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桑皮纸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规范

岳西桑皮纸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规范

ID:17942448

大小:37.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9-11

岳西桑皮纸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规范_第1页
岳西桑皮纸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规范_第2页
岳西桑皮纸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规范_第3页
岳西桑皮纸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规范_第4页
岳西桑皮纸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规范_第5页
资源描述:

《岳西桑皮纸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规范》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岳西桑皮纸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保护岳西桑皮纸地理标志产品,规范岳西桑皮纸地理标志产品生产经营程序,规范岳西桑皮纸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下称专用标志)的申请、使用、管理,保证岳西桑皮纸的质量和特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制定本规范。第二条在保护区域范围内,凡从事岳西桑皮纸生产、加工、销售的单位(企业)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范。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岳西桑皮纸地理标志产品”是指在岳西桑皮纸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按照《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岳西桑皮纸》

2、组织生产加工的岳西桑皮纸及其系列产品。第四条岳西桑皮纸地理标志产品产区保护范围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5年第162号公告批准的范围,即岳西县现辖行政区划的毛尖山乡,总面积96平方公里。第二章管理机构和机构职能第五条县政府设立岳西桑皮纸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护委)负责岳西桑皮纸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工作。保护委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政府办、公安局、财政局、文化委、市场监管局、毛尖山乡政府等单位负责人组成,保护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化委,负责日常工作。—7—第六条保护委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制订和实施与岳西桑皮纸

3、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政策措施。(二)负责岳西桑皮纸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工作,拟定和实施县域范围内岳西桑皮纸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的规划和计划。(三)对岳西桑皮纸地理标志产品种植环境、生产工艺、产品质量、标志标识、包装等进行管理。(四)建立岳西桑皮纸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信息管理系统,制定实施岳西桑皮纸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管理的重大事项。(五)处理县政府交办的其它相关事项。第七条有关部门在保护委的统一协调下,行使下列职责:(一)县文化委负责岳西桑皮纸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牵头、协调工作;负责对岳西桑皮纸地理标志产品生产技术规范的指导;对岳西桑皮纸生产加工者的身份、名称、园区位置、种植面积、加工厂

4、的规模、产量、包装、销售市场等信息数据进行登记和管理。(二)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对岳西桑皮纸地理标志产品实施保护,并对岳西桑皮纸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监管;负责规范岳西桑皮纸地理标志产品进入流通领域的监管;依法对假冒伪劣产品进行查处。(三)县财政局负责保障岳西桑皮纸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工作的必要经费。—7—(四)县公安局负责岳西桑皮纸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程中的治安管理,预防和依法打击破坏岳西桑皮纸地理标志产品管理工作中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五)保护地域乡镇毛尖山乡要支持岳西桑皮纸地理标志授权单位的基地建设和标准化桑皮纸工厂的新(扩)建工作。(六)县市场监管局会同保护委办公室抓好岳西桑皮纸地理

5、标志产品保护的各项具体工作。第八条保护委办公室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受理生产、经营单位提出的岳西桑皮纸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二)负责岳西桑皮纸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印刷、发放和使用的管理,对地理标志使用权及专用标识使用情况组织年度核查。(三)负责岳西桑皮纸地理专用标志使用情况的登记汇总,岳西桑皮纸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监控管理的信息数据收集、统计分析和汇总并及时上报保护委。(四)完成保护委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三章专用标志的使用、管理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岳西桑皮纸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应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提出申请,经保护委办公室初审,初审合格的,按程序上报安徽省质量技

6、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第十条申请使用岳西桑皮纸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生产者,应向保护委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一)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书。(二)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三)产品产自特定地域证明。—7—(四)有关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第十一条禁止任何企业和个人未经审核批准使用岳西桑皮纸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第十二条岳西桑皮纸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由保护委办公室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6年109号《关于发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比例图的公告》的规定统一组织印刷。印刷制作应坚持安全性、防伪性、公众可识别性和可操作性的原

7、则。第十三条岳西桑皮纸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制作产生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印刷及发放使用管理的通知》规定进行。第十四条岳西桑皮纸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使用单位应在每年一月份,向县市场监管局和保委办报告上年度使用情况。第四章生产、销售管理第十五条岳西桑皮纸地理标志产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并建立岳西桑皮纸地理标志产品生产、销售台账,建立生产基地档案和相应的原材料收购台账,制订完善各生产环节和销售环节的管理制度。第十六条销售和在经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