商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应该在发票中寻找,如果没有提供发票可在提单和装箱单中寻找。它在发票中的货名栏目,一般使用如下英文表示货名栏目: GoodsDescription、Description; Description0fGoods: QuantitiesandDescription; ProductandDescription; Product等。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通常都是英文并写在一起。 多种商品又有多种规格型号的货物商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栏的填写不太适合成为报关单填制题目(因为给出答案选项在试卷中不易实现),但可能出现在找错题中。 该栏目填制举例如下:(某进口货物发票一部分如下)137 注:此题中两项商品的名称并不是直接从发票中翻译过来的,还应该有其他资料,但商品名称栏目填写要规范到这种程度(所用材料要有体现)。因为胸罩和连裤袜会因材质不同而使商品编码不同。英文的原文需要时可加注,不加注也可以。规格型号一般可按原文照抄。 (四)考试的考点 在考试中,报关单填制题目通常会给出选项,所以只需留意名称翻译是否规范,规格型号填写得是否准确、全面,是否分行填报等,选择更为准确全面的选项既可。找错题主要是注意规格型号是否填写,填写得是否准确。规格型号与名称分两行填报可能会成为考点。 数量及单位(此栏目是报关单考试的重点栏目) (一)含义解析 (1)数量是指进出口商品的实际数量。 (2)单位是指针对数量的计量单位。它包括成交计量单位和法定计量单位。数量和单位是相对应的,因此,报关单中的数量既包括成交计量单位的数量也包括法定计量单位的数量。137 成交计量单位是指买卖双方用以成交的计量单位(用以确定成交数量或者价格的单位)。比如,中国的厂商向国外的客户出口地毯,在一定的规格下国外客户通常是买多少张或条(数量),以每条或张的单价来确定最后的成交价格,这个张或条就是成交计量单位。在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计量单位有长度单位、面积单位、体积单位、容积单位、个数单位,使用什么样的计量单位需根据具体的商品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具体的常用成交计量单位的种类请考生自己看教材。 法定计量单位是按照《计量法》的规定所采用的计量单位,我国采用国际单位制的计量单位,以《海关统计商品目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为准。实际应用中,法定计量单位是指《进出口税则》中标注在每个商品编码后面的计量单位。根据商品的不同,有的有一个法定计量单位,有的有两个法定计量单位。两个计量单位用“/”区分,“/”前面的是法定第一计量单位,后面的是法定第二计量单位。如:“个/千克”,“个”是法定第一计量单位,“千克”是法定第二计量单位。考试时由于考生没有《进出口税则》或相关工具书可以查询,所以,通常在题目的文字说明资料部分或者发票装箱单的说明部分给出。一般以文字“法定计量单位为××”或者“计量单位:××”(也是指法定计量单位)表示。 成交计量单位可能和法定计量单位一致,也可能不一致。一致时只需填写法定计量单位,不一致时除了要填法定计量单位外还单独填写成交计量单位。不一致时可根据成交计量单位与其他资料上的对应关系来确定及换算出法定计量单位填写。(见下面的例子) (二)填报要求 本栏目分三行填报。填报的格式是数量在前,单位在后,如:1200千克。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进出口货物必须按海关法定计量单位和成交计量单位填报。法定第一计量单位及数量填报在本栏目第一行。 (2)凡海关列明法定第二计量单位的,必须报明该商品法定第二计量单位及数量,填报在本栏目第二行。无第二计量单位的,本栏目第二行为空。 (3)成交计量单位与海关法定计量单位不一致时,还需填报成交计量单位及数量,填报在数量及单位栏的第三行。成交计量单位与海关法定计量单位一致时,本栏目第三行为空。137 (4)加工贸易等已备案的货物,成交计量单位必须与备案登记中同项号下货物的计量单位一致,不相同时一必须修改备案或转换一致后填报。 说明:无论成交计量单位与哪个法定计量单位一致,因法定计量单位已填写,也就是成交计量单位已有体现,因此成交计量单位不需再填写。 (三)信息的查找与确定 考试时,首先要在文字说明资料中找到法定计量单位。而后在发票或装箱单的商品名称或数量、单价栏下查找和确定成交计量单位及数量和法定计量单位及数量。 发票中的商品名称或数量、单价栏目通常使用“Quantity”或者“QuantitiesandDescriptions”,或“Description0fGoods”表示,在这些栏目会有对数量及单位的描述。 数量和单位通常写在一起,如,4025PCS(4025个)、2106PRS(2106Pairs,即2106双)。 (1)成交计量单位和数量的确认: ①在发票中直接通过对成交价格和数量的描述确认。 例1:2005年出口报关单找错题,在发票中有如下的描述: CHLOROPICRIN99.5%MIN(成交的商品名称和规格) ATUSD459/DRUMFOBDALIAN(成交的价格条件,每桶459美元FOB大连,成交的计量单位是桶) QUANTITY:680DRUMS(成交的数量是680桶) 因此,此题的成交计量单位下的数量及单位应该填“680桶”。137 发票中一般使用英文“QUANTITY”来描述数量,也有缩写成“QTY”或“Q’TY”的。 例2:2004年出口报关单找错题,发票的部分内容如下(部分内容省略): 从发票中很容易确定钢卷尺(MEASURINGTAPE)的成交计量单位是罗(GROSS=12打)数量是100。 而攻丝工具(THREADEDTOOLS)的成交计量单位是打(DOZEN),数量是1700。 ②对于发票中看似描述不清晰的可通过分析来确认。 在发票中成交的数量及单位和单价、总价有对应的关系,也就是数量×单价=总价,这样可以验证确认成交计量单位和数量。 例3:给出的发票/装箱单的部分内容: QuantitiesandDescriptionsAmount FOOTWEAR CIFLOSANGELES ART.NO.CCl0758一112@USD3.15 COL:WHITESZ:5—102106PRSUSD6633.90 TOTALG.WT:1638.000KGS TOTALN.WT:1040.000KGS TOTALMEAS:5.616m3 确定哪一项为成交计量单位及数量?根据对应关系:数量×单价=总价。题目中“@”表示单价,而6633.9为总价,只有2106×3.15=6633.9。故可确定“2106”为成交数量,而成交数量对应的单位“PRS”(PAIRS双)为成交计量单位。 例4:2005年报关单填制题发票的部分内容如下:137 在这张发票中在交货数量栏目(QuantityDelivered)有三种表现形式,分别是个数(Piece)、千克(Kg)和长度(TotalLength/M)。应该说这张发票是卖方使用的一种固定的发票格式,表明卖方通常以个数、重量或者长度成交交货。发票中在千克和长度栏都有数量,那么,哪个是成交计量单位下的数量呢?我们需要根据前面介绍的使用数量与单价、总价关系来确定。我们在价格栏(Price)看到单位(Unit)栏下是吨(MT),价格是3080.00美元,它表示成交的计量单位是吨,每个单位价格(单价)是3080.00美元,而总价(AmountUSD)显示是88688.60美元。根据“数量×单价=总价”的关系可以到推出数量是“28.795”,并且它的单位就是成交计量单位“吨”,数量及单位栏的第三行应该填“28.795”吨。虽然28.795填写在交货数量Kg栏下,但并不表示28.795的数量单位是Kg。这个Kg栏目只是原固有发票格式下对以按重量交货数量的一种表示。而且在发票的表头部分写有“Gr.WtOfdeliverynote28795kgsGrossweight=Netweight”,说明此批货物的净重是28795千克,与28.795吨相一致。(2)法定计量单位和数量的确认:来源-考试大 法定计量单位会在题目的说明性资料中给出。如果给出的法定计量单位和成交计量单位不一致时,可以通过发票或装箱单中成交计量单位数量和法定计量单位的数量的对应来确定(法定计量单位为千克时,它一般上就是成交计量单位对应的净重,看下面的例题)。在没有对应关系时会给出换算的参数,换算后再填写。 如在上面的例4中,2005年报关单填制题目的文字说明性资料中有:“法定计量单位为千克”。我们很容易根据成交数量及单位28.795吨以及对应的文字“Gr.WtOfdeliverynote28795kgsGrossweight=Netweight”确定法定计量单位下的数量是28795千克(直接用28.795吨换算也是一样的结果),因此,此题的数量及单位栏目应该正确填写如下:137 再例如:某进口发票部分内容: 说明:尼龙染色布和麻棉梳织布分别对应手册的第3、第4项商品。计量单位:米/千克1yard=O.9144metre 栏目正确的填写如下:137 根据发票可以确定成交计量单位是码(YARD),第一项商品尼龙染色布的成交数量是100000码,因为对应关系成立:数量(10000)×单价(0.3368):总价(3368.00)。 法定计量单位在文字说明资料中以文字“计量单位:米/千克lyard:0.9144metre”给出。米为法定第一计量单位,千克为法定第二计量单位。 而填报的法定第一计量单位的数量是通过资料中所给的换算率(1yard:0.9144metre)换算出来的。成交数量是10000码×0.9144米/码:9144米。 填报的法定第二计量单位千克的数量是根据装箱单中成交数量对应的净重得来的,成交数量10000码的净重在装箱单中给出了是1255.4千克。也就是说法定第二计量单位下的数量是1255.4。 同理,第二项商品麻棉梳织布的成交计量单位和数量,以及法定第一和第二计量单位的数量通过同样的方法可得出。 