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供水欠费问题的探讨

关于供水欠费问题的探讨

ID:17854997

大小:19.35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09-07

关于供水欠费问题的探讨_第1页
关于供水欠费问题的探讨_第2页
关于供水欠费问题的探讨_第3页
关于供水欠费问题的探讨_第4页
关于供水欠费问题的探讨_第5页
资源描述:

《关于供水欠费问题的探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关于供水欠费问题的探讨  近年来,随着城市供水市场化改革的逐步深入和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发展,日益严重的水费拖欠问题,已经引起了业内人士的高度重视,巨额水费资金的沉淀拖欠,不但滞缓了城市供水资金的正常周转,也制约了城市供水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北京水司因被累计拖欠水费高达亿元,被迫采取法院起诉等强制措施,情况才有所改善。因此,如何有效解决不断恶化的欠费问题,已经成为城市供水企业能否顺利改制,改制后能否可持续发展,改制后企业产权能否得到切实保护的问题。  本文认为,我国城市供水企业流动资产中大量的拖欠水费,无法得有效的追缴,以至于难以取得可信证明和可靠资料进

2、行评估,造成应收水费权属不清的事实坏帐和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1、现金流短缺制约企业正常运行  现金流是一定时期企业货币资金流出的数量反映。在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城市供水企业有国家财政资金支持,现金流又分营运资金和折旧基金两块分别运转,一般不会造成影响企业发展和正常运营的严重状况。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要求供水企业保本微利运作,企业现金流同资产负债比例情况一样,关系到企业资金能否正常运转,关系到企业是否会破产清算,更关系企业持续发展中的后续资金来源问题。  根据94年财务制度规定,折旧基金不再专项存储,可以同流动资金一起使

3、用,补充短期流动资金的不足。但是,折旧基金是进行固定资产改造、维修和扩大投资的来源,不能长期挪做流动资金使用,必须在需要使用折旧资金投资时,能从流动资金中抽回来使用。目前,供水企业为了解决流动资金短缺,长期大比例占用折旧基金,这样不但掩盖了经营管理缺陷,而且造成了流动资金虚假顺畅。同时,随着折旧基金被拖欠水费越占越大,越占越长、越占越死,使企业资产变成了劣质资产,没有能力对设备、设施进行更新改造,没有能力扩大再生产。特别是在水资源环境不断恶化情况下,不能及时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甚至将无法保证出厂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2、现金流严重占用

4、恶化财务状况  根据企业财务的基本原理,一般情况下,应根据谨慎性原则,建立坏帐准备制度,并按往年年末余额提取2-5‰坏帐准备金转入期间费用,否则由于大量已经确认为收入的欠费被严重拖欠,造成事实坏帐,导致供水企业财务利润虚高问题,同时,在坏帐数据不能及时清理的情况下,欠费问题将被虚假利润直接掩盖。  另一方面,近年来,随着各地城市规划不断扩大,新的城市供水项目增长很快,农村水改投资、城乡供水一体化投资、污水处理项目投资,供水、排污管网建设的资金筹集不断增加供水企业负担。按规定,如果同期有基建投资支出或对外投资,投资金额不能超过同期可筹集的资金来源,即

5、当年提取的折旧额加利润留成和外来资金。但是部分企业为完成政府“业绩”,不得已打肿脸充胖子,不但大量使用企业利润,而且,在投资资金不足情况下,把折旧基金、以及银行借款等变成新的资金来源进行了基建投资。从而,已经含有大量水份的财务利润,进一步演变成为只挂在帐上的数字,企业真实的财务信息被扭曲成虚假的利润,并且在不断循环扭曲过程中不断恶化,结果是利润数字有了,工程上了,流动资金没有了。  1、保护供水企业产权排它性的法律建设  市场经济越发达,产权排它性表现越强烈,所有权保护问题越重要。在各种不同性质的财产所有权中,私有财产权排它性最强烈。随着城市供水投

6、资主体多元化改革的推广深入,关于产权排它性和所有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已经成为制约城市供水体制改革的瓶颈环节。  新近修改的《宪法》在这方面已经迈出关键的一步,不仅提出私有产权的合法性问题,而且提出了私有产权的保护和赔偿问题。目前,关键是各级政府官员在各自权限范围内所制定的政策、制度、条例中要体现新宪法的精神,把保护财产所有权的精神落实在具体实践中。要在具体、大量的工作中,审视和检讨过去的习惯做法,把侵犯个人和企业合法的财产所有权问题及时纠正过来。建设部XX年126号令《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提出“获得特许经营管理权的企业承担政府公益性指令任

7、务造成经济损失的,政府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不仅体现新宪法精神,而且极大鼓舞投资者的信心。但是,对严重拖欠水费问题如何处理,所有者产权如何得到切实保护,特别是政府不作为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到的损失还缺少法律规定,这些问题都应该尽快加以解决,否则只有企业所有者对财产保护的积极性,没有社会法律制度有力配合和保证,没有社会群众观念的转变,就实现不了财产所有权真正的排它性,法律法规没有切实建立,投资环境没有有效改善,对城市供水事业的市场化改革是最大的阻力,也是投资者最担心而又无能为力的事情。  2、尊重城市供水企业的法律主体地位  使用、

8、消费供水企业的自来水就必须等价支付货币,否则供水企业有权停止供水,有权通过行政的、法律的手段进行追偿。城市化是中国走现代化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