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我国食品药品安全立法的启示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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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国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我国食品药品安全立法的启示和借鉴【摘要】近年来,我国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频发,不仅严重扰乱了社会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而且引起了极大的信任危机。究其原因,主要是生产经营者的违法成本太低,法律的警示和威慑作用无法实现,以至于变本加厉,屡禁不绝。本文从介绍美国惩罚性赔偿制度入手,通过分析我国的食品药品安全的现状和立法情况,对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构建提出几点建议。【关键词】食品药品安全卫生;惩罚性赔偿制度;构建与设想一、美国惩罚性赔偿制度介绍惩罚性损害赔偿(punitivedamages),也称惩戒性

2、的赔偿或报复性的赔偿,是指由法庭所做出的赔偿数额超出了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美国在1784年genayv.norris一案中最早确认这一制度,并在二战以后广泛的运用到产品责任法领域,为维持国家的食品药品安全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出了重大贡献。美国历史上有关惩罚性赔偿最著名的案例是grimshawv.fordmotorco.案。当时因为福特汽车公司生产的pinto汽车具有瑕疵,导致汽车爆炸,车上小孩严重烧伤。随后,陪审团裁决被告惩罚性损害赔偿金1.25亿美元,其中实质性赔偿仅有2500万,其余为惩罚性赔偿。法

3、庭认为福特公司在明知该型汽车有瑕疵的情况下,为避免可能高达1亿美元的修复成本,而不采取召回措施,结果导致损害发生。福特汽车公司漠不关心他人安全,严重蔑视被害人的生命健康权利,所以基于报复主义,应予以金钱惩罚。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本质,除了要对受害人损失的给予补偿外,更是对因为欺诈而导致的严重侵权行为的惩罚与制裁,其目的在于通过高额惩罚性赔偿剥夺侵害人因为侵权行为所获得的所有不法利益,使其得不偿失甚至倾家荡产,这样才能一方面防止将来再犯,另一方面也可以告诫他人,从根本上断绝实施侵权行为的意念。二、我国食品药品安全

4、卫生现状及立法情况近年来,我国的食品药品安全卫生情况已经到了让人无法容忍的地步,大案要案频发,各种有毒有害食品、药品层出不穷,触目惊心,从瘦肉精、地沟油到问题奶粉、甲醛毛血旺和毒胶囊,严重弱化了政府的公信力、社会的制衡力和老百姓的安全感,社会稳定已经面临很大挑战。究其原因,除了检验检测技术不够,监管部门监管不严等因素以外,由于立法缺陷而导致的标准不清,处罚不力也是重要原因。比如曾经轰动的深圳哈根达斯“黑作坊”事件,最后仅被处以5万元罚款了事。其违法成本之低,不及其一天利润的十分之一,也难怪越来越多的生产经营者置

5、法律于不顾,甘愿铤而走险。但是如果这件事情发生在美国,那么结果会完全不同。不仅哈根达斯在全美的业务会受到影响,而且它还必须拿出整个公司以应付对消费者的巨额惩罚性赔偿和法律规定的巨额惩罚性罚款,最终信誉扫地,从此一蹶不振,甚至破产。追逐利润是生产者、经营者的本性,当他们的违法成本远远高于可能的违法利益时,将迫使他们不得不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并成为一种秩序。这正是惩罚性赔偿的精髓所在。目前,我国有关食品药品安全卫生方面的专门立法有《食品卫生法》(2009年)、《药品管理法》(200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

6、06年)和《产品质量法》(2000年)等,此外消费者在购买假冒伪劣、有毒有害商品时,也可以适用《合同法》(1999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4年)和《侵权责任法》(2009年)等进行索赔。在这些法律文件中,对于法律责任的规定大同小异,行政处罚措施无外乎吊销营业执照(许可证)、罚款、没收非法所得等,其中罚款一般二千元到十万元,最高不过货值金额的十倍(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完全不足以达到震慑作用。对受害人进行惩罚性赔偿的规定,条款很少,迄今为止仅见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食品卫生法》第96条和《

7、侵权责任法》第47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此即所谓的“双倍赔偿”,被认为是我国最早关于惩罚性赔偿的法律条款,并成为了消费者打假索赔的重要法律依据。因为该条款中对哪些情形属于欺诈行为,没有做出明确的界定,所以在司法实践中难以操作,争论很大。况且一倍金额的惩罚性赔偿标准太低,根本无法遏制住制假售假者的违法欲念。2006年,全国人大颁布《食品卫生法》,其中第9

8、6条第2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该条款首次明确了消费者对损失以外的赔偿请求权,即惩罚性赔偿,而且10倍的赔偿金也远远超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一倍数额赔偿金,因此标志着我国真正意义上的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确立,具有里程碑意义。但该条款同样具有我国立法的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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