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中对房屋性质认定的法律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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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迁中对房屋性质认定的法律评判【摘要】:拆迁中,对房屋性质的认定是常见的纷纷之一,也是拆迁中对被拆迁人利益有重要影响的依据所在。(本文系贵州感君律师事务所向律师所写13608507782)如何界定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也是重要的实际问题。还是重要的理论问题。2012年8月17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2)筑行终字第92号作出行政判决书,撤销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2011)南行初字第121号行政判决和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1年8月4日作出的筑迁裁字〔2011〕94号行政裁决。从中院、南明区法院、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的判断

2、依据都与拆迁中对房屋性质认定有关。在南明区法院的判决中,对于位于××区××路340栋1单元1层的刘××的门面房是以住房来认定的。于是,认可了贵阳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托贵州瑞普房地产评估事务所分别作出的黔房瑞普估字〔2011〕第06027号、第06028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估价是2738元/平方米。但是,刘××上诉后却称该房屋为门面房,理由是该房从1985年起就以门面房出租,现月租3200元。这是事实。这就产生了补偿标准的分歧。我们知道,按照拆迁法规的规定,房屋的性质应以产权证记载的性质为准。但是,该房是铁路局贵阳房产管理所,是整体产

3、权的形式。这是形成了大产权下的局部产权认定问题。5.1-9,,services,andmakethecitymoreattractive,strengtheningpublictransportinvestment,establishedasthebackboneoftheurbanrailtransitmulti-level,multi-functionalpublictransportsystem,thusprotectingtheregionalpositionandachieve上面的法律和事实看起来是合法合规的,但是却是与实际情况截

4、然相反的,根据民法的等价有偿原则,这种标准显然是不等价的。对于这种是如何进行法律评判就相当的重要了。是一个关乎民生的问题了。我们说法律要与社会为基础,“纸上的法”要以“活法”为基础,也就是说,法以社会为基础,不仅指法律的性质与功能决定于社会,而且还指法律变迁与社会发展的进程基本一致。事实上,拆迁中对房屋性质认定是一个社会变化的产物,在建立该房屋时,建立者可能没想到这个地段会发展为商业区,对房屋的定位可能是居住,但是现在,这房屋已经构成了经营性了,我们的法律却没有对这一情况作出相应的改变,是与法律的精神背道而驰的。同时,法律也知道,法律是由经济

5、基础决定的。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就有什么样的法律。法律必须适应经济基础的要求而作相应的变化,否则就不能达到为自己经济基础服务的目的。法律不仅随着经济基础的根本变革而发生本质的变化,即使是在同一社会形态里,当经济基础发生局部变化时,也会引起法律的相应的变化。法律具有尊严和权威性,必须正确反映经济关系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符合经济基础和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当我国的市场经济在不断发展时,我们的法律应该要反映这种变化。即,由市场来调节。也就是说,减少行政的介入因素,对房屋的性质由产权人申请,由专门机构来具体鉴定。就样就可以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5.1-9

6、,,services,andmakethecitymoreattractive,strengtheningpublictransportinvestment,establishedasthebackboneoftheurbanrailtransitmulti-level,multi-functionalpublictransportsystem,thusprotectingtheregionalpositionandachieve我们知道,产权的登记是证明谁的拥有,那么对房屋的性质认定应该交给市场,从法理上说是说得过去的了。同时,我们国家正在

7、进行的市场经济也必然要求与财产本身有关的属性由市场来调节。这就说明了,法律应该顺应潮流,对这种财产的制度作出修改。在拆迁中,涉及到开发商、政府和被拆迁者三者的利益。法律的规定,实际上是三者利益的平衡。这其中涉及到法与人权中的财产权、生存权和发展权问题,如果在拆迁中,对被拆迁者的权利不进行倾斜性保障,就会出现,开发商和政府凭借权力和势力来剥夺被拆迁者的可能,于是上面的案件就层出不穷了。人权是每个人作为人应该享有或者享有的权利。为了保障人权的实现,人权必须法律化。拆迁中,被拆迁者的财产权也应该法律化,但是,财产权的法律化并没有放在拆迁中来法律化,

8、这就造成了拆迁中,对被拆迁者的保护的不力。5.1-9,,services,andmakethecitymoreattractive,strengtheningpu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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