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县城新城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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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规划目的为促进嘉禾县城新城区〔一期〕的开发建设,科学指导土地利用和开发建设行为,依据《嘉禾县县城总体规划(2003-2020)》,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是嘉禾县城新城区〔一期〕建设的指导性文件。第二条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主要为嘉禾大道沿线两厢带状城市建设用地,全长约2.5km,总用地面积约1.66km2。第三条 规划依据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4月1日);㈡《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㈢《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㈣《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2002);㈤《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

2、设标准》(1999年12月21日)㈥《嘉禾县县城总体规划(2003—2020)》;㈦《湖南嘉禾县城新区城市设计》;㈧国家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第四条 规划原则㈠遵循总体规划的指导,因地制宜,合理安排各项城市建设用地,优化城市用地结构和布局。㈡充分考虑用地现状和土地使用意向,合理确定土地开发强度,增加规划的弹性和应变能力,引导城市可持续发展。㈢协调“山、水、城、林”的关系,发挥现状景观资源丰富的优势,城市的布局力求实现功能、景观、生态的最优配置。第五条 规划目标㈠建设山水之城把握“山”“水”城市脉络,体现依山傍水、显山露水、山青水秀、山环水绕的区域特征,塑造依山而建

3、、临水而居、树木葱郁、风景如画的山水之城。㈡建设宜居之城从规划片区独有的环境资源优势出发,注重提升城市的宜居性和生态性,各项设施的配套建设应体现城市环境的人性化和对人的关爱及保护,体现“舒适宜居”的区域特色。㈢建设活力之城规划要贯彻城市经营的理念,充分利用区位、交通、用地优势,充分开发土地资源的经济效益,合理安排各类性质的建设用地,合理考虑产业(主要是第三产业)布局,使新区开发的综合效益最大化,创造充满活力的新城区。第六条 实施要求本规划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均应符合本文本和分图图则的规定和要求,服从规划管理。第七条解释权本规划由嘉禾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二章 指

4、导思想与功能定位第八条指导思想㈠充分利用区位、交通、用地优势,促进城市新区建设,适应县域经济社会和城市化进程快速发展的需求。㈡按照“一城两区、带状相连、功能互补、协调发展”的构想完善嘉禾县城的空间布局结构。㈢按照建设现代化园林城市的要求构筑“秀水青山、城依水滨、山在城中、城在林中”的城市景观,控制多条绿地轴线,形成多条视线通廊。第九条 功能定位规划的新城区一期用地作为县城的行政中心区与物流区,并依托良好的自然景观资源建设高品质的居住区。第三章 土地使用控制第十条 用地分类规划区内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分类代号采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的规定

5、。第十一条 规划结构规划片区的布局结构总体上形成“一轴、一带、三园、三区”的空间形态。一轴:以嘉禾大道作为城市新区建设的主要发展轴;一带:北起长途客运站南至野鹿塘公园长度约1公里的绿化景观带,宽度40米。三园:结合现状的绿地和水库形成的三处公园。四区:根据用地性质的不同分为四大类功能区:物流区、行政区、商业金融区和居住区。第十二条公共设施用地规划规划将主要的行政办公用地集中布置在嘉禾大道两侧,以形成全县的行政中心区,并增加商业服务娱乐设施,以满足城市新区发展的要求,形成理想的生活、工作环境。规划在野鹿塘公园的南面依托其靠山临水的环境建设民俗风情街,形成特色购物街区,并提

6、供乡土餐饮服务,为市民增加别具特色的消费体验。第十三条居住用地规划规划居住用地面积38.3公顷,可居住人口约为1.5~2万人,规划新区应提供宜人的居住环境和良好的生活配套设施,以满足高层次的居住需求。第十四条用地性质变更在开发过程中,由于现实原因或特殊要求,确需变更规划用地性质时,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大类性质禁止变更,中类性质变更需要有关分析论证,经专家评审和规划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变更,小类性质变更必须经规划主管部门核准。第十五条地块界线控制以街坊为单位成片开发时,街坊内各地块的用地界线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但其规模和配套设施建

7、设项目必须符合分图图则规定的指标要求。第四章 道路交通控制第十六条道路红线控制道路红线之内的用地为道路设施用地(包括上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道路设施用地。第十七条交通控制各街坊、地块周边道路网系统、交通设施、配建停车、机动车出入口位置等应符合分图图则的规定。第十八条干道系统规划规划区内干道网形式为方格网状,并呈“田”字形构成新城区(一期)的骨架。第十九条长途汽车客运站和货运站规划规划在桂嘉高等级公路和嘉禾大道交叉口的西南角建设长途汽车客运站和货运站,其中汽车客运站为二级客运站,占地面积2.7公顷,作为县城的汽车总站。货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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