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人社局发〔2011〕27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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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2011年度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筹资和给付标准一、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15元。二、参保人因意外伤害发生的6000元以下的医疗费用,由意外伤害险资金按照70%的比例给付;超过6000元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三、参保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体残疾的给付标准为:经鉴定伤残等级为四级的,给付20000元;伤残等级为三级的,给付25000元;伤残等级为二级的,给付30000元;伤残等级为一级的,给付35000元。四、参保人意外死亡的,对其合法受益人一次性给付50000元

2、。五、本标准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2011年12月31日废止。ofwork,relationships,needandpossibility,putqualityfirst."Improvestructure",referspartycarefully".IsamustadheretotheindividualabsorptionTheprincipleofthedevelopmentofamatureone,andstrictlyperformintheadmissionprocedure,topreventthePartymembe

3、r—3—附件2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申报给付单据材料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理赔申请书被保险人资料:姓名:性别:□男□女年龄:有效证件号码:基本医疗保险种类:□城镇职工□城乡居民投保基本医疗保险所属区县:申请理赔项目:□意外伤害住院医疗□意外门急诊医疗□意外身故□意外残疾□其他:保险事故资料:发生门诊住院治疗者请填写此栏就诊日期诊治医院就诊原因收据(张)申报金额(元)住院天数备注合计发生身故伤残事故者请填写此栏事故发生日期:年月日时事故发生地点:事故原因及经过:申请人授权:本人承诺及授权:以上填写内容及提供的理赔材料均合

4、法、真实、有效,本人愿承担相应责任;同时授权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市服务中心可向任何机构和个人查询或获得与本次理赔相关的记录、报告和资料。申请人签名:申请人地址:邮编:电话:申请日期:年月日申请人帐户信息:申请人开户银行:账号类型:□存折□借记卡申请人授权转帐银行存折/卡帐号(位):注意事项:开户人必须与申请人是同一人,请您仔细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本中心核定给付的保险金将划入以上帐户。如因帐号提供错误等原因造成的纠纷,本中心仅负责协助解决。备注:ofwork,relationships,needandpossibility,put

5、qualityfirst."Improvestructure",referspartycarefully".IsamustadheretotheindividualabsorptionTheprincipleofthedevelopmentofamatureone,andstrictlyperformintheadmissionprocedure,topreventthePartymember—3—理赔须知一、理赔申请指引1、被保险人或合法受益人、法定监护人请清楚、正确、完整地填写本理赔申请书中需填写的内容;2、请提供理赔所需单证;3、理赔后

6、发送《理赔结案通知书》。二、理赔申请资料按照不同责任准备相应资料1、保险理赔申请书;2、参保人身份证明(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护照、军官证等);3、由天津市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市服务中心指定或认可的残疾鉴定机构出具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书;4、参保人的门诊和/或住院病历、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处方、药品及治疗费用明细、收据原件及住院费用清单、社保赔付结算单;5、天津市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市服务中心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参保人诊断证明书;6、被保险人医学死亡证明书;7、被保险人宣告死亡证明书;8、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书;9、本中心认为必要的与确认保险事故

7、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三、理赔注意事项1、当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时,被参保人或合法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知天津市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市服务中心(电话、传真、邮件、书面等);2、理赔申请书必须用蓝黑墨水填写,字迹清晰、工整,不得作任何涂改。3、若参保人在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合法受益人应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被参保人生还后三十日内退还天津市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市服务中心已支付的保险金。4、参保人或者合法受益人对天津市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市服务中心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在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

8、即告丧失。5、通过银行转帐支付保险金必须清楚准确填写开户行要提供授权书和存折帐号。6、如委托他人代办时,除申请时所需提供文件外,还需提供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的委托书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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