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医办〔2009〕13号《关于印发温州医学院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温医办〔2009〕13号《关于印发温州医学院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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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温医办〔2009〕13号关于印发温州医学院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学院、有关部门:《温州医学院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已经校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〇〇九年六月十日—13—温州医学院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管理工作,积极鼓励与引导学生开展科研活动,增强学生科研能力,提高学生科研水平,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校大学生科研工作委员会负责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立项审批和结题审查等工作,校大学生科研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小

2、组负责本学院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申报和各项管理工作。第三条学生科技创新项目是指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从事具有创造性、可操作性和现实性的学术研究、科技制作和发明等项目,主要包括校级学生科研课题立项、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大学生科技创新推广项目等校级、省级、国家级项目。第四条申请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个人、科研小组或学生社团应按本细则的规定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和履行相应的手续。第五条按照自主申请、专家评议、择优立项、规范管理的思路,资助大学生进行科技创新项目研究,实行一个项目一次申报。第二章校级学生科研课题立项第六条校级学

3、生科研课题立项规模—13—(一)校级学生科研课题每年立项100项左右,其中自然科学类(含发明制作)项目约75项,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为800元(一般资助)至1500元(重点资助);社会科学类项目约25项左右,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为600元(一般资助)至1000元(重点资助)。(二)申请资助的研究项目一般要求在1年内完成。第七条校级学生科研课题申请人条件(一)全校在籍普通本专科生。(二)申请人必须是课题实际负责人、产权拥有者或论文第一作者。(三)申请人必须品行端正,有较强的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对科学研究有浓厚的兴趣和刻苦钻研的决心。(四)每人一次只能申请1个项目

4、,已有立项项目但未结题者,应集中精力完成现有项目的研究,不得再次申报。(五)每个项目至少有1名以上的中级职称或硕士学历以上的教师担任指导老师。第八条校级学生科研课题申报程序(一)申报时间集中在每年4月份,特殊情况由学生所在学院补办申请。(二)申请人如实填写《温州医学院学生科研课题项目资助申报表》(内含可行性报告),指导教师确认该课题具有学术价值和研究价值,并作基本评价和签字后,一式三份交学院团委。—13—(三)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小组对申请项目进行初审,并对拟推荐的项目提出具体的推荐意见,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由学院团委报校大学生科研工作委员会

5、办公室(校团委),跨学院的学生合作课题和教师跨学院指导的学生课题,由项目第一负责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审查推荐。(四)校大学生科研工作委员会对学院报送的申请项目进行终审,网上公布立项项目,并下达立项通知、签订项目立项合同。(五)获得校级重点资助的项目在1年内需完成以下任务中的2项:以学生为第一申报者申请获得专利;发表与项目相关的论文若干篇,其中至少1篇以上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发表;完成1项横向科研项目;研制1套实验仪器或开发设计一组自主实验内容,用于实验教学;申请并完成该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获得校级一般资助的项目,需申请并完成该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并鼓励其以学生

6、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申请专利。第三章省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第九条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申报和立项(一)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由省科技厅、团省委、省教育厅于2006年开始实施,面向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项目不超过50%),以自然科学类和工程技术领域的学生为主,每个项目资助一般为5000至8000元。(二)学校每年4月份接受项目申报,立项年限一般为1年,毕业年级学生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学生可以个人申报,也可以组队申报,若组队申报,则每个团队一般不超过5人,并要求分工明确、密切协作。—13—(三)在学生自主申报的基础上,经学院大学生创

7、新创业教育小组初审推荐,由校大学生科研工作委员会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采取书面评审、现场答辩等方式,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新苗人才计划”专家组终审。(四)获得资助的团队项目在1年内需完成以下任务中的2项:参加1项省级学科或技能竞赛并获奖;以学生为第一申报者申请获得专利;完成1项横向科研项目;研制1套实验仪器或开发设计1组自主实验内容,用于实验教学;构思1个探索性研究项目,并通过基金专家组答辩;申请并完成该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发表与项目相关的论文若干篇,其中至少1篇以上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发表。第十条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申报和立

8、项(一)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由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于2008年开始实施,每年在全省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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