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科技成果转化与创业投资子基金设立方案

云南科技成果转化与创业投资子基金设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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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2119/21云南省科技成果转化与创业投资基金(政府引导基金)子基金:云南科技成果转化与创业投资子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设立方案云南宁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Ningxiang(YunNan)EquityInvestmentandManagementCo.,Ltd云南银河之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YunnanGalaxyStarFinancialServicesCo.,Ltd2015年4月16日19/2119/21目录1.云南科技成果转化与创业投资子基金内容摘要32.云南科技成果转化与创业投资子基金设立背

2、景53.基金宗旨、目标和投资理念63.1基金宗旨63.2基金目标63.3基金理念64.云南宁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银河之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简介74.1云南宁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介74.2云南宁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核心团队介绍94.3云南银河之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介绍124.4云南银河之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核心团队介绍125.基金运作机制145.1基金结构145.2基金投资领域和对象145.3基金投资方式155.4基金投资原则155.5基金投资标准155.6基金投资限制155.7基金投资流程

3、165.8基金投资决策机制165.9基金投资项目的增值服务165.10基金投资决策项目的退出165.11基金及项目投资的风险控制机制175.12基金的投资收益分配175.13基金的管理费用186.基金投资计划和策略196.1基金投资计划196.2基金投资策略1919/211.云南科技成果转化与创业投资子基金内容摘要云南科技成果转化与创业投资子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云南省科技成果转化与创业投资子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设立。基金性质为有限合伙企业,即普通合伙

4、人对本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基金债务承担责任,基金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行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登记。1.1基金名称:云南科技成果转化与创业投资子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实际工商注册名称为准)1.2注册地:云南省昆明市1.3基金发起人:云南宁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祥基金”)、云南银河之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金融”)1.4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1.5投资领域/对象/地域:l投资领域:本基金应投资于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企业

5、。l投资对象:主要投向高原特色农业(科技)、生物医药、信息产业、科技服务业。l投资地域:基金投资于云南的科技型企业在省内项目的金额不得低于基金总出资额的70%。1.6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云南宁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银河之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1.7资金托管:具有托管资格的银行1.8基金规模:2亿元人民币1.9基金经营范围: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等1.10拟认缴/出资情况:合伙人名称类型承诺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云南宁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

6、)1,0005%云南银河之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1,0005%云南省科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25%其它合格/机构投资者(对外募集)有限合伙人13,00065%合计--20,000100%1.11基金管理费:年度管理费为实际在管基金规模的2%。19/211.12认购份额及约定:通过社会募集的其他机构投资者/投资人数量不超过40个(含)。所有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的首期出资额不少于其认缴出资额的30%,并于本基金成立后10个工作日内出资到位,其余部分(应出资总额的70%)根据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进度分别出资

7、到位。当首期资金使用超过70%或剩余投资资金不足以完成对某个投资项目的投资,则自收到基金管理人(GP)出具的《后续资金认缴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全体有限合伙人(LP)以其在本基金所占认缴出资的比例,缴付后续资金。实际出资根据本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的进度出资到位。1.13经营期限:自合伙企业经工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算为期7年(其中投资期3年,退出期2年,宽限期2年)。1.14决策机制:合伙人大会是合伙企业最高权力机构,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负责具体执行及日常管理。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负

8、责对项目投资和退出进行审议并做出决议。投资决策委员会由7名委员组成。合伙企业另设投资顾问委员会,引入首席战略官、保荐人、法律顾问、行业分析师、注册会计师、税务顾问各一人。投资顾问委员会各委员负责对拟投项目是否符合有关投资方向的约定内容、行业发展前景、法律事务、上市可行性、财务状况、税收筹划等内容进行审查,并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书面审查意见。1.15退出:同业并购、境内外IPO为基金投资退出的主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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