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7955163
大小:297.00 KB
页数:111页
时间:2018-09-11
《通信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建设工程法律、法规通信建设相关法律法规一、法律的概念法是阶级统治的工具之一,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由国家制定,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总称。二、法的特征法是调整人行为的一种社会规范,具有很强的普遍约束性,并且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同时法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以军队、宪兵、警察、监狱等国家暴力为后盾,是最具有外在强制性的社会规范。三、法的制定法律是由有权制定法律的国家机关,对法律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权限来制定,修改或废止。四、我国的法律层次划分1.宪法2.普通法3.国务院制定的法规4.地方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
2、本条例共计九章八十二条,2000年1月30日执行。第一条:加强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第二条:规定了参与工程的各方主体都必须为质量负责。第三条:县以上人民政府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第四条:必须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第二章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一、建设单位应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并向他们提供与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准确,真实、齐全有效。二、建设单位不得迫使对方低于成本竞标,压缩合理工期,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违反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同时要保证由自己提供的材料设备符合要求。三、建设单位
3、应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以上主管部门审批,未经批准不得使用,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前应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四、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委托原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否则不得施工,房屋结构,承重等不得擅自改动。五、下列工程必须实行监理㈠国家重点工程㈡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㈢成片开发的住宅小区㈣利用外资(货款)援助资金的工程㈤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它工程六、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应具备的条件:㈠完成了设计或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㈡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及管理资料㈢有材料、设备、构件等进场试验报告㈣有施工、设计、监理分别签署的质量合
4、格文件㈤有施工单位的保修书七、建设单位应及时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及时归档,并移交。第三章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一、勘察、设计单位应依法取得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不越级承揽,不允许借出资质证书,不转包,不违法分包工程。二、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并为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并在设计文件上签字。三、勘察单位提供的地质、测量、水文等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四、设计单位应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设计,达到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并注明合理的使用年限。五、设计单位选用的材料、设备应注明规格、型号,技术指标等,质量要符合国家标准,并不得指定厂家。六、设计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合格的全套施
5、工图设计,并向其作祥细说明。七、参加质量事故分析。第四章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一、必须在资质范围内承揽工程。二、施工单位为工程质量负责,为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并与分包单位负连带责任。三、不擅自修改设计,不偷工减料,不使用不合格材料,做好隐蔽工程质检记录。四、建立培训制度,提高员工技术水平,并负责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工程返修。第五章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一、在资质范围内承接工程,不转让监理业务。二、不与工程其它相关单位有业务利害关系,以保证公正。三、对工程采用旁站、巡视,平行检测等方式实施监理,以保证工程质量。第六章工程质量保修一、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二、通信工
6、程保修期为一年,或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第七章监督管理一、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二、县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主要职责:1、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对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监督管理。2、加强对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3、建设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竣工报告等向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三、工程发生质量事故应在24小时内报告。第八章罚责本条例共计八十二条,仅罚责一项就占了二十四条,可见对违反质量标准的处罚是严厉的、认真的、全面的。一、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可处以整改、罚款,承担赔偿责任等处罚。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
7、本条例,给予责令改正,停业整顿、罚款,降低资质、吊销资质证书、赔偿,直至追究法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掌握)(国务院393号令)第一章总则一、本条例主要针对建设工程,凡在中国境内从事的新建、扩建、改建、拆除等工程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目的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二、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其它相关单位,根据自己的职责依法承担安全责任。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一、及时,准确的向施工单位提供完整,准确、真实、有效的基础资料。二、不降低强制性标准要求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