还有在前面的例2中,2004年出口报关单找错题里,题目给出的文字说明部分提示发票中的第一项商品钢卷尺的法定计量单位是“个”,第二项商品攻丝工具的法定计量单位是“千克/个”。在前面的“(1)成交计量单位和数量的确认”的辅导里已经确定了钢卷尺的成交计量单位是“罗”(GROSS),攻丝工具的成交计量单位是“打”(DOZEN)。因此,需要根据成交计量单位的数量换算成法定计量单位的数量来填报,根据“1打:12个,1罗:12打=144个”(题目没有给出这个换算关系,说明出题者认为这是作为常识应该知道的)可以得出: 钢卷尺的法定计量单位下的数量=100罗×144个/罗:14400个{来源:考{试大}137 攻丝工具的法定第二计量单位下的数量=1700打×12个/打=20400个,而攻丝工具的第一法定计量单位的数量在提单中对应的净重是3404.00千克。因此,该报关单的正确 (四)考试的考点 数量和单位的学习及考试要点就在于法定计量单位与成交计量单位的确定与分行填报,还要注意填报数量时不要忘记填报单位。原产国(地区)进口报关单填报的栏目 (一)含义解析 原产国(地区)是指进口货物的生产、开采或加工制造的国家或地区。确定的基本原则按教材“进出口税费”章节的有关内容掌握。 报关单考试时的原产国要根据已给单证中的信息确定。 (二)填报要求 根据实际发生按海关的《国别(地区)代码表》中的国别(地区)的中文名称或代码填写。 与起运国(地区)的填写要求相同,要注意打“*”号的国别代码需要记忆,以及“中国香港”和“台澎金马关税区”的规范填写,此栏目仅填写代码也是正确的。 欧盟不能作为国家或地区填报在原产国(地区)栏目,因为《国别(地区)代码表》没有欧盟。原产国(地区)中括号内地区的含义主要指台湾、香港这样的在代码表中列出的地区。它们是我国的一部分,不是独立的国家。137 进口货物原产国(地区)无法确定时,报关单“原产国(地区)”栏应该填报“国别不详”或“701”。 同一票货物中即使是同一种货物,如果原产国(地区)不同要分项(分栏)填报。既在不同的项号下填报。比如,我国内某公司从香港进口100台电脑,其中40台原产于美国,60台原产于日本,即使这100台电脑相同,但因原产地不同也要分项填报。正确地填报应该是: (三)信息的查找与确定 一般在发票(提单、装箱单)中的货名栏目内使用“CountryofOrigin:”、“Madein”或者后面跟原产国国家(地区)名。在“Manufacturer’’的后面也可能会有原产国(地区)的信息。 也有简单的写有“Origin”,放在国家名的前面或后面。这些信息有时候也在标记唛码中出现。 例如,有如下几种表示方式:Country0fOrigin:SINGAPORE; U.S.AORIGIN: MANUFAACTURER:N.O.W.,NORWAY; 在ShippingMarks内的MADEINJAPAN。 给出原产地证书的应该以原产地证书中确定的原产国(地区)为准。 例如,2005年的报关单填制题目,在发票中有: “COUNTRYOFORIGINANDMANUFACTURER:VANDMFRANCEORGERMANYORITALY”。这段文字应该是引用自合同中或者就整个合同中货物而言的,整个合同中的货物可能会是产自法国或者德国或者意大利的VANDM公司。而本次进口的货物的原产国(地区)应该按原产地证书中“3.Country0forigin”栏目下标注的德国(“FEDERALREPUBLICOFGERMANY”联邦德国)。 (四)考试的考点137 (1)需要记忆的国别代码是考点之一,所以教材加“*”的国别代码要记住。例如,2004年进口报关单找错题。给出的发票中写有“TAIWANMADENONMETALWASHER”(非金属垫圈台湾制造),因此可确定申报的塑料垫圈是我国台湾(代码143)制造的。而给出的已填制报关单中“原产国(地区)”栏填写了“142”。考生应该知道“142”是中国的代码,故可判断原产国(地区)栏填写“142”是错误。2005年的报关单填制题以及2006年的报关单找错题给出的原产国(地区)栏填制的选项或已填制内容也都是代码,这说明主要贸易国(地区)的代码是一个重要的考点。 (2)国别地区按代码表规范填写也是一个考点。就是像台湾生产的商品,原产地区不能填写“台湾”,而应该填写“台澎金马关税区”。原产于香港的商品不能够填写“香港”,而应该填写“中国香港”。 (3)在发票、装箱单或其他单证中查找和确认原产国(地区)也有考的可能。 (4)还需要注意的是,原产国(地区)是与具体申报的商品相对应的,申报几项商品时,每一项商品的原产国(地区)是可能不同的。 例如,2003年的进口报关单找错题。题目文字说明资料是这样写的: “大连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进口一批电视机零件,其中发票第一项商品对应进料加工手册第23项料件,法定计量单位为千克;发票第2~4项为一般贸易进口货物”。 发票的随附清单如下: 此份报关单填报的是加工贸易项下的商品,就是说明资料中所说的发票中的第一项商品接地铜片(EARTHPLATE,COPPER),因此,对应的原产国(地区)应该是发票所附清单中第一项商品对应的原产国中国(在Note&Origin栏下写明的。