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朝法律制度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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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夏朝法律制度的总称  篇一:1夏朝法制主要内容  1.夏朝法制主要内容A”夏有乱政,而作禹刑”。禹刑是夏朝法律总称,不是禹制定的,而是启为悼念祖先命名的法律B”威侮五行,怠弃三正”。《甘誓》是夏启在甘发布战争的动员令,甘誓实际是军令,也说明了夏朝的法律部分来源于军令C”昏、墨、贼,杀”。”已恶而掠美为昏”,”贪以败官为墨”,”杀人不忌为贼”D”吕命穆王,训夏赎刑”。赎刑是一种可以用财物拆抵刑罚的制度。  2.夏朝监狱的名称”圜土”是形象称呼、均台夏台是代称  3.商朝刑事立法的指导思想神权法思想:是从原始社会的宗教信仰发展而来的,夏朝统治者

2、把自己的统治说成是”受天命”;把他们对奴隶和平民的镇压和惩罚说成是”恭行天罚”。从夏朝开始,奴隶主就利用”天命”、”天罚”的神法权思想对奴隶进行欺骗,给他们的统治披上一层神秘的合法的外衣。商朝全部继承了夏朝的神权法思想,并且较夏朝更进一步,发展为一种典型的神权法思想。  4.《汤刑》商朝法律制度的总称,主要是关于如何镇压奴隶和平民反抗的规定,”商有乱政,而作汤刑”。5.商朝的刑名”刑名从商”即后世历代的刑名均沿袭商朝的。1.死刑戮(活着刑辱示众,然后斩杀)、炮烙(铜柱烧死)、醢(掏成肉酱)、脯(晒肉干)、劓殄(灭族)2.肉刑墨刑(刺面涂墨)、

3、劓刑(割鼻)、剕刑(断足)、宫刑。3.徒刑(将罪犯拘系劳作)。6.商朝的罪名A舍弃啬事(只顾自己享乐,把收割庄稼的事都舍弃了)。B不从誓言(指不从命令)。C不吉不迪(行为不善,不按正道办事)。D颠越不恭(狂妄放肆,不遵纪守法,不恭君王)E暂遇奸宄(作乱、谋反)F不有功于民(禁止无故劳役人民)  7.商朝的王位继承制度兄终弟及,父死子继实行嫡长继承制,即王位的继承必须是正妻所生的长子,不论贤与不贤。”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  长”  8.商朝的监狱名称圜土、羑里、囹圄9.西周的刑事立法指导思想是”明德慎罚”与”以德配天”和”亲亲”与”尊尊

4、”,具体到刑事立法就是”义行义杀”和”明德慎罚”  10.西周定罪量刑的原则1.耄悼之年有罪不加刑(老人与小孩犯罪不追究责任)2.区分眚(指过失)、非眚(指故意)、非终(指偶犯)、惟终(指惯犯)3.”慎测浅深之量以别之”3.罪疑从赦4.”刑罚世轻世重”(刑新国用轻典、刑中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11.西周的刑名1.死刑斩(腰斩)、弃市(杀之于市,与众弃之)、轘(车裂)磔(剖断肢体)、膊(去衣磔之)、焚。2.肉刑(墨、劓、剕、宫)3.流刑(流放)4.徒刑5.拘役6.赎刑7.没为官奴婢  12.西周的罪名1.违抗王命罪2.不孝不友罪3.寇攘与杀越

5、人于货罪4.群饮罪。  13.西周的土地所有权周王对土地有最高所有权,诸候和臣属对土地只有占有、使用权,而无处分权,即”田里不鬻”。  14.西周的契约关系1.买卖契约,即”质剂”,书之于简札,双方各执一份,为”同而别之”。2.债务契约,傅别即关于借贷方面的契约3.租赁关系4.损害赔偿。  15.六礼即婚姻关系的缔结要经过”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六道程序。  16.七去即丈夫可以以”无子、淫、不顺父母、多言、窃盗、忌、恶疾”七种理由休弃妻子。  17.三不去即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丈夫不得休弃妻子,”有所娶无所归(无娘家可归)”、”

6、与更三年丧(曾为公婆守孝三年)”、”前贫贱后富贵”。18.西周的家庭立法1.父权家长制2.男尊女卑,男女不平等  19.西周的司法机关中央司法机关1.大司寇,为全国最高司法机关2.小司  1  寇,中央直辖地方的司法机关3.土师,国都之内的司法官吏。地方司法机关1.乡土(国都之外百里之内设六乡)2.遂土(国都百里之外,三百里之内为郊,四郊之内设六遂)  20.西周的诉讼制度1.起诉刑事案件的诉状称”剂”,民事案件的诉状称”傅别”。2.审判”以五声听狱讼”即通过五听(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进行审判3.上诉21.西周的法律主要《九刑》和《

7、吕刑》:《九刑》是西周成文刑书的统称,即刑书九篇。《吕刑》是当时的大司寇吕侯制定的,他根据夏朝赎刑的立法经验,针对西周时期的”疑罪”而规定的赎刑之法。在《吕刑》中,规定了九种刑罚(墨、劓、剕、宫、大辟、赎、鞭、扑、流)即为西周”九刑”。22.郑国一是子产铸刑书于鼎,第一次公布成文法,二是邓析造竹刑,将刑书写在竹简上。  23.晋国先后制定了:(1)晋文公4年,作”被庐之法”;(2)赵盾制定《常法》;(3)范宣子制定刑书;(4)赵鞅等将范宣子的刑书铸于鼎上并予以公布,这是晋国第一次公布成文法,遭到孔子的反对。  24.春秋战国时期公布成文法所引

8、发的论争郑国(刑书:晋国叔向反对)晋国(鼎刑:孔丘反对)  25.战国时期立法指导思想”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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