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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数字(智慧)化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浙江省数字(智慧)化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全面提升我省城市管理工作能力,促进数字(智慧)化城市管理(以下简称数字城管)工作,强化行业管理水平,促进我省数字城管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深入推进新型城市化建设的要求,创新社会管理,不断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思路,以考评为抓手,加快推进我省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数字城管作用,促进城市社会管理的不断完善和人居环境的持续改善,为打造和谐社会做出贡献。二、考核对象市、县
2、政府。三、考核原则(一)坚持公正性原则:公布考核程序和方法,自查、实地检查与抽查相结合。(二)坚持公平性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依据量化指标进行客观评价。(三)坚持公开性原则:考核结果及时公开ofwork,relationships,needandpossibility,putqualityfirst."Improvestructure",referspartycarefully".IsamustadheretotheindividualabsorptionTheprincipleofthedevelopmentofamatureone,an
3、dstrictlyperformintheadmissionprocedure,topreventthePartymember3,积极鼓励和引导各地数字城管科学发展,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四、考核方式、内容及计分方法(一)考核由浙江省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抽调各地数字城管专家,组成考评委员会具体实施。(二)考核内容由基础工作、工作成效、运行管理三大项组成,另设附加分。(三)考核按照《浙江省数字(智慧)化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实施细则》(附件1)进行量化打分,附加分的评定由各地自行申报并提供相应材料,由考核组实地核实,考评委员会审
4、核确定。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为当年度考核分数。五、奖惩办法(一)根据年度最终考核结果评选年度先进。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若干名,另设组织奖、建设奖、运行奖和创新奖等,并给予适当奖励。(二)年度考核结果同时纳入省建设厅对各市数字城管主管部门的目标考核。六、考核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数字城管工作是推进新型城市化建设,创新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通过考核进一步提升数字城管工作成效。各地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职责,抓好落实,不断提高问题解决能力与城市管理水平。(二)立足实际,完善制度。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ofwork,relationshi
5、ps,needandpossibility,putqualityfirst."Improvestructure",referspartycarefully".IsamustadheretotheindividualabsorptionTheprincipleofthedevelopmentofamatureone,andstrictlyperformintheadmissionprocedure,topreventthePartymember3把握城市管理规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数字城管标准和规范要求,制定和完善数字城管各项管理制度,确保数
6、字城管工作有效推进。(三)着眼发展,落实长效。各地要建立健全数字城管协同处置机制、网格化管理机制、绩效评估机制、市场化运行机制、应急处置机制等,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增强服务民生能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七、实施时间本办法自2012年月起试行,由浙江省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1:浙江省数字(智慧)化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实施细则附件2:考核指标说明 ofwork,relationships,needandpossibility,putqualityfirst."Improvestruc
7、ture",referspartycarefully".IsamustadheretotheindividualabsorptionTheprincipleofthedevelopmentofamatureone,andstrictlyperformintheadmissionprocedure,topreventthePartymember3附件1浙江省数字(智慧)化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实施细则(意见征求稿)分类考核项目分值考核要求评分办法基础工作27分领导重视31、成立数字城管工作领导小组,并由政府主要或分管领导担任组长(1分)2、领导重
8、视,市、县政府每年召开一次数字城管工作专题研究会议。(1分)3、数字城管工作列入市、县政府城市管理年度工作目标。(1分)1、未成立领导小组或没有政府领导担任组长的,扣1分。2、未达到要求的,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