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机电院教﹝2004﹞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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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章程(适用范围:普通高中文科、理科生源)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试点暂行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培养机电类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为主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校秉承“服务浙江制造”的办学传统,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与发展,目前已成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教育部53所“国家高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项目”院校之一,是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获奖单位,浙江省先进制造业

2、紧缺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第三条 学校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毕业证书。第四条 学校位于杭州市滨江高教园区,具有完善的现代教育教学设施和优质的教育教学资源,产学合作广泛,后勤服务实行社会化。第三章招生计划第五条 学校2013年面向浙江省应往届普通高中文科、理科等普高类毕业生共计60名(具体以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最后核准计划为准),具体如下:招生专业及计划:工商企业管理、电子商务各30名招生科类:普高类(普通高中文科、理科)说明:文科、理科考生可兼报以上两个专业且参加普高类综合素质测试。第六条 如该生源科类的报考人数少于该类的招生计

3、划数,则按照该类参加考试人数的70%执行自主招生计划数,计划不足部分转入浙江省普通高校相应批次招生。第四章招生程序第七条 报名条件:符合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且已取得浙江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高考报名号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文科、理科毕业生。─7─第八条 报名缴费: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08〕185号)文件要求,自主招生报名考试费110元/人,不缴报名费的考生报名无效。报名后两天内(4月8日、9日报名的考生10日上午可查询报名结果)考生可查询报名结果,报名成功的考生将报名费汇款至我校以下账号,汇款后请务必保留银行

4、回单,现场确认时凭回单在准考证上盖章:户名: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开户行:杭州农业银行浦沿支行账号:045201040002231汇款用途:自主招生报名费(注明姓名和高考报名号)第九条 报名方式:2013年自主招生考试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络报名、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具有我校自主招生报名资格的考生请于3月25日8:00—4月9日22:00间登录我校招生网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认真填写报名信息(直至最后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内提交并生成报名表方为考生信息成功留存),并将相关材料备齐按照要求装订后现场确认时交给我校。报名材料及报名费一概不退。第十条志愿填报:有自主招生报名资格的考生请于3

5、月25日8:00至4月9日22:00间登陆我校招生网(http://zs.zime.edu.cn)进入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报名并填报志愿。应、往届普高类(普通高中文科、理科)毕业生可填报工商企业管理、电子商务专业,文理兼报。考生志愿以网络报名为准。第十一条 现场确认1、确认时间:4月12日9:00—17:00(含素质特长考察及政策加分项目申请)2、确认地点:杭州市滨江高教园区滨文路528号,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内3、确认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1)报名表(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上报名完毕后打印)(2)素质特长考

6、察及政策加分的申请表(可在招生网上下载)(3)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可在招生网上下载)(4)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复印件(5)《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复印件(6)符合素质特长考察及政策加分项目的各类材料复印件(7)加盖有所在高中学校盖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单─7─所有报名考生必须进行现场确认,不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身份证或户口本、素质特长考察及政策加分证明材料复印件、《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等要交验原件,因材料不全无法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作无报考资格。有符合特长考察及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持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到“素质特长考察及政策加分申请材料验证处”

7、进行初审,未到“特长考察及政策加分申请材料验证处”验证特长加分材料的考生视为无加分资格。如果考生无符合我校加分条件的奖励事项,则无须填写申请表及提供证明资料复印件。第十二条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相关科目等第成绩折算我校综合考虑考生在高中时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中相关科目(具体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的等第,并对各等第按照一定的标准予以折算,选定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中每科满分20分,满分共计100分,每科目的具体等第折算标准如下表:学业水平测试等第ABCPE成绩折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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