尽管在发票正文部分中有“COUNTRYOF137 ORIGIN:JAPAN'’(这是为迷惑考生而设置的),这只是笼统的说明,对于具体的商品应该按随附清单中写明的填写)。故正确的填写如下:最终目的国(地区)(出口报关单栏目) (一)含义解析 最终目的国(地区)指已知的出口货物最终交付的国家或地区,也即最终实际消费、使用或进一步加工制造的国家(地区)。 (二)填报要求 本栏目应按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国家(地区)名称或代码。 (三)信息的查找与确定 除非另有说明,一般是指运港所在的国家(地区)为最终目的国(地区)。 例如,2004年出口报关单找错题,发票中只是在有关运输的内容中写有: “FromSHANGHAItoCHITAGONGwithtransshipmentviaSINGAPORE”,说明该申报的货物是运往吉大港,也就是指运港是吉大港。考生需要根据吉大港是孟加拉国的港口来判断出最终目的国(地区)是孟加拉国。 (四)考试的考点 (1)同起运国(地区)、运抵国(地区)、原产国(地区)一样,国别(地区)填写要求是考点之一(代码和规范的填写)。 (2)根据指运港来判断最终目的国(地区)可能会是另外一个考点(考核经贸地理知识)。 单价(此栏目是报关单考试的重点栏目) (一)含义解析 单价是指商品的一个计量单位以某一种货币表示的价格。商品的单价一般应包括:单位商品的价值金额、计量单位、计价货币和价格术语等四个部分组成。 如,“ATUSD459/DRUMFOB137 DALIAN”,价值金额是459,计量(计价)单位是桶(DRUM),计价货币是美元(USD),价格术语是FOBDALIAN。 (二)填报要求 (1)应填报同一项号下进(出)口货物实际成交的商品单位价格(发票单价)的金额。 当一份报关单中有多项商品时,每个单价只对应一个项号下的商品。单价是一个成交计量单位下的价格,单价和数量单位是对应的关系。单价和其对应数量相乘等于总价。单价要和总价相对应。例如,某进口发票部分内容如下:这张发票中显示出单价O.3368美元是以码为单位的,也就是0.3368美元/码,而且是针对的商品是尼龙染色布。对应的总价就是单价乘以成交的数量。而对应麻棉梳织布的单价是2.2美元/码。这本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反复强调的目的是因为近年来,考试的趋势之一是把一张发票上的几项商品分单填报,那么,一定要确定所要填报的商品对应的数量单位、单价、总价。请考生注意,此处很容易出错。 (2)对无实际成交价格的货物,本栏目填报货值。如,来料加工进口料件、无代价抵偿货物。 (3)单价的填报只填报单价的数值,不需要填报计价的单位(计量单位)和计价货币(币制)。因为已有专门填写计量单位和币制的栏目。 (4)单价填报到小数点后4位,第5位及其后略去。如单价为“0.34567”应填报“0.3456”。 (三)信息的查找与确定 发票中的价格条款使用的单价通常为“UnitPrice”、“U/PRICE”或者“PriceU(Unit,每个数量单位)”,有的也用“@”后面跟单价。比如:@USD3.15,表示单价是3.15美元。或者使用直接描述的方法给出,如:ATUSD459/DRUMFOBDALIAN。 若每个货物都是单个(只、件、辆等)的,那么,每个的价格就是单价。137 在数量及单位栏目的辅导中列举了很多的例子,给出了各种格式的发票。在例子中,单价是以各种形式出现的,单价在发票中的这些体现形式都是最常见的。而且辅导给出了正确填写的样板,考生可以向前看看体会查找和确定的方法。 这里需要着重说明的是,近几年考试中出现的将若干项相同的商品(单价不同)合并后填写的情况下单价如何填写的问题。 在实际工作中多是按发票中列出的商品项目来填写报关单的,也就是发票中列有多少项商品报关单就填多少项(每项商品占用一栏,对应一个项号)。在什么情况下这样的填写都是正确的,而且便于与发票核对,各种关系体现得比较清晰。但在报关员资格考试中,如果单价都完全按发票填写,题目就显得过于简单了,而且在填制选项中给出很多种商品就会显得很凌乱,也不利于卷面编排。因此,出题者会根据理论上的填报要求把题目复杂化。 在项号栏目辅导时提示过:“对于商品编号不同的,商品名称不同的,原产国(地区)/最终目的国(地区)不同的,征免不同的要分项填报。”这句话的含义实际就是,对于上述四种情况必须分项填报,而在这四项内容都相同时,即使单价、总价上有不同也是可以合并填报的。 例如,2005年进口报关单找错题给出的发票如下:(略去了部分内容) 此题在说明资料中明确告知这份报关单是针对享受特定减免税泥浆泵的申报,也就是列在发票中的第3~8项商品。这六项商品都是泥浆泵(Mud137 pump)只是用途(for...)不同,因此,在已填制的报关单中将这六项泥浆泵合并在一项内申报,这是允许的。而单价、总价的填写就不能按发票中的格式填写,只能对应这一项商品填写一个单价和一个总价。这个需要填写的单价、总价必须经过重新计算。计算的方式是:首先将所有的泥浆泵总价合计出一个总价。 