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国家法、宪法毕业论文 民国时期人权的宪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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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考籍号:XXXXXXXXX姓名:XXX专业:法学国家法、宪法论文题目:民国时期人权的宪法保障指导老师:XXX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 摘要:人权通俗的说就是每个人都拥有或应当拥有的基本权利,是标志着人的生存和发展的状态。人权观念首先在资产阶级国家被确立出来,之后在我国不断得到完善,最终在我国现行宪法中反映出来。本文主要是就民国时期宪法中的人权思想做简单的概述。  关键词:民国时期宪法人权思想保障    民国时期宪法及宪法性文件很多,本文主要是选取一些相对比较重要的宪法及宪法性文

2、件中对人权的保护来加以说明,诸如《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中华民国约法》《中华民国宪法》等。本文主要是对这四部宪法及宪法性文件关于人权的保障进行详细说明。  一、《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关于人权的规定  根据《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规定,临时参议院召开会议讨论制定约法的事项。这部宪法是由孙中山以临时大总统的身份颁布的,主要是为了制约袁世凯的权力。  《临时约法》共分7章56条,第二章是关于人权方面的内容。“此章内涵十条,皆属人民自由、权利与义务之规定,亦即近代各国宪法中之权利宣

3、言也(Billofrights)”,归纳起来即:平等权(第五条),人身、政治、经济自由权利(第六条),请愿陈诉诉讼权(第七、八、九、十条),政治参与权(第十一、十二条)及纳税服兵役的义务(第十三、十四条)。“它改变了人们的是非观念,使民主共和的思想深入人心。在一定时期内是资产阶级革命反对北洋军阀独裁制度的一面旗帜。”“它是一部最民主、最有影响的资产阶级民权宪章”。从以上各种评价中可以看出,《临时约法》有一系列关于人民自由和权利的规定。  在“总纲”之后设第二章“人民”,由此可以看出对人权的重视和保

4、障程度。并且根据近代西方的分权原理,实行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分立,采用责任内阁制,实行权力制约,为人权的宪法保障提供了宪法保障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进步意义但是《临时约法》在制定时已经注定了它的悲剧命运,最终成为一纸空文。  二、《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对人权的规定  由于起草工作在天坛祈年殿进行,因此《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又称《天坛宪草》。《天坛宪草》是《临时约法》的继续,并在一些方面发展了《临时约法》的精神和规定。但是,由于袁世凯等人的破坏,《天坛宪草》并未颁布。  《天坛宪草》原案共11章,113

5、条。第三章“国民”具体规定了宪法对国民权利的保障,充分体现了国会中占多数席位的国民党议员的“天赋人权”的民主思想。虽然从内容上来说《天坛宪草》是《临时约法》的继续,但是在国民这一章里面,对《临时约法》的完善也是显而易见的。比如《临时约法》第八、九、十条分别规定公民的权利受损害后可以向行政官署、法院、平政院提起诉讼,《天坛宪草》第十三条规定中华民国人民,依法律有诉讼于法院之权。这种关于人民诉讼方式的变化,是一种进步,当人民的权利受损害时,直接就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由第三方来做出裁判,避免了《临时约法

6、》中规定的诸如向行政官署诉讼后得不到利益维护的情况。总的来说,《天坛宪草》在规定中华民国人民权利义务方面是有进步意义的,不管它最后有没有被公开,在理论上来说是成功的,在近代中国制宪史上这部宪法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中华民国约法》中关于人权的规定  袁世凯在得到政权之后,首先是诋毁《临时约法》,接着又破坏《天坛宪草》,使其没有被公开,最终在1914年5月1日公布了《中华民国约法》,又称《袁氏约法》。  《袁氏约法》共十章68条,其中第二章规定了人民的权利义务,只是这些权利都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7、如“人民于法律范围内,有保有财产及营业之自由”,“人民于法律范围内.有书信秘密之自由”等等。并且法律范围与非法律范围如何界定,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这就使在具体操作上自由裁量的空间加大,导致人权无法得到很好的保障。  《袁氏约法》以确认袁世凯专制独裁制度为基本特征,取消了国会制。实际上否定了主权在民的原则。虽在条文上也保留了人民享有言论、结社等项自由权利,事实上却被剥夺殆尽,其最根本的原因是因为袁世凯的做法是对民主的践踏,是历史的倒退,必然会失败。  四、《中华民国宪法》对人权的规定  1923年曹

8、锟逼黎元洪辞职,贿选为大总统,于双十节就职,同时颁布了《中华民国宪法》,史称《贿选宪法》。有学者认为,《中华民国宪法》是1913年国会制宪活动的延续和结果。  1923年10月10日公布的《中华民国宪法》对于人权的保障,主要体现在“国民”一章,其内容与《天坛宪草》规定的内容大同小异,没什么创新。而曹锟贿选的行为,则将民主、人权等资产阶级宪法精神涂成黑色。该宪法企图用漂亮的辞藻和虚伪的民主自由形式掩盖军阀统治的本质,虽然它是中国正式公布的第一部较为完备的宪法,但却在近代宪政史上留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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