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与创新

论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与创新

ID:18257014

大小:69.50 KB

页数:28页

时间:2018-09-16

论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与创新_第1页
论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与创新_第2页
论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与创新_第3页
论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与创新_第4页
论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与创新_第5页
资源描述:

《论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与创新》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论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与创新李艳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斌    关键词:公益诉讼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创新  内容提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作为维护环境公共利益的有效救济措施,已获得广泛认同。但由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在诉讼目的、诉讼主体、诉讼功能、责任形式等方面与普通的民事诉讼具有明显的不同,因而有关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不仅需要在立法路径、立法模式、立法体例等方面作出选择,而且更重要的还在于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在原告资格、诉讼形式、滥诉限制、诉讼费

2、用、证据规则、责任形式、判决执行等具体制度上进行不同于普通民事诉讼的创新设计。  2005年12月3日,国务院通过的《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第(二十七)项指出“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鼓励检举和揭发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推动环境公益诉讼。”这是国务院首次在文件中明确提出推动环境公益诉讼,这也表明,多年来学者及实务界人士呼吁建立环境公益诉讼的理论研究得到官方的认同。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1]在此背景下,环境公益诉讼具体制度的设计成为建立环境公益诉讼最关键和最

3、首要的问题。[2]现在正值修改现行《民事诉讼法》的大好时机,展开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具体制度的研究不仅是非常重要而且是相当迫切的。  一、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概念与特征  公益诉讼滥觞于罗马法。在罗马法的程式诉讼中,已经出现公益之诉和私益之诉的区分。私益诉讼是为保护个人所有权利的诉讼,仅特定人可以提起;公益诉讼是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诉讼,除法律有特别规定者外,凡市民均可提起。当时的公益诉讼,主要是刑事方面的,又被称为罚金诉讼、民众诉讼。学者周枬先生在分析公益诉讼存在的原因时说:“罗马当时的政权机构远没有近代这样健全和周密,仅依靠官吏的力

4、量来维护公共利益是不够的,故授权市民代表社会集体直接起诉,以补救其不足。”[3]时至现代,公益诉讼的重新提起,则是由于社会活动越来越复杂化,社会公共利益受侵犯的事件经常发生,为了更好、更有效地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完善国家民主管理,非常有必要建立公益诉讼制度。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公益诉讼是相对于私益诉讼而言的,通说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根据法律的规定,对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法院提起民事或行政诉讼,通过法院依法审理,追究违法者法律责任的活动。

5、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则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为维护环境公共利益,根据法律的规定,对已经或可能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针对实施该行为的主体向法院提起并要求其承担民事责任,由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依法审判的活动。与传统的普通环境侵权救济方式和手段相比,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具有以下显著特征:  第一,诉讼目的的公益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目的不同于一般的民事诉讼,不是对单个私人利益提出的诉讼,而是针对多数人的公共环境利益提出的。即使提起诉讼的原告是环境污染和破坏行为的直接受害人,其提起诉讼的诉讼请求也是针对整个被侵害的公共环境利益

6、提起的,其目的不是使或不仅使其个人受损的利益得到救济,而是使不特定的多数人受损的利益得到救济,使被污染和破坏的环境得到补救,或避免环境被污染和破坏。所以,其诉讼目的具有明显的公益性。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第二,原告主体的广泛性。传统的民事诉讼的原告是以与侵权行为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为前提的,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既可以与环境污染和破坏行为有直接利害关系,也可以无直接利害关系。因为公共利益和私益根本上说是一致的,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既相互依存又相互独立。就环境问题而言,任何对环境污染和

7、破坏的行为,或许有也或许没有直接的受害者,但却关系着在这个被污染和破坏的环境里生活的所有民众及其后代,乃至关系到整个地球的环境变化而使全人类都受到影响。  第三,诉讼提起的预防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目的在于保护公共利益,所以应更强调其预防损害的功能。环境污染和破坏具有不可逆性,事后的补救往往耗资巨大甚至不可挽救,因此对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提出不应以发生实质性的损害为要件,只要存在发生损害的潜在性危险就可以提起诉讼。  在国外,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比较完善的国家一般都是发达国家。这其中最典型的是美国。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美国相继制定的

8、《清洁水法》、《海洋倾废法》、《噪声控制法》、《濒危物种法》、《有毒物质控制法》等等一系列有关环境资源保护的立法,都通过“公民诉讼”的条款规定了普通公民的诉讼资格。与此相适应,《美国区法院民事诉讼法规》第17条规定:“法定情况下,保护别人利益的案件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