得到泥浆泵的总价是:112721.00美元,再将各种泥浆泵的数量合计得到泥浆泵的总数是:2+2十3+2+1+1=11(套)(set)。用总价除以套数得到单价:10247.363636..,小数点后取四位是:10247.3636填报在单价栏。总价栏填报:112721。 另外一种情形是当成交价格中包含其他的一些费用(如包装费、熏蒸费等)时,如何确定单价的问题将在总价栏目一起介绍。 (四)考试的考点 (1)在分单填报的情形下,确定所填报商品所对应的单价是考试的考点。 (2)需要经过计算后填报单价的情形。总价(此栏目是报关单考试的重点栏目) (一)含义解析 总价是指进(出)口货物实际成交的商品总价。 (二)填报要求 (1)应填报同一项号下进(出)口货物实际成交的商品总价。 在报关单中总价是和单价相对应的,单价和其对应数量相乘等于总价,每一项商品都对应一个总价。 (2)无实际成交价格的,本栏目填报货值。如,来料加工进口料件、无代价抵偿货物。 (3)总价填报到小数点后4位,第5位及其后略去。(与单价同) (三)信息的查找与确定137 在发票的价格条款中总价通常以“Amount”、“Value”表示。如果发票中的总价下还列出有其他费用,应该以总价(“Amount”、“Value”)下对应的TOTAL或TOTALAMOUNT的价格为总价。但在考试中,这种情形只会在发票中只给出一种商品时出现。而对于发票中有多项商品时,发票下面最后的TOTAL或TOTALAMOUNT是指几项商品的总价合计,不是应该填写在总价栏目的总价。因为这里要填报的总价只对应其中的某一项商品。 一般情况下,报关单上所填写的单价、总价就应该是买卖双方在成交方式下发票上对应的每一项商品的单价、总价。请看数量及单位栏目中的填写实例。 但2004年的报关单填制考试题目中出现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形。所给进口货物发票的大致内容如下: “FUMIGATION”指发生在国外港口的熏蒸费,而给出的成交方式是CIF。那么,该项商品的CIF总价是包括此笔熏蒸费的“Totalamountdue”所对应的金额(29482.41美元)。而下面给出的国际运费+保险费+FOB价合计为:2450.00+99.34+26933.07=39482.41。根据贸易术语的含义:运费+保费+FOB=CIF,这也就验证了CIF总价是包括熏蒸费的TotalAmountDue所对应的金额。所以,此题的总价栏应该填写为:29482.41。因为成交价格中已经包括了熏蒸费,所以,熏蒸费不能作为杂费填写在杂费栏。那么,单价如何填写呢?如果单价填Unitprice下的价格“0.805”,那么,熏蒸费得不到体现(而且单价与总价的逻辑关系也不对了)。因此,需要将50美元的熏蒸费平均到单价中,即用总价除以数量:29482.41/36562:0.806367…,取四位小数,单价填“0.8063”。137 这样的情况并不多见,正常情况下如果该费用计人成交方式CIF价格中,则单价、总价就应该包含了该费用而不必单独在发票中列出该费用。如果成交方式CIF价中不包含该价格,可以单独列出来然后填写在杂费栏中。 再举一个例子,2002年报关单填制题发票的价格部分的内容如下: 这道题的总价是“TOTALAMOUNT”后面的价格:54864.17美元,是以CFRDALIAN成交的总价。 在国际贸易实务中学到的贸易术语CFR包含有成本价加运费。这里的成本不仅是货物本身制造的成本,它是还包括卖方在国内其他费用的总费用,如仓储费、银行费用、包装费用等,它还包括预期的利润。而给予折扣实际是减少了预期利润,因此,一般的情况下给出的某种贸易术语下的单价、总价内就已包含了术语含义应该包括的费用,而不需要再列出来。比如以CFR成交的,应该给出成交的单价、总价,而这个单价、总价内都已包含了运费、卖方在国内的包装费等,而无需再单列出运费和包装费。 像此题这样,在以CFR术语成交下又列出运费以及包装费的情形并不多见,但也不能说不可以。特别是作为考试的题目更有迷惑性和更多的考点。因此,考生也需要学习在这种形式的发票中判断总价的方法。一般而言,这样给出各种费用的格式下,最后的TOTALAMOUNT后面的金额就是相应术语下的总价。对于此题来说,TOTALAMOUNT后面的价格54864.17美元就是CFR术语下的总价。具体可以这样分析理解,第一个单价500美元应该是不包括运费的单价,因为它下面又给出一个运费的单价,并且将这两个单价都乘以数量然后加到一起形成了一个SUBTOTAL下的金额54664.17。因此,如果说第一个单价500美元是包含了运费,仅是500又再加一次运费显然是不合逻辑的。第一个单价500美元既然不是包括运费的单价显然就不是CFR的单价,它后面的总价SUB.SUBTOTAL:52561.70也就不是cFR的总价。而再下一个费用题目表述也很清晰:PACKINGCHARGES137 INCLUDED(包括包装费用)。当然是指CFR成交价格包括包装费。SUBTOTAL:54664.17并不包含200 以上常用的货币名称及符号、代码应该背下来。只填名称或代码都是正确的,名称和代码都填上也是正确的。 每一项商品都要对应填写一个币制,有几项商品就对应几次币制的填报,见上面“数量及单位”栏的例子。 