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业大学签署对外经济合同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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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工业大学签署对外经济合同管理规定(2006年修改)广工大审字[2006]5号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对外经济活动的管理,规范对外经济合同签署行为,防范风险,维护国家和学校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对外经济合同,是指学校及学校所属各部门、单位(不包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中心)与外单位签订的包括货物、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科技协作、咨询、生产加工、投资、合资、借贷、租赁、服务及其他涉及经济行为的合同。(其中科技协作、咨询、服务合同指支付金额超过1万及以上的合同)第三条金额1万元及以上的上述对外经济行为,必

2、须签订对外经济合同。第四条学校对外经济合同必须以“广东工业大学”名义签署,由校长或校长授权主管校领导、各部门(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签署;校内各部门、各单位不得以本部门、本单位及个人的名义对外签署经济合同。第五条学校设制“广东工业大学合同专用章”,由校长办公室负责管理,按规定使用;同时保留“广东工业大学技术合同专用章”、“广东工业大学设备合同专用章”,由校长授权科技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分别按授权规定的权限管理和使用。学校的其它印章和各部门、单位的印章均不能用于签署对外经济合同。否则,财务处有权拒绝付款。第六条合同签署的权限(一)已列入学校年度财务预算的项目

3、合同1.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经济合同,必须由校长或校长授权分管校领导签署;2.金额在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经济合同,由校长授权分管校领导签署;3.金额在1万元及以下的经济合同,由部门(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直接签署,并到校长办公室盖“广东工业大学合同专用章”;4.为便于实际操作,凡列入上述由分管校领导、部门(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签署权限的对外经济合同,校长不再单独授权,以本规定确定的权限执行。(二)未列入年度财务预算的项目合同。凡未列入年度财务预算的新增项目,必须先按程序办理立项报批手续,待项目批准立项并落实资金计划后,才能对外洽谈经济合同。签署权限按上

4、述第(一)项执行。(三)科技项目合同。由校长授权科技处按广东工业大学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权限执行。(四)教学科研设备采购合同。由校长授权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按照当年度经学校批准的设备采购计划规定的项目执行。凡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教学科研设备采购项目,必须签署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签署的权限如下:1.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采购合同,必须由校长或校长授权分管校领导签署;2.金额在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设备采购合同,由校长授权分管校领导签署;3.金额30万元及以下的设备采购合同,由校长授权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行政主要负责人签署。officiallyestabli

5、shedonJuly1,2013,Yibincity,formerlyknownasthebus,integratedoriginalrongzhoubuscompanyinYibincityandMetrobuscompany,formedonlyinYibincityofaState-ownedpublictransportenterprises,thecompanyconsistsofoneortwo,thirdDivision.Integrationofpublictransportservicesisnotyetestablished(五)不可抗

6、力紧急情况的项目合同。如遇不可抗力紧急情况,进行抢修、抢救而必须立即签订的经济合同,可适当简化手续。由校长授权分管校领导签定,实行事后报告制度。第七条对外经济合同签署的报批程序。(一)任何部门或单位对外开展经济活动,必须组成专门工作小组进行招投标、洽谈等工作,任何个人都无权代表学校单独与外单位洽谈经济合同。(二)经济合同签署的报批程序。1.金额1万元以上的经济合同。⑴项目承办部门拟定经济合同稿及请示。请示需列明招投标办理情况、合同标的、金额、经费开支项目、洽谈过程、参与人员及负责人等,经济合同稿以附件形式附后,先报送校长办公室。⑵由校长办公室负责人提出办文

7、意见,然后将请示送审计处和财务处进行审核。审计处负责对经济合同的主体资格、合同条款的合法性、经济性进行审查,明确签署意见;财务处负责对合同项目的金额是否列入财务预算或是否具有可靠来源(如纵向、横向科研;院系自筹资金)、合同总金额、付款计划和付款手续是否符合财务制度等进行审核,并明确签署意见。⑶对于重大事项的修改意见,若审计处、财务处认为有必要需再次确认的,项目承办部门按审计处、财务处的意见修改后,还须送审计处、财务处对修改稿再次确认。若对合同稿有严重分歧意见,经协商无法取得一致,可将几方意见一并报送校领导审定。⑷签署好审核意见的请示退回校长办公室,由校长办

8、公室提交校领导审批。校领导对采购程序、合同内容及有关部门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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