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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申请表示范文本设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申请表申请人或代理人机构名称(中文)(英文)法人代表中文名英文名机构性质投资方名称(中英文)注册地出资额投资总额注册资本机构地址联系人电话机构人数获证人数申请业务范围随附材料:□办公地点、检验场所使用权证明材料□检测条件及技术能力材料□质量管理体系认可文件□从事检验鉴定经历证明及材料□投资方资信证明、法人代表证明(复印件)□验资报告检验鉴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申请人声明:申请人对申请表及其所附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申请单位法人代表(签名)申请单位(盖章)年月日附件2:申请机构提交材料目录一、中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申请许可应提交的材料(一)设

2、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的申请表;(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机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三)住所/办公地点、检测场所的使用权或者所有权的证明文件;(四)检测条件、技术能力材料;(五)质量管理文件;(六)以第三方身份依法在国内从事检验鉴定业务3年以上的证明;(七)投资各方的资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八)从事检验鉴定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二、外商投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一)设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申请表;(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机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三)投资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四)检测条件、技术能力材料;(五)质量管理文件;(六)住所/办公地点、检测

3、场所使用权或者所有权的证明文件;(七)投资各方提供在本国从事检验鉴定业务3年以上当地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证明;(八)投资各方的资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九)从事检验鉴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附件3: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津)检鉴补告字[]第号:你(单位)申请的,所提供(出示)的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四项规定,请作如下补正:如需咨询,请与联系,电话。许可专用印章年月日附件4: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津)检鉴未受字[]第号:你(单位)申请的,经审查,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

4、围),应当向提出申请。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项规定,决定不予以受理。许可专用印章年月日附件5: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津)检鉴受字[]第号:你(单位)提出的申请和所提供(出示)的材料,符合该项目申请条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决定予以受理。附:《申请材料登记表》许可专用印章年月日经办人:联系电话:附件6: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期限告知书(津)检鉴期字[]第号:你(单位)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五条和《法》第条第款第项规定,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为日,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5、。许可专用印章年月日附件7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利害关系告知书(津)检鉴告字[]第号:因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与你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提出听证,如在5日内不提出申请,视为放弃该权利。特此告知。许可专用印章年月日附件8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陈述申辩笔录共页陈述申辩人(单位名称):企(事)业代码(或身份证)号: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身份证号:地址:电话:证人:职业:身份证号:陈述申辩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地点:陈述申辩内容:陈述申辩人签名:执法检查人员签名:附件9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不予行

6、政许可决定书()未许字[]第号:企(事)业代码(身份证)号地址邮编电话法定代表人(名称)职务电话你(单位)申请,经审查,不符合该许可项目规定要求,决定。理由。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或申请行政复议或者3个月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单位印章年月日附件10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撤字[]第号:你(单位)取得的,理由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款第项规定,决定撤销。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申请复议或者3个月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单位印章年月日附件11质量监督

7、检验检疫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回证受送达人送达文书名称123送达方式送达日期送达人员收件人签名或盖章备注附件12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延长办结期限告知书(津)检鉴延字[]第号:你(单位)申请,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决定自年月日起,延长个工作日办结。理由:许可专用印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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