在发票或其他单证中的单价、总价中体现成交所使用的货币,或者和成交方式一同出现。 比如:US$1600.00,使用了美元的符号,应该填写“美元”或者“502”。 USD3.15、Amount(USD)使用的是规范的美元的符号。应该填写:美元或者502。 JPY53362400,使用了日元的符号,应该填写“日元”或者“116”。 UNITPRICE:3706.22,使用了欧元的货币符号(但不是代码表中规范的符号)。 @USD3.2892/DOZ、TOTAL:US$19400、ATUSD459/DRUMFOBDALIAN、EUR51887.08等都是发票中币制不同的体现形式。 在英文的单证中币制多是以币制符号的形式体现,因此,熟悉币制符号就能够很容易找到和确认币制。 (四)考试的考点 作为常识,考生对常见的币制符号都应该认识,但对于币制代码就需要特别地记忆一下,因为币制代码是最有可能考到的。征免 (一)含义解析 征免方式指海关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征税、减税、免税或特案处理的实际操作方式。 137 征免方式是海关在征税的环节具体操作时采用的处理方式。对于进出口货物符合何种法律法规规定,确定属于征税、减税还是免税的管理主要体现在征免性质上。但征免性质确定后具体在执行时还可以采用不同的操作方式。比如,对于征免性质是一般征税的货物,海关实际操作时既可以照章征税(依照法定税率计征各类税费),也可以接受收发货人的申请提供保函、保证金放行。因此,同一张报关单上可以有不同的征免方式。 海关规定有9种征免方式,并给每一种征免方式设定一个代码形成《征免方式代码表》。其中最常使用的征免方式就是照章征税和全免,这两种征免方式也是报关员资格考试最可能考到的。 照章征税:就是指对进出口货物依照法定税率计征各类税费。 全免:指依照主管海关签发的《征免税证明》或《加工贸易手册》等,对进出口货物免征关税和增值税。 (二)填报要求 本栏目应按照海关核发的《征免税证明》或有关政策规定,对报关单所列每项商品选择填报海关规定的《征减免税方式代码表》中相应的征、减、免税方式的名称。 (三)信息的查找与确定 征免方式与贸易方式和征免性质有对应关系。 使用《征免税证明》向海关申报进口的特定减免税货物,征免方式为“全免”。 使用《加工贸易手册》进口的加工贸易料件,征免方式为“全免”。 征免性质为一般征税的进出口货物,征免方式多数为照章征税。 不享受的特定减免税及其他减免税的,贸易方式是以一般贸易进口的货物其征免性质为一般征税,征免为照章征税。 需要说明的是,因其他的征免方式很少使用,上面所提到的主要是针对考试中能出现的情况。 使用的《加工贸易手册》和《征免税证明》的进口货物都是事先向海关备案的,都需要填写备案号栏目,下面给出备案号栏目、贸易方式、征免性质和征免方式之间的逻辑关系表: 137 注1:对于适用《征免税证明》的特定减免税货物(备案号标示码是z),此表给出的逻辑对应关系并不完全。一些不常使用的情况(考试考到的可能性很小)没有列出。 注2:使用原产地证书向海关申报的享受cEPA香港或澳门优惠政策的货物一般都是以一般贸易进口的货物。如能够享受其他的减免税政策货主也会选择一个更有利和更方便的,海关也不允许同时使用两种税收优惠。因此,原产地证书向海关申报的原产于香港、澳门的进口货物对应征免性质是一般征税,征免方式应为照章征税。 考试时可以根据此表的逻辑关系在确定了备案号、贸易方式或征免性质的情况下确定征免方式。 (四)考试的考点 考试中多数情况会考照章征税和全免这两种征免方式。 另外注意,不要把“照章征税”(是征免方式)和“一般征税”(是征免性质)相混淆。一、必须要记住的主要栏目填制代码代码是报关单部分考试的考点之一,每年的考试都会涉及到填写代码的内容,下面给出的各个代码表是最基本的必须掌握的内容。 (一)运输方式代码表运输方式代码运输方式名称2水路运输5航空运输 (二)主要贸易方式代码表137 贸易方式代码一般贸易0110来料加工0214进料对口0615合资合作设备2025外资设备物品2225 (三)主要征免性质代码表正面性质简称代码说明一般征税101科教用品401鼓励项目(内)789自有资金799来料加工502进料加工503中外合资601经营单位代码第6位是3仅用于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国产原料生产的产品出口中外合作602经营单位代码第6位是2外资企业603经营单位代码第6位是4鼓励项目(外)789 (四)主要国别(地区)代码表国别(地区)代码中文名(简称)国别(地区)代码中文名(简称)110中国香港303英国116日本304德国133韩国502美国142中国701国别(地区)不详的143台澎金马关税区 (五)主要币制代码表币制代码币制符号币制名称币制代码币制符号币制名称110HKD港币303GBP英镑137 116JPY日元300EUR欧元142CNY人民币502USD美元 注意币制代码表和国别(地区)代码表的异同。 (六)主要成交方式代码表成交方式代码成交方式名称1CIF2CFR,C&F,CNF3FOB (七)主要监管证件代码表代码监管证件名称代码监管证件名称1进口许可证4出口许可证5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P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7自动进口许可证E濒危物种允许出口证明书A入境货物通关单F濒危物种允许进口证明书B出境货物通关单t关税配额证明O自动进口许可证(机电产品)Y原产地证明 上面的代码表至少应该记住代码是1、4、5、7、A、B、O。 (八)主要结汇方式代码表 至少应该记住电汇和信用证的代码。其他结汇方式的名称和缩写以及英文名称要能够对应上。代码结汇方式英文缩写1信汇M/T2电汇T/T3票汇D/D4付款交单D/P137 5承兑交单D/A6信用证L/C (九)运费、保费、杂费的费率、单价、总价标记率“1”单价“2”总价“3”运费5%→5USD500每吨→502/500/2HKD5000→110/5000/3保费0.27%→0.27/EUR5000→300/5000/3杂费1%→1/GBP5000→303/5000/3计入完税价格的杂费填正值杂费1%→-1/JPY5000→116/-5000/3不计入完税价格的杂费填负值 以上的代码都是考试要求记忆的代码。近几年的考试中,考代码的比重逐渐加大,考生一定要反复记忆这些代码表。栏目之间的逻辑关系 并不是所有栏目的填报内容都能够从所给单证或文字说明资料中直接找到,有时需要进行综合地分析判断得出结果。判断的主要依据就是一些栏目之间的逻辑关系。 (一)备案号、贸易方式、征免性质、用途、征免之间的逻辑关系 137 是一般征税时征免方式不会是全免。正常情况下是照章征税,但经过海关批准可以是保函或保证金(考到的概率很小)。 (二)“成交方式”、“运费”、“保费”各栏目间的逻辑关系 (三)实际成交使用的成交方式与适用海关允许使用的成交方式对应关系表 137 运费、保费以及杂费填写的目的是为了计算完税价格时扣除和计入的需要。因此,运费、保费以及杂费栏是否需要填写要根据成交方式是否包括这些费用以及完税价格的审定原则来确定。如: (1)进口发生在境外段的运、保费要计入完税价格,那么,成交方式(CIF、CFR)中已包含了运、保费的就不用填写了。而成交方式中不包含哪项就要填写哪项(例如,成交方式CFR中不包含保费则保费栏要填写,FOB中运费、保费都不包含,则运费、保费栏目都填写)。 (2)出口发生在境外段的运、保费不应计入完税价格,那么,成交方式中包含了运、保费的就需要填写(如成交方式CIF中包含有运费和保费,就都应该填写。CFR中包含有运费,则运费栏要填写而保费不用填写)。而成交方式中不包括运、保费的,则运、保费不用填写(例如FOB成交方式)。请大家仔细体会表3—5。杂费的填写在报关单主要栏目的内容填报部分的杂费栏目的辅导中已详细介绍过。 (四)装货港(指运港)与起运国(地区)(运抵国(地区))的逻辑关系 1.装货港与起运国(地区)的逻辑关系(进口货物报关单栏目) 2.指运港与运抵国(地区)的逻辑关系(出口货物报关单栏目) 137 “经营单位”与“收发货单位”两栏目间的逻辑关系 实际成交计量单位与法定计量单位的逻辑关系137 说明:因为成交计量单位与法定计量单位一致,所以填写了法定计量单位实际就已经体现了成交计量单位,故第三行免填(为空)。 其他比较重要的逻辑关系 (1)经营单位、收发货单位、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之间的逻辑关系。 说明:表中境内目的地或境内货源地栏的填写是在没有特别说明货物最终使用单位或生产单位的情况下完成的。如有说明按说明填写。 (2)件数与包装种类的逻辑对应关系,包装种类为散装或裸装,则件数栏一定填写“l”。如果是件货,件数一定是该包装种类下的数量。需要注意分单填报的情形件数应该是所申报货物的件数。 (3)毛重等于净重加上外包装的重量。净重不能大于毛重。需要注意分单填报的情形,毛、净重应该是所申报货物的毛净重,而不是所有货物的总净重、总毛重。 (4)总价等于单价乘以数量(以成交计量单位计)。137 重要的考点前面已经对各个栏目的考试点都作过提示,在此仅对相对较难以及需要特别提醒的内容加以总结概括。栏目特别需要注意的考点说明经营单位1.名称和代码都必须填写,缺一不可;2.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外贸企业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的,要填写外商投资企业的名称及代码。要注意的是委托进口的必需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用于投资的设备物品等;3.除了上述第2条外,其他形式的委托进出口(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的委托),经营单位都要填写代理单位(或者说被委托单位)的名称及代码。这里说的代理(或者委托)是指代理进出口业务也是对外签订合同。