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8397677
大小:335.00 KB
页数:30页
时间:2018-09-17
《深圳宝安区教育局文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文件深宝教规〔2015〕5号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设立面向社会招生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行政许可实施细则(2015年10月修订)》的通知各街道教育办、局机关相关科室:现将《深圳市宝安区设立面向社会招生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行政许可实施细则(2015年10月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2015年10月23日—30—深圳市宝安区设立面向社会招生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行政许可实施细则(2015年10月修订)为做好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审批工作,促进教育培训市场健康、规范发展,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设立面向社会招生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
2、通知》(深教〔2010〕531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宝安区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指引》的要求,制定本细则。第一条本细则适用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在宝安区内举办实施成人高考、自学考试辅导及其他文化教育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培训中心、培训学校等)的设立行政许可。第二条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设立遵循“科学规划、统一标准、严格管理、保证质量”的原则。鼓励和支持高端培训项目培训机构的设立,提倡规模办学。第三条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区、街道教育发展规划、设置标准、名称规范及安全要求等规定。第四条设立条件(一)举办者。举办者应是国家机
3、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30—申请举办教育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举办教育培训机构的个人,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两个以上社会组织或者个人联合举办教育培训机构,应当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的规定要求,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办学宗旨、培养目标以及各方的出资数额、方式和权利、义务等。(二)具体负责人。培训中心和培训学校负责人(校长)必须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师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其人数应与专
4、业设置、在校生人数相适应。培训中心专任教师不能少于5人,培训学校专任教师不少于10人,培训中心和培训学校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20%以上;开展青少年课外辅导的培训机构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教师不低于5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自主聘任教师和工作人员,并依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应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并依法为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等国家规定的保险、福利。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招聘的教师应当具有相关资格条件和履职能力。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聘任外籍教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四)场地。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举办者应有符合办学要求及相关安全、卫生标准
5、的办学场地。办学场地必须具备相关部门出具的建筑、消防安全证书或相关登记证明。—30—1.培训中心教学场地不少于300㎡,开展青少年课外辅导的不少于400㎡;培训学校校舍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2.非学历教育机构办学场地为租赁的,租赁期不得少于3年,培训机构的场地用途不能为厂房或住宅,开设青少年课外辅导的,楼层不高于5层,培训对象仅为小学生的不高于4层。(五)资金。培训中心教学设备总值不少于人民币10万元,专用银行账户办学流动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万元;培训学校教学设备总值不少于30万元,专用银行账户办学流动资金不少于20万元,并有满足体育活动需要的运动场地和体育器材。根据办学需要
6、,机构可以向区教育局申请增加办学流动资金。以货币出资的,须先将出资额存入准备设立的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临时账户,在筹设时出具银行存款余额证明;以实物出资的,在受理前须依法作出评估,提供资产评估报告。以无形资产出资的,应在受理前按有关规定进行评估,除土地使用权外的无形资产出资额不得超过开办资金总额20%。机构正式设立后,应独立设置银行账户和会计账簿。办学期间,应遵守财经、税务和会计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审批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第五条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分筹设和正式设立两个阶段。条件具备的,可以申请直接设立。筹设期不得超过3年,超过筹设期限的,举办者应当重新提
7、出申请。筹设期内,不得以任何名义开展招生办学活动。第六条申请筹设—30—(一)筹设程序1.申请。拟设立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申请人在“宝安教育在线”网站下载筹设相关表格,备齐材料后报送区教育局政务服务科提出申请。申请筹设时须如实填写《深圳市宝安区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筹设举办者信息表》(附件2)(举办者为单位的,填写附件3)。2.受理。区教育局接到相关申请材料后,应当对所有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规定的,提出受理意见;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面向申请人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3.征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