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8541364
大小:49.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09-19
《广西老年人优待证核发操作规范》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广西老年人优待证核发操作规范一、项目名称、性质(一)名称:老年人优待证核发(二)性质:便民服务二、设定依据2009年12月12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规定的通知》(桂政发〔2009〕76号)第三条,符合以下条件的老年人可申请办理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证(以下简称老年人优待证),在全区范围内享受相应的优待服务:户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老年人;户籍不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但长期跟随户籍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配偶或子女生活的外地老年人。军队
2、离退休人员凭军队颁发的离休证、退休证享受地方同等待遇。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规定的通知》(桂政发〔2009〕76号)第四条第二款,老年人优待证核发由县(市、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实施。四、办理条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规定的通知》(桂政发〔2009〕76号)第三条第一款,审批条件为:51(一)户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二)户籍不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但长期跟随户籍在本自治
3、区行政区域内的配偶或子女生活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第四条:老年人优待证分红、绿两种颜色,其中红色证发放对象为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老年人,绿色证发放对象为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70周岁以下(不含70周岁)的老年人。五、实施对象和范围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规定的通知》(桂政发〔2009〕76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老年人优待证核发的实施对象为户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和户籍不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但长期跟随户籍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
4、配偶或子女生活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六、申请材料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规定的通知》(桂政发〔2009〕76号),(一)广西户籍申办人的申请材料为:申办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二)非广西户籍申办人的申请材料为:1.申办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2.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及复印件一份。513.申办人配偶或子女户籍证明及复印件一份。七、办结时限(一)法定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二)承诺办结时限:当场办结八、数量无限量九、收费不收费十、咨询、投诉电话咨询
5、电话0773-7882698投诉电话0773-7890992附件:1.老年人优待证核发流程图2.广西老年人优待证申请表51附件1老年人优待证办理流程图(当场办结,上报自治区公安厅制证时间不包括承诺办结时间内)县老龄办审批(当场办结)县老龄办办公室工作人员核发老年人优待证(不含在承诺办结时限内)申请人到老龄办公室申请办理图例:文件流配套资料流申请资料:1、申请人或申请人的代理人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同时将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交工作人员验证。1、对申请人或申请人的代理人提供的资料进行验
6、证。2、一次性告知:老年人优待证核发时间;领取优待证的手续;县老龄办上报区公安厅制证中心审核、制证(不含在承诺办结时限内)本办投诉电话:0776-788269851附件2广西老年人优待证申请表(第一联:存根)姓名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申办类型初办□换证□补办□外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区)经办机构受理人受理日期年月日签名申请人(或代办人)说明:1.申办人在提交申请表后的第60日起,凭领证凭据到申办机构领取《广西老年人优待证》。2.申办类型一栏,“初办”指第一次申办;“换证”指持有
7、绿证且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申请换发红证;“补办”指因遗失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件。广西老年人优待证申请表(第二联:领证凭据)姓名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申办类型初办□换证□补办□外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区)经办机构受理人受理日期年月日签名申请人(或代办人)说明:1.申办人在提交申请表后的第60日起,凭领证凭据到申办机构领取《广西老年人优待证》。2.申办类型一栏,“初办”指第一次申办;“换证”指持有绿证且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申请换发红证;“补办”指因遗失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件。51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