不是指代理运输或报关,或者委托加工;4.报关企业(经营单位代码第6位是“8”的)不能作为经营单位填写在经营单位栏。运输方式最主要的运输方式是“水路运输”以及“航空运输”对应的代码分别“2”、“5”,记住。提运单号要注意航空运输运单的填写格式:“总运单号一分运单号”。收/发货单位注意有代码的仅填代码,不要填名称。无代码的才填名称。贸易方式征免性质1.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投资设备物品备案号栏目不能为空(应该提供征免税证明报关),此时贸易方式应该是“合资合作设备2025”或“外资设备物品2225”,具体是哪个要根据经营单位代码第六位是2、3还是4来判断。其征免性质是“鼓励项目789”;2.137 进料加工形式下(手册的首位字母是C),进口的料件或出口加工的成品其贸易方式是“进料对口0615”。备案号栏目不能为空;3.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国产料件自产产品出口,贸易方式应该是“一般贸易0110”,而其征免性质应该根据其经营单位代码的第六位,即企业的经济类型来填写;4.注意征免性质“一般征税”不要和征免方式“照章征税”相混淆。许可证号仅填写代码是“1”、“4”的“进口许可证”和“出口许可证”,其他监管证件不能在此栏填写(X,Y可以忽略)。起运国(地区)/运抵国(地区)在考试时要注意货物运输过程中是否发生中转,如果发生了中转就要注意判断我们国家是与哪一国家(地区)的商家发生交易的。判断的依据多来源于发票,发票是卖方开给买方的,会体现买卖双方的信息。发票中肯定会有和我们国内公司交易的外方公司的名称和地址信息(至少是有名称)。如果发票中没有和我们交易的国外方地址的信息,也可以根据其名称的信息对应其他单证来确定外方公司的地址信息(见说明)。如果外方公司的地址是在中转国(地区),则中转国就是起运国(地区)/运抵国(地区)。提单中会有货主或发货人的名称、地址信息。如过发票中的外方公司名称与提单中的名称相同,可通过提单中该公司的地址信息确定该公司所在的国家(地区)。装货港/指运港进口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中转,则中转港就是装货港。指运港不受中转的影响,应该以知道的货物最后运抵的港口作为指运港。装货港/指运港的填写与货物的交易情况没有关系。批准文号考试中最可能考到的出口货物的贸易方式:“一般贸易”、“来料加工”、“进料对口”,这三种贸易方式都需要对外收汇,因此,出口货物报关单该栏目不能为空。进口免填包装种类注意:装箱单或提单中既列明托盘件数又列明其他包装种类的件数时要填托盘数。而不填写其他包装种类的件数。例如:20Pallets/80Steel137 Drums。包装种类要填“托盘”,件数填“20”。件数净重毛重要注意分单填报的情形,就是当同批货物中既有使用手册的(或征免税证明的)又有不使用手册(或征免税证明)的时候,要分别填写报关单申报。这时件数、毛重、净重、集装箱号应该是所申报的货物对应的件数、净重、毛重和集装箱号。集装箱号注意填报的格式:集装箱号/规格/自重如:MOFU0455437/40/4050;非集装箱货物填报为:0,空运货物一般多不使用集装箱。随附单据注意随附单据的填报格式:“代码:编号”(原产地证书除外)多个监管证件的一个填写在此栏,其他的要填写在备注栏。项号对于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要注意项号的第二行应该填写该项商品位列在相应手册中的序号,不填为错。数量及单位应该分三行填报。成交计量单位与法定计量单位不一致时。成交计量单位和数量要填报在第三行。当法定计量单位是千克时,它的数量一般是对应于成交计量单位数量的商品净重。原产国(地区)/最终目的国(地区)要注意填报的应该是相应商品的原产国(地区)/最终目的国(地区)。当同一商品名称下的商品产自不同的原产国(地区)(或最终目的国(地区)不同)时应该分项填报。137 单价、总价单价、总价与数量单位有对应的关系:单价×数量=总价。单价、总价与同项号下所申报的商品有对应的关系。在找错题目己填制的报关单中如果给出的单价或总价没有作为考试选项栏目,其含义是该栏目的填制内容是正确的,是己知条件。那么,其他的栏目填写应该与之相对应。例如,发票中有两项商品:DESCRIPTIONQTYUNITAMOUNTA100PIC@USD19.10/PIC1910B200DOZS@USD30.00/DOZS6000而在已填制的报关单中有:(P)项号...(R)数量及单位单价(S)总价(T)币制19.1此时单价是已知的正确的填写,而作为考试的选项数量及单位、总价、币制,应该填写单价是19.1美元对应的商品始A的数量及单位、总价、币制。在找错题己填制的报关单中,作为考试的选项都会在栏目上使用扩号标示相应的字母,如:(P)项号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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